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攤位租賃合同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攤位租賃合同,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攤位租賃合同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基礎上,就甲方將 門口攤位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攤位事宜,為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 門口攤位于 路,門牌號為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攤位不作餐飲小吃與藥品生意使用,用于其它甲方無權干涉
3、出租給乙方期間,甲方不得同時轉租于他人使用。
4、攤位每月租金為 元(大寫:肆佰拾元整)
5、乙方向甲方承諾租金月付,即每月的日
6、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出租方(蓋章):______承租方(蓋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聯系電話: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聯系地址: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
日期:
攤位租賃合同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使用權的攤位出租給乙方使用的事宜,雙方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將位于 攤位出租給乙方使用,攤位使用面為 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攤位,乙方應如期歸還,乙方需繼續承租的,應于租賃期滿前一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雙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 租金及其它費用
1.攤位租金按年收取,每年元(小寫: );由乙方在該合同簽訂后,一次性付給甲方。
2.攤位需要的水、電、供暖及消防等設施由甲方負責聯系商場安裝維修,.自然原因造成的攤位損壞及照明燈光設施的故障維修、更換由甲方承擔;上述設備除電費由乙方自行負擔外,其它的運行及維修費用及政府部門收取的`城市管理費、消防安全管理費、教育附加費、衛生費等管理費用,均包含在租金之內,乙方不再另行付費。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若甲方提前終止合同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相關損失并支付乙方搬遷費用;
2、乙方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若有特殊原因,確需中途退租、轉租、轉讓攤位,需經甲方同意;
3、.乙方應愛護甲方超市內公用設施、維護攤容、攤貌及環境衛生,文明經商、禮貌服務;
4、.若租賃期內遇政府強制拆遷或商場歇業,甲方應退還乙方未使用完期限的租金;
5、.租賃期滿后,甲方如繼續出租攤位時,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約權;如期滿后不再出租,乙方應如期搬遷。
第五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向超市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六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第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年___月____日
攤位租賃合同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廣告攤位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廣告攤位基本情況說明:
本廣告攤位地址位于: ,
本廣告攤位大。 ,
第二條:廣告攤位用途
本廣告攤位只允許乙方用于產品的宣傳,不得任意改變其用途,也不得因乙方從事廣告宣傳活動造成區域內環境破壞。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條:租金
該廣告攤位租金每月為¥ ,大寫: 。租賃期間如遇市場變化,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任意調整租金標準。在此期間,如政府有關部門發生征收與本合同攤位有關的位置。未履行的廣告費用需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第五條:付款方式
乙方應于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租金按 個月結算,由乙方在投入使用前 天支付給甲方。
第六條: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后,本合同即將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攤位使用權退還給甲方。如乙方需繼續租賃,則須提前15天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甲方在接到申請之日起10天內向乙方正式提出書面答復,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第七條: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則按月須向對方繳納月租金20%作為違約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按月租金的1%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第八條:提前終止合同
如遇甲方因管理需要須提前終止合同時,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乙方,但甲方不得隨意終止合租賃給其它商戶。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提交仲裁,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電話: 電話:
攤位租賃合同4
合同編碼:
出租方: 家庭住址:
承租方: 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碼: ;(附身份證復印件)
第一條 承租方租賃出租方所有的商位(指倉位或攤位,下同)座落位置:
市場 區 號,共 個(間), ㎡.商位設施有: ,按市場劃行歸市要求經營用途為 .
