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勞動合同書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勞動合同書,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勞動合同書1
編 號:
勞 動 合 同 書
(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性質 地址
法人代表(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蕪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制
(勞動合同應存入勞動者個人檔案,請勿復印)
注: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并妥善保管。它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
辦理用工備案、處理勞動爭議、續訂合同或辦理社會保險及流動轉移手續的依據。
勞動合同書2
甲方:
乙方姓名:
為建立勞動關系,明確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單位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____年____個月,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三個月。
二、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聘用為貴州省思南縣品香閣商務休閑會所的大堂經理。并按照甲方關于本商務會所任務責任制的要求,保質、保量、按時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具體工作方式、作息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
三、勞動報酬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完成大堂經理分內的所有工作任務,甲方應遵循國家按勞分配原則和當地同類人員工資標準,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應得的勞動報酬。工資按月支付,每月1800元,本合同報酬金額包括乙方在工作期間的全部報酬,乙方的醫療、養老保險等其他費用均由乙方自己承擔。
四、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紀律,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教育。如有違反,根據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二)乙方應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規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訓,并維護企業形象和聲譽。
(三)乙方在工作中,應堅守工作崗位,嚴格履行崗位職責,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執行作業標準、安全操作規程,確保生產和人身安全。
五、勞動合同終止、解除的條件
(一)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不能勝任本崗位(工種)工作的`;
3、因病和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4、因違紀、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5、被勞動教養、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6、乙方工作任務已完成的。
六、違反勞動合同應當承擔的責任
(一)甲方雙方因勞動合同發生爭議,經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無效的,應向當地政府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法院訴訟。
(二)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責任大小和后果,承擔責任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經濟賠償。
七、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有關規定執行。
九、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涂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書3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性別: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車牌號碼: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租至20xx年6月1日至_______購買新車。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把車輛租給甲方支配使用,并在租用期間車輛造成一切損失和費用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甲方__________對租用乙方車輛及人員每月的租金和人員工資,(______每月租金為____元,人員享有______崗位工資)。
第三條甲方必須按時按量對車輛進行保養、維修及租金安排到位。
第四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按《勞動法》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建立健全的規章制度,工作規范及標準,負責教育培訓。
第七條甲乙雙方按國家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醫療等社會保險費用。
第八條乙方違反工作紀律,甲方可依據根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解除勞動合同按《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本合同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國家有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行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二Ο一一年六月一日
勞動合同書4
甲方(用人單位):法人代表(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方雙方依工作實際需要,與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從年月日起止年月日止期限為年。2、試用期限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根據甲方需要,乙方自愿在甲方的崗位從事工作。
三、工作時間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小時,每周工作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批準,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事實上時工作制。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為周期,總工時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四、工資待遇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以下第形式執行。1、乙方試用期工資月/元;試用期滿月/元。2、績效工資制。3、甲方每月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或延后工作日支付。4、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延長工作期間的工作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每(年/季/月)(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福利待遇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七、甲乙雙方的權利及義務(一)甲方的權利及義務1、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2、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3、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能等有關知識的教育和培訓。4、甲方負責給乙方學員,提供教學場所,訓練設施等。(二)乙方的權利及義務1、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紀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責任目標,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2、由于行業原因,為確保安全培訓,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風險保證金元。3、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禁止泄露甲方的一切內部資料、宣傳策略及工作活動內容。
八、本合同的變更(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的解除(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甲方按照第5、6、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1、在試用期內的。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十、本合同的終止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并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十一、違約情形及責任(一)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調解及仲栽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如無效,可在爭論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對仲栽栽決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抵觸的,按新規定執行。(二)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書5
