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協議書集合五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協議書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協議書能夠成為雙方當事人的合法依據。那么協議書怎么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貸款協議書5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貸款協議書 篇1
甲方:中國銀行__________分行
乙方:_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局(或學生貸款管理中心)
為幫助高等學校中部分在讀學生順利完成學業,經雙方協商,簽訂國家助學貸款合作協議。
一、甲方負責按照有關規定組織開展轄內高等學校的國家助學貸款業務。
二、乙方負責協調地方財政部門、教育部門、銀行及學校之間的關系。
三、乙方負責接收、審核地方所屬高等學校提交的貸款申請報告,核準各學校貸款申請額度,并抄送甲方。
四、乙方將地方所屬高等學校國家助學貸款貼息經費于每年___月___日前存入在甲方開立的“國家助學貸款貼息經費專戶”,用于國家助學貸款的.貼息。
五、甲方須于每季度___日前向乙方提供地方所屬高等學校國家助學貸款分期限貸款余額、利息金額、50%利息貼息額。
六、乙方負責依據甲方實際發放的助學貸款額,經審核無誤后,于每季度_____日前向甲方劃轉貼息經費。
七、甲、乙雙方分別在本系統對當年安排的助學貸款實際發放額和戶數進行統計,并由雙方共同核對確認。
八、甲、乙雙方應對國家助學貸款的計劃安排情況、發放和收回情況、貼息款的劃付情況、借款人的用款情況及畢業分配情況等進行及時溝通。
九、甲、乙雙方應采取協商的方式解決國家助學貸款運作中出現的問題。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協議項下全部助學貸款收回后終止。
十一、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貸款協議書 篇2
甲方:中國銀行__________分行
乙方:_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局(或學生貸款管理中心)
為幫助高等學校中部分在讀學生順利完成學業,經雙方協商,簽訂國家助學貸款合作協議。
一、甲方負責按照有關規定組織開展轄內高等學校的國家助學貸款業務。
二、乙方負責協調地方財政部門、教育部門、銀行及學校之間的關系。
三、乙方負責接收、審核地方所屬高等學校提交的貸款申請報告,核準各學校貸款申請額度,并抄送甲方。
四、乙方將地方所屬高等學校國家助學貸款貼息經費于每年___月___日前存入在甲方開立的“國家助學貸款貼息經費專戶”,用于國家助學貸款的貼息。
五、甲方須于每季度___日前向乙方提供地方所屬高等學校國家助學貸款分期限貸款余額、利息金額、50%利息貼息額。
六、乙方負責依據甲方實際發放的助學貸款額,經審核無誤后,于每季度_____日前向甲方劃轉貼息經費。
七、甲、乙雙方分別在本系統對當年安排的.助學貸款實際發放額和戶數進行統計,并由雙方共同核對確認。
八、甲、乙雙方應對國家助學貸款的計劃安排情況、發放和收回情況、貼息款的劃付情況、借款人的用款情況及畢業分配情況等進行及時溝通。
九、甲、乙雙方應采取協商的方式解決國家助學貸款運作中出現的問題。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協議項下全部助學貸款收回后終止。
十一、雙方訂立的其他事項:
十二、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貸款協議書 篇3
貸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乙方)
姓 名:
身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結算戶(還款帳戶) 帳號 :
結算戶/儲蓄戶(1) 帳號 :
(2) 帳號 :
。3) 帳號 :
合同簽訂地:
第一條 房產情況
房產地址: __________市 區 的商品房/商鋪;建筑面積:_____ 平方米;購房總價款:_______元;土地使用年限: ____年;商品房預售合同號(或房地產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條 貸款與用款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貸款專項用于購買本合同所列上述之房產;貸款金額:(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整(小寫:_________________ );
乙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將該貸款以支付購房款的名義全額轉入售房者的帳戶。
二、貸款期限共 ____個月,從貸款發放之日起算,貸款發放日以“貸款借據”記載的銀行出款日期為準。
三、乙方滿足以下條件,甲方將向乙方發放貸款:
1、乙方已向甲方提供《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產證》原件;
2、乙方已支付了不低于購房款總價__ %的首期款項;
3、乙方與本合同相關的費用已經付清;
4、已辦妥抵押物的投保手續,并將甲方列為保險利益的第一優先權人;
5、本合同已經生效,乙方已填寫了貸款借據;
6、已辦妥抵押物的登記備案或抵押登記手續;
7、乙方已在甲方處開立還款帳戶;
8、甲方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三條 利率及計息方式
一、本合同項下人民幣利率按貸款發放日國家公布的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執行,當前貸款利率為月 ___‰(年___ %),貸款利息從貸款發放日起按月分期計收。
二、根據國家利率管理規定,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包含一年)的,遇法定利率調整,本合同項下人民幣利率不作調整;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到法定利率調整,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將從次年的1月1日起,按國家公布的個人住房貸款相應期限檔次利率執行,并以此確定甲方新的月還款額。
三、在本合同履行期內,如遇國家調整貸款利率或計息管理辦法并應適用于本合同項下貸款時,甲方有權按調整后的利率和方式計算利息,并在調整當月通知乙方。甲方執行本條規定不視為對本合同的修改或變更。
第四條 還 款
一、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日前在甲方開立還款帳戶,并于每月還款日前在該帳戶內存入足以償還當期還款額的存款,專項用于償還貸款本、息。乙方并特此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每月還款日從該帳戶劃收當期還款及/或欠款。