第二條 租賃期限共 三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期滿。
第三條 租金(大寫) 元/月(小寫¥ 元),承租方必須每月十日前一次性交清當月租金,逾期者每日按未交部分的3%計算滯納金,一次性交清合同期內全部租金的,優惠 元。
第四條 市場的物業管理由出租方負責,承租方必須按市場統一規定使用出租方水電并向出租方繳納水電物管等費,雙方約定價格為:水費 元/噸、電費 元/度,水電費總表與分表的誤差按分攤系數計算交納,價格隨國家調整而調整,衛生費 元/月(商位內日產生垃圾量超50斤的,每次加收20元以上垃圾清運費)
第五條 承租方需對商位進行裝修或增設他物的,事先必須書面申請,經出租方同意后方可進行。商位內承租方裝修、增設他物費用自理,合同期滿后裝修設施或新增固定設施(不可撤除部分)無償歸出租方,承租方不得拆除,出租方不作任何補償。增設的他物(可撤除部分)由承租方自行撤除,損壞攤位的必須由承租方恢復原狀,或賠償修復費用。
第六條 租賃期內出租方負責屋面防漏和水電表前的維修,承租方負責商位其他維修及水電表后的維修,費用各自承擔。
第七條 經出租方同意并經有關部門批準,承租方可在市場內指定的區域對經營的商品進行廣告宣傳,廣告宣傳必須遵照市場統一規定并向出租方交納廣告位使用費。
第八條 承租方經營的商品的保管和財產安全由承租方自行負責,可自行辦理財產保險,出租方不承擔承租方經營商品財產丟失(損失)的賠償責任。
第九條 承租方必須遵守以下條款:
。ㄒ唬┳窦o守法,遵守市場各項管理制度,誠實守信,亮照經營,明碼實價,照章納稅,自辦經營手續
(二)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三無”商品,摻雜使假、以次充好商品及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商品;
。ㄈ┳龊蒙涛磺鍧嵭l生工作,配合出租方維護市場秩序,維護設施完整,維護公共安全;
。ㄋ模┰谧赓U合同到期前,必須提前一個月向出租方表明是否續租并辦理相關手續。
。ㄎ澹┍仨殗栏駡绦小妒称钒踩ā贰掇r產品質量安全法》,建立農產品進銷臺帳,認真執行《農產品索票索證制度》及《市場的準入制度》,保證所經營的農產品的質量安全和可追溯求源,不合格農產品必須立即銷毀,已銷售由承租方負責收回,未銷售的由承租方在有關部門的監督下自行銷毀或作無害化處理,造成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由承租方自行負責。
(六)嚴格遵守《消防法》及《環境保護法》等法律,安全用水用電,安全使用商位及設施,嚴禁私拉亂接和使用大功率(超過1000瓦)電器設備,嚴禁竊水、竊電,嚴禁在市場內燃放、轉運、銷售、存放煙花爆竹、乙炔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嚴禁在經營場所及公共區域進行污染性作業以及違章用火,燃燒柴快、垃圾、有煙煤等,造成的損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ㄆ撸┰诔凶馄陂g因承租方原因發生的安全、火災事故及違反治安管理法規造成的相關責任及損失概由承租方負責,出租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不負責賠償相關損失。
。ò耍┻`反市場管理規定須交納教育費的,必須及時交納,否則無條件從保證金中扣除,合同到期需續簽合同的,必須補足保證金后方可續簽。
第十條 承租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1、承租方擅自將商位轉租、轉讓他人,或不按要求使用商位隨意亂改致使商位損壞的;
2、承租方不交付或不按約定交付租金或相關費用累計超過兩個月以上(含兩個月);
3、承租方制售假冒偽劣、三無商品,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商品等,受到相關處罰兩次以上的;
4、承租方欺行霸市、哄抬物價,采取非法手段進行不正當競爭、不正當經營的;
5、承租方違反國家及出租方安全管理規定,出現安全責任事故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限期未整改的;
6、承租方不遵守市場管理規定,拒不服從市場管理,超攤、擴攤、離攤經營、占道經營、大量隨地傾倒果皮菜葉等垃圾,累計受到處罰超過四次(含四次)的;
7、不按約定用途使用商位的。
第十一條 資產以現狀出租,合同簽訂前出租方必須先行查驗商位,無異議后再行簽訂合同,合同一旦簽訂,在承租期內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尋釁滋事或者拒交商位租賃等費用。
第十二條 政府統一規劃或資產處置、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合同自行終止,承租方無條件在規定期限內搬離,出租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不作任何賠償。
第十三條 本合同租賃期滿承租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商位的優先租賃權,如承租方無意續租的,應在規定期限(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內)書面告知出租方。
第十四條 租賃期滿未能續約的,承租方應于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后三日內將租賃的攤位及出租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完好、適租的狀態交還出租方,出租方不作任何補償。承租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出租方有權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及另行出租并不退還保證金。由此造成的損失及法律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第十五條 其它約定:
第十六條 因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租方一份,承租方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出 租 方(章) 承租人(章)
電 話: 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
