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民事起訴狀15篇
民事起訴狀1
原告:李××,男,1972年2月19日出生,漢族,貴州省遵義縣人,住遵義縣南白鎮白龍社區六小區。身份號碼:522121197202197810,聯系電話:13595271115,13308526663
被告:黃××,男,40歲,漢族,貴州省遵義縣人,遵義縣公安局干警,住遵義縣南白鎮西大街遵義縣公安局家屬樓。聯系電話:15985241188
被告:王××,女,35歲,漢族,貴州省遵義市人,遵義市電線桿廠職工,住址同上。
訴訟請求:
一、判令二被告連帶清償原告借款30萬元,并支付原告相應利息(利息按國家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其中8萬元從20xx年5月30日起算,10萬元從本案起訴之日起算,至借款還清之日止);
二、本案案件受理費,由二被告共同承擔。
事實和理由:
原、被告雙方系朋友關系。20xx年12月1日,被告黃宏在遵義市紅花崗區老城紅軍街向原告借款12萬元,并出具借條一張,未約定還款期限。20xx年3月6日,被告黃××在遵義市紅花崗區再次向原告借款20萬元,出具借條一張,
約定20xx年5月30日前還款8萬元,20xx年7月30日前還款7萬元,9月30日前還款5萬元。上述兩筆借款發生后,原告僅收到被告黃××還20xx年所借款項2萬元。20xx年5月30日,原告向被告催告還款無果。此后,原告通過多種途徑找被告催告還款,但被告采取轉移財產等方式逃避債務,也未向原告提供債務履行的擔保,致使原告已到期的借款不能實現,且尚未到期的借款也將面臨無法實現的局面。因被告黃××與王××系夫妻關系,黃××借款發生在夫妻關系存續欺間,所借債務屬夫妻共同債務,應由二被告對原告承擔共同清償的連帶責任。原告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保障債權的'實現,特根據《合同法》第六十八條關于不安抗辯權之規定,以及第二百零六條、第二百零七條關于借款合同之相關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貴州省遵義縣人民法院
具狀人:李××
附:
借條2份復印件;
民事起訴狀副本2份。
自訴起訴書還有行政起訴書統稱為訴訟狀
民事起訴狀2
原 告:楊某,男,1963年6月12日出生,現住某市甲區某街道12組97 號.
被告人:李某,男,1954年3月12日出生,現住某市乙區某街道18組12號.
訴訟請求:
1、李某返還楊某欠款18000元人民幣;
2、訴訟費XX元由李某承擔。
事實與理由:
20xx年4月1日,李某因經營資金緊張向楊某18000元用于周轉,寫下并約定6個月后一次還清欠款,利息按照銀行利息支付。到期后,李某以沒錢為由拒絕歸還。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1、李某所寫欠條一張。
2、見證人王某,某市甲區某街道司法所長。
此致
某市某區人民法院
附:本訴狀副本1份
起訴人 楊某
XXXX年XX月XX日
注:
1、本訴狀供公民提起民事、行政訴訟用,用鋼筆或毛筆書寫。
2、“原告”、“被告”欄,均應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對民事被告的出生年月日確實 不知的,可寫其年齡)、民族、籍貫、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等項。被告是法人、 組織或行政機關的,應寫明其名稱和所在地址。
3、“事實與理由”部分的.空格不夠用時,可增加中頁。
4、起訴狀副本份數,應按被告人的人數提交。
民事起訴狀3
原告:__,性別,漢族,生于__年__月__日,原在____公司工作
住址:____路____號 室,電話:__________
被告:__,性別,漢族,____公司駕駛員
被告: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
住所:____路__號 郵編: 電話: ________
訴訟請求:
一、賠償原告醫療費、交通費____ 共計__元;
二、賠償原告車輛損失費__元;
三、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損害賠償費__元;
四、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__年__月__日下午__時 ,當原告在上班途中,騎車正常行經____路、____路路口時,遭遇被告__駕駛的車(牌號為滬__)右轉彎撞擊,致使原告頭部直接墜地及身體多處受傷,并致使原告的自行車嚴重損壞。事故發生后原告被送往市____醫院,經門診診斷,造成原告頭部-底骨折,左顳頂頭皮下血腫等。后經____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隊認定,被告對上述事故承擔全部責任,原告無責任(見證據__)。原告又于__年__月__日,經上海市道路交通事故鑒定中心傷殘評定,確認 “__________________,屬__級傷殘” (見證據__)。雙方就賠償事宜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交警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終結書。
原告因被高的行為無法上班……
原告認為:被告的`行為顯然構成對原告的侵權,并且直接給原告造成了人身損害和經濟損失,據此,原告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依法提起訴訟,懇請法院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____市____區人民法院
