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部崗位職責
計劃合同是指雙方當事人直接依據國家計劃簽訂的合同。計劃合同必須嚴格按照國家的指令性計劃指標簽訂,雙方達成協議,還必須由上級計劃機關批準;合同的變更或者解除也必須報經計劃下達機關批準;違背計劃規定會導致合同的無效。

計劃合同部工作職責 一、負責編制整個工程的年、季、月、旬的施工計劃及資金需求量計劃安排,計劃合同部工作職責。
二、依據設計資料、現場調查資料編制項目工程責任預算書。
按《隊級責任成本核算管理辦法》,在開工前編制項目責任預算。
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負責簽定施工勞務協議及施工合同的業務工作。
四、負責整個工程的計量與支付工作。
五、負責整理調整概預算資料,追加索賠工程款項。
六、按時完成對內、對外驗工計價,審查批準隊級責任預算、驗工計價。
協助各部門,整理好計劃任務完成的獎罰、兌現資料。
七、及時上報各種報表資料,提供各工程項目的核算資料,指導并實施好責任成本核算。
八、積極配合其它業務科室的工作。
九、完成領導安排的其它各項任務。
1)負責公司的工程計劃管理工作,審批工程施工總進度計劃,審查并下達年度、季度工程計劃;
(2)負責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審查公司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
(3)負責項目的施工進度管理工作,檢查、督促承包人的施工進度,組織對施工進度的考核和獎懲,發布全線工程進度通報;
(4)負責公司的統計管理工作,按規定向上級主管部門報送工程統計報表;
(5)負責工程招標的日常工作;
(6)會同有關部門審查工程計量和結算報表,辦理工程價款支付與結算手續;審查工程延期、索賠、分包及各承包人違約事項;參加各類合同的支付審查工作;
(7)負責審查工程變更的單價和費用,會同其他部門審核工程變更的數量,根據審批意見編制變更令報領導簽發;
(8)指導、檢查和監督各工作站、高駐辦、承包人的計劃合同管理工作;
(9)負責分析工程概算執行情況,提出投資控制的有關措施;
(10)做好有關本部門的文件、資料和規定由本部門負責的檔案管理工作;
(11)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南水北調中線
一、主要職責
(一)負責制訂計劃、統計、合同和招標等方面的管理辦法;
(二)負責組織制定工程建設期總體和分年度的投融資計劃;
(三)負責工程項目投資控制、價差管理和工程預備費的管理;
(四)負責建立統計信息管理體系,編制、匯總和上報有關統計報表;
(五)參與項目初步設計概算的編制和有關前期工作;
(六)負責建立招投標管理體系,組織工程項目的招標管理工作;
(七)負責工程建設合同管理,組織合同的評審、談判及簽訂等;
(八)負責工程價款結算的檢查和重大合同變更的審核;
(九)參與單項工程驗收、工程階段性驗收、工程竣工驗收和竣工決算工作;
(十)負責項目的建設評價工作;
(十一)負責組織制定所屬各單位年度生產經營計劃和經濟責任制,并監督落實和考核;
(十二)負責組織計劃、統計、合同、造價和招標等專業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
二、內設處室
(一)綜合處
略
(二)計劃統計處
略
(三)合同與造價管理處
1、負責工程項目建設合同的歸口管理和局所簽訂合同的綜合管理;
2、負責工程項目建設造價的歸口管理,組織編制項目管理預算;
3、負責工程概算的動態管理,組織編制價差報告、年度利息和工程價款結算的管理;
4、負責組織合同的評審、談判和簽訂;
5、監督和檢查項目建設管理單位所簽訂工程建設合同的履行情況;
6、負責工程變更、索賠管理的監督和檢查,組織重大工程變更的審查和報批;
7、參與工程項目前期工作的審查;
8、參與工程項目竣工驗收、竣工決算及后評價工作;
9、負責組織合同與造價專業管理人員的培訓。
(四)招標管理處(招標中心)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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