二、乙方應從貸款發放日起,按月分期(每月為一期)償還貸款本、息,還款日為每月 ___號,乙方還款總期數為 ____期。
三、乙方選定按第___ 種方式按月分期償還貸款本、息:
1、第一種方式:等額本、息償還法
合同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貸款期數
月還款額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月利率)貸款期數- 1
2、第二種方式:等額本金償還法
合同本金
月還款額 = __________________+當期未償還本金×月利率
貸款期數
3、第三種方式:其他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條 乙方未按還款計劃還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與甲方達成協議,即構成貸款逾期。甲方有權就逾期貸款部分按國家規定的逾期利率計收逾期罰息。
貸款逾期后,乙方必須盡快補足,通知并同時向甲方支付逾期罰息,否則甲方有權持續計收罰息并計收復利。
第六條 提前還款
一、貸款發放后,乙方可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但須至少提前30日并不可撤銷地書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二、提前償還部分貸款金額不得少于人民幣一萬元并為其整數倍,且應先償還當期還款,再償還部分貸款。
三、乙方按提前還款金額和提前還款時的貸款利率支付一個月的利息作為對甲方的補償。
第七條 抵 押
一、在本合同簽訂后,應及時辦理合同公證、抵押物的抵押備案手續或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后,房屋所有權有效證件、抵押備案證明或他項權證必須交由甲方保存,直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及本合同約定的費用清償完畢為止。
二、乙方按期或提前還清全部貸款本、息及本合同約定的費用后,抵押關系終止,甲方應在 日內將抵押物的所有權有效證件及有關文件交還乙方,并出具書面證明交乙方向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三、抵押期間由于乙方的過錯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的價值減少的,乙方應在30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清償相當于抵押物價值減少部分的本、息。
如果乙方既不提供價值相當的擔保又不提前清償等值的貸款本、息,甲方有權宣布貸款提前到期,要求乙方提前清償全部貸款本、息。
第八條 保 險
一、乙方應向雙方認可的保險公司為抵押物購買財產險,并將甲方列為保險利益的第一優先權人,投保金額應不低于貸款本金額的105%,保險期限應不短于貸款期限。保險單正本交由甲方保存。
二、抵押物如發生損毀等保險范圍內的損失,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積極向保險公司索賠。保險公司支付的賠償金優先用于償還甲方的貸款本、息及本合同約定的費用,在乙方還清貸款本、息之前,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為接受賠償金的代表人和支配人,如保險賠償金不足以賠付甲方的貸款本、息及本合同約定的費用,甲方有權繼續向乙方追償。
三、在抵押期間,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乙方中斷保險,甲方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及由此產生的利息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九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期歸還貸款本、息、并支付本合同約定的費用;
二、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與貸款有關的文件資料,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虛假的或隱瞞重要事實的材料;
三、有權隨時了解、查閱和索取乙方各種經營活動、財產狀況及乙方涉及的重大法律糾紛的文件資料等(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所有開戶銀行、帳號及存、貸款余額情況、銀行進帳單)甲方承諾對上述資料予以保密;
四、有權監督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授信款項;
五、有權依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從乙方在甲方開立的銀行帳戶中劃收乙方應償付的貸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六、對乙方逃避甲方監督、拖欠貸款本息、提供虛假資料、虛構貸款用途、違約或違法使用授信的,有權實施信貸制裁,有權通過新聞媒介實行公告催收;
七、當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隨時提前收回未到期的部分或全部貸款金額及應付利息:
(一)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第十條第三、四、五、六、七、八款約定的義務,或故意阻礙甲方行使、實現本合同約定的權利,或違反本合同第十條第九、十款約定的義務持續10個工作日以上的;
(二)乙方涉入或將要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及其他重大法律糾紛將影響本合同履行的;
。ㄈ┮曳教幽、死亡、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涉及重大民事糾紛而危及甲方債權的實現的;
(四)乙方發生重大變故,致使其缺乏償債誠意、償債能力受到嚴重損害的或喪失的;
。ㄎ澹┮曳接袉适Щ蚩赡軉适男袀鶆漳芰⒂绊懕竞贤男械。
第十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乙方有權按合同約定取得貸款;
二、 抵押期間,有權繼續占有、使用抵押物;
三、 抵押期間,轉讓抵押物的,應當通知甲方并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抵押的情況;出租抵押物 的,應當通知甲方并且出租期限不得長于授信期限,出租期限長于授信期限的,應當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抵押物拆遷的,應當通知甲方;贈與抵押物的,應當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對抵押物處置的其他約定 .
