物業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1篇)
在當下社會,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物業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物業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1
一、目的:
保障物業公司所管理區域內的的公共安全和預防火災的發生,為業主和使用人的工作、生活提供安全舒適的環境。
二、范圍:
適用于物業公司安全消防管理工作。
三、消防主管職責
(一)、領導消防安全機構,貫徹執行消防法則。
(二)、組織制定、布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并定期向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報告消防工作情況。
(三)、組織防火安全檢查,整改火險隱患。
(四)、對員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五)、組織、領導義務消防隊開展消防工作。組織對消防設施器材的管理。
(六)、組織制訂緊急狀態下的疏散方案。
(七)、組織撲救初期火災和指導安全疏散。
(八)、調查火警事故,協助公安消防監督機關調查火災原因。
四、工作程序:
(一)、安全宣傳
1、收集有關法律、法規、條例、案例,找出轄區安全防范弱點和存在的問題。
2、結合轄區安全防范實際,編擬宣傳材料。
3、每季度組織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檢查。
4、如有具體針對性的材料,應及時分發到甲方。
5、具有典型意義的案件材料,應及時分發到甲方。
6、關于轄區安全防范管理的'規章制度、管理規定,應及時分發到甲方。
(二)、安全檢查
1、消防設施設備每月檢查一次。
2、每次檢查形成文字記錄。
3、實行統一登記、逐級負責、專人管理制度。
4、消防器材由保安統一編號、定位、使用、保養,每月檢查一次。
5、每天必須檢查指揮中心是否能正常運行,各報警探頭是否損壞,報警模塊板能否和監控中心聯通。
6、緊急疏散通道、消防指示燈是否正常運行。
7、消防設施配備是否齊全。
8、消防標識是否清晰完好。
(三)、消火栓的檢查
1、消火栓每月檢查一次,檢查是否有水,壓力是否正常。
2、栓體情況:消火栓是否被埋壓、圈占、消火栓是否漏水,消火栓帽是否遺失。
3、開關情況:消火栓是否能快速打開,正常輸水。
4、標識牌:是否遺失、干凈。
5、消火栓水壓能否達到要求,遠距離控制能否在要求的時間達到所要求的壓力。
(四)、滅火器的檢查
1、擺放位置是否擺放在陰涼、干燥便于取用的位置,不得受到烈日的暴曬,不得接近熱源或受劇烈震動。
2、滅火器器材周圍2米內不得堆放雜物。
3、滅火器的瓶體、保險銷是否完好無損,器材是否擦拭干凈,滅火器藥液是否減少、被動用過。
4、噴筒是否暢通(如堵塞要及時疏通)。
5、壓力表指針是否在綠色區域(如在紅色區域要檢查原因,檢查后要及時灌裝)。
6、零部件是否完整(有無松動、變形、銹蝕、損壞)。
7、可見部位防腐層是否完好(輕度脫落要及時補好,明顯腐蝕應送專業部門維修及進行耐壓試驗)。
8、鉛封是否完好(一經開啟,必須按規定再行充裝,重新鉛封)。
9、按時進行定期檢查、保養檢查噴嘴和噴射管是否堵塞、腐蝕損壞。
(五)、消防裝備檢查
1、水帶、水槍、分水器等設備是否完好,水帶接口是否漏水、水帶是否發霉,設備是否正常。
2、消防拉梯:拉梯牢固程度如何,拉繩是否完好,是否能正常使用。
3、防火服、消防斧、消防繩是否完好。
(六)、消火箱的檢查
1、每月逐個檢查一次。
2、栓外檢查:檢查栓門關閉是否良好,鎖、玻璃有無損壞,栓門封條是否完好。
3、隨機抽取滅火栓總數的10%測試,按消火栓報警按鈕,監控中心應由正確的報警顯示。
4、檢查箱內元件是否良好,有無脫落,栓內水龍頭有無滲漏。
5、開栓門取出水帶,仔細檢查有無破損,如有應立即修補或替換。
6、檢查水帶有無發黑、發霉,如有,應取出刷凈、晾干。
7、將水帶交換摺邊或翻動一次。
8、檢查水槍、水帶接頭聯接是否方便牢固、有無缺損,如有,立即修復,然后擦凈在栓內放好。
9、檢查接口墊圈是否完好無缺,替換閥門老化的皮墊。
10、檢查修整全部支架,掉漆部位應重新補刷。
11、將箱內清掃干凈,部件存放整齊后,鎖上栓門,貼上封條。
(七)、施工現場的檢查
1、有沒有配置足量、適用的滅火器材。
2、有沒有違章動工的行為。
3、有沒有亂拉電線和電源接頭用裸絲代替插頭的行為。
4、施工用的電器機具和臨時照明燈具,有沒有按照要求采用橡皮電纜線路。
5、有沒有違反規定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6、有沒有違反規定,在施工現場生火、焚燒、抽煙等。
7、有沒有未經許可,動用氧、電焊以及其它明火作業行為,有沒有足夠的防火措施等。
(八)、安全通道的檢查
1、通道是否暢通、有無雜物堆放、車輛堵塞,是否有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
2、疏散標志是否完好。
3、標志是否完好、處于明顯處、便于確認處;應急照明燈是否完好、被遮擋、損壞、緊急情況下能否照明等。
4、通道照明是否完好能正常照明。
五、檢查部位及檢查標準
(一)、每月末對公共區域、公共設施進行安全檢查。
(二)、節日前或有重大活動的前一天,對公共區域、公共設施進行安全檢查。
(三)、檢查工作由消防負責人組織。
(四)、檢查項目為所有消防滅火器材、消防栓設施是否齊全、有效。檢查配電房、風機房、電梯機房等設施設備是否符合安全規定,門鎖是否完好。
(五)、檢查各層走廊、電梯廳、樓梯是否暢通,煙感探測器、指示燈是否正常。
(六)、檢查設備層所有消防設施是否完好。
(七)、檢查各機房、電房設備是否運轉正常。
(八)、檢查防火通道是否暢通,疏散指示燈及報警系統是否正常。
(九)、檢查是否有違反消防安全條例的事項。
(十)、檢查防火設備能否正常使用。
(十一)、檢查中發現設施設備有異常,或其他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問題,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六、發出《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的范圍主要包括
(一)、施工人員違反了安全管理規定。
(二)、轄區內有不利于消防安全防范的隱患。
(三)、公司內部各部門出現的不利于消防安全防范的隱患。
七、消防訓練
(一)、按年度制訂出訓練計劃,擬出訓練科目和具體內容及時間安排。
(二)、訓練內容按突發事件處理程序中的要求進行。
(三)、參與訓練人員以全體保安員為主,適當組織公司員工和部分業主參加。
(四)、做好培訓記錄內容包括:
1、培訓時間及參訓人員。
2、培訓科目及組織者。
3、培訓小結及存在的問題。
4、培訓者簽名。
5、至少保證常規培訓每月一次。
(五)、培訓包括以下內容:
1、學習消防理論知識。
2、熟悉使用常用滅火器材,水帶連接。
3、了解火警報警程序和處理程序。
4、開展消防綜合演練。
八、消防演練
(一)目的
增強保安人員的消防意識,提高對火災撲救工作的組織和處理能力,能使全體工作人員更好地了解本公司所轄區域的防火制度和緊急狀態下的消防逃生路徑,提高搶險和自救能力。
(二)、消防演練的頻度
消防演練至少每半年一次,特殊情況下可以增加演習次數。
(三)、參加消防演練的成員
1、區域主管應為防火總負責人,區域隊長為防火總指揮。
2、其它保安人員為義務消防隊員。
(四)、演練的組織
1、公司所轄區域的消防演練計劃由區域主管負責組織制定,并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2、請消防專員現場指導,使所有參加人員能熟練掌握各種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3、確定演練方案、演練日期和時間后,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
