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買賣合同[熱門]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汽車買賣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汽車買賣合同[熱門]](/pic/00/c6fbb3b507_5fbf7f320dec0.jpg)
汽車買賣合同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品牌名稱、型號、顏色、數量、金額
品牌名稱
型號規格
顏色
甲方贈送配置
乙方選購配置
數量(臺)
車輛單價(元)
車輛總價(元)
第二條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一)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并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尾氣排放的標準。
(二)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布、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并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三)雙方對車輛質量的認定有爭議的,以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出具的書面鑒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第三條付款方式
簽署本合同時,甲方收取乙方定金________元,如乙方不履行約定則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甲方不履行約定的按法律規定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可抵車款,但定金數額不得超過車款總額的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選擇下述第______種方式付款,并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一)一次性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二)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1.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首付全部車款的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
2.余款計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
乙方可通過雙方共同確定的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余款。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以下情況,視為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以實際發放貸款為準);
(2)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余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
(三)分期付款方式
1.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款的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款的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最后一期車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條交車時間、地點及提車方式
(一)交車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
(二)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提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經雙方驗收,簽訂車輛交接書。(附件一)第五條車輛交付及驗收方式
(一)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二)乙方驗收車輛無誤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三)自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一方遲延交車或遲延支付車款的,應每日按照遲延部分車款___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遲延超過一個月的,對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遲延方賠償損失。一方難以履行合同的,可依法辦理提存。
(二)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三)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鑒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制造缺陷,甲方可依據國家關于召回的法律法規協助汽車制造商主動召回有問題的車輛;由車輛缺陷所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乙方可向汽車制造商要求賠償,也可向甲方要求賠償。如乙方選擇向汽車制造商賠償,甲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甲方對該車有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否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第七條不可抗力
(一)任何一方對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或發生不可抗力后沒有采取補救措施和通知義務的,不能免除責任。
(二)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__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含傳真、電子郵件、手機短信等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發生后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第八條解決爭議的方式
合同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時約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第九條雙方特別約定
經雙方協商,甲方為乙方:一)代辦保險□(二)代辦按揭□(三)代辦上牌服務□
代辦上述服務雙方另行簽訂委托服務協議書。(附件二)第十條其他
(一)雙方地址、電話若有改變,應在變更之日起______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因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損失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二)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合同的金額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四)其他約定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送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照種類及號碼:________________證照種類及號碼: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
1.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規范文本,印制的合同條款為提示性條款,供汽車買賣合同雙方當事人參照使用,當事人在簽約之前應當仔細閱讀本規范文本的內容。
2.出賣人應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有機動車經營資格,且具有所銷售車輛的所有權和代理銷售權。
3.本合同所稱汽車是指由汽車銷售企業出售的新車。
4.經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可以對本規范文本的條款內容(包括選擇內容、填寫空格部分的內容)進行選擇、修改、增補或刪減。□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合同中手寫體與印刷體有異議或沖突時,以手寫體為準;本合同與補充協議有異議或沖突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5.本合同的紙制文本由青島市工商局定點印刷單位印刷,未經同意,任何企業不得擅自印刷或改變格式和內容進行印刷。
6.本合同條款由青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四方分局負責解釋。青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四方分局監制
汽車買賣合同2
