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公司加班制度(范本)(通用12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fā)展,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小公司加班制度(范本),歡迎閱讀與收藏。

小公司加班制度 1
1.為使員工超時工作之作業(yè)處理有所遵循 , 特訂定本辦法 。
2.適用范圍 :
銷售工程師、技術支持工程師及部門經理級(部門經理)以上人員以外之所有公司正式員工。
3.超時工作定義 :
凡公司正式員工于正常工作日工作,逾越正常工作時間者 ,謂之「超時工作」。
4.假日加班定義 :
凡員工于國家節(jié)假日、休息日、或公司規(guī)定假日工作者, 謂之「假日加班」。
5.員工加班費給付要點 :
5-1員工因執(zhí)行工作須超時工作或于假日加班者 , 應事前提出申請經直屬主管核定, 并于事后將實際加班填入
「加班單」并經主管簽認后 ,交管理部門。
5-2員工加班實行支付加班費和換休兩種方案。
5-3員工加班首先考慮換休,換休不成的支付加班費。
5-4員工超時工作或假日加班者給付加班費 , 其標準如下 :
5-4-1工作日超時工作加班費每小時支付1.5倍時薪 。
5-4-2休息日假日加班支付2倍時薪。
5-4-3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支付3倍時薪。
5-4-4加班時數以半小時為單位,不滿半小時者不給付加班費 ,滿半小時不滿1小時者以半小時計。
5-4-5時薪之計算以基本工資/176計算。
6.員工誤餐費給付規(guī)定 :
6-1員工因超時工作或假日加班致延誤正常用餐時給予誤餐費 , 其標準如下 :
員工因加班致延誤用餐時每餐給付10元 .
6-2員工加班誤餐費之申請直接于「加班單」上作業(yè) , 注明誤餐餐數。
7.加班時數計算 :
公司加班時間計算方式 :
上班時間自9:00至18:00止 ,
則加班費至18:30起算 . 加班超過下午19:00者,給與加班誤餐餐補。
小公司加班制度 2
一、目的
為了提高效率,保證工作的有序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三、加班規(guī)定
1、公司如因工作需要,可要求員工加班加點,被指定的員工不得無故推諉。
2、員工核報加班是以公司支配的休息時間為前提的,依據崗位的`不同有不同的核報標準。
四、加班原則
1、效率至上原則。各部門須有方案的組織、開展各項工作,提高工作率,對加班嚴格掌握。
2、調休優(yōu)先原則。員工加班后,優(yōu)先支配調休,確認工作需要無法調休的,計算加班費用。
3、時間原則。加班兩個小時以上算加班,同時工資按半個工作日計算;四小時以上均按一個工作日計算。
4、工資原則。加班費用為平常工資的兩倍。
五、加班申報程序
1、各部門員工,經部門支配加班的,由員工填寫《加班申報表》,并根據加班申報程序予以申報。
2、員工在加班開頭時間和結束時間應進行打卡考勤。加班時間如未準時打卡,應于次日到部門負責人處填寫未打卡證明,并請負責人簽字。
3、對于每日加班狀況,相關管理人員有權對加班狀況進行檢查。
六、不予批復的加班
1、因本人或部門正常工作任務沒有完成而自愿加班的。
2、未按要求填寫《加班申報單》的。
3、加班時未打卡,也未填寫未打卡證明的。
七、附則
1、《加班申報單》作為附件,與本制度協(xié)作使用。
2、本制度自頒布日起執(zhí)行,由行政部管理,各部門幫助執(zhí)行。
小公司加班制度 3
第1條發(fā)生以下情況之一的,公司準許員工申請加班。
1.1 在正常工作時間完不成任務又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完成的。
1.2 臨時布置的緊急任務。
1.3 必須于班后或休息日完成的任務。
第2條員工加班須由其向上級主管提出申請,上級主管同意后填寫“加班申請表”,報部門經理審批簽字后,報人事部備案。未經批準,自行加班的不享受加班待遇。
第3條緊急情況下,部門主管可先獲得經理的許可后直接執(zhí)行加班作業(yè),事后填具“加班申請表”報人事部備案。
第4條加班工資的計算要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標準執(zhí)行。
第5條因工作需要,員工需在工作日加班的,從公司規(guī)定的下班時間之后開始計算實際加班時間。加班時間超過一小時才能申報,加班四小時按半個工作日計算,以此類推。
第6條根據法律法規(guī)有關規(guī)定,在不損害員工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有權根據工作和經營的需要安排員工加班。
6.1 公司可根據經營情況,安排員工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的時間(以下簡稱:延長工作時間)及休息日和法定節(jié)假日工作。公司安排員工加班的,原則上以30分鐘為單位。
6.2 公司延長工作時間的,每天一般不超過1小時;在保證勞動者身體健康的`前提下,每天延長勞動時間不得超出3小時,一個月不得超出36小時。如果因自然災害、事故及其他原因,威脅職工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或者生產設備發(fā)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司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不受本條延長工作時間的限制。
第7條以下情況不視為加班:
7.1 公司在節(jié)假日組織的郊游及其他娛樂活動;
7.2 公司在非節(jié)假日組織的下班后的娛樂活動;
7.3 在非工作時間組織的培訓。
第8條違反加班規(guī)定的處罰
8.1 公司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加班的,員工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員工無正當理由拒不執(zhí)行公司加班規(guī)定的,將以曠工論處。
8.2 在加班期間遲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時間的遲到、早退論處。