攤位租賃合同5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攤位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攤位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攤位符合國家對租賃攤位的有關規定。
二、攤位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攤位位于 。
2、該攤位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攤位時的.驗收依據。
三、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收后可復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復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四、租賃期限、用途
1、該攤位租賃期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攤位僅作為商業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攤位,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兩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五、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攤位租賃首年租金為 (大寫圓整),租賃期從第二年起,月租金在原基礎上遞增200元。
2、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時,想甲方繳納保證金為 元(大寫圓整)租賃期滿,費用結算清楚并經甲方驗收商鋪合格后甲方退回上述保證金給乙方(不計息)。
3、租金支付方式如下:三個月一交(先交租金后使用)
六、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確定月租金的10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租賃合同確定的日租金的三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攤位。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五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六、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方、雙方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攤位,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病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約定的租金不包含辦理租賃登記及繳納相應稅費的費用,若需辦理,由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2、在有效合同期內不得轉讓,如中途不租,把攤位還給甲方(房主),押金不予歸還。
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乙方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攤位租賃合同6
a及擬購買北_ 有限公司股份的 、 、共 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公司法 》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律 法規 ,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 北京 共同投資舉辦 有限責任公司 (以下簡稱新 公司,以正式工商登記注冊為準),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總 a及擬購買北京 有限公司股份的 、 、共 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 共同投資舉辦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新 公司,以正式工商登記注冊為準),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的投資各方為:
1.1.a 身份證 號 。
。保玻 身份證號
。保常
第三章 __公司的成立
第二條 按照公司法和其它有關法律和法規,合同各方同意在北京市朝陽區建立有限責任公司。
第三條 __公司的中文名稱為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通信地址 ;
第四條 __公司的法律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新_通公司的責任以其全部資產為限,雙方的責任以各自對注冊資本的出資為限。新_通公司的利潤按雙方對注冊資本出資的比例由雙方分享。
第四章 注冊資本
第五條 注冊資本
__公司的注冊資本為_____人民幣。在 注冊資金 總額中:貨幣 300 萬元,占注冊資本總數的100 %;
第六條 新 的注冊資本全部由a先生從出讓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原_通) %股份所獲得的購股款中墊付。
a先生以投資各方購買其轉讓的原_通的股份比例為依據認可投資各方在新_通中持有的股份比例。
第五章 投資各方的出資方式和出資額
第七條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出資方式及出資額如下:
第六章、新_通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法定代表人的擔任、利潤分配和財務會計。
第八條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組成股東大會及董事會,投資各方承諾新_通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法定代表人的.擔任、利潤分配和財務會計按照《公司法》等國家相關規定制定。具體內容見新_通章程。
第七章 合資各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 投資各方共同約定:其他投資各方購買a先生持有的原_通股份的購股款 元現金,a先生拿出300萬現金作為新公司的注冊資金,其余購股款由a用于處理原_通 債務 。該債務包括:
1、支付已公布的會員獎金;
2、支付前期所欠供應商的貨款;
3、支付前期所欠未報積分并未提貨部分款項;
4、 返還公司經營所需對外借款。
第十條 a先生同意將原_通的現有 債權轉讓 給新公司,投資各方同意對原_通 欠款 積分撥付獎金時按50%的比例逐步扣回返還原_通。返還原_通金額新_通刻扣取10%的管理費。具體事項由原_通與新_通簽定 債權轉讓協議 書確定。
第十一條 a同意協助新公司確保竹鹽產品供應,具體事項由新公司與竹鹽生產廠簽定合同。
第八章 合同的修改、變更和終止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經簽訂,投資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資,但允許甲乙方之間或與其他投資股東實行購買、轉讓、合并等。
第十三條 對合同及其附件所作的任何修改、變更,須經合同雙方在書面協議上簽字方能生效。
第十四條 其他投資各方如不履行與a簽訂的 股權轉讓協議 規定的支付購股款義務,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本合同,其他守約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
第九章 爭議的解決
第十五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十章 合同生效 及其它
第十六條 本合同投資各方各一份,共 份。自投資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投資各方簽名:
簽字日期:
簽訂地點:
攤位租賃合同7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方同意將夜市攤位________出租給乙方該攤位長度2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____________
第三條:租金為一年________元(¥________)元整。
第四條:租賃攤位的用途,乙方向使用承諾租賃攤位僅作為經營小吃產品的'攤位使用。
第五條:乙方未經甲方允許不得轉租承租攤位。由此造成的第三人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合同期滿后,若乙方繼續承租,乙方對現承租房有優先承租權,甲方在價格合理的情況下,一律不回收攤位。如果乙方租期已滿提前需一個月通知甲方。
第七條:乙方在租賃期間,水電費由自己負擔。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行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攤位租賃合同8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規范商場經營行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雙方及租賃物業位置及用途
1、甲方為本合同租賃物業之所有人,乙方為一獨立,合法的經營人。本合同之租賃物業為商場內分隔的商鋪攤位(以下簡稱租賃攤位).
2、甲方將位于本商場內層號共平方米的商鋪攤位及附屬經營設施租賃給乙方使用。(其中使用面積含公攤面積20%)。
3、乙方約定經營品種為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改變經營項目及經營品牌,乙方必須具有經營該產品的合法資質,授權書及相關證照。
第二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日至年月年月
第三條;租金及其它費用的交納期限.方式
1、商鋪攤位租金每平方米每月/月。合同項下租金及總額為拾萬仟拾元/年(¥:/年)。
2、商鋪攤位租金繳納方式
(1)商鋪攤位租金三個月按季度支付,在每一支付季度前十日交清。
(2)乙方在合同期限內所使用的電費。暖氣費?照{費等費用。由甲方每月按租賃面積向乙方收取。乙方應在每月的30日前按甲方通知將當期應交水費,電費。管理費 元/平方米及 員工工資等費用交給甲方。
第四條:保證金
1、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應向甲方加納現金形式的保證金元整(保證金不計息),以保證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義務、維護甲方聲譽、嚴格遵守《**精品家具城管理條例》、積極承擔經營者的義務。如違反上述義務有下列行為所產生的罰金、費用等有甲方直接從保證金中扣除。
。1)、因乙方經營的產品或服務致使消費者主張賠償金及相關費用的;
(2)、因乙方的經營行為而發生人身、財產損害,權利人主張賠償金及相關費用的;
。3)、因乙方違反國家政策法規及違反本商場約定而被主管部門處罰或應承擔罰金的。
2、甲方根據第2款扣除保障金后,乙方必須在五日內將保障金補至原數額。
3、合同終止后滿一年,未發生因乙方經營而產生的糾紛問題,待乙方與權利人妥善解決后根據結果再行處理。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利定制所有承租人必須遵守的真個商場相應的規章制度,并根據商場運作狀況時調整租賃商鋪攤位的租金。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統一管理、監督、檢查、有權配合有關部門對乙方進行管理。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合同及《***品牌家具城管理條例》的行為做出批評教育、停業整頓、罰款、留置貨物直至解除合同的處理。
2、甲方在下列情況下有權提前解除合同、收回租賃攤位并不承但任何責任,不退還乙方所交保證金與乙方已經繳納的租金及各項費用。
。1)、乙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進行違法活動,經書面警告仍不糾正的。
。2)、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延遲、拒交商鋪攤位租金、電費等各項費用,逾期10天以上的。
。3)、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辦理手續私自出租、分租、轉讓、轉借、互相交換或以任何形式變相為前述行為的。
。4)、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1個月無正當理由不開業的;乙方擅自停業持續3日以上15日以下的(乙方擅自停業15日以上按《***品牌家具城管理條例》的`規定執行).