合同編號: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就買賣汽車的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買賣標的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生產廠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排氣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牌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已行駛公里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輛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廠牌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初次)登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顏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輛購置附加費憑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養路費繳付憑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從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
最后一次年檢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二、質量要求
1.賣方向買方出售的車輛,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并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于尾氣排放的標準。買賣車輛本身不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具備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但對其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說明的除外;
2.賣方向買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布、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并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賣方保證其所出售的車輛不是國家禁止的XXX、拼裝車或明令淘汰的汽車產品,也不是違反交通安全、環保等法規要求的汽車產品。
三、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臺
車輛總價: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運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出庫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四、履約保證金
1.買方應在簽訂本合同之日,向賣方提交履約保證金_________元。
2.履約保證金的有效期為買賣雙方簽署驗收單后的_________天。
3.如買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賣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取得補償。
4.履約保證金扣除賣方應得的補償后的余額在有效期滿后_________天內退還買方。
五、付款方式
買方在本合同簽訂后,按照第_________種方式,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賣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全部車價款,合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履約保證金可抵作車價款。
2.車輛抵押貸款方式: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合計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_;余款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合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3.分期付款: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買方支付賣方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作為保證金。保證金可以抵作車價款。保證金的數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2)賣方將車輛交付買方,并經買方辦理交車手續后,支付車價款的_________%,合計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3)買方委托賣方辦理上牌手續,待相關事項辦妥后,支付剩余_________%的車價款,合計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__)。
(4)其他約定:_________。
4.雙方約定的其他付款方式:_________。
以上合同價款均以□現金□匯票□支票□_________方式結算。
六、交付
1.交付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交付地點:買賣車輛的成交經營場所或_________。
3.交付方式:
(1)實行送貨上門的,賣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送往_________(接收地點),交付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2)實行代運的,賣方應按買方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向運輸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辦理托運手續,并派人押運(如果需要)。交付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3)實行自行提貨的,賣方應在交付日_________日之前,通過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方式將提貨時間通知買方,以發出通知之日作為通知提貨時間。
4.賣方在交付車輛的同時,還應向賣方提交下列文件:(以下3、4、5項如沒有,售前應說明)
(1)購車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4)說明書;
(5)隨車工具及備胎。
七、驗收
1.買方應在車輛交接的當場對所購車輛的外觀、基本使用功能和隨車工具(備配件)、賣方提供的賣車相關文件和手續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內飾、隨車物件功能及相關文件等有異議的,應當場提出或_________日內提出書面異議,經賣方確認后負責調換、處理。
2.車輛驗收合格后,雙方辦理車輛交接,并簽署《商品車輛交接書》,視為該車輛正式交付。賣方還應在協助買方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由_________方承擔。
3.從車輛正式交付驗收合格之時起,該車輛的所有權和風險責任由賣方轉移至買方。
八、風險負擔
1.汽車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轎車丟失或毀損,其責任由賣方負擔。
2.車輛交付后辦理過戶、轉籍過程中,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
3.因賣方的原因致使車輛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的,賣方應當自違反約定之日起承擔車輛毀損、滅失的風險。
4.車輛由賣方交承運人運輸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毀損、滅失的風險自合同成立時起由買方承擔。
5.賣方按照約定未交付有關車輛的單證和資料的,不影響貨物毀損、滅失風險的轉移。
九、維護維修
1.買賣車輛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賣方應在生產廠公布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2.賣方售賣給買方的車輛的保修期,為_________年或者_________萬公里,以先到達者為準。
3.在保修期內賣方對產品質量實行三包,在保修期內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或主要部件總成質量問題經______次以上(含______次)修理,車輛的安全性仍達不到出廠檢驗標準或不能正常使用的,賣方應當負責向生產廠家申請換車或退車還款(扣除折舊)。
4.在保修期內,如買方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方自行負責。
5.買方所購汽車存在設計、制造缺陷,并由此缺陷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買方有權向賣方或生產廠家主張索賠,賣方應積極協助。
6.保修期后的產品維護由雙方協商再定。
十、違約責任
1.賣方應保證其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若第三人對車輛提出主張,造成買方與第三方發生爭議,賣方應承擔因此而產生的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
2.賣方應如實向買方陳述車輛的狀況,并保證車輛狀況陳述的真實性,若賣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的,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3.買方未能按時支付車款的,每逾期1日,應支付賣方全部車價款_________%的違約金。
4.賣方未能按時交付車輛的,每逾期1日,應支付買方全部車價款_________%的違約金。
5.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并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并承擔一切損失。