4、演練人員名單匯總后,報公司備案存檔。
(五)、消防演習過程
1、后勤保障
安排公司保潔人員負責消防后勤保障,主要負責演練結束后的場地清掃工作
2、人員疏散
在消防演習過程中組織安排人員有序進行疏散,防止擁擠及不安全隱患的發生。
使人員在按規定時間內轍離火場。
3、組織滅火、安全警戒
由保安人員負責組織滅火,并做好現場安全警戒工作。
4、物資搶救
對一些重要物資及危險品應及時進行搶救,以免造成更大的損失。對火場范圍內進行斷電,供水保障。
(六)、總結消防演習的效果
每次消防演習結束后,區域主管應總結演習效果和經驗教訓;同時收集各方面對演習的反饋意見;將以上兩份總結書報區域經理審閱后存檔。
九、火災撲救
(一)、接到火警后,必須立即調動應急分隊趕赴火場撲救火災,同時了解何處、何物起火等基本情況。
(二)、按突發事件的處理章節的要求,并結合當時實際情況,組織撲救。
(三)、及時向區域消防負責人匯報或及時報警。
(四)、待公安消防部門到達后,指派專人帶路并引領取水。
(五)、及時組織保安人員和公司員工積極參與火災撲救,搶救貴重物品,引導業主及工人迅速安全轉移。
十、消防監控中心當值保安接到火警電話后:
(一)、立即組織最近崗位進行查看,撲救。
(二)、情況嚴重及時撥打“119”報警電話,報告區域主管。
(三)、聯絡各崗位人員,組織進行撲救。
(四)、密切監視報警地點情況,隨時報告。
十一、組織撲救
(一)、帶領消防人員攜帶滅火器以最快速度到達火警現場。
(二)、立即指揮在場人員進行滅火撲救。
(三)、指揮火警現場及可能受影響范圍內的人員使用消防通道疏散。
(四)、堅守火場,控制火勢,等待專業消防隊的到達。
(五)、火情解除后,會同消防主管機關,認真勘查現場,收集情況,查明事故原因。
(六)、組織有關部門認真總結教訓。
(七)、記錄火警(火險、火災)全過程,存檔。
十二、消防報警信號處理程序
(一)、消防監控中心當值保安收到消防報警信號報警時:
(二)、迅速查明報警位置,用對講機通知巡邏保安即時到現場核實。
(三)、核實保安即時報告,講清報警地點。
(四)、巡邏警衛或管理員接到消防監控中心當值警衛呼叫后,要以最快速度趕到報警地點核實,要仔細觀察報警地點的每個角落,將現場情況準確明白地回報消防監控中心。
(五)、經現場檢查確認屬誤報的,即時通知消防監控中心當值警衛復位;若報警地點在辦公室、業主室內等場所,進入檢查時,需向業主解釋清楚,致歉后方能離開。
(六)、報警地點若在房間內且已上鎖,監控中心的保安在報告時應將此情況明確通知區域主管,若無鑰匙,且觀察到有明火或煙,有必要時必須破鎖進入現場檢查,排除險情后加鎖。
(七)、經現場檢查確認為火警后,按初期火警處理程序處理。處理完畢后將信號復位,并做好記錄。
物業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2
1)消防檢查包括對消防器材、設備、裝修、通道、易燃易爆物品及房屋用途改變的檢查,也包括用電、用氣安全和動火作業的檢查。
2)各項目的消防責任人同時為消防檢查人。同時,消防責任人的工作必須隨時接受相關部門與公司領導的檢查。
3)檢查項目見《消防系統檢查項目》。
4)項目負責人安排保安班或機電班對滅火器每季度進行一次檢查,并按規定時間更換或補充,不允許過期存放。
5)根據《消防系統檢查項目》的規定進行檢查,檢查時必須作好詳細記錄,對于不符合要求的,應盡快整改。
6)對物業區域(物業區域)內的公共地方的用電、設備、線路應每月檢查一次,并作好詳細記錄。對存在隱患的.地方,要及時維修或通知有關部門處理。
7)對任何私拉亂接管線的行為,一經發現,給予制止,并發出違章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者,按有關規定強制執行和處罰。
8)嚴格執行裝修審批制度,凡是動火作業,須得到消防機關和物業公司批準方可施工,物業公司應做好登記和全過程的監督工作。
9)積極配合有關供氣、供電、消防機關做好消防檢查工作。
10)值班人員應每天對公共通道進行檢查,及時清理堵塞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保持通道順暢。酒樓、卡拉OK、餐廳、商場、地下室等重點防火部位應增加巡查次數。對把房屋改變原用途的,責令業主恢復原批準用途。
11)秩序維護員應按規定制止人員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物業區域。
物業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節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第二節 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第三節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第四節 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第五節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物業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4
第一條為了加強城市社區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公民人身、公共財產和公民財產的安全,創造良好的社區消防安全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河北省實施%26lt;消防法%26gt;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城市街道辦事處、公安派出所、居民住宅區物業管理單位和社區居委會在當地人民政府統一領導和公安消防機構的監督指導下,按照本規定負責社區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條社區消防安全工作應當立足現有社區組織機構,發揮管理和服務功能,發動和依靠群眾,實行群防群治。
第四條社區消防安全工作實行主要領導負責制。街道辦事處、居民住宅區物業管理單位、社區居委會的主要領導對管理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負總責,并確定專人具體負責社區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條街道辦事處應當建立由辦事處負責人任主任、綜合治理辦公室、公安派出所、社區居委會、駐社區有關單位人員組成的消防安全委員會,負責本轄區社區消防安全工作的組織、指導、督促和協調。
第六條社區居委會建立由居委會主任、居民小組長、社區巡邏隊、社會治安志愿者、樓院長組成的社區消防工作小組。
第七條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轄區內公安消防機構和公安派出所列管重點單位之外的其他單位和社區居委會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八條物業管理單位、社區居委會負責本轄區內居民住宅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九條街道辦事處在社區消防安全工作中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將社區消防安全工作作為轄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內容,制定消防工作計劃,定期召開社區消防工作會議,組織、督促、協調社區消防工作的開展;
(二)督促指導物業管理單位、社區居委會定期開展社區消防安全檢查,消除火災隱患,受理群眾舉報,開展消防咨詢服務;