原告: (簽名)
__年__月__日
民事起訴狀4
原告:李xx,女,漢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市xx路xx小區xx號樓xx號。
被告:張xx,男,漢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市xx路xx小區xx號樓xx號。
訴訟請求:
1、請求法院判令原被告的婚生子由原告撫養;
2、被告每月支付原告子女撫養費1000元,并支付辦理離婚手續后至今的撫養費7000元以及雇傭保姆費用7000元、醫療費800元;
3、本案的'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原被告在20xx年5月登記結婚,婚后于20xx年2月5日生育一子。后因感情不和,原被告雙方于20xx年xx月xx日達成離婚協議書,并辦理了離婚手續。離婚協議書中約定兒子由被告撫養。從辦完離婚手續至今被告都沒有管過孩子一天,沒有盡到撫養義務,孩子一直由原告撫養。在此期間,原告多次聯系被告叫其對孩子行使撫養義務并兩次帶孩子去找被告,被告都置之不理。
離婚協議還約定由原告每月支付300元生活費,當時原告的工資只有840元,達到了其工資的40%。按約定孩子由被告撫養,但實際是原告一直撫養著,被告應該承擔撫養費,也應達到其工資的40%,除此原告雇傭保姆支付了7000元和支付醫療費800元,也應由被告承擔。
綜上所述,原告認為,被告不但沒有盡撫養義務,而且對孩子沒有任何親情可言,嚴重違反了離婚協議的約定。孩子若由被告撫養會對孩子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響,現原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規定》第7條、16條,訴至貴院,望貴院判決兒子由原告撫養并由被告每月支付撫養費1000元以及從離婚后至今的撫養費7000元、雇傭保姆費用7000元、醫療費800元。
此致
xx市xx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月日
民事起訴狀5
原告:張三強,男,1970年11月29日生,漢族,現住西安市碑林區測繪西路瓦窯小區//號/單元6樓1門。
被告:王包厚,男,30歲左右,漢族,現住西安市碑林區測繪西路瓦窯小區18號5單元6樓1門。電話:150。
訴訟請求
1,請求法院判決被告支付欠款 元。
2,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
原被告系老鄉關系。20xx年11月17日至20xx年12月24日,原告工人共八人在被告組織下為遼寧省強盾消防有限公司在西安萬達商務工地做工,并約定15天內開工資,但被告領取原告工資后一直未給。20xx年12月25日,被告為原告工人共八人打下工資欠條。現臨近春節,寒冬臘月,被告卻一直拖欠原告工資。
原告認為,被告拖欠原告工資,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并有欠條等證據為證,理應按時支付。現無故推脫,原告只有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如所請。
此致
碑林區人民法院
起訴人:
年 月 日
民事起訴狀6
原告:
名稱: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電話: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 性別:_____ 年齡:___
民族:___ 職務:___ 工作單位: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
被告:
名稱: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電話: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
訴訟請求:______________
事實和理由:_____________
此 致
_____人民法院
原告人: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簽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合同副本____份。
本訴狀副本___份。
其它證明文件__份。
注:①事實和理由中應寫清合同簽訂的經過、具體內容、糾紛產生的原因、訴訟請
求及有關法律、政策依據。
②原告應向法院列舉所有可供證明的.證據。證人姓名和住所,書證、物證的來
源及由誰保管,并向法院提供復印件,以便法院調查。
③本訴狀適用于被告為法人或其它組織。
民事起訴狀7
原告:____銀行股份有限公司____區支行(原____市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____區支行)
負責人: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首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