。5)、乙方違反工商、稅務、物價、治安、衛生、計生、質量監督、計量等法律、法規及行政管理法規、受到有關部門處罰的。
。6)、乙方冒用、借用甲方名稱,或有其他使甲方聲譽、利益受到較大損失的行為。
。7)、乙方對租賃物業造成較大損失的。
。8)、乙方違反《***品牌家具城管理條例》,造成嚴重后果的。
3、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公共設施的維護、保養,公共面積部分的商場治保、安全防火以及衛生保潔工作。
4、甲方在公共部位設置集中用水處,乙方不得自行接用水管道至攤位處,違者必須自行拆除,經甲方通知不拆除的,甲方有權派人拆除并由乙方承擔費用。甲方負責排接用電線路至乙方攤位處,在乙方租賃區域內,乙方可自行排接用電線路,費用自理,安裝時必須符合國家電路安裝規范。
5、甲方尊敬乙方的經營權利,負責維護商場正常的營業秩序,保護乙方的合法權利
6、在事先通知乙方情況下,甲方對商場內一切公共設施,均有權安排工作人員進行乙方營業間進行檢查、維護和改建。(緊急情況下,甲方不受事先通知的限制)。
7、在乙方未交清租賃商鋪租金、廣告費、賠償款等相關款項時,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備、貨物、產品行使留置權。
第六條:違約責任
在合同履行期間,除法律規定和本合同的情形外,雙方均不得中途終止本合同。雙方中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應向對方一次性支付合同租金三個月的違約金。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的解釋權歸**品牌家具城所有。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合同任何一方可向晉城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立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補充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補充條款: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攤位租賃合同9
得勝市場攤位租賃協議
出租人: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攤位從事農產品貿易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得勝農貿市場 號攤位,面積 平方米,用于咸菜零售。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止,共計壹年
第三條 續租
本協議續租適用以下第 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后續租的,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憑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復。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協議。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復,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協議。
2.租憑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憑期滿前45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為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四條 租金
租金共3000 元,實行一年支付制,以現金為租金支付方式。
第五條 保證金
是否收取保證金由雙方協商約定。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并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組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第八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協議約定的各項義務。
2.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3.應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擔各項稅費。
4.應愛護并合理使用場地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不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5.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并不得出租、轉讓、轉借營業執照。
6.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7.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范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以任何形式在上述范圍內進行廣告宣傳。
8.租憑期間,乙方不得改變租賃物的用途。
第九條 協議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乙方應按照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第2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2.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2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3.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4.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或水電、管理等費用的。
5.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6.未經甲方同意連續30日未開展經或活動的。
第十條 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有效。
甲方(蓋章):甲方(蓋章):
授權代表人(蓋字):授權代表人(蓋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攤位租賃合同10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本著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協商一致,簽訂以下合同。
一、商位名稱: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租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租期壹年,租金為 ,租金付清時生效。
三、租期內的`其它費用如水、電費等由乙方另行支付。
四、乙方在租賃期間的違章紀分、罰款,由乙方支付。
五、乙方應按有關規定,做好誠信經營,認真做好消防和生產安全,保證食品安全。
六、其他未盡事宜,將按 蔬菜批發市場商位租賃合同的有關規定執行,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七、如有其他爭議與糾紛,雙方同意接受 公司的調解。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攤位租賃合同1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基礎上,就甲方將xxxx門口攤位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攤位事宜,為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共同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xxxx門口攤位于xxx路,門牌號為xxx