(三)負責轄區非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檢查;
(四)組織開展社區消防宣傳教育,提高社區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五)負責社區消防宣傳陣地的建設和公用消防器材的維護和管理;
(六)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與轄區非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和物業管理單位、社區居委會簽訂年度《消防安全責任書》,并組織年度考評,落實獎懲措施;
(七)建立健全社區各項消防管理制度,完善社區消防檔案;
(八)參與組織轄區火災撲救,維持火場秩序,保護火災現場,配合公安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核查火災損失。
第十條物業管理單位、社區居委會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按照街道辦事處的統一部署和安排,做好轄區的消防安全工作,維護轄區消防安全;
(二)對居民住宅樓院的消防安全進行檢查、巡邏,疏散消防通道,整治清理居民樓道可燃物,發現和糾正消防違章行為;
(三)負責轄區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保養,確保完整好用;
(四)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完善消防檔案;
(五)制定居民防火公約,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民家庭發放消防宣傳資料,為轄區老、弱、病、殘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務;
(六)轄區發生火災,及時組織疏散周圍群眾,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組織人員撲救初期火災。火災撲滅后,應協助消防部門保護火災現場,調查火災原因,核查火災損失。
(七)為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和公共消防設施、器材維修更換提供經費保障。
第十一條公安派出所在社區消防安全工作中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負責轄區列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消防監督工作;
(二)加強對社區消防安全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消防業務指導;
(三)配合公安消防機構對社區消防管理人員進行消防專業培訓;
(四)幫助社區消防組織建立健全各項消防規章制度,完善消防業務檔案;
(五)指導社區開展消防宣傳活動,及時總結和推廣社區消防安全工作經驗;
(六)把社區消防安全工作列為社區民警職責,作為評比考核內容。
第十二條街道辦事處每季度應當對管理單位至少進行一次防火檢查,防火檢查的主要內容:
(一)火災隱患的整改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單位、部位或場所施工、使用或開業前,有關消防審核、驗收或者檢查手續是否完備;
(三)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實情況;
(四)單位員工的消防宣傳教育和消防培訓情況;
(五)滅火器材的配備和維護保養情況;
(六)燃氣、火源、電源的管理情況。
防火檢查要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負責人要在檢查記錄上簽名,檢查時發現問題要及時督促單位整改,較大火災隱患或解決不了的火災隱患要及時上報轄區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機構查處。
第十三條物業管理單位對轄區的消防檢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對居民住宅的樓院、通道的消防檢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對居民家庭隨時進行防火提示。
實行物業管理的住宅小區應當建立消防巡邏制度。巡查的內容包括:
(一)用火、用電、用氣有無違章情況;
(二)小區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完好;
(三)小區消防車道或住宅樓通道是否暢通;
(四)消除火災險情,發生火災時及時報警,利用現有滅火器材,實施有效處置。
巡查要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要記錄巡查的內容、部位、頻次及檢查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措施,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督促糾正,較大火災隱患要及時報告責任區民警查處。
第十四條街道辦事處建立社區消防宣傳陣地,通過在社區內設立消防公益廣告牌、消防宣傳欄、消防宣傳櫥窗,在居民樓道設置消防警示牌等形式,營造社區消防安全氛圍。
第十五條街道辦事處、物業管理單位和社區居委會應當定期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活動,對有關單位的從業人員進行消防宣傳教育,按照部署組織好本轄區每年一度的"119"消防宣傳日活動。
第十六條社區應當根據季節特點,有針對性的開展多種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動;要針對轄區的老弱病殘人員,加強防火和逃生自救常識的宣傳;學生放假期間,加強對轄區中小學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民家庭發放消防宣傳資料,增強群眾消防安全意識。
第十七條城市消防站應當定期向社區開放,流動消防宣傳車應當深入社區,開展流動消防宣傳工作。
第十八條街道辦事處、物業管理單位和社區居委會應當定期組織群眾到消防站參觀,開展火場逃生演練,提高群眾的消防素質。
第十九條街道辦事處應當督促轄區單位主要負責人及重要崗位從業人員參加消防培訓。
第二十條街道辦事處應當設立消防工作室,消防工作室內應當懸掛張貼街道辦事處的社區消防建設示意圖、社區消防組織網絡建設圖及社區消防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條街道辦事處消防工作室應當建立下列消防業務檔案:
(一)社區基本情況檔案;
(二)轄區重點單位名冊和基本情況檔案;
(三)火災隱患檔案;
(四)火災統計檔案;
(五)防火檢查檔案;
(六)消防宣傳教育檔案;
(七)消防會議記錄;
(八)消防培訓檔案;
(九)街道辦事處與轄區單位、社區委員會簽訂的《消防安全責任書》檔案;
(十)其他有關檔案。
第二十二條社區居委會應當建立下列消防業務檔案:
(一)社區居委會基本情況檔案;
(二)轄區特護人員及家庭基本情況檔案;
(三)防火檢查檔案;
(四)消防巡查檔案;
(五)消防器材配備及維護檔案;
(六)居委會與各居民簽訂的《居民防火公約》檔案;
(七)消防宣傳活動檔案;
(八)消防會議記錄;
(九)其他有關檔案。
第二十三條社區消防安全工作應當作為社區年度綜合檢查、考核、評比的內容。
