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地協議書八篇
在當下社會,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協議書,簽訂協議書是解決糾紛的保障。那么什么樣的協議書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租地協議書8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租地協議書 篇1
甲方:(租賃)
乙方:(承租)
為保護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
第一條 租賃面積、位置
(一)甲方租賃給乙方土地位于 。
第二條 租賃期限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租賃費用的數額和繳納方式
采取上交租方式,每年按協議日交本年租金,一年一交。租賃費為山地 元/年、畝,平地 元/年、畝。
第四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租賃土地不得干預乙方經營和使用。
2、依據租賃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賃費。
3、維護乙方相關合法權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對租賃的土地資源經營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如在租賃期內對所租賃的土地進行改造,對改造形成的資產如森林、房屋設施等,在租賃合同期間遇到國家征收用地所得補償乙方為受益主體,到期后享有處置權。
2、在租賃期滿后,同等條件下,對原租賃的土地有繼續租賃的優先權。
3、土地租賃期間,國家各類惠農支農政策以乙方作為受益主體。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間,除合同約定和國家政策調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的經濟損失。在租賃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施工、項目建設,否則將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任何經濟損失。
2、乙方違約不按時繳納租賃費的,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
3、如遇征占土地等情況,土地補償收益歸甲方所有,甲方必須退還乙方未使用土地的已付租金。樹木等地上附屬物補償歸乙方所有。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 乙方 :
年 月 日
租地協議書 篇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土地的位置
甲方自愿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塊土地租賃給乙方,該塊土地面積共____畝,四至詳見附圖。
二、 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土地用途為________。
三、 土地的承租經營期限
該地承租經營期限為___年,自___年_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
四、 承租金及交付權利與義務
該土地的租金為每年每畝人民幣800元,年租金計___元,如租賃地塌陷,導致不便澆灌種植或上水浸泡40天以上,可免除此部分的地租金,并通過雙方認可的手續作為合同的附件。其余部分待7月1日(麥收后)10日內付清。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1)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
租金。
(2)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六、租賃土地的轉租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則,可以將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2.轉包時要簽訂轉包合同,不得擅自改變原來承租合同的內容。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
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人員的變更,如果一方不經另一方同意的情況下,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強制征用該土地,地上附著物補償歸乙方所有,土地補償歸甲方所有,末到期部分的'租金由甲方退還乙方。國家如有對乙方的其他補償,仍歸乙方所有。
5.如甲方重復發包該地塊或其他行為,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租賃土地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租賃土地非甲方收回自用,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雙方應于本合同期滿前30日內簽訂未來承租合同。
八、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應按總承 租金額的20%支付對方違約金,并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
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未通過甲方同意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九、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該承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
(簽字):
乙方:
(簽字);
簽訂日期: 年月日
租地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為了支持城鄉邊際的發展經濟,甲方決定將自己在: ( )位置的非耕地一塊,面積將近貳畝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可在這塊地上建立輕鋼廠房及輔助設施,用于做鋼材制品的加工及環保性防腐涂料的生產。
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場地條件:
甲方租給乙方的用地是平整壓實的場地,不因雨水作用就塌陷、應有適用于貨車進出的通道。搭接水電源方便、價格合理。在租用期內歸乙方合法經營范圍使用,承包期限為: 年,從20xx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
二、付款方式:貳畝場地的租金為15000元/1年(人民幣:每年壹萬伍仟元),簽訂合同時給付1000 元(人民幣: 壹仟元);在租用場地條件符合要求時后,乙方給付甲方兩年的第一次租金:30000元(人民幣:叁萬元)。后期的租金將在兩年期限之時分期給付。
三、甲方給予乙方提供水電的`方便,有義務幫助乙方解決相關的事宜;乙方負責交納自己的水電費。
四、如遇國家征占地時,征地費歸甲方所有,這時甲方須退還乙方未到期的剩余期租金,乙方的地上附著物歸乙方、補償款歸乙方所有,相關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五、違約責任:合同期滿后,如果乙方還需繼續承包,甲乙雙方另立協議,土地租金根據當時情況商定。如果甲方不與乙方另立協議,乙方在承包土地上的建筑物歸乙方所有,此合同終止。
六、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20xx年 月 日
租地協議書 篇4
甲方:(租賃) 縣 鎮 村 組村民委員會
乙方:(承租) 村 組村民
為保護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規范荒地管理和承包地養殖經營行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合同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
第一條 荒地使用管理
為對荒地進行科學、合理、統一、嚴格管理,甲方對乙方租賃的全部荒地允許自主經營。
第二條 租賃面積、位置
甲方租賃給乙方荒地位于彭永生宅基地東南方,總面積約350平方米(半畝)。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時間共20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租賃費用的數額和繳納方式
按照先繳費后使用,租賃費為100元/年、畝。分兩次交清,使用前先交清半,第十年交清全部租金。
第五條 合同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承包所有荒地、耕地行使租賃權、監督權。
2、依據租賃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賃費。
3、維護乙方相關合法權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對租賃的荒地資源經營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如在租賃期內對所租賃的耕地進行改造,對改造形成的資產如森林、房屋設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設的,在租賃合同期間遇到國家征收用地所得補償乙方為受益主體,到期后享有處置權。
2、在租賃期滿后,同等條件下,對原租賃的耕地有繼續租賃的.優先權。
3、耕地租賃期間,國家各類惠農支農政策以乙方作為受益主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間,除合同約定和國家政策調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違約不按時繳納租賃費的,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字蓋章):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
村民代表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租地協議書 篇5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雙方商定,甲方代表全家自愿將***退耕還林地 畝、林地 畝、土地 畝租給乙方。達成協議如下:
1、乙方租用期限暫定5年,即從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
2、地租為退耕還林地每年每畝*元、林地每年每畝*元、土地每年每畝*元,一年一次付清租金。
3、地處于**村2組,小地名**,長米,寬米,共畝。
4、 在使用期間甲方及其子女不得干涉乙方一切土地使用權(養牛、種草、建房),不得無故終止協議,甲方如有違約行為,乙方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加倍賠償,并追究法律責任。
5、 協議到期,乙方所建房產及一切設施權屬乙方,甲乙雙方商議可以轉讓;租用期限如需延長,雙方再續簽協議書。
6、此協議法人的變更不影響此協議的實施。
7、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委備案一份。手續辦理完畢即付租金,本協議當日正式生效,本協議具有法律效益。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見證人簽字:
簽字時間:年 月日
租地協議書 篇6
甲方:
乙方:
為了搞好安佛蜜柚的產業發展,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在乙方集體土地上種植安佛蜜,在石埡鎮黨委政府、村委會的.組織下,甲乙雙方協商如下:
一、租地年限:從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共xx年。
二、租地金額:230元/畝/年,不遞增。
三、付款方式:每年12月30日,在村委會領款。
四、租地期限內,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破壞業主的生產、經營管理權。違者交納違約金二萬元至二十萬元。
五、畝數。金額元。
六、此協議書伍份,甲乙雙方各一份,村委會1份,石埡鎮政府1份,農業局1份,市農業局1份。
甲方:
乙方:
證人:
簽訂日期:
租地協議書 篇7
甲方:(租賃方) 身份證號: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
為保護耕地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規范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種植經營行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
第一條 耕地的使用管理
為對耕地進行科學、合理、統一、嚴格管理,甲方對乙方租賃的全部耕地屬于基本農田,在國家和土地所在地村委會的基本農田保護制度下,允許乙方自主決定種植品種和耕種方式,乙方不得進行與農業種植無關的產業。
第二條 租賃面積、位臵
甲方租賃給乙方通海縣楊廣鎮古城村委會耕地總面積約 畝,具體位臵及面積如下: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時間共 年,從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如遇國家或當地政府政策性調整,協議另行協商。
第四條 租賃費用的數額和繳納方式
按 照先繳費 后使用,一年一交的方式繳納租賃費,租賃費為每年元,于每年 月 日前將下一年租賃費以現金方式全部
結清。本協議期滿重新議價時,如租地價格不能達成一致,甲方有權收回租賃的土地,不對乙方進行任何補償。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賃權、監督權。
2、有權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約定經營的耕地。
3、制止乙方實施損害耕地資源和其它資產的行為。
4、依據租賃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賃費。
5、在租賃期終止后,有權提出新的租賃標準,選擇確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賃期間,國家各類惠農支農政策以甲方作為受益主體。
7、維護乙方相關合法權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對租賃的'耕地資源經營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如需對土地進行基礎設施添臵,需經甲方同意。
2、乙方對耕地可依據市場需求,自主安排生產經營方式。
3、租賃期內不得對耕地進行流轉,在租賃期滿后,同等條件下,對原租賃的耕地有繼續租賃的優先權。
4、按本合同的約定繳納租賃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間,除合同約定和國家、省、市等政府政策調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的經濟損失,當事人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雙方無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確有必要變更或解除的,可以經雙方協商后,按照法律程序變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自行承擔或雙方協商解決。
2、乙方違約不按時繳納租賃費的,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
3、乙方違約私自對耕地進行流轉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乙方有違反國家、省、市等政府耕地管理政策行為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七條 解決爭議的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解或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它事項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字蓋章): 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租地協議書 篇8
甲方:(租賃)XXX
乙方:(承租)XXX
為保護耕地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規范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種植經營行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
第一條 耕地的使用管理
為對耕地進行科學、合理、統一、嚴格管理,甲方對乙方租賃的全部耕地屬于基本農田,在國家的基本農田保護制度下,允許乙方自主決定種植品種和耕種方式,乙方不得進行與農業種植無關的產業。
第二條 租賃面積、位臵
甲方租賃給乙方耕地位于東埠茶溝以北,總面積約3畝。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時間共 年,從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遇國家的政策性調整,另行議定。
第四條 租賃費用的數額和繳納方式
按照先繳費后使用,一年一交,二年一議價的方式繳納租賃費,租賃費頭兩年每年租金20xx元,于每年 月 日前將下一年租賃費以現金方式全部結清。乙方一次性補償給甲方20xx年的.投資元。二年重新議價時,如租地價格不能達成一致,甲方有權收回租賃的土地。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賃權、監督權。
2、有權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約定經營的耕地。
3、制止乙方實施損害耕地資源和其它資產的行為。
4、依據租賃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賃費。
5、在租賃期終止后,有權提出新的租賃標準,選擇確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賃期間,國家各類惠農支農政策以甲方作為受益主體。
7、維護乙方相關合法權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對租賃的耕地資源經營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如在租賃期內對所租賃的耕地進行了基本農田改造,對改造形成的資產如電網、水利設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設的,在租賃合同到期后享有處臵權。
2、乙方對耕地可依據市場需求,自主安排生產經營方式。
3、租賃期內不得對耕地進行流轉,在租賃期滿后,同等條件下,對原租賃的耕地有繼續租賃的優先權。
4、按本合同的約定繳納租賃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間,除合同約定和國家、省、市政策調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的經濟損失,當事人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
責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雙方無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確有必要變更或解除的,可以經雙方協商后,按照法律程序變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自行承擔或雙方協商解決。
2、乙方違約不按時繳納租賃費的,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
3、乙方違約私自對耕地進行流轉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乙方有違反國家、省、市政府耕地管理政策行為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七條 解決爭議的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解或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它事項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字蓋章): 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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