2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攤位不作餐飲小吃與藥品生意使用,用于其它甲方無權干涉
3 出租給乙方期間,甲方不得同時轉租于他人使用。
4 攤位每月租金為xxx元(大寫:肆佰拾元整)
5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金月付,即每月的 日
6 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出租方(蓋章): ______ 承租方(蓋章): 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聯系電話: ______ 聯系電話: ______
聯系地址: ______ 聯系地址: 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攤位租賃合同12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甲方愿意將產權屬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 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______號,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期_____年,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年__月__日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 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 承租人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 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30天的`,并賠償違約金______元。
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作適當調整。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每年租金為為人民幣______元整(¥ 元)。
2. 從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______元(即第二年為______元,第三年為 ______元,第四年為 ______元,.........)。
3.(或)為減輕乙方負擔,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乙方租金分__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額約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為______,付款時間為_年_月_日。
第二期:租金為______,付款時間為_年_月_日。
第三期:租金為______,付款時間為_年_月_日。
第四期:租金為______,付款時間為_年_月_日。
第五期:租金為______,付款時間為_年_月_日。
第六期:租金為______,付款時間為_年_月_日。
攤位租賃合同13
出租方:(簡稱甲方)
承租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承租_____________菜市場攤位____________個,門店_________間,編號:_________。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定為準)。
第二條租賃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條租金:人民幣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簽定合同時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租賃保證金:乙方在簽訂租賃合同時應交付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_元給甲方。期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甲方應于合同期滿之日起七天內退還保證金,不計利息。乙方如有拖欠甲方款項或其它違約行為,甲方可從保證金中扣抵。
第五條其他約定:
(一)甲方應依法建立食品衛生、消防安全、治安安全、環境衛生等制度,并組織實施。乙方應自覺遵守、誠實守信、文明經營。
(二)為確保商品食用安全、健康,乙方在進貨時應當檢驗商品質量,并向供貨方索取原始發票、單證,建立進貨臺帳。商品包裝使用環保塑料袋,執行“限塑”相關規定。
(三)乙方在市場內使用的水、電、照明由甲方提供,發生的水費、電費由乙方承擔。
(四)乙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攤店內經營,不超攤擴攤、占道堆物或跨門營業。
(五)乙方因特殊情況需要將攤店轉租或轉讓給第三人,必須經甲方同意,并辦妥手續。
(六)乙方在市場內的經營器具及財物應自行妥善保管,發生損壞甲方不予賠償。
(七)甲方應對市場設施進行日常維修。乙方應妥善使用設施,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壞的,應承擔修復和經濟賠償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合同履行期內,甲方如無故解除合同收回攤店,應退還從解除合同之日起已預收的租金及全額保證金,并按退還租金額的30%支付違約金給乙方。乙方如要求解除合同退還攤店,甲方同意的則解除合同,乙方應按乘余租期租金總額的30%支付違約金給甲方,保證金不予退還。
(二)乙方如不按期交納租金及水電費,應每天按欠款總額的1%支付甲方違約金,逾期超過一個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攤店,乙方已付租金及保證金不予退還。
(三)乙方如超攤營業、占道堆物或亂丟垃圾,商品包裝不使用環保袋,甲方可按次收取違約金20元。
(四)乙方擅自轉租、轉讓攤店或改變經營范圍,違反市場建立的制度,經甲方指出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攤店,已收租金不予退還。
(五)乙方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依法取消經營資格的`,本合同自行終止,甲方收回攤店,已收租金不予退還。
第七條合同期內,因不可抗力或電網停電,自來水水網停水,造成乙方不能繼續營業或財產損失的,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向市場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行政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依法向市場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期滿,乙方需要繼續租賃攤店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前30天內向甲方提出續租申請,經甲方同意,按照新的規定,辦理續租手續,簽訂新的攤店租賃合同。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自甲、乙雙方簽名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菜市場攤位租賃合同范文2
出租人(簡稱甲方):
承租人(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以下簡稱《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菜市場攤位租賃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攤位基本情況:本合同所指攤位位于,設施為電表、開關、插座、磚混瓷磚貼面柜臺。經營項目為。
