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渡中心校用工勞動合同范文
甲方(用人單位):田林縣八渡中心校

乙方(勞動者):
經甲乙雙方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原則的基礎上簽訂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自2010年9月1 日起至2010年秋季學期結束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學校后勤工作崗位擔任食堂工友。在正常情況下乙方必須在規定的上班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具體工作任務為:負責學校食堂食品的蒸、洗、切、燒、煮、分等日常工作,每天三餐前后必須按學校規定做好食堂各種消毒衛生工作。
三、工作要求及作息時間
1、甲方實行工作累計每日不超過8小時工作制。節假日照常休息。
2、因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在節假日加班加點的,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3、由甲方負責乙方的業務培訓,根據工作環境、制度的需要,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勞動工作服1-2套。
4、乙方在上班時間不能離開工作崗位,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如有事必須請假,得到批準后方可離崗。
四、勞動報酬
乙方的勞動報酬由基礎工作+績效工作構成,甲方按月足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基礎工資,每月30日為固定發薪日,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發基礎工資的甲方需提前告知乙方,甲方最多不能拖欠基礎工資超過3天時間。
1、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甲方每月一次性付乙方基礎工資600元。
2、根據乙方工作表現,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給乙方發放績效工資。
3、因節假日留守學生需要,每天加班費定為60元,每月和工資結算。
五、乙方的勞動保護、安全衛生及紀律獎懲等按有關法律、法規及學校規章執行。
六、違約責任
1、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嚴格履行。
2、 2、乙方因故辭職或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的,由于學校食堂工作性質的特殊性,乙方需提前15天向甲方提出申請,否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拒絕支付當月工資和加班費。
3、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賠償相關損失。
七、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雙方均可向田林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章):田林縣八渡中心校
單位負責人(簽章):
2010年9月 日
乙方(簽章):
2010年 9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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