甲 方:______
乙 方: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乙 方 :______
文化程度 :______
性 別 :______
法定代表人 出生日期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或委托代理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參加本單位工作時間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XX編碼 :______
甲方地址 家庭住址 :______
所屬街道辦事處 :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
本合同 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排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 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為 元。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規定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 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 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 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 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 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三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五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于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六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服務(工作)每滿一年按培訓費和招接收費總額的20%遞減;服務(工作)滿五年不再償付。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九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四十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 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 (蓋 章) 乙方:______ (簽 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 (簽章)
鑒證時間: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員(簽章)
勞動合同書使用說明
第一條1款從"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中選擇一項。
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是規定了具體明確的起始日期和終止日期和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沒有規定具體明確的有效時間的勞動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以完成一項工作和工程確定為合同起始和終止的期限。
第一條2款的生效日期可以遲于本合同簽訂日期或與其相同。試用期含在合同期內,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第一條3款填寫內容和1款對應:固定期限合同填寫合同"終止日期";無固定期限合同填寫本合同"在規定終止合同條件出現時,勞動合同"終止;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填寫該項工作完成標準。
第二條填寫乙方擔任的"崗位或工種名稱"。
第三條甲方對乙方的崗位要求應使用書面形式說明或簽訂崗位協議書。
第四條4款從"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不定時"中選擇一種。
定時工作制是指對于職責范圍可以用固定工作時數限制的乙方實行的工作時間制度;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和不定時工作制是指對于職責范圍不能受工作時數限制的乙方實行的工作時間制度。
第九條1款中"每月 ________日"填寫甲方發放工資日期。
第十二條中的社會保險在本市實行統籌的有養老、失業保險和大病醫療,其他社會保險按國家和本市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填寫規定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有關待遇文件的名稱。
第十五條乙方的福利待遇是指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福利待遇。
第十九條中的"客觀情況"指發生不可抗力或出現勞動合同全部或部分條款無法履行的其他情況。
第二十一條2款的"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可根據《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和《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等有關法規認定。3款的"重大損害"由企業內部規章制度來規定。4款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指被人民檢察院免于起訴的;被人民法院判處刑罰的;被人民法院依據刑法第三十二條免于刑事處分的。
第二十二條2款的"不能勝任工作"指不能按要求完成本合同中約定的任務或者同工種、同崗位人員的工作量。
第二十三條中的"法定整頓期間"指依據《破產法》和《民事訴訟法》的破產程序進入整頓期間。"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根據北京市規定的嚴重困難企業標準認定。
第二十五條填寫適用的文件名稱。
第三十五條填寫受理勞動爭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名稱。
第四十條填寫乙方應遵守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等文件的名稱。
其他注意事項:
1.當事人對本合同所列的條款需要補充完善的和當事人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可在相應條款后寫明。
2.本合同范本僅供用人單位制訂勞動合同書時參考;
3.勞動合同應使用鋼筆或毛筆填寫,不得隨意涂改。
勞動合同書6
甲方: 乙方:
地址: 性別:
電話: 年齡: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職務: 年 月 日
為加強勞動領域的民主和法制建設,建立正常合法的勞動關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以下簡稱社會保險法)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如下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 期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月日。其中試用期為個月。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 崗位從事 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量。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
第四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6個小時,
平均每周不超過35個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七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月工資 元,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最低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工資標準。
第八條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 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九條 甲方應按《社會保險法》的有關規定為職工辦理工傷保險,同意乙方根據戶口性質選擇醫療保險和社會養老保險,并為乙方繳納相關保險費用。
第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二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的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十三條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按照勞動保護規定發給防護品。
第十四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六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七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但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支付一年一個月最多不超過12個月的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費。
第十八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九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
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條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為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給乙方按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支付一個月的經濟補償費。
