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勞動合同范文匯總10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勞動合同10篇,歡迎大家分享。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 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地址:
乙方(勞動者)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戶籍所在地: 郵政編碼:
住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為建立勞動關系,明確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 種形式:
(一)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有,無)試用期,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有,無)試用期,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起至 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2、乙方工作內容(或工作任務)是
甲方要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3、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應協商一致,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的協議書或依法變更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即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填“是”)年()半年()季()月()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甲方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并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應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2、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乙方享受以下節假日: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第四條 勞動報酬
1、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生產(工作)任務的,甲方必須依法定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其支付周期和時間為: 。
2、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標準(計算加班工資基數),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并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及本單位集體合同約定的標準。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2
不簽訂勞動合同
不簽訂勞動合同,要向職工支付雙倍工資,不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的這條規定已為廣大企業所熟知。然而,一些小企業仍然對此置若罔聞。勞動仲裁部門的數據表明,今年年初以來,全市勞動仲裁機構受理的因不簽訂勞動合同要求向職工支付雙倍工資賠償的勞動爭議案件已有近700起,且多數發生在個體加工企業、小型餐飲企業,以及外地駐甬商業服務類企業。
不訂合同后果很嚴重
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雙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雙倍的工資。
顯然,不與職工訂立勞動合同,后果是嚴重的,部分企業已為此付出了不小的違法成本。張小姐在一家外地駐甬辦事處當營銷員,雖然她每月1500元的薪酬都能按期足額拿到,但單位一直未與她簽訂勞動合同。直至今年5月底,張小姐提出辭職,并申請了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根據今年1月1日起實施的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支付她4個月的雙倍工資,單位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合同范本《不簽訂勞動合同》。最后,按照勞動仲裁部門的裁決,支付了張小姐總額為6000元的4個月的雙倍工資。
小規模的加工企業,雖然用工不多,但要是不與職工及時簽訂勞動合同,損失同樣慘重。本市一家小型電子企業,只有十幾名工人,但長期處于無合同用工狀態。雖然這么多年來尚未發生過糾紛,但當今年上半年企業轉產時,勞資雙方就發生了爭執。當該廠工人了解到沒簽勞動合同可以拿到雙倍工資時,就集體申請仲裁。盡管此案最后以調解告終,但企業還是按規定支付了這十幾名職工近8萬元的工資。
勞動合同要依法訂立
當用人單位正在認真貫徹勞動合同法,大幅度地提高勞動合同簽訂率的今天,一些小企業為何仍然頻頻“觸雷”?勞動仲裁部門分析認為,這些企業以往用工就不夠規范,加之為了規避社保,就往往以員工流動性大為由,不想簽訂勞動合同。即使是勞動合同法已經實施的今天,也不把簽訂勞動合同當回事。加之有的企業主不太了解勞動合同法還有這一條規定,等到職工與其對簿公堂時,才恍然醒悟。
勞動仲裁部門提醒企業,勞動合同法不僅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同時也保障企業的利益。用人單位一定要及時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如果有的職工不愿意簽訂勞動合同,企業就不能招用。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道路養護員
按照《***農村公路養護辦法》和養護員聘用原則,通過資格審查、公示、培訓等程序,乙方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決定聘用乙方從事農村公路路段的養護管理工作,經雙方協商,簽定聘用合同如下:
一、農村公路養護員管理路段名稱:線,屬道,樁號,里程長度公里。
二、養護員職責:
1、按照日常養護標準使管養路段達到路面保持潔凈、平整,無堆積物、無積水,道路暢通,行車暢通。
2、路肩整潔、平整,無蒿草,無堆積物和種植的農作物,無路基缺口。
3、保持邊溝排水順暢。
4、及時清理塌方。
5.經常上路巡查,及時阻止和舉報擅自超限超載、挖掘和占用農村公路等違法行為。
6、發現重大塌方和水毀等自然災害,應及時報告相關部門,及時設立標志或路障等防范措施,
7、做好路面病害的防治和處理工作。
8、遵守養護操作流程,履行安全生產合同。
9、有特殊情況時,要服從農村公路養護部門的統一調遣和指揮。并及時配合有關部門搞好道路日常養護檢查工作。
三、養護標準:
1、路基平整堅實;路面整潔;邊坡整齊穩定;排水順暢;路林完好。
2、無私搭亂建、擺攤設點等占道經營行為;無在公路上打場曬糧、傾倒垃圾、排水污水等不良現象。
四、養護員年齡規定:
根據工作性質,規定從事養護員的年齡為18—60歲,未按規定從事養護工作的,一切后果自負。
五、聘用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
六、勞動報酬:
1、按照養護標準,實行月檢查、季考核。檢查合格后按季度發放80%的補助,剩余的20%,年終考核后按獎懲兌現。
2、對日常維護成績突出、貢獻較大、年底被評為“優秀養護員”的給予重獎。(具體獎勵辦法依照“好路杯”競賽相關規定執行)
七、乙方有以下行為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2、因工作失職或有違法行為引發重大責任事故造成嚴重影響的;
3、對責任心不強,經上級考核評比,養護成績連續兩個季度不能完成養護任務的。(考核分數在70分以下的)
4、因身體原因不能從事養護管理工作的;
5、乙方工作不能使沿線群眾滿意的,受上級或新聞媒體單位通報批評的。
八、嚴格遵守養護作用流程,確保人身安全。
乙方應嚴格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的規定,嚴格按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責任事故和因此發生的費用,有乙方自己承擔。在承包期內,承包人的生產安全、人身安全、意外傷害處理等由乙方自行負責。
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因上級政策變化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時,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縣農村公路管理所備案一份。