8.3 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交付的應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待遇。
8.4 為獲取加班補償,采用不正當手段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經核實,取消加班待遇,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警告甚至解除勞動合同處罰。下列情形屬于采取不正當手段取得的加班機會:
(1)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
(2)虛增工作任務;
(3)被認為屬于不正當手段的其他情形。
第9條本制度由人事部制訂和解釋,自20xx年xx月xx日起實施。
小公司加班制度 4
一、總則
(一)目的
為提高效率,兼顧公平,對員工額外勞動進行合理補償,保障員工身體健康,保證公司生產工作的有序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職責
1、各職能部門負責本部門人員的加班管理,對本部門及基層單位的加班情況進行例行監(jiān)督檢查,同時按規(guī)定將本部門人員的加班情況報至人力資源部。
2、人力資源部協(xié)助各部門作好員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檢查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范文在各部門的執(zhí)行情況,對加班異常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3、部門經理負責對所管部門及基層單位加班的人員、頻次、時間安排、加班補貼總量進行建議,人力資源部和分管副總進行審批。
(三)適用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
(四)原則
1、效率至上原則。各部門須有計劃的組織生產經營、開展各項工作,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時利用率,對加班加點從嚴控制。
2、健康第一原則。各部門在安排加班時,必須結合加班人員身體狀況,對加班頻次、時間長短及與正常上班時間的間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證員工的身體健康。
3、調休優(yōu)先原則。員工加班后,應優(yōu)先安排調休,確因工作需要無法調休的,計算加班補貼。
4、總量控制原則。對各部門加班補貼參照歷史數據進行年度總額控制,以不超過部門原工資的5%為上限,部門可以根據月生產任務的松緊度以豐補欠。
二、文件內容
(一)加班認定
1、各部門只有在具備下列條件之一時,才可組織員工加班:
⑴ 在正常休息時間和節(jié)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須連續(xù)生產、運輸或作業(yè)的; ⑵ 須利用休息時間和節(jié)假日停產時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yǎng)、工程施工的;
⑶ 發(fā)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生命財產安全或有可能造成較大負面影響,需要緊急處理的;
⑷ 為完成公司下達的緊急任務的。
2、值班不屬于加班,對被安排值班的員工,發(fā)放值班補貼。(值班是指公司為臨時負責接聽、協(xié)調、看門、防火、防盜或為處理突發(fā)事件、緊急公務處理等原因,安排有關人員在夜間、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時間內進行的值班,它一般不直接完成生產任務。)
⑴ 工作日夜間值班的每班次20元,公休日值班的每班次(0:00-8:00, 8:00-16:00,16:00-24:00)為40元,法定節(jié)假日為60元。
⑵ 員工在值班期間,公司給予誤餐補助,具體標準由公司根據情況確定。
⑶ 員工在值班時處理工作的,不認定為加班。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認定為加班:
⑴ 由于正常工作任務未按要求及時完成而需延長工作時間或利用公休日、節(jié)假日完成的;
⑵ 內勤人員(含銷售部、售后部、綜合部等)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戶延時工作的;
⑶ 延長工作時間處理日常工作1小時以內的;
⑷ 開會、培訓、應酬、出差的;
⑸ 倒班。
(二)加班審批程序
1、組織員工加班前,首先須征得員工本人同意。
2、加班前填報《加班審批單》(見附件),寫明加班時間、地點、事由,由主管副總或部門經理簽署審核意見。加班員工需在實際加班的前一工作日下午16:00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人力資源部,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3、規(guī)律性加班的部門如綜合管理部、質量管理部等,加班員工同樣要履行加班申請手續(xù),但可以集中填寫簽字。
(三)加班免除與時限控制
1、公司所有員工按公司規(guī)定在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元旦、春節(jié)、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繼續(xù)工作均算加班。
2、下列行為不享受加班補貼:
⑴ 無論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節(jié)假日加班,員工均需如實打卡(上、下班),記錄加班時間。人力資源核算加班工資時,需將員工的加班打卡記錄與實際加班情況統(tǒng)計核對。核對發(fā)現沒有加班打卡記錄或與加班打卡記錄不一致的行為;
⑵ 不辦加班審批手續(xù)和未經批準擅自加班的行為;
3、下列人員(除文件內容中第(三)1款外)原則上不享受加班補貼:
⑴ 中高層管理人員;
⑵ 因工作性質特殊,實行綜合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的銷售、售后、策劃、司機、食堂、保安、綠化、保潔、宿舍等后勤類員工,和其他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的員工;