第二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終止,但甲方應按乙方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支付一年一個月最多不超過12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費。
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七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約定
第二十八條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 表 人:代 表 人:
年 月 日年月日
勞動合同書7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用工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時間
乙方平均每天勞動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如遇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需要緊急處理的,甲方按實際工作支付勞動報酬。
三、勞動報酬
(一)員工實行日/月薪制,每日/月為元,具體辦法按照甲方規定執行。
(二)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為十五日(經雙方協商同意可按月支付)。
四、工作內容和要求。
(一)乙方應當按照崗位職責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務。
(二)乙方有義務遵守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遵守操作規程。
(三)乙方應服從甲方管理和教育。
(四)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調整乙方的工作地點和崗位。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的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保障乙方的安全與健康。
六、社會保險
(一)乙方按國家社會保險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時,由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處理。
七、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
(一)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可以依法變更本合同。
(二)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可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甲方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賠償。
八、甲乙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均應嚴格履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均應根據損失情況和責任大小,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直接經濟損失。
九、勞動爭議處理
發生勞動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附則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印)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年月日
勞動合同書8
甲方:石門縣奇峰礦業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彭國煌
注冊地址:石門縣楚江鎮
乙方_____性別_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為每日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執行。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范圍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執行。乙方在試
用期間的工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元或按________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
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 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復對方;15日內未答復的視為同意終止本合同。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一)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二)因防治工業污染源搬遷的;
(三)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解除本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在甲方連續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以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后,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的,勞動關系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并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后,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常德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系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方相當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得低于常德市最低保障工資。
第三十三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25%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 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
賠償甲方為乙方培訓和招接收所支出的全部費用,還需按該費用總金額50%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六條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三十九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石門縣**政府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9
甲方: 地址
乙方: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簽訂本《勞動合同書》,共同執行本合同所列的各項條款。
一、試用期:期限為三個月。在試用期內,乙方如在報到后工作時間不滿三個月主動提出辭職或者不能勝任工作被甲方解雇,甲方將扣除招聘、培訓等費用后,按照百分之六十的標準發放報酬。在試用期內,甲方如認為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并予以解雇,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或計件工資總額),依據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關內容(條款)結算。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規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并予以解雇。乙方應對造成的結果予以相應的賠償責任。試用期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內容:乙方同意甲方先期安排到甲方指定的用工單位工作,并服從用工單位的工作安排。如甲方及用工單位因工作需要變動乙方工作崗位時,乙方應當服從甲方及用工單位的安排。
四、工作時間:依據用工單位的合法工時制度實行。
五、勞動報酬:乙方按月完成用工單位基本任務的,每月 日發放工資,(遇節假日往后退移)底薪為人民幣 元,多余工資為補貼費用(如加班則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費),轉正后的工資底薪調整為人民幣 元,國家規定有變化的則按國家有關政策作相應調整。按國家規定需繳個人所得稅的,由甲方或用工單位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六、保險福利待遇:
1.乙方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由企業按國家規定負責為乙方按月繳納社會保險:◇城鎮保險 ◇小城鎮社會保險 ◇外勞力綜合保險 ◇商業保險
2.乙方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享有用工單位工種相同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用工單位的規定穿戴使用。
3.乙方如在生產經營中發生工傷事故,在分清事故性質及責任后,由用工單位與乙方協商解決并按市有關規定處理。
七、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甲方負責落實由用工單位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保障乙方在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并實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安排乙方加班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其支付加班費(計件或同工同酬的不另外支付加班費)。
八、勞動紀律:
1.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及用工單位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保守用工單位的商業機密,如有違紀行為,甲方將會同用工單位根據具體情況,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分或解除勞動合同或移交法院。
2.乙方應服從用工單位的日常管理,參加甲方或用工單位安排的相關業務培訓,按質按量完成任務。