甲方(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4
我們都知道在生活中我們的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都是要簽訂勞動合同的,簽訂的勞動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同時也可以為作為日后的證據,那么在我國不簽勞動合同賠償是怎樣的呢?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你雙倍工資,補交社保,解除勞動關系用人單位還應支付經濟補償(法律規定詳見《勞動合同法》第82、38、46條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6、27條)。關鍵一點就是證據,需要你和用人單位有勞動關系的證據。至于工作了多少時間,工資每月多少等,可以用“舉證責任倒置”的原則,由用人單位來證明,如果用人單位不能證明,將承擔不利后果。
“舉證責任倒置”在勞動法領域廣泛存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6、39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13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9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6條,《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第2條均有這方面的規定。
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如果用人單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權益,注意收集證據。如果將來仲裁或訴訟,這很重要。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系)時的工資支付時間詳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經濟補償金支付時間詳見《勞動合同法》第50條。
如果不按時支付,可以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3、10條或《勞動合同法》第85條規定辦。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張,后者需要勞動部門責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張。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單位):
單位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
現居住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國家、省、市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勞動合同期限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按以下列第()方式確定乙方的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_______個月。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_個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甲方根據企業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
第四條 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需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工作,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甲乙雙方經雙方協商一致,按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確定乙方的正常工作時間: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經勞動部門批準,甲方在安排乙方從事綜合計算工時時,乙方以(月或年)為計算周期,平均工作日不超過法定工作時間,要確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力。
第六條 甲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應安排乙方在元旦、春節、清明節、國際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等法定假,以及其他節假日及婚嫁、喪假、產假、帶薪休假等休假。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按下列第______種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_元/月(周),績效工資(獎金)根據乙方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二)計件工資。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______,計件單價為__________。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_。
第八條 甲方于每月__________日前以貨幣或銀行轉賬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
第九條 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條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六、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的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的規定進行。
第十二條 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解除、終止本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甲方不得無理扣壓乙方的工資、個人證件及拒辦相應的養老、失業救濟等社會保險和乙方檔案轉移手續。
乙方應該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七、其它事項
第十四條 如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雙方另訂培訓協議,約定服務期限。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
第十五條 乙方有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的義務,雙方另訂立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乙方違反競業限制條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給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當事人一方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或者提起訴訟,申請仲裁應自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市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及政策相抵觸的,按現法律、法規及政策執行。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6
致:_________
由于您在20xx年9月至今任職期間,未作報備,未履行任何請假手續,擅自于9月1日、9月10日、9月18日、9月25日、10月9日、10月10日曠工,達六天。
按照公司規定,累計曠工達三天者,處以即時解聘。按照《勞動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因此公司經研究決定,與您解除勞動合同20xx曠工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范本20xx曠工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范本。
特此通知!