第二十四條對在社區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由轄區人民政府或公安消防機構按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因社區消防安全工作失職造成重、特大火災事故的,依法給予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本規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物業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5
一、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立足自防自救,防患于未然,把消防工作切實到實處。
二、消防系統的維修保養必須委托有組織的專業隊伍進行。
三、發生火警立即疏散被困人員,并立即打“119”求救,派人到路口接消防隊到達現場,同時組織自救,使用有效的消防器,把火災撲滅于萌芽狀態,管理制度《物業消防管理制度》。
四、高層建筑周圍的消防車道不得堵塞和占用,樓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應當保持暢通,不得擅自封閉和堆放雜物,存放自行車。
五、不得把帶有火種的雜物倒入垃圾桶,嚴禁在垃圾桶旁燒垃圾、廢紙。
六、遵守電器安全使用規定,不得超負荷用電,嚴禁安裝不合格的保險絲,確需加大用電負荷,必須向上級部門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增容。
七、嚴禁用金屬構件或其它金屬物體搭接作回路線,更不準將導線搭接在氣焊設備、煤氣管道、油罐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管道或設備上。
八、高層建筑的室內裝修材料,不得隨意降低耐火等級,用于天花吊頂、間墻、保溫以及消聲的材料,必須是非燃或難燃材料,天花吊項內部電線必須外套難燃管。
九、消防設施、器材嚴禁挪作他用,嚴禁損壞、丟失,如發現破爛或鼠害應立即報告。
十、每星期檢查一次消防箱、水帶、水槍、卷盤、破碎按鈕、警鈴,必須齊全完好。消防箱玻璃如有破爛,立即更換。
十一、消防通道燈必須完好,燈泡燒壞及時更換。
十二、消防箱前面及消防通道嚴禁堆放雜物。
十三、1211滅火器必須齊全完好,份量不夠或過期,必須加足、更換。
十四、地下室及天面水池水量必須保持充足。
十五、電梯機房、發電機房要落實通風冷卻措施,油箱必須密封完好。
十六、每季度進行一次消防系統試驗:
⑴首層消防中心控制柜和地下室消防泵都處于自動控制狀態;
⑵試驗消防栓系統;
⑶試驗寫字樓自動噴淋系統;
⑷試驗寫字樓煙感報警系統。
十七、燒焊作業動火前必須實行“八不”、“四要”、“一清”。
“八不”是指:
⑴防火滅火措施不落實不動火;
⑵周圍的易燃雜物未清除不動火;
⑶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結構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動火;
⑷凡盛裝過油類等易燃液體的'容器管道,未經洗刷干凈,排除殘存的物質不動火;
⑸凡盛裝過氣體受熱膨脹有爆炸危險的容器或管道不動火;
⑹凡存儲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車間、倉庫和場所,未經排除易燃易爆危險的不準動火;
⑺在高空進行焊接或切割作業時,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措施的不動火;
⑻未經配有相應滅火器材的不動火。
“四要”是指:
⑴動火時要有現場安全負責人;
⑵現場安全負責人和動火人員,必須經常注意動火情況,發現有不安全苗頭時要立即停止動火;
⑶發生火災爆炸事故時要及時樸救;
⑷動火人員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定。
“一清”指動火人員和現場安全責任人在動火后,應徹底清理現場火種后才能離開現常
十八、防火的基本辦法:
⑴控制可燃物;
⑵隔絕助燃物;
⑶消滅著火源。
十九、安裝、使用電氣設備時必須符合防火規定,臨時增加電氣設備,必須采取相應的措施,保證安全。
二十、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組織實施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二十一、發生火災時,起火單位要迅速組織力量,撲救火災,搶救生命和物資,并派人接應消防車。任何單位或個人都有義務支援滅火。
二十二、組織防火檢查,消除火災隱患,改善消防安全條件,完善消防設施。
二十三、管理人員應當堅守崗位,加強值班和檢查,確保安全。
物業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6
一、嚴禁損壞、挪用消防器材,禁止將消防水做民用。
二、嚴禁占用、堵塞小區內的任何消防通道、樓梯通道或其它安全疏散口,嚴禁損壞任何消防設備及防火開關。
三、小區內嚴禁攜入和儲存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險品。
四、各裝修單位應嚴守防火規范,凡屬危險作業應由管理處批準,嚴禁亂接、亂拉電線等違章行為的'發生。
五、嚴禁將煙頭及其它帶火物品投向窗外。最后離開離間前,檢查并保證所有火源已熄滅,并把全部還在開動的電器關閉。
六、盡量避免讓兒童、老人單獨在家。為保證安全,如有需要可與小區物業管理處聯系。
七、各住戶必須嚴格遵守消防管理制度,如有火災發生應及時報警,并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協助滅火工作。
綠化管理制度
一、愛護小區的花草樹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侵占、破壞公用綠地,不準攀爬搖晃樹木及建筑小品、損壞花草樹木等。
二、嚴禁踐踏草坪或在草坪上放養家畜和寵物。
三、對花草樹木要定期清除雜草、防治病蟲害、松土、施肥,并修理枯病枝、傷殘枝等,更換已死苗木,按期澆水。
四、不得往綠地上扔廢棄物和傾倒污水等,不得有樹木及建筑小品上拴鐵絲及繩索晾曬衣服、被褥等。
五、不準在綠地或綠地兩側設置營業攤床和以任何理由占用、改變綠地用途;不準因利用住宅開設食雜店而使綠地遭到損害,由此而引起的后果由經營者負責。
六、不準在綠化范圍內通行、停泊車輛,堆放物品。
七、不準在樹木上及綠化帶內設置廣告牌。
物業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7
一、消防水泵房應當落實專人管理,定期檢查保養和維護,保持室內清潔;
二、嚴格執行設備操作規程,每月啟動水泵不少于二次,保持高位消防水箱、氣壓水罐等儲水充足,穩壓泵正常運行;
三、保持系統出水管網及管道閥門常開,水泵類別、水流方向、閥門開啟狀態、配電柜開關狀態等標識清晰,配電柜開關處于手動狀態;
四、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泵房和操作水泵房內設備,嚴禁擅自關停設備和閥門;
五、設備投入使用后應保證其處于正常運行或正常工作狀態,不得擅自斷電停運或長期帶故障工作;
六、建立故障報告和故障消除登記檔案。發生故障,應當及時組織修復,因故障、維修等原因,需要暫時停用系統時,應當和物業部消防責任人協商,系統停用時間超過24小時的,應經分公司經理批準,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安全。
廣東碧桂園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巢湖中廟分公司
消防水泵房操作規程
一、消防水泵房值班人員使用消防水泵應按規定要求及時通知運行消防中心值班人員。
二、消防水泵房的消防水泵確定為自動啟動和手動停止的運行方式。
三、消防泵房的消防水泵的自動(壓力開關控制)啟動過程:在消防泵房的配電消防水泵控制柜,把電源開關操作按鈕打在自動位置;當消防水管網的'壓力低于0.75MPa時,消防泵房的消防泵會自動啟動供水;低于0.55MPa時,消防泵房的另一臺消防水泵啟動供水,這時兩臺消防泵同時工作。