⑶ 實行計件工資或業(yè)績提成工資的人員;
⑷ 學徒、試用、實習等待崗人員;
⑸ 受留用察看處分人員。
4、加班時限控制(文件內容中第(一)3款不受加班時限限制)
⑴ 不安排女員工在懷孕期或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期間加班;
⑵ 員工加班一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特殊情況每日不超過3小時;
⑶ 員工每個月加班時間不得超過36小時,超過者按36小時計發(fā)加班補貼。
(四)加班調休與補貼支付
1、加班調休
⑴ 員工加班后各部門首先安排調休,員工也可要求優(yōu)先給予同等時間的調休,所在部門(車間)經理須盡量在適當時間安排員工調休。
⑵ 員工有權要求將加班時間累積到一起調休,但調休時間最長原則上不得超過一周。具體調休時間由員工所在部門(車間)經理安排,調休審批程序參照《請休假管理制度》。
2、加班補貼
⑴ 確因工作任務繁忙不能調休的,按《勞動法》規(guī)定支付加班補貼。日工資標準按照崗位工資除以21.75天計算,用日工資標準除以8小時即得小時工資標準。在計發(fā)加班加點補貼和請事假扣發(fā)工資時,均按此標準執(zhí)行。
⑵ 安排員工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員工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加班補貼;安排員工在公休日工作的,按照員工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加班補貼。依法安排員工在法定休假節(jié)日(元旦1天,春節(jié)3天,清明節(jié)1天,勞動節(jié)1天,端午節(jié)1天,中秋節(jié)1天,國慶節(jié)3天,)工作的,按照員工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加班補貼。
⑶ 法定休假節(jié)日加班,其加班補貼在當月發(fā)工資時一起按上述規(guī)定支付;除法定休假節(jié)日以外的其他加班,按照調休優(yōu)先的原則,根據工作安排和個人申請,需要在以后的月份安排調休的,可將本月需要調休的加班單獨記錄,以備調休時查用;因工作需要暫未計算加班補貼的加班,在半年內不能安排調休的,在確定不能進行調休的當月,將未能調休的加班按規(guī)定支付加班補貼。
(五)罰則
1、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無特殊理由推諉者,按曠工情節(jié)論處。
2、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交付的應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補償,并視情節(jié)輕重懲處。
3、為獲取加班補償,采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fā)現并核實,取消加班補償,處以500元以上罰款,直至辭退。
4、在監(jiān)督檢查過程中,如發(fā)現虛報加班的,按照500%的加班補貼扣罰,其中50%由審批領導承擔,50%由申請加班的人員承擔,并根據情節(jié)輕重對有關人員進行處分。
5、在監(jiān)督檢查過程中,如發(fā)現本屬正常工作時間完成的工作任務卻安排加班的,按照300%的加班補貼扣罰,其中50%由審批領導承擔,50%由申請加班的人員承擔。
6、在監(jiān)督檢查過程中,如發(fā)現加班人員、頻次、時間安排不合理,公司責令有關部門限期改正,并對主要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
三、附則
(一)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修訂;
(二)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同內容規(guī)定自行廢止;如有與公司其它規(guī)定相抵觸的,則以本制度為準;
(三)本制度經董事長(或其授權人)批準后執(zhí)行,修改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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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為規(guī)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勞動法》及相關法規(guī),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guī)定。
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全職工作人員。業(yè)務人員,除到店客戶外,加班不計算加班工資。
二、加班的含義及原則
(一)含義:加班指在公司規(guī)定的工作時間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部門負責人指定,必須額外工作的,(加班前)須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并于當天加班后(即確定準確的加班時長后,提交加班申請)稱為加班。
(二)原則:
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9:00—17:30)完成本職工作任務,原則上不提倡加班,如因客戶或部門負責人要求,工作周期內,確實不能完成工作的,可向部門負責人提交加班申請。
2、如因本人原因(工作不熟練,工作時間內懈怠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務)需延長工作時間或因本人工作疏忽需返工等,不計入加班核算范圍。
3、嚴格控制加班時長,保證員工的休息時間(原則上,單名員工每天加班時間最多不超過4小時,每月累計最多不超過50小時,確有因工作需要超過時長規(guī)定的,需由部門負責人與行政部及財務部負責人說明原因,經行政部及財務部批準后,方可計算超時部份加班工資)。
