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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最新養老金上調【1】
日前,經國務院批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共同印發《關于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決定從2017年1月1日起,為2016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
這是我國連續第十三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
在經濟增速持續放緩、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壓力增大、人口老齡化加速的形勢下,國家繼續堅持提高退休人員養老金,將使8900多萬企業退休人員和1700多萬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從中受益。
上調5.5%,綜合考慮了經濟和人口等因素
13連調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前11次的上調幅度為10%左右,去年降至6.5%,今年為5.5%。
這一調整水平是如何確定的?
人社部有關負責人表示,今年按5.5%左右調整退休人員待遇,是國務院綜合考慮我國經濟發展新常態和人口老齡化新形勢,慎重做出的決策。
調整基本養老金,不僅要考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上漲和職工工資增長情況,還要考慮基金支付能力和財政承受能力;不僅要考慮廣大退休人員當前切身利益,也要考慮養老保險制度長期可持續發展和廣大退休人員的長遠權益保障。
我國經濟發展已由改革開放后持續30多年的高速發展期步入了中高速發展的新常態,職工平均工資水平增速和居民消費價格指數漲幅放緩;同時,人口老齡化加速發展、養老負擔越來越重,養老保險基金收支壓力不斷增大,確需統籌考慮各方面因素,合理確定調整水平。
記者了解到,2005年到2015年,國家連續較大幅度提高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使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從640多元提高到2015年的2240元,比2004年增長2.5倍。
2016年第十二次上調6.5%后,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達到2400元左右。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保所所長金維剛認為,“今年國家綜合考慮多種相關因素特別是物價變化和職工工資增長情況,將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總體調整水平確定為比上年增長5.5%左右,是比較合理的。”原因主要有四方面。
其一,2016年全國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僅同比上漲2%,低于預期上漲3%的預測指標,屬于溫和通脹范圍,反映了物價水平得到有效控制并保持基本平穩;其二,去年一至三季度職工平均工資增長幅度大致在6.3%,增幅繼續減緩;其三,去年我國GDP增速為6.7%,與上年的6.9%相比有所下降;其四是職工養老保險基金支出增長率也持續高于基金收入增長率,基金支出壓力不斷加大,部分統籌地區當期征繳收不抵支。
“如果不顧現實條件隨意提高養老金水平,將導致更多的統籌地區實現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的目標難度加大,不利于保障退休人員基本生活,也不利于促進養老保險制度長期可持續發展。”金維剛說。
向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適當傾斜
據了解,此次國務院部署的“5.5%左右”的調整水平,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全部退休人員待遇調整的總體人均水平,各地將兼顧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照調整辦法大體統一的原則,合理確定“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各部分的具體標準。
人社部有關負責人介紹說,今年在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面將繼續實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
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同一地區各類退休人員調整標準基本一致;掛鉤調整體現激勵機制,使在職時多繳費、長繳費的人員多得養老金;適當傾斜體現重點關懷,主要是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予以照顧。
據了解,“高齡退休人員”,多數省份確定為70歲以上,也有部分省份確定為65歲以上。
在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已經與企業實現了“并軌”的情況下,退休人員待遇的計發和調整與在職人員的工資調整不再直接掛鉤。
按照計發辦法,今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以去年職工平均工資為計發基數,而去年退休人員退休時基本養老金以前年職工平均工資為計發基數,因此,今年退休人員退休時計發的基本養老金水平自然比去年退休人員退休當時計發的待遇水平高;由于養老金調整比例一般適當低于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率,因此去年退休人員參加今年養老金調整后的待遇水平總體上也不會超過今年新退休人員退休時計發的基本養老金水平。
調整后的待遇有望在9月底發放到位,今后養老金水平有望繼續提高
調整后的養老金何時能領到?人社部有關負責人表示,人社部、財政部要求各地對調待工作的組織領導、工作進度、資金保障等作出周密安排,將調整方案報送人社部、財政部審批后組織實施。
人社部、財政部將加強工作調度,指導地方盡快將增加的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金維剛分析,調整的時間從2017年1月1日算起,預計可在9月底之前發放到位。
由于各地情況存在差異,特別是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啟動實施時間不長,工作基礎和進展地區間不平衡,各地調整養老金發放到位的進度可能會有快有慢。
此外,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的人員范圍為上年底前已退休人員,即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當年退休人員不參加當年的待遇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的離休人員不屬于此次調整范圍。
未來養老金怎么調?增幅會不會一直往下降?金維剛表示,養老金待遇調整通常隨著物價上漲情況和職工平均工資增長情況的變化而變化,增幅并非一成不變,也不會一直持續下降。
對于中央提出的“建立基本養老金合理調整機制”,金維剛解釋說,基本養老金合理調整機制主要是指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遵循養老保險發展的客觀規律,根據物價上漲情況和職工平均工資增長情況等因素的變化,并結合國民經濟發展狀況和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狀況,相應調整養老金待遇。
河南養老金計算方法【2】