四、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詳實的一切與貸款有關的文件及資料,并保證有關文件及資料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之處;
五、乙方不得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和已設定抵押等情況的;
六、乙方應主動(并非必須接到甲方通知時)按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償還貸款本、息;
七、乙方應辦理該房屋有關權證及抵押登記手續、購買財產保險等;
八、積極配合甲方對其資金使用、消費和經濟收入等方面進行監督;
九、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聯系電話、經濟收入、資產轉讓等重要事項的,應在有關事項變更后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十、如發生對其正常經濟收入構成威脅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訴訟事項、強制執行、財產狀況的惡化等,應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第十一條 本合同項下費用的承擔
甲方承擔的費用有以下幾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乙方承擔的`費用有以下幾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當事人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二、合同生效后,甲方無故不發放貸款,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三、乙方未能按時還款即構成違約,甲方有權要求其限期糾正,逾期不糾正的,甲方有權采取下列但不限于下列措施:
1、發放的貸款均視為到期債權,并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的貸款債權;
2、按本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加收 計收罰息,并對未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3、有權依法處分乙方提供的抵押物,不足部分仍有權向乙方追償;
4、甲方有權從乙方在甲方開立的銀行帳戶中劃收全部債權本、息和費用。若該帳戶的幣種與債權幣種不一致,甲方按以下方式處理:
□按當日匯率折算成債權幣種以實現債權;
□其他 .
5、由于乙方的過錯導致甲方其他任何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并辦理抵押登記備案或抵押登記后生效,至本合同項下本金、利息、復利、罰息及所有其他從屬費用結清之日終止。
二、乙方如要求展期,應于到期日前20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審查同意展期,并由雙方簽訂相關的展期協議,乙方繼續承擔抵押擔保責任,本合同項下貸款才相應展期;否則作逾期處理。在簽訂展期協議前,本貸款合同繼續執行。
三、本合同生效后,除合同已有約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繼續有效。本合同有特別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第十四條 公 證
甲、乙雙方同意并確認:
□本合同若經公證機關公證為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的,債務人未能按期清償所欠甲方的債務本、息和其他從屬費用或乙方有本合同約定的其他違約情形時,甲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本合同雖經公證機關公證,但甲方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十五條 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一、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二、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通過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 在甲方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方式;
2、 在 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方式;
3、仲裁方式,提交 仲裁委員會按照金融爭議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各方確認:_____________銀行總行有權直接或授權任何機構取代甲方處理因執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糾紛。
第十六條 乙方的特別陳述
一、乙方承諾并保證簽訂本合同已得到其配偶或者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該房產發生繼承、遺贈等法律行為,本合同對乙方所設定的義務對繼承人或受遺贈人依然有效。
第十七條 附 則
一、本合同項下貸款借據、擔保合同、展期協議、催還款通知書或其他債權債務憑證、附件等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項下甲方經辦人為: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當事人及有關機關 各執___份。
第十八條 符號的意思表示
在□里打√表示選擇該選項,在□里打×表示不選擇該選項。
第十九條 其他約定(空欄不足可另附頁)
合同各方簽名蓋章: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名或蓋章)
貸款協議書 篇4
____農信社貸字( )第 號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貸款人(牽頭社):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貸款人(成員社):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貸款人(成員社):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貸款人(成員社):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貸款人(成員社):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擴大生產經營需要,向以上由牽頭社和成員社組成的社團申請短期流動資金貸款,由保證人提供擔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貸款通則》和《河南省農村信用社社團貸款管理辦法(試行)》等規定,經各方當事人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貸款合同。
第一條 定義和解釋