6.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質量問題或證件不全導致買方無法上牌,買方有權解除合同和退車,因此而造成買方的實際損失,賣方應當予以賠償。
7.賣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買方有權拒絕接收車輛,或要求賣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8.買方選擇以抵押貸款的方式付款的,如買方未能在規定時間內與銀行辦妥有關抵押貸款事宜(以銀行實際發放貸款為準),視為買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賣方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
1.合同期限屆滿,買賣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買賣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
十二、保密
買賣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十三、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四、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五、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十六、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七、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十八、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十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買賣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_______________(蓋章)
賣方:_______________(蓋章)
授權代表:___________(簽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賣方:_______________(蓋章)
授權代表:___________(簽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汽車買賣合同3
出賣人(甲方): 簽訂地點:
買受人(乙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配件買賣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汽車配件買賣合同。
第一條 標的、品牌、規格、數量、價款:
生產
廠家 標的
名稱 商標
品牌 規格
型號 計量
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合計 備注
合計人民幣
金額(大寫)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另續)
第二條 質量標準:可依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企業標準(雙
方可約定選擇其中一項標準)
第三條 交(提)貨時間:
;交(提)貨方式、地點:
第四條 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
雙方對汽車配件是否存在質量問題有爭議的,通過直觀觀察等日常生活經驗能夠直接確認的事實,可以作為判定依據;需要進行鑒定的,以具有法定汽車配件檢驗機構出據的鑒定意見為準;鑒定費由主張方墊付,由責任方承擔;鑒定無法明確責任的,費用由雙方分擔。
第五條 定金(可選項)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汽車配件總額的 %(此比例不得超過總額的20%)作為定金,甲方交貨后定金抵作貨款。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乙方無權要求反還定金;因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應雙倍反還定金。
第六條 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簽訂前或簽訂時向甲方支付的'訂金,視為預付款。
乙方選擇按下列第 種方式,如期足額將汽車配件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簽訂本合同時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汽車配件款,合同范本《汽車配件買賣合同》。
2、分期付款方式□:
簽訂本合同時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汽車配件款的
%,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汽車配件款的 %,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汽車配件余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第七條 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
第八條 標的物所有權自 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于 所有。
第九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
第十條檢驗約定
(一)檢驗標準: ;
(二)檢驗方法、地點及期限。
第十一條 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
第十二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交付汽車配件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總額(依據銀行當時利率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延期交付配件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甲方應如數退還乙方支付的汽車配件款項,乙方還可繼續追究甲方按已交付配件款的 %支付違約或適用定金條款。
2、甲方明知配件嚴重存在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詐方式銷售汽車配件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或退貨,并要求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3、乙方未按約定支付配件貨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支付日止,按乙方應付款總額(依據銀行當時利率遲延付款的規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應如數將汽車配件退回甲方,甲方還可繼續追究乙方按已交付配件款的 %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得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事人雙方申請履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 起生效。
第十六條 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 賣 人
出賣人(簽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
郵政編碼:
年 月 日 買 受 人
買受人(簽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
郵政編碼:
年 月 日 鑒(公)證意見:
鑒(公)證機關(章)
經辦人:
年 月 日
監制部門:十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印制單位:
汽車買賣合同4
甲方(銷售方)___________
乙方(買受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汽車買賣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車輛基本情況
國產/進口:_______自排/手排:_________
車輛類型:________品牌型號:_________
產地:___________生產者名稱:__________
車身顏色:_________內飾顏色:__________
出廠時間:_____________排量:________
尾氣排放標準:__________外廓尺寸:__________
核定載客:___________核定載重:________
其他:_________.
第二條關于車輛配置的約定
_____________.
第三條質量標準
車輛的質量要求應當符合出廠時的國家標準且不低于生產者出廠檢驗標準,并能依法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機動車注冊登記。
第四條價款
車輛價格每臺_____元,大寫_____.
數量______臺,總計_____元,大寫_____.
乙方如委托甲方代為拍牌、代辦保險、代付購置稅及車船稅、代為驗車與辦理上牌手續等服務,雙方應在補充協議中予以約定。
第五條支付方式
雙方同意按照以下第______種方式支付車輛價款:
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_____元,大寫_____.
2、簽署本合同時,首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即____元,大寫____;余款_____元,大寫____,于____年___月___日前付清。
3、其他_______.
乙方應當將價款付至甲方的財務部門或甲方指定的賬號,不得將價款直接付給甲方的銷售人員。
第六條交付與驗收
1、□甲方送車;□乙方自提;□其他。
2、交車地點:_______.