4、加班時間以1小時為單位計算,取整加班小時數,(如3.5小時:計3小時,2.8小時:計2小時)加班當月,可選擇當月調休或計算加班工資兩種方式。當月未調休的,自動按加班計算加班工資,隔月不予調休。每天早晨8:00前及下午18:00以后開始計算加班工資,晚間加班超過2小時的,給予25元的晚餐補貼。
5、加班工資計算:
周一至周五:加班工資=基本工資/(26天x8小時)x1.5倍
周六至周日:加班工資=基本工資/(26天x8小時)x2倍
說明:加班工資的核算以本人基本工資為基數,以上述計算公式為依據計算。
財務人員在核算加班工資時,需按以上公式計算,計算加班時長時(加班小時數),因扣除調休時間,并核對員工上、下班打卡時間),員工申請加班時長與上、下班打卡時間沖突的,以上、下班打卡時間為準。
6、需要提交加班申請的員工,需在當天加班開始前經部門負責人批準方可計算加班工資。加班當天,在結束加班并確定實際加班時長(加班小時數)后,由員工自行提交加班申請。加班申請需經部門負責人及行政部批準后方可生效。
7、調休是指:
1、因加班產生的加班時長(按加班小時數計算),加班當月不計算加班工資而選擇調整休息時間的方式。
2、每周固定休息時間(以排班輪休表上的休息時間為準)作調整的休息時間。
如因以上第1種情況,需作調休的,按以下調休時間計算。如因以上第2種情況,需作調休的,不計入以下調休時間計算范圍。
調休時間的計算:
調休最少以2小時開始計算,(調休時間一率取整計算,如實際調休1.5小時,按2小時計算)調休申請需至少提前1天經部門負責人批準方可提交調休申請。調休申請需經部門負責人及行政部批準方可生效。
8、因公司特殊情況需要臨時加班的,公司所有員工必須服從安排。
9、加班部門如需其他部門配合或提供相關資料的,應于工作時間內提前通知相關部門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三、以下幾種情況不列入加班核算范圍:
1、因本職工作不熟練而延長工作時間;
2、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參加培訓或因公出差;
3、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參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的有關部門組織的公共活動的.;
4、其他非必要加班的情況。
四、統(tǒng)計
行政部在每月末至次月初匯總考勤數據,并將考勤數據交由財務部。
財務部在每月末至次月初匯總加班統(tǒng)計,并作為安排調休和發(fā)放加班工資的依據。
五、罰款
1、未依本規(guī)定審批的加班,公司一律視為個人自愿行為,不列入加班計算范圍,由此產生的后果概由本人承擔。
2、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無特殊理由推諉者,按曠工論處,并扣除指定加班時間三倍工資處罰。
3、在加班期間遲到、早退者,5分鐘之內的,按30元每人次予以處罰,超過5分鐘的,按每分鐘10元予以處罰。
4、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應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補償,并視情節(jié)輕予以處罰。
5、為獲取加班補償,采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fā)現并核實,公司有權取消加班補償,并處以100元罰款,部門負責人連帶處罰200元。
六、本規(guī)定經過公司討論,自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由公司行政部門負責制定、修改、廢止和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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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guī)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guī)定。第二條公司非提成人員確因工作需要加班,適用本規(guī)定。
第三條按提成制度結算的銷售部員工和廠部的計件員工不適用本規(guī)定。
第二章加班的原則和程序
第四條加班系指在規(guī)定工作時間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項,必須繼續(xù)工作者,稱為加班。加班分為兩種:即計劃加班和應急加班。正常工作日內因工作繁忙需要在規(guī)定時間外繼續(xù)工作,稱為應急加班。周末或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繼續(xù)工作,稱為計劃加班。
第五條因工作性質特殊,司機、售后、經營、投資部工程師在正常工作日延時工作和周末繼續(xù)工作一律視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元旦、春節(jié)、五一、十一)繼續(xù)工作算加班。
第六條內勤人員(含銷售部、售后部、經營部、投資部、國際部)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戶延時工作視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末和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繼續(xù)工作算加班。
第七條員工加班應填寫《加班申請單》(附表一),經部門主管同意簽字后,送交行政部審核備案,由行政部呈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實施加班。
第三章加班管理規(guī)定
第八條加班人員應提前向行政部遞交《加班申請單》(遞交時間:工作日應急加班于當天16:00前;周末加班于加班前最后一個星期五的16:00前,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則于加班前一周。);特殊情況不能按時提交者,應由加班人員的部門主管電話通知行政部經理,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個工作日17:30前補交。
第九條本公司人員于休假日或工作時間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如無特殊理由不得推諉。