被告:____,男,漢族,__________年4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住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被告:____,女,漢族,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住__市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系唐偉之妻。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糾紛
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____ ____首飾有限公司償還借款本金1096.88萬元,并按合同約定支付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罰息(截止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下欠利息、罰息共計973700元);
2、判令被告________首飾有限公司支付本案實現債權的`律師代理費5萬元;
3、判令被告唐____、吳____對上述款項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4、判令原告對被告______首飾有限公司提供的質押物(即:各類規格蜜蠟原料共計6715.9千克,具體明細附后)享有優先受償權;
5、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方承擔。
事實及理由: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原告與被告________首飾有限公司簽訂《流動資金借款合同》,合同約定:
1、原告給被告________有限公司發放貸款1100萬元。
2、貸款期限12個月,自實際提款日起算。
3、貸款年利率8.439%。
4、逾期罰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礎上加收50%。
5、被告________首飾有限公司承擔實現債權而發生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等。合同簽訂后,原告按照合同約定給被告________首飾有限公司發放了1100萬元貸款。
同日,原告與被告________首飾有限公司簽訂《動產質押合同》,被告________首飾有限公司自愿以各類規格蜜蠟原料357袋(共計6715.9千克)提供抵押擔保,雙方委托四川______倉儲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進行監管,并將質押物實際交付。
同日,原告與被告唐____、吳____簽訂《保證合同》,被告唐偉、吳仁青為被告________首飾有限公司上述貸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擔保范圍為借款本金、利息、罰息、訴訟費、律師費等。
貸款到期后,經原告多次催促,被告________首飾有限公司未按約定償還貸款本息,被告唐偉、吳仁青也未承擔擔保責任。綜上,原、被告簽訂的《流動資金借款合同》、《動產質押合同》、《保證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照約定向被告________首飾有限公司發放貸款,被告________首飾有限公司未按照合同約定償還貸款本息。為維護原告合法權益,依據《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特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貴院支持原告訴訟請求。
__________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事起訴狀8
原告: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業、住址。
被告: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業、住址
案由:交通事故賠償
(一)請求事項
1、請求判令被告支付醫藥費__元,誤工費__元,總計__元。
2、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二)事實和理由
(寫明起訴或提出主張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包括證據情況和證人姓名及聯系地址)
于__年__月__日,原因,牌照,經交通隊認定,對方應承擔全部責任。現原告已支付醫療費__元,相關的'后續治療費、營養費、誤工費等造成原告生活困難。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特訴至法院,望準為盼!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具狀人: __年__月___日
附:
一、本訴狀副本___份(按被告人數確定份數);
二、證據___份;
三、其他材料___份。
民事起訴狀9
原告: ,男, 年 月 日出生,漢族,現住 市 縣 鄉(鎮)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
被告: ,男, 年 月 日出生,漢族,現住 市 縣 鄉(鎮)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
訴訟請求:
一、判決原告與被告離婚;
二、婚生兒子/女兒 由原告撫養,被告一次性支付撫養費 元給原告【或者表述為:被告每月支付撫養費 元至兒子/女兒年滿18周歲止;
三、 市 區 路 號房所有權歸原告所有,車牌為 號 型號的小型汽車歸原告所有,其他 .