3、交車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4、交車時里程表顯示數應當小于_____公里。
5、車輛交付時應當場查驗,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型號規格、外觀、輪胎、內飾、配置、備件、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確認,雙方應簽署《車輛驗收交接書》(詳見本合同附件)如發現表面瑕疵,乙方應當場向甲方提出,并在《車輛驗收交接書》上作詳細記錄。
6、甲方向乙方交付車輛且雙方簽署《車輛驗收交接書》,即為車輛正式交付。
第七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當按照國家、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及其實施細則和配套規定對其所出售的車輛承擔質量保證責任或“三包”責任。
2、甲方出售車輛屬于事故車、有維修記錄車、處理品車、改裝車、“三包”退換車及生產日期超過____年以上的庫存車,應當事先向乙方作出書面說明。
3、甲方不得承諾能夠直接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業務。
4、甲方的蓋章名稱與本合同、發票上的名稱應當保持一致;不一致的,甲方應當在訂立本合同前書面告知乙方。
5、乙方簽訂合同,應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并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6、雙方應當遵守合同約定,自覺履行合同義務。非經對方同意,不得單方變更、解除合同,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八條違約責任與合同解除
1、甲方逾期交付車輛的`,應每天按車輛價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交付車輛超過______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乙方逾期支付車輛價款的,應每天按逾期支付部分價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付款超過____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因乙方原因未通過銀行貸款審核并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因不可歸責于甲、乙雙方的原因,銀行無法辦理貸款并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在合同解除之日起____日內全額退還乙方已付款項,如不按時退還,應當以乙方已付款項為基數按每天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甲方交付汽車的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或低于生產者出廠檢驗標準的,雙方約定按以下方式處理:______.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或向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或上海市汽車銷售行業協會申請調解,也可提請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選擇向法院提起訴訟的,請雙方在簽署合同時將此仲裁條款劃去)
第十條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車輛驗收交接書、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車輛驗收交接書
補充協議
(此頁為簽署頁)
甲方(蓋章)_______
住所:______郵編:_________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電話: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電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賬號: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
住所(址)____郵編: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
身份證號/組織機構代碼: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電話:______
簽約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
汽車買賣合同5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
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_____車____輛,車號為____;產地:______;型號:_______;發動機號碼為_____;車架號為__________;顏色為______;賣給乙方,價格為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
二、甲方必須保證此車無盜搶,無詐騙、無經濟糾紛,無私自改動車架號和發動機號,如有盜搶、詐騙、經濟糾紛、私自改動車架號和發動機號,甲方給退車退款。
三、付款方式:乙方首付購車款_____元整,剩余_____元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購車款。如到期未能付清,甲方將車收回。更名、過戶費用由 甲方承擔。
四、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該車所出現的欠費、手續不全、違章、違法、交通事故、闖紅燈等一切事宜由甲方負責承擔;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后該車所出現欠款、違章、違法、交通事故、闖紅燈等一切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五、甲方應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交付給乙方該車以及該車的全部真實、有效的`證件以及繳稅、費憑證。甲方應保證交付前該車的維護正常,手續完整。
六、甲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出現事故由甲方負責,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之后由乙方負責。