第十條加班時間以0.5小時作為起點記時單位。累計4小時為0.5個工作日,累計8小時為1個工作日,累計12小時為1.5個工作日……依此類推。并以此作為計算加班補貼和調休的依據。(加班時間累計或累計后的零頭按四舍五入)。
第十一條已計算加班補貼或調休,獎金中不再作加班系數計算。
第十二條工作日加班時間最多計4小時/天,周末、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的加班時間最多計8小時/天,且每個月加班時間不得超過36小時,超過者按36小時計。
第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規(guī)定第十二條的限制:
(一)發(fā)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員工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設備、公共設施發(fā)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其他日常運作,必須及時搶修的;
第十四條加班調休應在當年使用完畢,未使用完按放棄處理,不累計到下一年度。
第十五條常駐公司人員的加班起止時間以打卡為準,外派人員的加班起止時間,以個人提交書面說明,部門主管簽字確認為準。
第四章加班補償標準
第十六條加班補償方式有調休和加班補貼兩種,一年內累計加班15個工作日(含15個工作日)以下,按調休處理;超過15個工作日,則根據工作緊張程度和員工本人意愿安排調休或發(fā)放加班補貼。
第十七條調休時間計算:
(一)工作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調休時間;
(二)周末和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按1:1.5的比例折算調休時間。
第十八條加班補貼計算:
(一)工作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資1.5倍計算加班補貼;
(二)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資2倍計算工資報酬;
(三)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資的3倍計算工資報酬。
第五章罰則
第十九條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無特殊理由推諉者,按曠工情節(jié)論處。
第二十條在加班期間遲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時間的遲到、早退情節(jié)2倍處罰。
第二十一條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交付的應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補償,并視情節(jié)輕重懲處。
第二十二條為獲取加班補償,采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fā)現并核實,取消加班補償,并處以50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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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guī)范公司加班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章:適用范圍
第二條: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普通員工加班。
第三條:本規(guī)定不適用于公司中高級職員,其額外工時工作視作應盡義務。
第三章:加班原則第四條公司鼓勵員工在每一天8小時工作制內完成本職工作,不鼓勵加班。
第五條:確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準。第六條加班時光限制:
1、一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特殊情景每日不超過3小時;
2、每月累計加班一般不應超過36小時。
第七條:不安排女員工在懷孕期或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期間加班。
第四章:加班程序
第八條:凡需加班者,均須填寫加班記錄表申請加班,經有關主管批準后方能加班。
第九條:加班完畢后填寫加班記錄情景,經有關主管驗審后送人事部留存。
第十條:每月人事部統(tǒng)計加班情景,在員工工資中支付加班費。
第五章:加班費用計算
第十一條:平日加班。平時加班為平時工資的1.5倍。個人月工資加班工資=×1.5倍×加班時光22天×8小時
第十二條:雙休日加班。雙休日加班為平時工資的.2倍。個人月工資加班工資=×2倍×加班時光22天×8小時
第十三條:法定節(jié)日加班。法定節(jié)日加班為平時工資的3倍。個人月工資加班工資=×2倍×加班時光22天×8小時
第十四:條超過加班定額(每月36小時)部分,不支付加班費。值班津貼另行計算。
第六章:調休
第十五條:加班員工可不領取加班費以調休代替。
第十六條:凡調休的員工均應填寫申請,并經主管和人事部門同意審批。
第十七條:調休時光以半年為最小單位
第七章:附則
第十八條:特殊或緊急情景處置可突破加班時光限制和常規(guī)程序,但須事后補充有關手續(xù)。
第十九條:本辦法由人事部解釋、執(zhí)行,經公司總經理批準頒行。
小公司加班制度 8
為規(guī)范公司加班、出差、請假管理,根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員工紀律》,特制訂本規(guī)定。
一、加班與加班工資
1.管理人員及部門主管級以上人員因工作性質和崗位職責要求,在確定薪資水平及獎勵計劃時已計入可能發(fā)生的超時工作報酬,故不另行享受加班工資;經批準的加班可給予補休假。
2.公司因業(yè)務需要,可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或節(jié)假日期間加班,公司按勞動法有關規(guī)定支付加班工資或給予補休假。