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河南省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意見的通知》(豫政〔2006〕29號)規定,經省政府同意,現就我省改革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的若干問題通知如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按照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權利與義務相對應、公平與效率相結合的原則,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各類人員(以下簡稱參保人員),達到規定的退休年齡,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后,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二、參保人員2006年7月1日以后退休,且無視同繳費年限的,退休后按月計發的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1、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參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一年發給1%。
用公式表示為: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U+Va)÷2×N×1%
U——參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Va——參保人員退休時計算基礎養老金的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N ——參保人員繳費年限。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
用公式表示為: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本人退休年齡相對應的計發月數=J÷y
J——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
y——本人退休年齡相對應的計發月數
3、計發月數按照《國務院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38號)的規定執行,詳見下表:
4、參保人員退休時,其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發月數應使用與本人被批準退休當月已滿周歲退休年齡相對應的計發月數。
三、參保人員2006年7月1日以后退休,有視同繳費年限,符合按月計發基本養老金的,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
過渡性養老金月標準為參保人員退休時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視同繳費年限、過渡系數1.3%的乘積。
計算公式為: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視同繳費年限×1.3%=Vb×n1×1.3%
Vb——參保人員退休時計算過渡性養老金的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n1——參保人員視同繳費年限。
四、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計算
參保人員的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指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統籌范圍)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與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小數點后保留四位,第五位4舍5入。
下同)的乘積。
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是指參保人員繳費年限內歷年繳費工資指數的平均值。
當年繳費工資指數是指參保人員本人當年月平均繳費工資與上年度當地(統籌范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比值。
1、計算參保人員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計算公式為:
Va= Vn-1×t1
t1——參保人員退休時計算基礎養老金的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計算基礎養老金的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分段計算。
實際繳費年限的每年繳費工資指數為參保人員實際繳費年限內歷年本人月平均繳費工資與上年當地(統籌范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比值;其視同繳費年限的每年繳費工資指數按1.0000計算。
按上述辦法計算出參保人員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每年的繳費工資指數后,將各指數相加,除以實際參與計算繳費工資指數的年數,即為參保人員計算基礎養老金的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計算公式為:
t1=[(n1×1.0000)+(W1/V1+W2/V2+……+Wn-1/Vn-1)]/M1
M1為n1+M,當參保人員無視同繳費年限時,n1為零;當n1 不是整年時,n1的值為n1的整年數加1。
M——M的數值等同于W1/V1+W2/V2+……+Wn-1/Vn-1各比值項數之和,其中,W1與V1、W2與V2……Wn-1與Vn-1應為同一自然年度,下同
W1、W2……Wn-1——參保人員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以下簡稱建立個人賬戶)至退休時的歷年本人月平均繳費工資(參保人員申報的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經社保經辦機構審核確定之后的數值)
V1、V2……Vn-1——參保人員建立個人賬戶至退休上年的歷年當地(統籌范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2、在計算參保人員退休時的過渡性養老金時,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計算公式為:
Vb= Vn-1×t2
t2——參保人員退休時計算過渡性養老金的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計算公式為:
t2=(W1/V1+W2/V2+……+Wn-1/Vn-1)/M
五、按照待遇水平合理銜接、新老政策平穩過渡的原則,根據國家要求設置改革計發辦法的過渡期。
過渡期為2006年7月1日—2011年6月30日。
1、過渡期內退休的人員,按本通知規定的新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以下簡稱新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低于按改革前原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以下簡稱原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差額部分予以補齊。
2、過渡期內退休的人員,按新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比按原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的高出部分,限比例加發并逐年遞增。
其中,2006年7月1日—2006年12月31日退休的按高出部分的10%加發;2007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退休的按高出部分的30%加發;2008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退休的按高出部分的50%加發;2009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退休的按高出部分的70%加發;2010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退休的按高出部分的90%加發;2011年1月1日以后退休的,高出部分全額發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