九、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變更和解除:
1.合同期滿即終止。
2.根據用工單位的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勞動合同。
3.在合同期限內,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并辦理變更手續。
4. 乙方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乙方嚴重違反甲方或用工單位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
(2) 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或用工單位造成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害的;
(3) 乙方不服從甲方及用工單位正常的工作安排、管理、調動的';
(4) 乙方被拘留、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勞動教養等的;
(5)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及用工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6)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7) 由于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5.甲方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或用工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生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2)甲方或用工單位未按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或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4)甲方或用工單位未提供必要勞動條件或勞動保護;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十、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事項:
1.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無過錯,甲方如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按規定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辭職,如未能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的,則視作自動離職。
2.乙方離開用工單位,由用工單位所發的各種證件必須上繳,各類勞防服裝等用品應按用工單位的有關處理規定辦理;
3. 女性外來務工人員,必須按上海市外來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辦法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禁止無計劃生育,違者造成的后果(包括政府作出的經濟處罰等)全部由個人承擔,與勞務輸出及勞務使用單位無關。
十一、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害的,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由責任方負責賠償對方的直接經濟損失。乙方因違反甲方和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而造成經濟損失時,甲方可按規定給予追究(包括經濟賠償)。
十二、勞動爭議:甲方或乙方發生勞動爭議,爭議一方或雙方可在發生爭議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甲方所在地區的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各項條款如同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規和政策為準。國家有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十五、本合同所攜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書10
編號: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導游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和有關法規、規章,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為乙方完成年度旅游線路的導游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乙方導游任務的詳細情況和要求見附件。
第二條本合同的生效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終止的條件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在執行導游任務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導游業務中所需要的帶團費用。
第四條乙方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嚴格履行導游員職責。
乙方違反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或者未履行導游員職責的,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和相關規定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五條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導游任務的勞動報酬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動報酬的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勞動報酬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甲乙雙方約定,乙方的社會保險按以下方式辦理:
(一)甲乙雙方按國家和本市規定共同承擔社會保險費用,由甲方繳納。
(二)甲乙雙方按國家和本市規定承擔社會保險費用,但甲方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用支付給乙方,由乙方繳納。
第七條甲乙雙方除可以依據《北京市勞動合同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外,就其他情形解除勞動合同約定如下:
第八條違約責任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旅行社注冊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提出書面申請。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簽章)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書11
甲方(聘用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聘用乙方為甲方職工。經雙方平等協商同意,依法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承諾
(一)遵守國家、本省的法律、法規,保障乙方合法權益。
(二)依法為乙方繳納失業、養老、工傷、醫療等社會保險基金,并接受乙方查詢和敦促。
(三)按時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非法扣除或以任何形式拖延支付。
(四)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規定的勞動條件和保護措施。
(五)為乙方提供本職工作需要的職業技能培訓機會。
(六)在不影響正常生產(工作)的情況下,不干涉乙方參加合法的社會活動。不要求乙方從事有損人格尊嚴的工作。
二、乙方承諾
(一)遵守國家、本省的法律、法規,維護國家利益和甲方的合法利益。
(二)遵守甲方不違反法律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
(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完成甲方規定的生產(工作)數量、質量指標(要求)。
(四)如實提供個人有關資料,不得有欺騙訛詐行為。
三、雙方約定
(一)工作范圍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崗位(工種)負責_________工作(兼做_________工作)。
(二)合同期限及試用期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個月(最長不超過6個月),月工資額_________元。
(三)工作時間和超過工作限制
乙方每天為甲方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4小時,每周享有至少1天休息日(實行5天工作制之后從新規定)。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如需乙方加班加點,須征得乙方和工會同意,并按規定支付加班費或調休,且每月累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連續加班不得超過3天。
(四)工資的給付
1.甲方以貨幣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總額不低于_________元。支付時間為每月______日至______日。
2.停工工資:非因乙方過失造成停工,停工期間,甲方應發給乙方停工工資。停工工資費不得低于乙方平均工資的70%。
四、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勞動合同的解除
合同期未滿解除勞動合同的.,必須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也可以解除合同。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甲、乙任何一方要解除勞動合同,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支付一筆相當于通知期乙方正常工作可實得收入款數的費用予對方,作為代替通知金。
(二)勞動合同的終止
勞動合同期滿,合同即終止執行。
(三)勞動合同的續訂
續訂勞動合同,雙方要在合同期滿前30天協商確定。
五、合同期待遇和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補償