四、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泵的“停止”操作步驟:在消防控制中心的消防聯動控制柜上的選擇開關上選擇手動后,按下消防泵房的消防水泵的“停止”按鈕,停止消防泵房的消防水泵工作,或在現場消防泵控制柜上按下“停止”按鈕,停止消防泵房的消防水泵工作。
五、水泵房消防水泵手動控制操作步驟:在消防中心的消防聯動控制柜上選擇開關上選擇“手動”;在消防泵房的消防水泵控制箱上,把電源開關操作手柄打在自動的位置;在消防中心的消防聯動控制柜上按下消防泵“啟動”按鈕,啟動消防泵房的消防水泵;在消防中心的消防聯動控制柜按下消防水泵“停止”按鈕,停止消防泵房的消防水泵。
六、消防泵房的消防水泵控制箱就地操作步驟:在消防泵房的消防水泵控制箱,把電源開關操作手柄打在手動的位置;在消防泵房的消防水泵控制箱上按下“啟動”按鈕,啟動消防泵房的消防水泵;在消防泵房的消防水泵控制箱上按下“停止”按鈕,停止消防泵房的消防水泵。
物業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8
1.目的
規范消防泵房的日常管理,確保泵房設備正常運行。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項目消防泵房的日常管理。
3.職責
3.1工程主管負責消防泵房日常管理工作的.督導與檢查。
3.2工程技工負責消防泵房的巡檢和日常管理工作。
4.工作程序
4.1消防泵房鑰匙由工程部負責管理,交接班時做好鑰匙交接。
4.2消防泵房內各設備開關、閥門、管線、單體設備標識清晰,管道顏色標識為紅色,水流流向標識正確,處于維修過程中的相關設備應懸掛警示標識。設備管線閥門密封良好、無“跑、冒、滴、漏”現象。
4.3消防泵房內至少應配備2具2公斤手提式ABC火器和一只應急照明燈。滅火器壓力正常,應急照明燈能保證隨時啟用。
4.4控制柜等重要設備上端如有排污管線,應在該設備上方設置喇叭口、擋板等防水設施。
4.5室內定期投放鼠藥、放置粘鼠板,有效控制鼠害。
4.6工程技工應熟悉消防泵房設備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項、設備運行狀態。非工程部人員,任何人不得觸碰、操作室內任何設備。
4.7工程技工每周巡視消防泵房中的消防水泵控制柜,觀察控制柜各指示燈及儀表顯示是否正常
4.8每周檢查消防泵、噴淋泵以及供水管線,保證各類消防水泵能在任意時間隨時啟動;各閥門處于常開或常閉狀態,標識清晰準確。止回閥、管線、泵體無泄漏。
4.9消防泵房地面及設備外表保持清潔無灰塵;室內物品排放整齊;嚴禁堆放易燃、易爆及與管理無關的物品。
4.10消防泵房內嚴禁動火,如因工作需要,須經物業服務中心經理批準,并做好消防措施。
物業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9
1、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指定防火責任人和義務消防員,其職責是:
1.1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指示,開展防火宣傳,普及消防知識;
1.2組織逐級防火責任制,落實有關防火措施;
1.3經常檢查防火安全工作,糾正消防違章,整改火險隱患;
1.4監護動火作業;
1.5管理消防器材設備,定期檢查,確保各類消防器材和裝置處于良好狀態,安全防火通道(包括走廊、樓梯)要時刻保持暢通;
1.6定人、定時、定措施,同時組織制訂緊急狀態下的疏散綱要;
1.7接到火災報警后,在向消防機關準確報警的同時,迅速啟用消防設施進行撲救,并協助消防部門查清火災原因。
2、實行用戶防火責任制,各業主為當然防火責任人,負責做好各自所屬范圍的防火安全工作。
3、消防區及樓梯走道和出口,必須保持暢通無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或封堵,嚴禁在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及堆放家具和其他雜物。
4、不得損壞消防設施和器材,妥善維護樓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和通風設施。
5、嚴禁經營和貯存煙花爆竹、炸藥、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6、遵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家用電器、燃氣用具,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要經常保持清潔,切勿留有油漬,切勿明火試漏。
7、大廈內商鋪必須按每30平方米(建筑面積)配備一只滅火器(小于30平方米配備一只,大于30平方米配備2只以上),并放置于易于取用的固定位置。
8、大廈范圍內不得燃燒香火、紙張、織物、纖維、塑料制品、木制品及其他廢棄物品,煙頭及火柴要隨時弄熄。
9、用戶進行室內裝修,需要增設電器線路時,必須保證符合安全規定,嚴禁亂拉、亂接臨時用電線路;裝修材料應采用不燃或阻燃材料,并按規定每50平方米(建筑面積)配備一只滅火器,如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的`,必須經市消防管理機關批準,按規定進行防火處理,并按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積)配備3只滅火器。
10、需要進行燒焊等動火作業的,應向物業公司提出申請,經批準做好防護措施后,在專人監護下,方可作業。
11、發生火警時,應立即告知物業公司或撥火警電話119,并關閉電氣開關、燃氣閥門和門窗,迅速離開大廈;用戶及其他人員應迅速有序地從樓梯疏散,切勿驚慌擁擠。
12、各用戶應服從消防管理人員的管理,不得刁難、辱罵或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妨礙消防管理人員行使職權。
物業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公安消防機關頒布的有關消防、防火法規,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制定。
第二條 本制度旨在加強我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護通信設備、企業財產及工作人員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三條 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由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
第二章 防火安全的組織與機構
第四條 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門、車間、班組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設防火責任人。本公司的防火責任人由總經理擔任,分公司防火責任人按有關要求由各單位行政主要領導擔任,車間、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由各車間主任、班組長擔任。
第五條 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落實,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設立相應的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此外,各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設負責抓消防工作的兼職防火安全員。