_________有限公司
20xx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省_________縣(市、區)_________鄉_________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種形式:
1、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甲方招用乙方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上崗證號碼為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應當在乙方上崗前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對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設備安裝等特殊工種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乙方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2、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其中建筑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
3、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待遇和保險待遇
1、乙方在試用期間的月工資(或日工資)為_________元,試用期滿后月工資(或日工資)為_________元。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2、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照《勞動法》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3、甲方應在每月_________日發放乙方的工資,并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后應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或因工死亡的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1、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和拘禁乙方的;
(四)甲方未按照國家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安全、衛生條件的。
1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斗毆、偷竊、賭博、擅自停工等嚴重違紀行為;
(三)嚴重失職或者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勞動教養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不服從甲方正當工作安排的;
(六)嚴重違反總包單位和甲方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的。
16、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_____日(不超過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離職。
17、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六、經濟補償和法律責任
1、因甲方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甲方應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12、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七、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1、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甲方的規章制度及_________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省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8
勞動者拒簽勞動合同怎么辦?
首先,用人單位必須革新用工觀念,建立先訂合同后用工的習慣,最遲必須在一個月內訂立合同;勞動合同終止后,勞動者仍在用人單位繼續工作的,拋棄雙方可隨時終止勞動合同的觀念,也應當在一個月內續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規定: “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后,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實施條例》的這一規定,對勞動者拒絕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給了用人單位一個終止勞動關系的選擇權。當然,這里用人單位需舉證證明已經書面通知勞動者簽訂合同,而勞動者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因此,用人單位應當具有證據意識,在書面通知送達時應當有勞動者的簽收證據或其它可證明已經向勞動者送達書面通知的證據,否則事后可能發生爭議糾紛,而用人單位無法舉證。
那么,對于拒絕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還可以采取哪些處理方法呢?
(1)對初來應聘的可以不予錄用;
(2)對已經招收并且用工的要保留相關證據,在一個月之內向勞動者送達簽訂合同通知書,要求勞動者必須書面表示意見,書面拒絕要作為證據保存;用人單位應當在一個月內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并且不向其支付經濟補償;
(3)對已經超過一個月拒絕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除保留好有關拒簽的.書面證據外,應當嚴肅向其提出不簽勞動合同是違法行為也是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隨時通知解除事實勞動關系,只支付正常工資,不支付經濟補償。
一份好的勞動合同可以有效保障勞動者的權益,如果拒絕簽勞動合同,顯然是對勞動者是不利的。在發生糾紛的時候,也無法讓用人單位為自己負責。
勞動合同 篇9
甲 方: 濟南魯泰建筑勞務有限公司
乙 方:濟南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甲方(用人單位) 名 稱:
住 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聯系 電話:
乙 方(勞動者)姓名:性別:
現居住地址:
戶籍所在地: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 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采取下列第 種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月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
甲乙雙方可簽訂崗位協議書,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第四條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五條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應協商一致,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的協議書或依法變更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工作制。
(一)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填“是”):年()、季()、月()或周()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三)不定時工作制: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者不定時工作制的,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后實行。
第七條 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第八條 甲方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等確定。
第十條 甲方按下列第 種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周),績效工資(獎金)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八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乙方的勞動定額為 ,計件單價為 。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不得低于前款第(一)、(二)、(三)項約定工資的80%或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并不得低于單位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一條 甲方于每月日前以貨幣或轉賬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的,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項目、簽字等情況,并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乙方有權查詢本人的工資支付記錄,甲方應當及時提供相關資料。
第十二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甲方應支付乙方的正常工資;停工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甲方安排乙方工作的,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但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甲方沒有安排乙方工作,乙方沒有到其他單位工作的,應按照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費。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甲方應當將加班工資在下一個工資發放日或者之前支付給乙方。計算加班工資的工資基數,應當按照乙方上一月份提供正常勞動所得實際工資扣除該月加班工資后的數額確定。乙方上一月份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按照向前順推至其提供正常勞動月份所得實際工資扣除該月加班工資后的數額確定。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五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 , 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 。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七條 甲方建立健全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 職業危害防護制度 ,并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培訓。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范和操作規程。
第十八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九條 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的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第二十條 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二條 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三條 甲方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
繼續履行。
第二十四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第四十四條的規定進行。
第二十六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七條 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解除、終止本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其他事項
第二十九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條 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款。
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 以下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1、勞動合同續訂書
2、勞動合同變更書
3、崗位協議書
4、培訓協議書
5、保密協議書
第三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
第三十三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提示:合同雙方應在了解本合同內容后,再決定是否簽名。一經簽訂,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的乙方必須由本人簽名,不得代簽;甲方必須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名(蓋章)。
甲方(公章)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10
甲方( 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員工)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送達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深圳經濟特區勞動合同條例》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 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
甲方根據生產( 工作) 需要, 聘用乙方在 崗位從事 工作( 工種) .甲方可以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體狀況、工作能力和表現升、降乙方的職務,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愿意服從甲方的安排。甲方有權按照乙方的實際工作崗位調整其工資待遇。
乙方的工作地點在 省 市。在本合同期內,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要求乙方變更工作地點,甲乙雙方需協商一致對工作地點予以變更。如果雙方不能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均可以提前終止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告知對方。
二、合同期限( 試用期限)
( 一) 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 、固定期限 年, 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無固定期限, 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
3 、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從 年 月 日起至 ( 工作) 完成止。
如果甲乙雙方另就服務期有約定,本勞動合同終止期限應自動延續到服務期結束為止。
(二)試用期限
1 、無試用期 .