四、本案訴訟費由被告負擔。
事實和理由:
原告于 年 月 (自由戀愛/經人介紹)與被告相識,于 年 月 日領取結婚證。 年 月 日生下 。
由于婚前雙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礎薄弱,雙方生活習慣不同,被告性格暴躁,對原告經常惡言惡語。婚后不到 年,被告 (感情破裂原因)。結婚至今,彼此積怨,沒有溝XX,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被告在外與他人有不正當的男女關系,沒有盡到夫妻之間應有的忠實義務。
經實踐證明,夫妻雙方分居多年,性格不合,更因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間 的義務且 ,繼續共同生活下去已沒有意義,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無和好可能,理當結束這段婚姻。
婚生兒子/女兒 歲,一直與原告生活,從小一直由原告照顧,而被告從未關心和照顧兒子的'生活,為有利于 (兒子/女兒)的健康成長,應保持現狀,繼續由原告撫養為宜。原告收入不多和不穩定,為維護原告和兒童的合法權益,原告現 財產應判歸原告所有。至此,夫妻感情已徹底破裂,再無和好可能,為此,根據《民法典》和《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具狀前來,懇請人民法院準予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 致
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 月 日
民事起訴狀10
原告:______,性別: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生,____族,籍貫:____,住址:__________,公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性別: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生,____族,籍貫:____,住址:__________,公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訴訟請求:
一、解除原告與被告之間的婚姻關系;
二、判令婚生子女_____由_____告撫養,________方每月支付撫養費_________元,直至小孩年滿_____周歲止;
三、判令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共同債務________元共同承擔;
四、判令被告一次性支付離婚損害賠償_____元給_____告;
五、判令____告承擔本案的全部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
原告與被告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結婚(補辦結婚證日期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婚后夫妻感情冷淡,分居兩年,沒有夫妻生活。自________以來我們一直分居,長期沒有夫妻生活,甚至連正常人的生活都沒有,生活苦不堪言。___告的______嚴重地影響了我的生活、身體和工作。過去兩年來,我不僅要承擔繁重的`______和______工作,還要照料___告,一年四季沒有休息日,尤其是節假日____________。___告的___給我帶來了沉重的精神負擔,身體狀態也每況愈下。____________給我帶來了沉重的經濟負擔,各種費用先后花去了____________元,為了支付家庭每月的龐大藥費開支,我一直透支身體承擔更多的____________,這樣才勉強維持生活。我的__________________因此受到了很大的影響。________告的___________及家人亦經常干擾我的生活和工作。________告________以來,其____________胡攪蠻纏,屢屢干擾我的生活和工作。自________告______年______月住院以來就開始______,一直威脅要與我______。________告出院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人經常來___________告的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無理吵鬧,提出不合理的要求,甚至數次在上班時阻止我____________。________告家人的行為嚴重地干擾了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綜上所述,為使我能正常生活,安心______,依照《民法典》和《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提起訴訟,原告懇請法院解除與___告之間的婚姻關系,望法院依法判決,判如所請!
