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屆畢業生戶口遷移工作的通知
各二級學院:

為確保2016屆畢業生順利地辦理好戶口遷移手續,根據公安機關辦理戶口遷移的有關文件精神,現將辦理戶口遷移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做好畢業生信息采集工作。
戶口掛靠學校集體戶畢業生(名單見附件1)在畢業前需提交個人信息資料,現請各二級學院組織相關畢業生認真填寫《2016屆畢業生信息采集表》(附件2),并于6月23日前以學院為單位上交保衛處戶籍室。
二
畢業生戶口遷出細則
市外生源學生戶籍遷入學校后,作為限制性集體戶,在校期間一律不予辦理遷移手續。學生畢業后,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將戶口遷出學校。
1入戶地選擇依據。
應屆畢業生在擇業期內(根據國家規定畢業后兩年內)被我市接收的,以自行選擇在本市自有住宅用途房產或親友合法住宅用途房產立戶、掛靠親友家庭戶為主,以遷入用人單位集體戶、掛靠配偶單位集體戶為輔,以遷入人力資源中介服務機構集體戶為補充。畢業生在擇業期未被我市接收的,戶口遷出市外:一是遷回原籍;二是遷往其它城市。
22.遷戶所需材料及程序。
在本市就業的畢業生,請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大中專畢業生介紹信及就業報到證的原件和復印件等到保衛處領取《常住人口登記卡》,隨后到大運城派出所系統取消“受限集體戶”標識后,直接到入戶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戶口遷往市外的畢業生,若遷回原籍的,持本人身份證及畢業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到保衛處領取《常住人口登記卡》,隨后到派出所開具《戶口遷移證》,回原籍辦理復戶手續;若遷往其它城市的,憑《就業報到證》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的接收證明或《準遷證》原件及復印件到保衛處領取《常住人口登記卡》,隨后派出所開具《戶口遷移證》即可。
33.畢業后戶口保留期限。
已辦完接收手續的畢業生,務必于2016年12月31日前憑相關資料辦理完遷戶手續。未按規定時間內辦理的,我處將名單統一上報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將作出相應處理。未落實工作單位、未辦理畢業生接收手續的畢業生,其戶口可在我校保留時間不超過兩年,超過兩年仍未辦理者,公安機關將其戶口凍結,為此造成一切不良后果,將由學生本人負責。
請有關畢業生按照規定盡快辦理遷戶手續,若有疑問,可關注新浪微博(深信院戶籍室)或微信(微信號:sziithjs),并在此平臺咨詢。(戶籍室聯系人:周惠容 聯系電話:89226116)
保衛 處
201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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