2 、試用期為 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乙方在試用期內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如乙方不提前通知,需對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_____工作制。
1、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乙方確保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3、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二)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休假權利,休假期間的工資按國家及省、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工資 元/ 月; 試用期滿乙方起點工資為 元/ 月。甲方可根據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對乙方的考核結果,以及乙方的實際工作時間、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變化等因素,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甲方可按照其依法制定的或集體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制度調整乙方工資,但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深圳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二)每月 日為發薪日,甲方應于發薪日計發當月/上月工資。
(三)甲方安排加班加點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四)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工資按有關規定執行。
(五) 乙方停工期間的工資待遇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及職業危害防護
(一) 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甲方應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保護乙方的身體健康和安全, 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員工,甲方應當定期對其進行健康檢查。
(二)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提出建議或批評。
(三)甲方應為乙方建立安全的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四)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應按國家有關部門關于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養老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規定給予醫療期,并依甲方薪酬制度支付乙方病傷假期間的工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因工死亡的,甲方依國家《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
(四)甲方按有關法律法規給予乙方享受法定節假日、產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等帶薪假期,并依法支付假期的工資。
(五)甲方制訂責任薪資與獎金、績效考核等制度,有權核定和計發相關福利性獎金,福利性獎金是甲方將部分盈余部分以獎金形式回饋員工,為甲方的福利政策,不同于月工資,非甲方之法定義務或合同義務,乙方以任何原因離職均視為對預期利益(如尚未計發的獎金等)的放棄。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或告知乙方;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規章制度進行檢查,考核和獎罰。乙方認可甲方已制定的所有規章制度并同意按照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
(二)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省、市的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三)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的規定。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依法變更勞動合同。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同時與甲方以外的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后,乙方在五日內拒不改正的;
5、因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其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六)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者,或者甲方因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需要裁減人員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和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在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五)(六)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八)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應對甲方損失予以賠償。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4、甲方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5、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6、甲方因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或者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違法行為而致使本合同全部無效的;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無需事先告知甲方。
(十)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十一)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退休、辭職或者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九、違約責任
(一) 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1.甲方派乙方在甲方關聯企業執行同類工作任務或職責不視為違約和合同變更,如乙方同意,可按新的單位變更合同主體。
2.甲方如未按適當方式向乙方公示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員工有權要求查閱和公示。
3.其它違約情形按法律,法規規定辦理。
(二) 乙方的違約情形和違約責任
1.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未與其他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如因乙方違反此保證導致甲方被其他主體索賠,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全部有關損失。
2.如乙方不能履行或違反甲方要求乙方完成的工作內容、工作任務及職責或乙方嚴重失職徇私等均屬于違約行為,應承擔績效考評不利、降薪或調換工作崗位、除名等后果和責任。
3.如乙方不遵守或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和本合同約定,也應按照甲方規章制度或者另行簽訂的協議承擔違約責任。
4.如乙方按本合同約定須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未結算之工資或獎金中抵扣。
5、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競爭事項,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甲方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6、若甲乙雙方就培訓費用、保密或者競業限制等事項另行約定了違約金條款或簽訂了協議,雙方應履行該違約金條款或協議。
7、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提供的專項培訓費用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應該按照服務期的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十、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后, 應允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 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 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或對原訂條款需要變更重新約定的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有沖突的,按現行勞動法律法規執行。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十四、本協議主體部分中各方所載明的送達地址、電話等通訊信息均為現在各方實際使用的通訊信息,任何一方向對方上述送達地址發出信函、傳真均視為對方已收到并知悉有關信函或傳真內容。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六、下列文件及規定為本合同的附件, 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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