3.出差或客戶應酬等交際活動不計加班。
二、出差制度
1、 出差定義
因公司業(yè)務需要前往日常工作所在地以外的國家、省、市、地區(qū)被視為出差。出差按地區(qū)分為國內出差和國外出差,按時間長短分為當日往返和需要逗留24小時以上的出差。
2、 出差規(guī)定
(1)員工需提前向上級主管提出出差申請,并作好工作安排,保證離開期間不會給工作帶來任何影響。
(2)出差期間員工應遵守如下規(guī)定:
注意言行舉止,展示公司良好的企業(yè)形象;
避免與出差目的無關的活動;
出差在外期間應與上級主管保持聯(lián)系,通報工作進程。如有行程變動,應立即報上級主管批準方可執(zhí)行;
出差任務完成后應及時返回;
出差回來應及時向上級主管匯報工作情況。
3、報銷規(guī)定
(1)出差費用報銷僅限于規(guī)定的交通費、住宿費以及其他與業(yè)務有關的費用和公司出差政策允許的報銷項目。任何個人消費由員工本人承擔。
(2)所有報銷費用均應出具合法的發(fā)票或收據,除非特殊情況并經批準,杜絕報銷白條。
(3)員工應在出差結束后一周內填寫“報銷申請表”,經上級主管審批后至財務部復核報銷。
(4)出差補貼因出差地區(qū)和時間的不同而不同。24小時內能夠往返的國內出差,本市內每次補助15元;150公里以上,本市以外的每次補助25元。24小時內不能往返的國內出差,本市內每天補助12元;150公里以上,本市以外的每天補助20元。因工出國,國內行程每天補助20元,國外行程,每天補助50元。
三、 假期管理
員工可享受本制度規(guī)定的重要節(jié)假日,期間照常支付薪金。員工在轉正后可享受婚假、喪假、產假,以上假期均為有薪假期,發(fā)給基本薪金。
1、國家法定假日
員工按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休息,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的,按國家規(guī)定支付加班工資。
元旦 1月1日
春節(jié) 3天(不固定)
清明節(jié)1天
勞動節(jié) 5月1日
端午節(jié)1天(不固定)
國慶節(jié) 10月1日、2日、3日
仲秋節(jié)1天(不固定)
2、病假與醫(yī)療期
(1)員工的病假按相關考核辦法醫(yī)療期的有關規(guī)定扣薪。病假按連續(xù)天數計。
(2)員工需在病假的第一天通知其所在部門主管,請病假必須于上班前或不遲于上班時間15分鐘內,如在24小時內未能通知,則按曠工處理。且應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內,向公司提供規(guī)定醫(yī)務機構出具的建議休息的有效證明。病假期間的待遇按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員工病愈返崗的.當日須填寫“休假申請表”,經部門主管批準后交所在部門存檔。公司有權要求員工提供醫(yī)院的醫(yī)療證明,以作備案。
(4)1次病假(非工傷)連續(xù)超過60天或1年中累計超過60天的,公司將解除勞動合同,為其辦理因病退職手續(xù)。
3、婚假
員工在加入公司后登記結婚的,可享有以下連續(xù)天數的婚假:
雙方均符合晚婚年齡 10天。
任一方未達到晚婚年齡 3天。
再婚 3天。
員工須在結婚登記辦理后一年內連續(xù)休完婚假,如在使用婚假前離開公司,婚假則作廢。婚假期間發(fā)放基本薪金。
4、產假及相關假期
(1)女員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假15天;如遇難產或多胞胎的,在提交醫(yī)院證明后,可增加15天產假。產假期間發(fā)放基本薪金。
(2)產假期間公司將填補其空缺職位,假期結束后,公司內如有同等薪資和職位存在,將優(yōu)先考慮;否則,公司將有權另行安排其他工作。
(3)計劃生育假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假期內發(fā)放基本薪金。
(4)帶薪陪產假為3天,須在孩子出生30天內使用。
5、喪假
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帶基本薪金喪假3天。喪假須在葬禮前后一周內使用。
6、事假
(1)員工因個人原因需請事假者,應事先填寫“休假申請表”請假半天以內由班長批準,半天以上由所在部門主管批準,兩日以上的報公司領導批準,請假十天以上的須提前一周申請。
(2)事假按實際請假天數扣發(fā)當月薪金。
(3))事假連續(xù)超過60天或1年中累計超過60天的,公司將解除勞動合同。
7、補休假
員工因加班(經批準)積累之假期可在需要的時候申請休補休假,或以補休假沖抵其他休假,如病假、事假。
8、請假流程
員工申請以上假期,均須填寫“休假申請表”,經有關人員批準后方可生效。如因突發(fā)事件未能按上述流程請假,則應在當日通知部門主管,并在恢復正常上班后的當日補辦有關手續(xù)。探親假、年休假由人力資源部批準,中層干部請假一律到人力資源部辦理請假手續(xù),由公司領導批準。
小公司加班制度 9
一、主要內容及范圍
本文規(guī)定了公司員工加班的種類、加班的申請以及加班的補償。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二、原則
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任務,原則上不提倡加班,如因處理工作時間內未完成的本職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計加班。
2.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的時限,保證員工的休息時間。
3.因公司特殊情況需要臨時加班的,公司所有員工必須服從命令。
4.加班部門如需其它部門配合或提供相關資料,應于工作時間內提前通知相關部門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三、加班申請及記錄
1.工作日加班:需在實際加班當日下班前填寫《加班申請單》,經所在部門主管或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計加班。
2.雙休日加班:員工需在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填寫《加班申請單》,經所在部門主管或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計加班。