第六條 各級均要建立義務消防隊,以便在萬一發生火災及專業消防隊未到達前,能起到控制火勢漫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的作用。
第三章 防火安全職責
第七條 公司全體職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并有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第八條 公司防火責任人和各分公司、車間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對本公司和本部門的防火安全負責。
第九條 各級防火安全責任人的職責是:
1.貫徹上級的消防工作指示,嚴格執行消防法規;
2.將消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與生產、經營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3.執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糾正違章;
4.協助公安機關調查火災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條 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職責是:
1.處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主持整改火險與事故隱患;
4.組織交流經驗,評比表彰先進。
第十一條 各施工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在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領導下,落實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條 義務消防隊接受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指揮調動,應能召之即來,認真履行消防職責。
第四章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條 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著以“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為方針的'原則,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條 各單位在生產和工作中,都應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市消防機關頒布的有關防火條例,并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定出具體措施。
第十五條 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應經常對全體干部、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組織業務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
第十六條 各施工生產班組、要害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應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對本工作部位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其它各科室每星期做一次檢查;各分公司的防火責任人應每月對本單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檢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半年進行一次檢查,每季度進行抽查;完善逐級檢查制度以保證及時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
第十七條 各辦公大樓原設計安裝的消防設施,如消防龍頭、水管、煙感報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證有效,此外,還應給各施工和要害部位及本單位其他工作地點配置相應的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設備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條 對從事或雇請電工、燒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種的人員,要按規定進行防火安全技術考核,取得合檢證方可操作,提出動火申請后方可進行。
第十九條 施工單位在作業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規定由動火單位填寫《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按不同級別事前進行審批。一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一般性火災事故,由本單位安技和保衛人員提出意見,經本單位的防火責任人審批;二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由本單位保衛室或安技室提出意見,經本單位防火責任人審核,報總公司保衛部領導審批;三級動火責任人提出意見,經總公司保衛部審核,報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審批。要嚴格辦理審批手續,待批準后發給《臨時動火許可證》方可進行動火作業,并要動火前做到“八不”,動火中做到“四嚴”,動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嚴格執行檢查制度,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全體干部職工不論在宿舍或工作區,一般不得使用電爐等電器。
第二十條 倉庫的庫存物資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的要求堆放和管理,對易燃、易爆有害物品,更要嚴格按章妥善管理。
第二十一條 任何人發現火險,都要及時、準確地向保衛部門或消防機關報警(火警電話119),并積極投入參加撲救。單位接到火災報警后,應及時組織力量配合消防機關進行撲救。
第五章 獎勵與懲罰
第二十二條 對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檢查評比,對取得下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給予適當的表彰和獎勵。
1.進行消防技術革新,改善了防火安全條件,促進了安全生產的。
2.堅持防火安全規章制度,敢于同違章行為作斗爭,保障了安全的。
3.不怕危險,勇于排除隱患,制止火災爆炸事故發生的。
4.及時撲滅火災,減少損失的。
5.其他對消防工作有貢獻的。
第二十三條 對無視防火安全工作,違反有關消防法規,經指出拒不執行的單位或個人,應視情節給予處分和包括經濟制裁在內的處罰。
第二十四條 對玩忽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應對直接責任者和所在部門的防火責任人追究責任,觸犯刑律的,還應上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物業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1、目的