第二條租賃期限:攤位租賃期限為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簽訂5日內交付攤位。
第三條租金及交付時間、方式:租金為每年交付(大寫)叁仟元整,(¥)。交付時間及方式為租期開始前5日一次性交付,同時繳納水費、衛生費、垃圾清運費共計元/年。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全面履行《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章有關市場開辦者的規定,制訂有關市場物業、治安、消防、計量、衛生、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制度,承擔相關義務,并監督乙方遵守有關規定。
2.對乙方利用所租攤位銷售偽劣商品和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及時制止,對出現的消費糾紛及時調解,調解不成的報有關部門處理。
3.協助、督促乙方辦理相關證照,為乙方提供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
5.甲方因市場改造提升對攤位進行調整的,應提前15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受調整的,雙方應按調整后攤位的情況重新訂立租賃合同。乙方不接受調整的,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應于15日內退回乙方已交付的結余租金及保證金。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依法亮證亮照經營。
2.按照《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履行相關義務,承擔法律責任,服從相關部門的監督管理。
3.乙方必須將經營過程中長生的垃圾放到甲方制定的地點。
4.應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5.愛護并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轉租、私自擴建攤位。若有特殊原因,確需中途退租、轉租攤位,需經甲方書面同意。經甲方同意退租的,甲方應在30日內退回乙方已交付的結余租金及保證金。
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經營項目。
8.乙方經營的產品價格不得高于縣城農貿市場價格。
9.乙方應如期交納租金,如果房屋租金上調,因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先行賠付保證金:
1.合同簽訂5日之內,乙方需向甲方交納先行賠付保證元整,。
2.甲方在下列情形下可使用保證金:
(1)乙方與消費者就糾紛解決達成一致后卻拒絕履行的;
(2)乙方對消費者提出的退貨、補足商品數量、賠償損失等合法要求,故意拖延或無理拒絕的;
3.因乙方過錯,甲方使用保證金先行賠付的,乙方應于5日內補足保證金。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擅自提前終止合同,甲方應按攤位租金總額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提供場地、用水、用電、用暖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或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不得收取租金,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相應損失。
3.乙方損害場地設施,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賠償實際損失,乙方亂扔垃圾甲方一經發現將對乙方處罰20-100罰款。
4.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擅自中途退租、轉租,甲方有權提前終止與乙方的租賃合同,并按攤位租金總額3%向乙方收取違約金,同時取消乙方下一輪優先續租資格。
攤位租賃合同14
出租人(甲方):朝陽市種子市場管理辦公室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租賃朝陽市種子市場攤位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攤位位置及租金、租期等
第一條:乙方承租甲方 號攤位,面積 平方米,門、窗、鎖、隔斷、防護欄、水、電、墻面等設施完好無損,用途以營業執照核準的經營范圍為準。
第二條:租賃期限自**年10月20日起至**年10月20日止,共計五年。
第三條:攤位租賃費為每年人民幣大寫壹萬肆千元整,小寫14000.00元;租賃費按年繳納,首期租金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交付,余下交費日期為每年的9月20日前;以現金方式交付。除此之外,租賃期內所發生的水、電等費用也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應交付甲方伍千元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金,在本合同履行期內如乙方違約保證金不予退還,否則合同期滿后退回。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五條:甲方應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第六條:甲方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第七條:除有明確約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第八條:甲方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并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范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攤位)的管理及維修保養;水、電、氣、等設備、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并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等。
第九條:乙方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經營范圍亮證照經營。
第十條:乙方應愛護并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不允許隨意改動墻、隔斷、門、窗、水、電、暖氣等設施,造成損壞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乙方在攤位租用期間,不允許轉租、轉讓;不允許超范圍經營及制售假劣種子、農藥、化肥等違犯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項目,并不得出租、轉讓、轉借、出賣營業執照;不允許欺行霸市,隨意哄抬或降低物價,擾亂市場的正常經營秩序。
第十二條: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內部非乙方承租攤位范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三、合同解除約定
第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并不承擔乙方任何經濟損失;如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還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1、不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攤位,經甲方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規定的;