此致
敬禮!
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民事起訴狀11
原告:
何x,男,漢族,20xx年11月19日出生,身份證號:4305x91113,地址:x229號3單元602號;
范x,男,漢族,20xx年02月03日出生,身份證號:432x4570,地址:xx村6組17號;
彭x,男,漢族,20xx年04月02日出生,身份證號:43x217,地址:x開發區45號。
被告:x實業投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某某,地址:x工業廠區。
訴訟請求:
1、依法判定xx市xx實業投資有限公司雙倍返還原告押金及賠償原告投資損失合計人民幣500萬元;
2、本案訴訟費用全由被告自行承擔。
事實與理由:
原告(原告三人之間的關系為自然合伙人,合伙人略有變動,有相關合法變更手續證明)于20xx年06月10日與被告簽訂了《**客運站租賃合同》。截至今日這段時期內,原告屢次強烈要求被告嚴格按合約履行自身的職責和義務,被告卻充耳不聞、視而不見,完全視合約為一紙空文,嚴重違反了合同的各項約定,亦嚴重損害了原告的經濟利益,被告的行為已屬嚴重違約。原告不得不向人民法院陳述事實,主張自身的合法權益,其中,被告嚴重違約事實主要體現在如下幾方面:
1、交付的建筑物及附屬物問題重重 根據合同法誠實信用、等價有償的原則,被告交付給原告經營使用的建筑物應該是合法合規合標的。時至今日,被告交付原告使用的建筑物主體工程及附屬物都未合格驗收,主體工程合格驗收證仍遲遲未見下達。車站在原告連續經營長達一年后,被告的施工人員依然駐守在車站,還隔三差五地進行相關項目的施工和整修,就連消防許可證亦是不久前才審批下來。與此同時,被告擁有車站物業相關的資料和手續只有部分與原告溝通或移交過。截至目前,原告全然不知車站的建筑物及附屬物究竟還有多少手續仍未辦理完畢或合格驗收。
2、協助辦理的營業執照與合同約定大相徑庭 “**汽車客運站”與事實上由被告協助辦理的“xx市**汽車客運站有限公司”完全是兩碼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廣東省交通廳實施〈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辦法》相關規定,等級、簡易站的站名為“地名+標志名+(汽車)客運站”,如“廣州××汽車客運站”,配客點的站名為“地名+配客點名稱+(汽車)客運配客點”,如“xx××汽車客運配客點”,而以范才云為法人注冊的“xx市**汽車客運站有限公司”營業執照,其經營范圍為客運站(配客點),而合約上所簽約的“**汽車客運站”,只有等級和簡易站才能配有該名,而目前經營范圍上明確規定為(配客點)的**客運站,按照法律規定只能配用“xx市**汽車客運配客點”這一名稱,而不是現注冊的“xx市**汽車客運站有限公司”這一名稱。顯現,合約上所簽署的“**汽車客運站”跟實際營運的.“xx市**汽車客運站有限公司”在法律規定和實際經營范圍方面完全是南轅北轍、極不吻合。
3、核心經營租賃物遲遲未實際履行 《**客運站租賃合同》明確提出:“乙方承包甲方出資成立的**客運站及xx市**鎮公共汽車有限公司、xx市**客運有限公司”。而事實上,原告現經營的“xx市**汽車客運站有限公司”是由原告出資成立(法人代表為范才云)的,被告只是充當一個協助辦理的角色。可想而知,就連原告租賃的核心經營標的物,被告從一開始就未交付,也未交付任何由其出資成立的公司給原告實際經營使用,難道不是蓄意欺詐和有意違約嗎?同時租賃期間,合同約定由被告出資成立的xx市**客運有限公司,雖未明確什么時間成立、如何成立等問題,但原告經營車站長達一年之久后,被告對xx市**客運有限公司的成立沒有任何反應和作為,甚至避口不談或虛與委蛇。而**客運站實際經營的需要,客運有限公司的成立便顯得迫在眉睫、弦在箭上。如果客運有限公司成立不了,原告根本就無法以客運公司的名義向政府部門申請相關營運線路的經營權,也就是說在客運有限公司未成立之前,原告根本無法正常開展自身的線路業務,致使原告進駐車站長達一年之久依然連續巨額虧損、債臺高筑,蒙受了巨大的經營壓力和經濟損失。被告的不作為和違約行徑,嚴重有悖原告承包車站經營的初衷,原告就連一個核心業務的客運有限公司都沒有,拿什么去談車站實際性的經營和潤利呢?