3.節(jié)假日加班: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后一個工作日下班前填寫《加班申請單》,經所在部門主管或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計加班。
4.公司統(tǒng)一安排加班者:不需另外填寫《加班申請單》,由行政人事部統(tǒng)一匯總。
為了更好地培養(yǎng)員工做計劃的習慣,公司將強制執(zhí)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請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提前遞交加班申請的員工,原則上其實際加班時間將視為無效。
5.緊急任務:特殊情況需要臨時計劃加班者,員工需在加班后實際上班的第一個工作日內補辦手續(xù),相關部門主管或分管領導要在加班申請單上加以說明。
6.領導出差:如果員工提出申請時,需要審批的領導適逢外出,員工首先要通過電話或者電子郵件的方式征得領導的同意,并按照規(guī)定把未審批的《加班申請單》待領導回來時補簽。
7.加班打卡:無論是工作日、雙休日或是節(jié)假日加班,員工均應如實打卡,記錄加班時間。
四、統(tǒng)計
行政人事部在每月末匯總加班統(tǒng)計,并作為安排調休和發(fā)放加班補償的依據。
五、加班補償
1.員工平時零星加班以及周末加班或公司項目的緊迫需要而統(tǒng)一強制性加班,原則上都采取調休的方式進行補休。
2.安排員工在法定節(jié)假日(五一/國慶/元旦/清明/端午/中秋/春節(jié))加班,采取發(fā)放加班工資的方式進行補償。
3.員工因為自身工作安排需要延遲下班,或工作時間內未完成本職工作而延遲下班,延長的時間不計加班。
4.由于公司的原因加班后在一年內不能安排員工調休的,公司將按照國家相關規(guī)定發(fā)放加班補貼。
5.加班補貼的發(fā)放標準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相應標準支付,調休時間對應加班時長來安排。
6.加班調休原則上一年內必須調休完,一年內未調休完的算作自愿放棄,公司不再給予加班調休。
小公司加班制度 10
第一條、為規(guī)范公司員工的加班管理,保障公司及員工的合法權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guī)定,結合公司的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XXXX公司及下屬公司所有的在崗員工。
第四條、本管理制度所指的加班是指在公司所規(guī)定的正常上班時間以外,因公司指定工作或部門負責人指定工作,必須連續(xù)工作一個小時以上的情形。
第五條、加班原則
(一)效率至上原則。各部門須有計劃的組織生產經營、開展各項工作,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時利用率,對加班加點從嚴控制。
(二)調休優(yōu)先原則。員工加班后,應優(yōu)先安排調休,確因工作需要無法調休的,方可計算加班工資。
(三)總量控制原則。對各部門加班時間根據實際情況及參照歷史數據進行年度總額控制。
第六條、因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員工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七條、加班管理職責
(一)公司各部門(下屬公司)負責人負責本單位人員的加班管理,對本單位人員的加班情況進行例行監(jiān)督檢查,同時按規(guī)定將本單位人員的加班情況報至人力資源部。
(二)各部門(下屬公司)負責人應承擔控制本部門年度加班時間總量的責任,每年年初,各部門需根據各單位自身的實際情況,向公司提交年度加班計劃,報公司分管領導和總經理核準,加班時間原則上控制在批準的年度總加班小時以內。
(三)人力資源部協(xié)助各部門做好員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檢查加班管理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對加班異常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四)人力資源部負責《加班申請單》和加班結算方式的最終審核,負責加班工資的計發(fā)和累積調休小時數的核定;負責每季度統(tǒng)計各部門加班執(zhí)行情況并通報給各部門負責人和分管領導。
第八條、加班種類
(一)工作日加班:即在工作日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時間工作。
(二)雙休日加班:即安排在每周六、日的工作。
(三)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即安排在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工作。
第九條、加班審批程序
(一)因工作需要必須加班,須事先在公司OA系統(tǒng)上填寫《加班申請單》,注明加班時間及理由,并經部門負責人及公司分管領導批準。
(二)遇緊急情況的,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可先實施加班,并在加班后下一個工作日內補填《加班申請單》。
(三)任何未按上述規(guī)定履行加班審批手續(xù)的.,均不視為加班,不計發(fā)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四)員工加班后,需及時填寫實際加班時間,再由部門負責人審核確認后,提交人力資源部審核。
第十條、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加班工作安排,沒有辦理請假手續(xù)而不加班者,當天應加班的工時按曠工處理。
第十一條、以下情形不視為加班:
(一)因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出現遲到、早退或離崗等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當日工作需延長工作時間的;