本合同中,除非法律規定和本合同條文另有約定,合同中的詞語按照下列含義進行解釋:
1.1 “社團貸款”指由牽頭社和成員社組成的貸款社團,采用同一貸款合同(即本合同),按照商定的期限和條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的貸款。
1.2 “社團會議”指由牽頭社組織召開或者牽頭社應成員社提議召開,全體成員社參加,共同商議社團貸款相關事宜的組織。
1.3 “牽頭社”指負責籌組貸款社團和受成員社委托負責貸款管理的信用社:“成員社”指接受牽頭社邀請,自愿參加貸款社團,共同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信用社。
1.4 “承諾金額”指牽頭社和成員社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金額。
1.5 “貸款承擔比例”指牽頭社和成員社的承諾金額占貸款總額的比例。
1.6 “貸款人”包括牽頭社和成員社。
第二條 借款人陳述和保證
2.1 借款人是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實體,依法有權訂立和履行本合同。
2.2 為本合同項下貸款而向牽頭社和其他貸款人提供的會計報表及有關資料真實、完整、準確。
2.3 本合同簽訂之前無重大經濟糾紛訴訟發生。
2.4 為履行本合同需要,在牽頭社開立專門帳戶。
2.5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并按期償還本金和利息。
2.6 在本合同約定的結息日或還本日前在牽頭社開立的帳戶上備足當期應付之利息或本金,并授權牽頭社于約定的結息日或還本日從帳戶主動劃收。
第三條 貸款的金額、用途和期限
3.1 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總額為人民幣 萬元的貸款。根據“自愿認貸,協商確定”的原則,各貸款人的承諾金額如下:
貸款人 承諾金額
_______縣_______a農村信用合作社______萬元
_______縣_______b農村信用合作社______萬元
_______縣_______c農村信用合作社______萬元
_______縣_______d農村信用合作社______萬元
_______縣_______e農村信用合作社______萬元
3.2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用途為 .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本合同中確定的借款用途。
3.3 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共_______個月,自 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4 在貸款期限內,借款的實際提款日和還款日以借據為準。
3.5 借據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除日期以外,其他記載事項如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四條 利率和利息
4.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確定為月息_______‰。
4.2 自實際提款日起按日計息,按月結息,結息日為每月的20日,借款到期,利隨本清。
4.3 本合同履行中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借款利率并應適用于本合同項下借款時,貸款人無需通知借款人即有權依規定按調整后的借款利率和方式計算利息。
第五條 貸款發放
5.1 貸款人應當按照各自承諾的貸款金額和第5.4條約定的時間發放貸款。
5.2 成員社本合同生效后,分別與借款人開立借款借據發放貸款。
5.3 貸款發放時,各成員社應根據本合同約定,將款項劃到借款人在牽頭社開立的專門帳戶。
5.4 牽頭社和各成員社發放的.款項,均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的次日的營業終了前將款項劃撥到帳。
第六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6.1 按本合同約定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
6.2 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不得提前歸還借款;
6.3 按本合同之約定清償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6.4 自覺接受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的調查、了解及監督;
6.5 積極配合貸款人對其有關生產、經營和財務情況的調查、了解及監督,并有義務向貸款人提供相關各期的損益表、資產負債表等報表資料;
6.6 對貸款審查過程中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6.7 發生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被撤銷時,應于事件發生后5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并保證立即歸還借款本息。
6.8 對貸款人向其寄出或以其他方式送達的催收函或催收文件,簽收后應在3日內將回執寄出;
6.9 如進行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并、兼并、合資、分立、減資、股權變動、重大資產轉讓以及其他足以影響貸款人權益實現的行動時,應至少提前30日通知貸款人,并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否則在清償全部債務之前不得進行上述行為;
6.10 變更住所、通訊地址、營業范圍、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記事項的,應在有關事項變更后7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6.11 如發生對其正常經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其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破產、財務狀況的惡化等,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七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7.1 要求借款人提供與本借款相關的全部資料;
7.2 依本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從借款人帳戶上劃收依本合同約定借款人應償付的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7.3 對借款人逃避監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或其他嚴重違約行為,有權實行信貸制裁,有權向有關部門或單位予以通報,有權通過新聞媒體實現公告催收;