4、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的;
5、一年內出現1~2起影響較大,給一戶農民造成200元以上或幾戶農民造成1000元以上損失拒絕賠償、或拒不接受有關部門正常管理的。
第十四條:除本合同第十三條之規定,甲、乙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60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 其他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甲方不能按時交付攤位或因甲方原因提前終止合同,甲方每天賠償乙方人民幣伍十元。
第十六條:若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致使本合同解除的,甲方不退還合同期內的攤位租賃費及其它費用;合同到期乙方不再租用時應該及時將攤位騰出,否則應該每天賠償甲方人民幣伍十元。
第十七條: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5%的違約金。
第十八條: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自動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用及退回保證金。
五、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攤位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30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為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二十條:本合同履行期內種子市場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該協商解決,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甲方制訂的種子市場的治安、衛生、營業時間等各項規章制度,也視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與本合同約定相違背或與國家法律、法規等強制性規定相抵觸的除外。
第二十三條: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朝陽市種子市場管理辦公室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攤位租賃合同15
甲方(出租人):乙方(承租人):
身份證號碼:
電話:
為了共同發展,繁榮市場,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特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租賃場地的位置及用途
甲方將位于門口的攤位,租賃給乙方做為經營 ,乙方經營期間更換經營品類,須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執行。
第二條:租賃期限和租賃費交納
1、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夜市營業時間:每日到;
3、租賃期內乙方共需向甲方繳納場地租賃費為 元/月,支付方式:先付后用。首次繳納需繳納三個月的租金,租金到期時需提前10日付清下月的租金。
4、水、電費用根據乙方的電器功率和用水頻率繳納( 元/月)。
5、本協議履行期滿,雙方如有意延長租賃期限,應在本協議期滿前一個月重新簽訂新書面租賃協議,同等條件下,以承租方優先為原則。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按本協議第二條之規定向乙方收取場地租賃費。
2、甲方應根據國家政策法規制定各項管理制度并依照這些制度對乙方的'經營活動統一管理監督。
4、在租賃期內向乙方有償提供租賃經營場地以外的輔助設施及服務。
5、按時向乙方提供協議約定的經營場地,保證乙方經營活動的開展。
6、如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乙方無法正常經營,甲方應退還乙方相應的租金。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獨立經營從事合法經營活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嚴格遵守稅收、工商等規定,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工作人員在工作場合、工作時間內必須配合管理并負責夜市當日的清潔工作。
3、乙方必須按本協議第二條及時交納場地租賃費、電費等,如不按時交納,甲方有權終止租賃協議,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4、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不得超范圍經營,乙方必須維護甲方的整體企業形象。乙方必須文明經商、公平競爭,不得使用不正當的競爭手段。
5、乙方不得將經營場地轉租他人,未經甲方同意轉租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場地。
6、在租賃期內,若遇甲方經營所需市場進行規劃、調整,乙方必須服從。
7、乙方租賃場地必須承擔安全責任,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嚴禁私拉亂接電線電器。租賃期間因操作不當等引起的火災等事故,其經濟、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負。
8、乙方應自覺愛護公共財物,保證甲方所提供設備、設施完好無損,如有損壞,乙方應負責修繕或賠償。
第五條: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1、在租賃期間如乙方要求終止協議,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方可退場。
2、在租賃期間,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決定解除協議,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1)不按時交納場地租賃費的;
(2)違反工商、物價、稅務、治安、衛生、消防、技監等法律法規,經書面警告后仍不糾正的;
。3)因商品質量或服務質量被新聞媒體曝光影響甲方聲譽的;
(4)違反甲方各項管理制度,造成嚴重后果的;
。5)不妥善使用、維護公共設施,或造成甲方嚴重財產損失的;
。6)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產品經營出現質量問題或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經甲方警告,仍不糾正的;
。7)與顧客吵架或打架,或者有其他嚴重侮辱顧客行為影響甲方聲譽的。
第六條:違約責任
簽約雙方應本著誠信合作、實事求是、嚴肅認真的態度簽訂此協議。本協議簽訂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若有違反,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本協議的約定處理,并由違約方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第七條:不可抗力
租賃期內,如發生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造成損失的,雙方免責條款。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及其他
1、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提起訴訟。
3、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凡與本合同有關的補充協議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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