4、其它違約事實 《**客運站租賃合同》中的第十三條“其他約定”中的第四款:“該客運站可先以臨時配合點名義進行營運,并開始報驗,一年后,政府部門方可按客運站的營運情況進行驗收,達到標準后,方授予三級站的資格”。其文字中的‘配合點’按規定應為‘配客點’,不知被告是有意為之,還是故意混淆視聽,以此來逃避法律事實。同時,一年之后,**汽車客運站雖經相關部門驗收后,但因主體工程未合格驗收和消防資料不齊等原由,三級站資質亦遲遲未見授予下來,被告完全對這一約定視而不見、置若罔聞;《**客運站租賃合同》中的第十三條“其他約定”中的第八款:“甲方應負責與**鎮政府溝通,確保所有途徑**、并在**境內經營客運的車輛務必進入**汽車客運站,由乙方統一管理”。合約規定被告必須履行義務,商請**鎮政府及相關部門進行協調等。而事實上,被告對這一約定沒有任何積極作為的表現,直至20xx年07月15日,在原告自身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投訴和上訪政府各主管部門后,才有了目前車輛初步進站的事實。
5、實際損失金額 原告實際投資和經濟損失折合人民幣500萬元(見損失清單)。
綜上所述,被告已嚴重違反合同多項約定、損害了原告的切身利益,致使原告蒙受了巨大的經濟損失。根據《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宗旨原則和相關規定,被告行為已屬嚴重違約,同時,被告的違約事實確鑿清楚,證據充分肯定,原告現依法向xx市人民法院提請民事訴狀,請求xx市人民法院秉公依法辦理和審判。
民事起訴狀12
原告:甕xx,男,漢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信陽市xx縣xx鎮xx村。
被告一:xx縣公安局,法定代表人:xxx局長
被告二:xx鎮政府,法定代表人:xxx
被告三:余xx,女,漢族,住xx鎮xx街村xx隊
被告四:任xx,男,漢族,同上
被告五:任xx,男,漢族,同上
訴訟請求:
1、請求確認被告一、二拒絕履行保護原告人身權、財產權的法定職責的行為違法;
2、請求確認被告一、二違法要求原告履行義務;
3、請求撤銷原告受脅迫簽訂的調解協議書;
4、請求被告三返還原告16.5萬元的補償款及利息;
5、請求被告共同承擔房屋遭受的損失;
6、請求被告承擔律師費用10000元;
7、判令被告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20萬元;
8、判令被告承擔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
20xx年xx月20日上午11時許,原告到xx縣xx鎮街道居委會xx組xx家中行醫,像往常一樣按規范對xx輸液治療,輸液期間任xx因病情轉變出現神志不清,呼吸急促等異常,在緊急送往xx鎮衛生院搶救后確定因突發腦溢血死亡。
任xx因自身原因突發腦溢血死亡,與原告及xx鎮衛生院的診治無任何因果關系。其家人也認可這一事實欲安葬死者,而死者的弟弟任xx在得知這一情況后,于20xx年xx月xx日以任xx為首的敲詐勒索團伙,糾集幾十人,由死者家中移尸至原告家中,用黑白兩具棺材擺放,現場非常恐怖,肆意在原告家中亂擺花圈、燒紙燒香、放炮奏哀樂等尋釁滋事活動長達15天之久,原告家人心驚膽戰,病號唯恐避之不及,鄰居生活亦受到嚴重干擾,致原告有家不能住,有業不能做。過著寄人籬下、顛沛流離的.生活。同時也造成房屋墻體和地坪的嚴重破壞、墻壁污濁不堪,目前該房屋既不能居住又不能賣,價值一百多萬的新房如同廢房,對上述違法犯罪行為,原告到公安機關報警,公安局鎮政府有關人員到現場后不僅不對醫鬧人員予以立案追究處理,反而于20xx年xx月xx日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以涉嫌非法行醫罪對原告立案偵查,拘留后報批準逮捕羈押在息縣看守所。公安局、鎮政府負有保障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的行政職能。在接到公民控告后不僅對控告的情況置之不理,不對違法犯罪者采取任何措施,表現為明顯的行政不作為,更嚴重的是違法公開支持非法醫鬧,讓對方在得到公安局、鎮政府慫恿后行為更加肆無忌憚,又無理要求原告予以賠償,令原告人身、財產、精神遭受到嚴重傷害,造成巨大損失。為澄清事實真相,洗清不白之冤。原告多次上訪并聘請律師幫助,20xx年xx月xx日,在上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的督促下,xx縣公安局才以xx公(治)撤案字[20xx]xxxx號撤銷案件判決書決定撤銷此案,終于為原告洗清冤屈,證明任xx的死亡與原告的診治無任何因果關系。xx縣檢察院在收到撤案決定書后正在為檢察院的錯誤批準逮捕進行國家賠償。