乙方在合同期內應享受的有關待遇和終止、解除合同后可獲得的有關補償(生活補助費、醫療補助金),按國家和本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違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若不履行本合同規定,須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約經濟責任
1.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強制乙方加班加點的,除支付加班工資外,還須付給乙方兩倍于加班工資的違約金。
2.乙方已同意加班但又臨時拒絕的,須按預定加班時數付給相當于兩倍加班工資的違約金予甲方。
3.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和金額支付乙方工資,除付清所欠工資外,須按日支付乙方相當于所欠款額1%的違約金。
4.在合同期內,甲方非法單方面解除合同或乙方因甲方過錯而解除合同,甲方應按乙方在本企業服務年限長短支付違約金,數額為:解除合同當年乙方月平均工資總額的兩倍乘服務年限(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
5.乙方非法單方面解除合同,須付給甲方違約金,數額為解除合同當年乙方月平均工資總額的兩倍乘合同期未滿年限(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
(二)違約法律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嚴重損失的,除承擔經濟責任外,還應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其他
(一)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有關內容,但須辦理變更手續。
(二)甲、乙雙方如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有權申請調解和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四)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鑒證
鑒證字( )第 號
經審閱,該合同符合國家規定,現予鑒證。
鑒證員(簽名) 鑒證機關(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12
茲有本單位職工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 ,年齡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
住址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期限為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勞動法》第 ________條 第________款 第________項規定,本單位解除與該職工的勞動合同。經雙方協商,我單位支付其經濟補償共計________元人民幣,工資發至 ________年________月份,特此證明。
員工簽名:
(用人單位蓋章)________ 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附:《勞動合同法》條款規定:
第一條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 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 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占企業職 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 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 行的。
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另:其他原因(如:辭職、辭退、開除等)。
勞動合同書1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性質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 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電話號碼
勞動合同編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勞動合同期限為下列第 款。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為 月。
試用期 個月,其中試崗7 天。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為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工作完成之日為止。
二、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工作或崗位),乙方同意甲方的安排。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乙方的工種或崗位。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二)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三)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部門規定,對女職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四、工作時間與勞動報酬
(一)甲方確定乙方每日工作 小時、每周工作 小時,并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經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時工作制的工種或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標準,但《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不受此限制。
(三)甲方對乙方實行 工資制,并保證以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月工資確定為 元(實行計件、計天工資的,月工資按計件、計天單價結算)。
(四)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加班加點工資報酬的支付,甲方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執行。
(六)乙方在試崗期間,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培訓費用,同時也不支付工資報酬。待試崗期滿后,從乙方上班之日統一進行結算。
五、社會保險與福利待遇
(一)乙方在簽訂合同后,由于甲方的工作性質導致人員流動較大,故在第一年內應由甲方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在給員工發放工資時,一并發放在工資中,由乙方自行辦理,從第二年起,雙方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向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在本合同期內的病、傷殘(因工或非因工)等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以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一)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各項規章制度。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指揮。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并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1、本勞動合同訂閱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經修改的;
2、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勞動合同書14
單位名稱(甲方)甘肅燁宇輝測繪有限公司
職工姓名(乙方)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甘肅燁宇輝測繪有限公司
所有制性質:私營
地址:甘肅省蘭州市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戶籍所在地:
身份證號;
現住址: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月)。
二、工作內容
甲方根據本企業生產、工作的需要,安排乙方從事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崗位,從事工種。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以及不低于國家規定應配給的勞動防護用品。
2、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四、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小時工時制,按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可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l小時,特殊情況,每日不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合同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企業的規定發給乙方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甲方支付乙方工資不得低于山西省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安排同等時間的調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五、勞動紀律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
2、乙方應增強主人翁意識,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領導、管理和指揮,積極做好工作,完成勞動任務。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國家和省規定向社會勞動保險機構為乙方繳納勞動保險費。乙方按國家和省規定向社會勞動保險機構繳納勞動保險費。
2、乙方在合同期間的各種公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產假等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省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女工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待遇,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七、教育和培訓