對消防安全進行控制管理,保障企業的健康、穩定發展。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組織管理、責任劃分、明火管理、電源電氣管理、消防器材管理、消防安全檢查、突發安全事件響應等過程
3、制定依據
3.1《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3.2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3.3《河南省消防條例》
3.4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4、職責
4.1公司總經理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4.2辦公室作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歸口部門,負責指導、檢查、督促各部門消防安全管理;
4.3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4.4各部門、車間負責所管工作范圍內的消防安全管理;
4.5安全科在辦公室領導下,負責公司消防安全的具體管理和監督工作。
5、內容
5.1方針和原則:消防安全管理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為基本方針;實行誰管理,誰負責;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
5.2組織管理
5.2.1公司實行總經理領導下的消防安全責任制,各部門、車間、班組實行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
5.2.2公司應當建立、健全職工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崗位的防火責任區和消防職責,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5.2.3公司應當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普及消防知識,增強安全觀念。讓職工懂得本崗位有什么火災危險,懂得預防措施,懂得滅火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處理事故苗頭。
5.2.4公司應建立義務消防隊,倉庫等防火重點部位的職工都應參加義務消防隊,義
務消防隊要定期開展消防演練。
5.3消防安全責任
5.3.1公司總經理作為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a、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本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況。
b、統籌安排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c、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督促落實安全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5.3.2公司辦公室作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歸口部門,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a、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擬訂消防安全資金投入及組織保障方案。
c、組織實施消防安全檢查和火險隱患整改工作。
d、組織實施對本公司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識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e、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f、及時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g、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2人力資源部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消防操作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5.3.3安全科作為公司消防安全的直接管理部門,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a、按照國家消防法律法規及其他消防安全相關規定的要求,結合公司發展實際情況,制定完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相關規章制度;
b、督促各部門、車間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消防安全職責;
c、監督各部門、車間落實實施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情況;
d、協助辦公室做好消防安全檢查和火險隱患整改工作。
e、督促各部門、車間做好消防設施設備和消防安全標識的`維護保養工作,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f、協助辦公室做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g、及時向辦公室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h、負責公司消防設施設備的定點、統計、監管工作;
i、負責公司消防器材的統一申報、采購和配置工作。
5.3.4各部門、車間的主要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a、各部門、車間的主要負責人是各自主管區域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管理區域內的消防安全負有主要責任;
b、負責在其管理區域內落實與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確消防安全責任;
c、負責管理區域內消防安全的自查與隱患整改工作;
d、對管理區域內重大消防安全隱患應及時上報安全科;
e、負責管理區域內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和保養,嚴禁將消防設施設備挪作他用;
f、及時將部門或車間內損壞、失效、已使用的設施設備上報安全科備案,對已使用的器材設備要做出書面說明;
g、確保消防設施設備的整潔完好,確保消防通道的暢通。
5.3.5行政科負責公司消防設施的維修和維護。
5.4明火管理
5.4.1車間因工作需要使用電焊、氣焊(割)時,必須事先報告工程部,由工程部派專人監護,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必要時,應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5.4.2公司須根據生產特性、危險程度和建筑布局劃分禁火區域。因工作需要在禁火區域內動用明火時,必須事先向總經理辦理《動用明火審批表》,由專人監護,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源后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遵守消防安全規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保護措施。