20xx年11月28日起,xx縣公安局治安中隊長李xx、xx鎮綜治辦主任楊xx、xx派出所所長王xx多次到看守所以威脅、恐嚇的方法告知原告走法律程序需要10多個月,并說罪行很重需判10余年,讓原告盡快與死者家屬調解,原告堅決不同意,后來他們又找到在上海的甕xx(原告的三弟)商談,甕xx不明真相又被公安局和鎮政府人員恐嚇施壓,20xx年12月6日在公安局、鎮政府及包信鎮司法所所長楊xx的主持下,在xx縣群工部被迫與對方達成調解協議,被迫將16.5萬元補償款打入楊xx的賬戶,使原告的財產受到了較大的侵害。這筆補償款完全是因為被告一、二的脅迫及被告三、四、五的勒索,原告方不得已而交付的,根據《合同法》第54條,因受脅迫而簽訂的合同屬可撤銷合同,撤銷后原告有權請求被告返還補償款并承擔相應利息。
原告行醫多年,醫術醫德深受鄉鄰的贊譽。因被冤屈涉嫌“非法行醫罪”而錯誤刑事拘留逮捕,使原告聲譽一敗涂地、經濟一落千丈,為此原告父母幾次昏厥過去,妻子精神頻臨崩潰……原告人身自由權、人格尊嚴權、名譽權、榮譽權均受到嚴重侵害,原告有權依法獲得精神損害賠償。
綜上所述,被告一、被告二的行政不作為,脅迫原告簽協議的違法行為;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的不當得利及侵權行為均嚴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權益。據《民法通則》、《行政訴訟法》等相關法規,特訴至貴院,懇請法院依法查明事實,公正判決。
此致
xx人民法院
具狀人:甕xx
代理人:河南**律師事務所 羅**律師
民事起訴狀13
原告:張--,男,漢族,1979 年 5月5 日出生,住址: 泰安市泰山區--街8號,現住泰安市岱岳區--小區3號樓2單元402室。
被告:鄭--,男,漢族,1961 年8 月2 日出生,現住泰安市--宿舍樓東單元2層東戶,身份證號:3709021961080----
被告:鄭--,女,漢族,1967 年 8 月17 日出生,現住泰安市--宿舍樓東單元2層東戶,身份證號:37090219670817----
被告:鄭--,男,漢族,1985 年 9 月1日出生,現住泰安市--宿舍樓東單元2樓東戶,身份證號:37090219850901---- 電話:1361538-----
訴訟請求
1、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鄭--、鄭--立即償還原告借款 60萬元,被告鄭--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2、訴訟及保全費用由二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20xx年3月10日,被告鄭--、鄭--向原告借款60萬元,約定借款期限2個月,如到期不還,自愿將商場巷---宿舍南樓東單元2層東戶93.08平方米住宅一次性賠付給張永,擔保人為被告鄭--。有字據為證。到期后經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均以種種不當理由拒絕履行還款義務,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特提起訴訟,請貴院依法從速判決。
此致
泰安市泰山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 月 日
民事起訴狀14
原告:xx性別x,年月日,出生,族,身份證號碼,住所:電話:
被告: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法定代表人:xx性別x,職務:xxx;電話:xxx
原告因與被告關于勞動爭議一案不服xx勞仲案(xx)第xxx號裁決書的裁決,向貴院提起民事訴訟。
一、請求事項:
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
1、由原告墊付的x年x月份、x月份和x份銷售費用,合計人民幣xxx元;
2、拖欠的xx年xx月份和xx月份的工資,合計人民幣xxx元;
3、拖欠的xxx年x月份和x月份的平時加班工資,合計人民幣xxx元;
4、被拖欠工資總額的25%的經濟補償金,合計人民幣xxx元;
5、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合計人民幣xxx元;
6、未按時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額外經濟補償金人民幣xxx元;
7、未提前30天書面通知解除勞動關系的代通知金人民幣xxx元;
8、xx年xx月至xxx年xx月因被告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所受工資損失合計人民幣xxx元,并支付應得工資收入的xx的賠償金人民幣xx元;并支付xx年xx月xx日至本案審結的工資損失。
9、由被告承擔本案的仲裁費用和訴訟費用。
二、事實與理由:
1、原仲裁裁決認定原告侵犯被告的商業秘密是錯誤的