1、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各種必要的政治、思想品德教育和職業技術及上崗前培訓。
2、乙方應刻苦鉆研業務,達到國家規定的職業技能標準或技術等級標準,持證上崗。
3、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后,乙方須為甲方服務年,否則乙方應按有關規定支付甲方培訓費。
八、合同的終止、變更、解除和續訂
1、勞動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終止執行。如雙方同意續訂,應提前一個月辦理續訂手續。逾期不辦理的,則本合同視為自動續訂,并應補辦續訂手續。
2、在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1)甲方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雙方協商同意的;
(2)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經修改的;
(4)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甲方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甲乙雙方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的;
(4)其它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
6、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心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和提供福利待遇的;
(4)依法服兵役或經甲方同意自費考入中等以上學校脫產學習的。
九、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乙方:日期:
勞動合同書15
甲方:
乙方姓名:
畢業學校:
學歷:專業
身份證號碼:
家庭詳細住址:
乙方父母情況:
父親姓名工作單位:
母親姓名工作單位:
家庭詳細住址:
家庭電話: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
二、乙方工作內容(崗位)和工作地點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負責對乙方進行日常管理;
(三)為乙方辦理國家規定的基本社會保險。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合同生效之日起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三)、勞動報酬:乙方在正常上崗(提供了正常勞動)期間,試用期內工資為1000元/月,不享受其它各種津補貼和效益工資。試用期滿,學徒工期間工資標準為1100元/月,學徒工期滿后工資標準為1200元/月,同時享受相關津補貼待遇和效益工資。實行任務或單價承包的按實際承包的費用計算工資,多勞多得,忙閑調劑,積豐補欠。不上崗期間不享受任何工資、保險和其它待遇。
(四)、基本社會保險:乙方在合同期內上崗工作期間,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養老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的社會保險義務。即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共五項社會保險,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負擔的繳費比例繳納基本社會保險金,乙方按比例應負擔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乙方不在崗位工作期間、擅自離崗、合同期滿或勞動合同關系終止后,社會保險關系同時終止,甲方不再承擔乙方社會保險相關義務。即社會保險關系與本合同關系同時建立同時終止。
1、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省級統籌模式,從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乙方須將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和一寸免冠照片交至甲方,以便辦理參保手續,養老保險基金的繳納比例按繳費基數,甲方負擔20%,乙方負擔8%。合同終止后養老保險關系同時終止,但可為乙方代收代交養老保險關系6個月,乙方按月將個人和甲方合同期內應負擔的養老保險額用現金方式交到甲方社會職能部,甲方代為轉交到河北省社保部門,6個月后如果乙方仍然沒有被甲方重新聘用,乙方必須將個人養老保險關系及時轉走,合同終止后乙方未用現金方式請甲方代為轉交養老保險金或6個月后仍不轉出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已負責。
2、基本醫療保險:實行甲方自籌自管的模式,按規定交費后即可按甲方醫保辦法享受醫保待遇,醫療保險基金的繳納按甲方負擔10%,乙方負擔2%共同繳納。合同終止時,醫保關系同時終止,賬戶上乙方個人繳費余額返還乙方。
3、工傷保險:實行甲方自籌自管模式,費用均由甲方負擔,乙方不負擔繳費。合同終止時工傷保險關系同時終止。
4、失業保險:實行涿州屬地管理模式,費用由甲方負擔,乙方不負擔繳費,合同終止時失業保險關系同時終止。
5、生育保險:實行甲方自籌自管模式,費用由甲方負擔,乙方不負擔繳費。合同終止時生育保險關系同時終止。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在工作期間甲方為乙方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享受甲方定期組織的員工體檢,乙方長期從事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在甲方醫保指定醫院自覺接受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病健康檢查。不愿檢查的后果自負。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但須提前15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履行合同差、怕臟怕苦怕累、不適應工地生活、完不成工作任務、考核不合格;
2、用工單位撤并、因工程停建、緩建或工程量減少需減縮編制和減員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后,所從事的工作(工程)任務已完成,或乙方不能從事勞務崗位工作,或醫療期滿尚未痊愈的;
4、訂立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5、因乙方個人原因,不愿或不能從事勞務崗位工作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乙方的勞動合同,永不聘用,并追究乙方相關賠償責任: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國家法律及甲方規章制度,損害甲方經濟利益,造成嚴重后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甲方造成極壞影響的;
2、不服從管理,不服從工作安排和調整,未經甲方書面批準擅自離崗、曠工,連續曠工(擅自離崗)超過兩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擅自離崗)超過十天的`;
3、無理取鬧、打架斗毆、酗酒滋事、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及同事、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倒買公物情節嚴重的;
5、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財產損失的;
6、偽造票據、超過職責范圍亂簽字、亂表態及用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甲方和外單位(人員),給甲方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的;
7、被勞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其它違反國家、甲方規定情節較嚴重的。
(四)合同期內,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提前15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解除合同時間從甲方同意之日計算。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監禁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進行違法行為的。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且甲方不出具合同終止證明,乙方確實需要時可自愿到甲方辦理:
1、合同期限屆滿;
2、合同期內乙方死亡;
3、乙方按國家規定應征入伍的;
4、乙方父母調出或擅自離開甲方的;
5、乙方未經甲方書面批準擅自離崗,不知去向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六、違反合同的責任和爭議解決
合同一經簽訂生效后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單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擔違約責任。因解除合同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以向涿州市勞動仲裁機構申訴,也可向涿州市人民法院訴訟。
七、其他:
1、解除合同前,乙方要辦理好現場工作交接手續,持項目部簽認的工作交接單到甲方人力資源部辦理合同終止手續。
2、乙方未經甲方書面批準不假外出、擅自離崗、不知去向期間,合同自動終止,乙方的一切行為,引發的一切意外和損失,一切責任由乙方自己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追究乙方賠償責任。
3、甲方聘用乙方是為了照顧甲方正式職工婚生子女就業,幫助解決職工婚生子女就業困難的問題,乙方父母調動(擅自離崗)脫離甲方后就不在照顧范圍,本合同自行終止。
4、工作期間一般不得請事假,遇特殊情況需請事假時,每月不得超過兩天,一年累計不得超過十五天,請事假天數達到規定天數兩倍以上時,將解除乙方的勞動合同.
5、乙方在聘用期間不享受甲方的各項福利待遇。如住房、米、油等等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和擔保人簽字,乙方到達工作崗位上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擔保人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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