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的實施意見》11月21日發布,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長李紅兵介紹,根據《實施意見》,本市將逐步提升基層醫療機構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門服務的能力,規范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醫療和護理服務項目,將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納入醫保支付范圍。
帶薪休假照顧特殊老人
根據實施意見,本市將為老年人建立健康檔案,培育針對失能老年人的照護服務體系,建立經濟困難的失能高齡老年人能力評估和照護服務補貼制度。
以海淀區、石景山區為試點,探索開展多種模式的長期照護保險,并適時推廣。
研究制定經濟困難居家養老家庭子女護理補貼政策。
完善職工帶薪休假制度,方便子女在老年人術后康復、臨終關懷等特殊時期直接照顧老年人。
完善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政策,試點老年人與子女同步選房,實現就近居住、就近照顧。
依托養老機構、養老照料中心、社區養老服務驛站等機構,提供老年人短期照料服務,保障照顧老年人的家庭成員合理適度的休息時間。
出臺家庭適老化改造標準
《實施意見》提出,將研究出臺適應養老需求的適老化住宅標準,按照平房區、老舊小區、新建居住區等不同類型,對住宅建筑、生活服務設施、公共活動場地等進行適老化設計和改造試點。
研究出臺家庭助浴等適老化改造標準,由政府籌資免費為符合條件的經濟困難老年人家庭進行適老化改造,配備基本的適老輔具,同時引導和支持家庭對老年人居家設施進行改造。
本市將按照政府無償提供、運營商微利運營的思路,建設社區養老服務驛站,為社區老年人提供日間照料、助餐服務、呼叫服務、健康指導、文化娛樂、心理慰藉等服務。
制定老年人家政服務標準
根據《實施意見》,本市將研究制定老年人家庭家政服務標準。
組織引導養老機構、養老照料中心、社區養老服務驛站、家政服務單位、物業管理企業等入戶為老年人提供護理、保潔、助浴、理發、陪伴等居家生活服務。
推行“中央廚房配送+社區配送+集中就餐”服務體系。
通過養老照料中心、社區養老服務驛站向區域內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務,引導單位食堂向周邊社區老年人開放,引進專業餐飲企業建立區域集中配餐中心等方式,實現老年人就近用餐、營養用餐的目標。
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建立特殊困難老年人用餐服務補貼制度。
實行“養老院+醫院”養醫結合新模式 可納入醫保【2】
“養老院+醫院”,既可養老也可看病,而且還能納入醫保報銷,今后,廣東有望推廣醫療型養老院新的養醫結合新模式昨日,記者從廣東省民政廳對政協提案答復中獲悉,即將出臺的關于加快社會養老服務事業的文件擬提出,規模較的養老服務機構可設立門診機構,提供醫療服務,且經審核批準后,可納入基本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范圍。
現狀:
老人“壓床”一住一年半載
省政協委員李道帆在今年“兩會”上提出,建議建立醫療型養老院。
李道帆認,養老院是失能老人聚集地,是需要醫療服務的人群,所以醫學資源的合理配置至關重要,院方的醫療能力必然成為老人及其家庭選擇是否入住的考量重點,而目全省養老院的現狀是:“公辦養老院住不進,民辦養老院不愿進。”
經過調研后,李道帆發現,養老院的醫護人才缺乏,水平不足;醫療設施有限,而且在養老院內治療無法享受到醫保待遇。
而另一方面,在醫保定點的大醫院,患慢性病的老年人為了獲得較好的醫護照顧,“壓床”現象嚴重,即老人長期住在醫院壓住一床位,有些老人在醫院里一住就是一年半載,個別的長達五六年,主要目的是養病而不是診治,相當于把醫院當成了養老院。
建議:
養老院配備獨立醫療機構
李道帆認為,建立醫療型養老院,實行醫養結合,老年人既享受到了養老服務,又能得到醫療保障,同時可以提高養老院的入住率,減輕大醫院老人壓床現象,緩解醫院床位緊張、患者看病難、住院難的壓力。
他建議,政府采取政策扶持的方式推廣“醫養結合”的養老院模式,扶持養老院配備功能相對獨立、設施相對完善的醫療機構,建立醫療型養老院。
同時,將有一定規模的養老院納入醫保定點機構,解決入住老年人醫療報銷問題。
他還建議,養老院可與附近的社區衛生服務站或醫院合作,結為定點對口單位,老年人在養老院內一旦發病,能夠得到養老院內的醫療機構或定點對口醫療機構的及時、專業的治療,并啟動醫保,為老年人就醫提供便利和保障。
省民政廳:
規模較大養老機構可設門診
省民政廳在答復中表示,近期,廣東省將出臺《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社會養老服務事業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加大對社會養老服務事業的扶持力度。
《意見》中提出規模較大的養老服務機構可設立門診機構,提供醫療服務。
答復同時認為,提案所建議的推廣“養老院+醫院”養醫結合新模式,這個辦法非常好,既滿足了老人的實際需求,又符合市場規律,值得在養老機構中推廣,相關部門將會進一步研究落實有關政策。
《意見》還提出,養老服務機構內設的醫療機構經衛生部門批準并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后,經醫療保險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可納入基本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范圍,其收養老人中的參保人員,在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內所發生的醫療費用,按照基本醫療保障的有關規定辦理。
答復還透露,目前,廣東省正著手制定《廣東省養老服務機構規范化建設基本標準》,并積極探索研究建立居家養老服務標準體系,爭取盡早出臺機構養老和居家養老的服務標準。
對于養老院與附近醫療機構加強合作并結為定點對口單位的建議,答復表示,此建議很好,將鼓勵各地通過在養老院內設立醫務室,或與鄰近的醫療機構建立合作關系等方式來解決養老院中老人的醫療需求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