原仲裁裁決稱:“但申訴人作為被訴人業務人員,在被訴人處工作期間,與他人共同出資成立有限責任公司,經營與被訴人公司同類的營業,侵犯了被訴人的商業秘密”,這一認定是錯誤的。
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條關于商業秘密的規定,企業的經營信息或者技術信息若想構成商業秘密,必須滿足四個條件,即不為公眾所知息、能為權利人帶來物質利益和具有實用性,并要求權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和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公司法》第六十一條關于競業禁止的規定,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只有公司的董事和經理負有競業禁止的義務,對于一般的員工,只有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了競業禁止義務,并由用人單位單獨向勞動者支付競業禁止補償金時,勞動者才承擔競業禁止的義務。因此,原告不負有競業禁止義務。
另外,沒有任何證據證明被告公司存在符合法律規定的商業秘密,也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原告侵犯了被告公司并不存在的“商業秘密” 。因此,原仲裁裁決在沒有任何證據證明的情況下,僅僅因為原告注冊成立了與原告經營范圍類似的公司,就認定原告侵犯被告的商業秘密是錯誤的。
2、仲裁裁決認定原告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是錯誤的
原仲裁裁決稱:“且申訴人利用被訴人為其提供電腦、辦公電子郵箱等工作條件,服務上述公司,并試圖以上述公司名義與被訴人的客戶洽談業務,嚴重違反勞動紀律”,這一認定是嚴重的認定事實錯誤。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和《憲法》第四十條的規定,被告以侵犯原告通信自由和個人隱私的手段收集的用以證明原告試圖以其它公司名義與被告的客戶洽談業務的證據是不具有合法性的。另外,沒有證據證明被告制訂的所謂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經過了民主程序并進行了公示,根據《勞動法》第四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的規定是不能用來作為證據的',原仲裁裁決在沒有任何事實證據證明被告又符合法律規定的勞動紀律,也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原告違反了“勞動紀律”的情況下,僅僅依據來源非法的證據就認定原告嚴重違反了勞動紀律是嚴重錯誤的。
另外,被告不但拖欠原告工資長達幾個月之久,并且拒不返還原告墊付的業務墊支費用。原告作為一名普通的業務人員,不僅要供養年邁患病的父親,還要支付高達xx元的住房月供。我們完全可以想象原告當時生活的窘境。在這種情況下,即使原告真的有被告指控的所謂“xx”行為,也完全是由于被告的違法行為造成,是一種求生存的不得已行為,如何談得上“嚴重”情節。基于此,原告的行為也不會構成《勞動法》25條的“嚴重違反勞動紀律”。
基于以上事實,根據《勞動法》、《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深圳經濟特區勞動合同條例》、《民事訴訟法》以及其它相關法規規章的規定,原告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貴院作出公正裁決,維護弱勢的勞動者的基本權益。
此致
xxx人民法院
原告:xxx
20xx年xx月xx日
民事起訴狀15
原告:xxx,性別xxx,20xx年xx月xx日生,xxx族,xxx市xxx區(縣)人,現住xxx市xxx區(縣)xxx街道(鄉)xxx小區(村)xxx號。
訴訟代理人:xxx,本市xxx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xxx,性別xxx,20xx年xx月xx日生,xxx族,xxx市xxx區(縣)人,現住xxx市xxx區(縣)xxx街道(鄉)xxx小區(村)xxx號。
請求事項:
1.xxx;
2.xxx;
3.xxx。
事實和理由:
綜上所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特訴至貴院,請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
此致
xxx人民法院
具狀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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