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指山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年度考核獎罰辦法
導語:合作醫療是由我國農民自己創造的互助共濟的醫療保障制度,在保障農民獲得基本衛生服務、緩解農民因病致貧和因病返貧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下面是小編收集的五指山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年度考核獎罰辦法,歡迎閱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切實做好我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各項工作,全面推進我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有序有效的開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衛生部等部門關于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3]3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市合作醫療管理委員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對全市合作醫療工作進行考核,對合作醫療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由市政府予以表彰。對合作醫療工作存在不作為、管理不規范的單位和個人,由市政府予以通報批評,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共同做好合作醫療工作的相關職能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
第二章 獎勵條件
鄉鎮政府
第四條 全面加強合作醫療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多部門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合作醫療專題會或聯席會。
第五條 實施合作醫療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逐級簽訂目標管理責任書并結合本鄉鎮實際,制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年度考核獎罰制度。
第六條 把合作醫療工作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并及時撥付工作經費。
第七條 把合作醫療工作納入本鄉鎮政府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納入社會經濟發展規劃,納入年度工作計劃。
第八條 對村民開展行之有效的宣傳活動,積極引導農民自愿參加合作醫療,鄉鎮政府、村干部、鄉村醫生不得墊資繳費,也不得強行征繳參合金,參合人數不少于市級要求參合的指標。要切實做好農民參合和繼續參合工作,鞏固參合率和擴大繼續參合率,參合人數屬實,農民參合信息資料準確、完整、管理規范。
第九條 成立本鄉鎮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并認真落實鄉鎮合管辦人員編制或聘用專職人員。
第十條 成立本鄉鎮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監督委員會,并有農民代表參加,主動接受人大等部門對合作醫療的監督檢查。
第十一條 定期在鎮務、村務公開內容中公布合作醫療情況,包括農民參合人數、基金使用、受益人員名單、補償金額等。
第十二條 各鄉鎮合管辦要認真做好參合人員的資料檔案管理工作,及時組織培訓相關人員,監督本鄉鎮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工作,積極開展合作醫療的宣傳工作,協肋本鄉鎮人民政府以及上級政府做好合作醫療各項工作,設置公示欄,及時將參合農民人數、基金使用、受益人員名單、補償金額等,每月進行公示。
相關職能部門
第十三條 衛生部門要積極提出合作醫療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抓好具體工作的落實,做好農村衛生機構醫療用藥的統一招標、統一配送、統一藥價工作。加強農村衛生隊伍建設和衛生院建設、合作醫療政策培訓,指導協調基金征收工作,合作醫療基金的決算,合作醫療基金使用情況公示。
第十四條 財政部門要負責做好扶持資金的預算與安排,并落實好扶持資金,研究制定相關政策,制定好資金管理制度,加強資金監管、合作醫療基金征收及征收票據管理。
第十五條 民政部門要完善農村醫療救助制度,解決好特困戶、低保戶的就醫難問題,支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第十六條 發展計劃部門要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列入社會發展計劃,研究農村合作醫療的發展問題。
第十七條 編委(人事)部門要負責推進農村合作醫療機構設置和衛生機構人事制度改革有關工作。
第十八條 審計部門要加強對農村合作醫療資金的審計監管,做到每年審計一次。
第十九條 物價部門和食品藥監部門要負責加強農村合作醫療醫藥價格的監管。
第二十條 農業部門要結合農村工作配合做好農村合作醫療的宣傳、推廣和發動工作,協助對籌資的'管理,監督資金的使用。
第二十一條 殘聯要動員農村殘疾人員參加農村合作醫療。
第二十二條 各定點醫療機構要切實加強人員、房屋設備、技術、管理建設,增強服務功能、提高服務質量,滿足農民群眾防病治病的需要;要完善并落實各種診療規范和管理制度,嚴格執行物價政策。參合農民就醫門診、住院,可以在市轄區定點醫療機構范圍內就診,各定點醫療服務機構要堅持因病施治、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用藥原則,為參合農民提供良好的醫療服務,嚴格按照《基本藥物目錄》用藥,按照規定的診治技術規范診治,不得濫開藥、濫用大型物理檢查,開大處方,不得隨意放寬入院指征和標準。
第三章 處罰條件
第二十三條 各鄉鎮人民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不認真落實以上各項工作的.,主要領導當年工作考核不能評為優秀。工作不扎實,不完成合作醫療工作目標責任制的黨政一把手及其相關負責人,市政府予以通報批評,并啟動行政問責制。
第二十四條 在合作醫療工作中,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五條 定點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如違反合作醫療管理辦法,或有違規行為的,市政府將視情節,分別予以嚴重警告、通報批評、取消定點醫療機構資格等處理。
【五指山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年度考核獎罰辦法】相關文章: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風險基金管理辦法05-21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調研報告04-07
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會議上的講話01-09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總結04-05
鄉鎮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匯報11-18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宣傳工作總結04-05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調查報告05-10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服務合同11-22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總結(15篇)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