5.4.3嚴禁在車間、倉庫、高配房等重點區域內使用明火。
5.4.4公司生產區、庫區、易燃易爆物品作業場所,應有明顯禁煙、火警標志,嚴禁吸煙。
5.4.5外來單位或人員進廠作業前,公司辦公室應與其簽訂《外來作業人員消防安全協議》,規定其進出廠區的路徑,保證施工或作業范圍內的消防安全。
5.5電源電氣管理
5.5.1車間、倉庫內嚴禁擅自亂拉、亂接電源線路,不得隨意增設電器設備。如需改變或安裝線路,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負責。
5.5.2車間、庫房的電源線路、電器設備應保持清潔,配電箱、立式配電柜內應保持干燥,不得有灰塵堆積,不準堆放物品。各電氣設備的導線、接點、開關不得有斷線、老化、裸露、破損。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電氣設施嚴禁超負荷運行。
5.5.3公司工程部負責公司電氣安全管理,合理安裝電氣設備,做到安全操作,經常檢查,及時維修,保證用電安全。
5.5.4電氣線路、電器設備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保養,操作時必須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a、凡是能夠產生靜電引起爆炸或火災的設備、電器,必須設置消除靜電的裝置。
b、凡電加熱設備應落實專人負責操作和看管,離開時必須切斷電源。
c、車間設備負責人應經常組織對電氣等關鍵設備進行巡檢,及時清除粘附在設備上的花蓬、廢絲等易燃易爆物品。
d、車間內使用汽油、煤油等清洗設備零部件,應先審批后使用,落實專人負責,從嚴限制,并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e、嚴禁在設備的電動機上、電箱開關內擺放物品。
f、嚴禁在電線、電纜上方堆放原輔材料、成品等易燃易爆物品。
5.6消防器材管理
5.6.1公司應根據消防安全管理的需要,配備適當種類和足夠數量的消防設備和器材,但不得挪作他用。
5.6.2公司辦公室應建立本公司《消防器材管理臺帳》,詳細記錄公司消防器材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安裝地點、有效狀況等。
5.6.3管理要求要點:
a、消防設備器材和工具應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點。放置在室外的要采取防雨、防曬、防銹蝕、防霉爛、防結塊和防凍措施。
b、消防設備、器材的周圍原則上不準堆放雜物和掛放其他物品,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公司辦公室對消防設備、器材要建立定期維修保養制度,保證完好有效。
5.7消防安全檢查
5.7.1公司必須建立、健全逐級消防安全檢查制度,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
5.7.2公司辦公室應每月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班組實行日檢查,車間實行周檢查,集團公司全面檢查。消防安全檢查內容應包括:
a、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b、消防通道有無堵塞;
c、消防水壓是否正常;
d、消防器材是否到位、有效;
e、是否存在線路私拉亂接、開關裸露等安全隱患;
f、安全出口、應急照明是否良好;
g、電氣等關鍵設備運轉是否良好,有無易燃易爆物品擺放或粘附;
h、生產區域是否有吸煙現象,地面是否有煙頭;
i、火災等安全隱患的整改情況及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5.7.3辦公室每次檢查后,應形成《消防安全檢查表》及時通報,并發出《消防安全整改通知書》要求責任部門整改。各級責任部門對查出的安全隱患或違章作業應認真研究,有條件的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消除。對一時難以解決的要及時上報,同時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限期整改。
5.7.4安全隱患或違章作業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責任人應及時將《消防安全整改通知書》報送辦公室驗證、存檔。
5.8發生安全事件響應
5.8.1發生火災、爆炸等消防安全突發事件時,各級部門、人員應積極參與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實施滅火和應急疏散方案,確保火險事故得到及時有效處理,盡量避免或將損失降低到最小。
5.8.2一旦發生火災、爆炸等安全突發事件時,相關部門、人員應立即采取果斷的應急措施,迅速撲滅火災,緊急疏散人員,如觸發報警裝置報警及動用滅火器、消防栓等,以控制事故蔓延。
5.8.3員工在發現火災、爆炸等安全事故無法控制時,應立即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
5.8.4應對消防安全突發事件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公司將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降級、開除或采取經濟處罰:
a、不執行、不服從公司領導的應急指令;
b、供錯誤、虛假的消防安全信息,導致公司決策失誤的;
c、玩忽職守,對突發安全事件隱瞞、緩報或置之不理的;
d、麻痹大意,組織領導不力,處置不及時的;
5.9激勵
公司將對各分公司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
a、模范執行消防安全法規、規章和崗位防火責任制,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
b、積極參加滅火戰斗、搶救公司財產和保護員工生命安全表現突出的;
c、刻苦鉆研消防安全業務,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的;
d、發現和消除重大火險等安全隱患,避免火災等重大損失的;
e、及時發現和撲救火災,避免了重大經濟損失的。
f、適當時根據,公司制度進行相應的獎勵。
【物業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物業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總結04-23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09-16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05-13
最新物業公司檔案管理制度03-26
工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03-16
關于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2-21
小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1-29
區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