7.4 依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向借款人提供借款,因借款人原因造成遲延的除外;
7.5 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其債務、財務、生產、經營等方面的資料及情況保密,但本合同另有約定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八條 還款:
8.1 借款人應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償還借款本金和利息。
8.2 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貸款,可以在到期日前 日向牽頭社提出書面展期申請及擔保人同意繼續擔保的書面意見,經過社團會議決定同意,由社團所有貸款人與借款人共同簽訂展期協議后,本合同項下借款才相應展期;在雙方簽訂展期協議前,本借款合同繼續執行。
8.3 貸款本息收回時,由牽頭社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承擔比例劃付到各成員社。
8.4 如不能按期全額歸還社團貸款時,對歸還的部分,牽頭社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承擔比例分別劃歸各成員社。
8.5 貸款逾期和未按照合同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計收的罰息,由牽頭社按照規定統一向借款人收取。
第九條 提前還款:
9.1 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應于擬定提前還款日前 日向牽頭社提交申請,經過社團會議決定同意后,可以提前還款。對于提前償還的款項,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9.2 借款人經過社團會議決定同意提前還款的,按實際用款天數計算利息,與本金一并歸還。
9.3 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的,貸款人有權依照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計收利息。
第十條 擔保:
10.1 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利息的清償和可能發生的借款人違約金、賠償金、銀團實現債權的費用的承擔,由 保證人 和向貸款社團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并與各貸款人共同簽訂編號為____農信社貸保字( )第___號社團貸款擔保合同。
10.2 牽頭社認為發生了社團貸款擔保合同中約定的足以影響擔保人的擔保能力的有關事項、提交社團會議討論決定后,借款人應重新提供令貸款人滿意的擔保;但在新的擔保合同生效前,銀團貸款擔保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1.1 本合同生效后,貸款人和借款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11.2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辦理并提取借款的,貸款人有權按合同利率按日計收遲延違約金。
11.3 貸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辦理并提供借款的,按合同利率按日支付遲延違約金。
11.4 貸款人到期不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及利息的,貸款人有權限期清償,有權對借款人在貸款人開立的所有帳戶資金行使抵銷權,同時對逾期借款按本合同第4.1條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
11.5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部分乃至全部借款或解除合同,并對借款人違約使用的借款按本合同第4.1條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100%。
11.6 對逾期或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從逾期或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之日起,按罰息利率計收利息,直至清償本息為止。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11.7 借款人使用借款如同時出現11.5、11.6所列情形的,貸款人應擇其重而處罰,不能并處。
11.8 借款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在收到貸款人通知后3日內予以改正并采取令貸款人滿意的補救措施,否則貸款人有權取消尚未發放的貸款,并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部分或者全部貸款:
11.8.1 向貸款人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其他財務資料的;
11.8.2 不配合或拒絕接受貸款人對其使用借款情況和有關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監督的;
11.8.3 未經貸款人同意轉讓或處分、或者威脅轉讓或處分其資產重要部分的;
11.8.4 其財產的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債權人占有、或被指定受托人、接收人或類似人員接管,或者其財產被扣押或凍結,可能使貸款人遭受嚴重損失的;
11.8.5 未經貸款人同意進行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并、兼并、合資、分立、減資、股權變動、轉讓以及其他足以影響貸款人權益實現的行動而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的;
11.8.6 發生變更住所、通訊地址、營業范圍、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記事項或對外發生重大投資等情況使貸款人債權實現受到嚴重影響或威脅的;
11.8.7 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財務狀況惡化等,使貸款人債權實現受到嚴重影響或威脅的;
11.8.8 其它任何可能導致貸款人借款合同項下債權實現受到威脅或遭受嚴重損失的。
11.9 借款人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償還利息,拖欠利息達到2個月(含)的,貸款人有權宣布全部貸款提前到期,自第2個月21日起起,對全部貸款按照逾期貸款利率計收利息。
第十二條 費用:
12.1 除利息外,社團貸款牽頭社和成員社不得向借款人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12.2 社團貸款所發生的費用支出,由牽頭社先行墊付,由成員社按照貸款承擔比例分擔。
第十三條 牽頭社的權利和義務:
13.1 根據貸款管理規章制度的規定,自行完成本合同約定貸款項目的評估審查;
13.2 組織辦理社團貸款的擔保手續;
13.3 對審定同意發放的社團貸款總額及各成員社分擔的貸款金額,逐筆進行登記,記錄發放和收回情況;
13.4 設立借款人貸款專戶,將借款人支付的利息和歸還的本金,按貸款承擔比例及時歸還成員社;
13.5 組織召開或者應成員社提議召開社團會議;
13.6 收集有關社團貸款的實施情況,并定期向社團貸款成員社通報社團貸款的使用和管理情況;
13.7 指定專人負責社團貸款的具體事務;
13.8 監督、檢查借款人履行合同情況;
13.9 必要時向貸款人通報貸款的使用和管理情況;有緊急情況的,隨時通報;
13.10 根據本合同規定和社團會議決定采取相應的行動;
13.11 辦理成員社委托辦理的有關社團貸款的其他事項。
第十四條 成員社的權利和義務:
14.1 各成員社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應按照貸款承擔比例各自享受權益和承擔風險。
14.2 各成員社均是在對借款人的項目、業務、財務狀況的獨立調查和分析的基礎上,自主決定訂立本合同。
14.3 各成員社授權牽頭社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行使貸款人的權利,其行為對各成員社均具有法律約束力。各成員社應通過牽頭社行使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權利。
14.4 成員社有權向牽頭社了解借款人的貸款使用、項目建設等情況。
第十五條 社團會議:
15.1 社團會議由牽頭社組織召開,任何一個成員社均可以提議召開社團會議;
15.2 牽頭社和全體成員社參加時,社團會議才能召開;
15.3 社團會議根據需要召開,不受時間和地點限制;
15.4 社團會議有權對社團貸款的重大事項作出決議,并由牽頭社負責采取措施;
15.5 社團會議通過決議,應當由牽頭社和成員社全體一致通過。
第十六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與轉讓:
16.1 本合同自貸款人和借款人各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成立,自本合同和附屬于本合同的保證合同獲得上級有權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
16.2 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償清之日終止。
16.3 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之約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繼續執行。
16.4 合同變更、解除的,不影響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合同解除的,不影響本合同中規定的爭議解決條款。
16.5 借款人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必須經貸款人一致同意并重新確認擔保。在全體貸款人與受讓方的合同生效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16.6 貸款人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應及時通過牽頭社書面通知其他貸款人、借款人及擔保人。
第十七條 爭議解決:
17.1 借款人和貸款人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愿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7.2 各貸款人之間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召開社團會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各方上級主管機關協調處理。
第十八條 其他事項:
18.1 對本合同未盡事宜,合同雙方可以另行協商約定其他事項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2 本合同簽訂后,牽頭社按照管理規定報請上級主管機關批準,并通過上級主管機關報河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備案。
18.3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貸款人和借款人各執一份,報上級主管機關和河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備案一份。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貸款人(牽頭社)(蓋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貸款人(成員社)(蓋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貸款人(成員社)(蓋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貸款人(成員社)(蓋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貸款人(成員社)(蓋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貸款協議書 篇5
根據國家教委、財政部(1987)教計字139號文件精神,_________大學_________系_________專業_________級學生_________(學號_________),自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共計向_________大學借貸無息貸款(大寫):_________;現在已歸還(大寫):_________。貸款學生因在畢業前不能全部還清所欠貸款,根據國家教委、財政部(1990)教財49號和_________大學_________號文件精神,經貸款學生本人申請,并征得經濟擔保人_________同意和負責經濟賠償擔保,特商簽該協議如下:
1.協議還款期限為一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貸款學生在此期限內可隨時來人或通過郵局、銀行匯款辦理還款結算手續。
2.貸款學生在未還清全部所欠貸款之前,暫不發給畢業證書(含學位證書)。
3.根據“有貸必還”的原則,對未履行該協議,拖延還款期限者,學校有權向經濟擔保人追回其全部所欠貸款,并追收所欠貸款年額的5%的'滯納金。
貸款方(蓋章):_________ 借款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經濟擔保人(或單位)(簽章):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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