(二)因工作散漫、拖沓等原因而不能完成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
(三)員工在休息日或法定休假日參加政治、文化活動的。
(四)員工在休息時間參加公司組織的為提高員工個人技能和業(yè)務知識的會議或培訓的;
(五)在休息日或法定節(jié)假日內,員工因個人的原因需要為今后連續(xù)帶薪休事假而自愿延長工作時間的;
(六)在休息日或法定節(jié)假日內,被安排電話值班,無需到工作場所處理事務的;
(七)在公司規(guī)定休息時間內,非由公司安排員工自愿延長工作時間的;
(八)其它不應屬于加班的情形。
第十二條、員工被安排加班,公司按照下列辦法給予加班員工調休或發(fā)放加班工資:
(一)項目經理級(P13)及以上員工加班,不享受加班工資,給予調休。
(二)項目主管級(P21)及以下S級、C級員工在法定日加班可以申請加班工資,在雙休日或工作日加班的,原則上必須優(yōu)先安排調休,確因工作需要無法調休的,經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后,方可計算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結算時間為每年的7月和次年的1月。
(三)加班超過三十六小時,超過部分不計發(fā)加班工資,實行補休。
(四)凡給予結算了加班工資的加班時間,不予以再安排員工調休。
第十三條、下列人員不享受加班工資
(一)因工作性質特殊,實行綜合工時的銷售類員工或其他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的員工。
(二)公司實行業(yè)績提成工資的業(yè)務銷售人員不享受加班工資。
第十四條、加班工資的計算
(一)平日加班按150%支付,周六日加班按200%支付,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按300%支付(如國家規(guī)定有變動,參照最新國家規(guī)定執(zhí)行)。
(二)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為基本工資及崗位工資之和。
第十五條、加班調休
(一)員工所產生的加班,符合調休規(guī)定或未予以結算加班工資的,所在部門負責人應優(yōu)先在適當時間安排員工調休。
(二)員工可以要求將加班時間累積到一起調休,但每次調休時間原則上最長不得超過一周。具體調休時間由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安排。
第十六條、如發(fā)現虛報加班的,由人力資源部進行核查,并按照公司的獎懲制度對相關員工進行嚴肅處理。
第十七條、人力資源部配合部門(下屬公司)負責人對員工加班情況進行監(jiān)督和檢查,如發(fā)現加班人員、頻次、時間安排不合理,由人力資源部報公司分管領導責令相關部門(下屬公司)限期改正,并對主要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
第十八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實施,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準。
小公司加班制度 11
一、為了維護加班秩序、保障公司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要加班的各部門員工,每日下午18前到前臺開具加班單,或電話通知前臺代為填寫,憑加班單加班。
三、加班單一式兩份由前臺填寫,一份自己保管,在抽查時作為當天加班依據,一份留前臺備案;
四、行政主管當天指派加班臨時負責人交給鑰匙,臨時負責人在當天加班時間內負責全部事項;按正常上班制度管理;
五、加班人員應文明加班,保持辦公區(qū)域內的衛(wèi)生,不得做與所報加班內容無關的事項。禁止在公司內大聲喧嘩嘻笑打鬧。
六、加班人員在未經臨時負責人同意不得帶領無關人員進入本公司;
七、加班人員間應團結互助,互相尊重,愛護公物、杜絕浪費、保守機密、安全防范,注意防火、防盜。
八、加班完畢后,加班人員必須關閉所有電氣設備電源及門窗,臨時負責人鎖好大門并于次日將鑰匙交還行政主管。
九、違反本制度造成物品損壞、丟失的,視情節(jié)給予一般或嚴重過失單并照原價賠償。
十、加班時間內向無關人員泄露有關公司內部情況,將給予嚴重過失單或開除處罰。
十一、18:30未開具加班單的`員工必須離開辦公區(qū)。
十二、無加班單加班的員工給予一般過失單一張。
小公司加班制度 12
一、為統(tǒng)一公司請銷調休假政策,特制定本制度。
二、審批程序:
(1)員工需要請假時,須提前三天(突發(fā)情事例外)書面提呈《請假單》申請,交部門主管;
(2)部門主管核簽;
(3)主管領導核準
三、審批權限:假期二天(含)以內者,由主管部門經理批準。三天以上五天(含)以內者,由主管副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者由總經理辦公室報總經理批準。領導請假,應由上一級主管領導批準。
四、員工辦妥手續(xù)后,將《請假單》副聯(lián)報行政部備案。
五、假滿回公司,通報行政部銷假。
六、確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應休假尚未休假,可申請遺作集中補休。加班員工須填寫加班申請表,由主管核準,部門經理批準,行政部備案,符合《勞動法》規(guī)定,方能加班。
七、假期計算以小時為最小單位,補休以半天(4小時)以上計算。請假連續(xù)在5天(含)以下的,期間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計算在內;5天以上的`,期間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計算在內。
八、較長假期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的連續(xù)性。
九、事先確實無法辦理請假手續(xù),須以電話向主管報知,并于事后迅速補辦手續(xù),否則以曠工論處。
十、未辦手續(xù)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xù)假者,均以曠工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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