七、乙方違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還;甲方違反本合同,應向乙方支付相當于定金數額的違約金。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簽字之時起生效,事后如有糾紛,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甲方:(簽字)
住址:
聯系電話:
乙方:(簽字)
住址:
聯系電話: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汽車買賣合同6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甲方聯系電話:
乙方聯系電話:
甲方現將一臺車牌號發動機號,色的車賣給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的心情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雙方以現金形式交易,車款一次性付清。
2、此車從日時以前的`交通事故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3、此車從日時以后的一切事情由乙方自己負責,與甲方無關。
4、乙方對甲方的此車手續、車況、外觀、內飾等認可后簽字。
5、車輛交付后,出現任何故障、損壞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己負責。
6、此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雙方簽字后永不反悔,并具有法律效力。
特別約定: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現在住址:
現在住址:
年月日時立
汽車買賣合同7
附件一車輛交接書 年 月 日,甲、乙雙方在 對進行驗收與交接,雙方確認:
1、甲方交付給乙方的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為:乙方經過驗收,認為符合雙方 年 月 日簽訂的汽車買賣合同約定(發動機號: 車架號: ),同意接受。
2、乙方已付清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
甲方已開具發票給乙方。發票號為:。
3、隨車文件清單如下(打√):
(1)發票
(2)合格證 (3)說明書
(4)保修卡 (5)海關證
(6)商檢證 (7)其他:
4、下列車輛項目完好無損、運轉正常打"√",反之打"×"。
5、里程表顯示數: 公里
6、其他交接事項:本交接書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日期: 日期:
汽車買賣合同8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購買甲方汽車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一、標的車輛簡況:
汽車品牌:
型號:
車身顏色:
坐椅顏色/材質:
發動機號:
車架號:
產地:
制造商:
自排擋 或手排擋:
新車 或二手車:
出廠日期:
甲方所交付的車輛如果是新車,甲方保證其所交付的車輛不是返修車、庫存車,且應為零公里車(因辦理手續、提車而進行的必要移動除外);甲方所交付的車輛如果是二手車,甲方保證:車輛沒有被抵押、沒有被司法機關查封,里程表上的記錄是真實、可信的,沒有對其進行任何里程回撥
二、價款:
乙方須向甲方支付的總價款為人民幣?,該金額由以下幾部分構成:
1、車價;元
2、購置稅;?元
3、保險費?元;
4、牌照費 元;
5、本合同第五條第 款的代辦費? 元。
乙方不再承擔任何加急費、手續費、運費、出庫費等費用。
三、交車方式:
交車地點:交車時間:
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四、甲方同意向乙方無償贈送以下設備、配件和提供如下的免費服務:
五、經乙方的書面委托,甲方可向乙方提供以下服務,乙方打勾選定如下服務項目,同時應按甲方和保險公司、銀行、車輛登記機關的要求提供相應所需的文件和證明。
甲方完成上述代辦事宜后,應將相應的牌照、發票、保險單等票據憑證完整地交給乙方,乙方按票證據實支付。
因辦理上述手續而產生的代辦費由雙方約定,甲方亦可免收代辦費。甲方的代理行為應在乙方的委托授權范圍內進行,否則后果自負,如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代理乙方向保險公司購買有關汽車保險; 代辦費:
2、代理乙方向有關銀行提出并辦理汽車借款;代辦費:
3、代理乙方參與汽車牌照的投標;代辦費:
4、代理乙方為所購汽車上牌;代辦費:
5、乙方要求的其他服務。代辦費:
六、質量和維修: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布的汽車質量標準和汽車行業標準。如果汽車制造商的企業標準高于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則必須達到企業標準。甲方出售的車輛應當與隨車提供的產品說明書或車輛使用書的質量狀況相一致。乙方對車輛的特殊質量要求如下: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汽車或合法的進口汽車。
3、甲方向乙方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完整地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并提醒乙方注意有關車輛的非缺陷性的瑕疵狀況,不得做虛假陳述或隱瞞車輛的真實狀況。
4、甲方在向乙方出售車輛時必須向乙方提供以下書面文件:
(1)汽車銷售發票;
(2)車輛合格證、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進口車);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4)中文說明書;
(5)隨車工具及附件清單;
(6)車輛行駛證、登記證及以往維修記錄或維修單位和所投保的保險公司的名稱、地址、電話(二手車)。
5、乙方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乙方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使用性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如乙方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乙方自行負責。
8、甲方應當在交車時向乙方提供車輛交接單一份(見附件),由乙方對該車的外觀、使用性能進行檢查、確認。
9、甲方及車輛生產商應保證車輛在正常行駛狀況下的安全性,而無安全隱患,《產品說明書》或《產品使用書》應對安全操作方法、安全裝置的時效、安全性的檢測等作了詳盡說明,并向乙方作了明確的告知。銷售方及生產商應保證車輛在有效期內,所有《產品說明書》或《產品使用書》所載明的安全裝置都處在有效的使用狀態。
10、汽車在購買后,由買受人負責與生產廠家的特約維修站聯系、解決,但甲方應提供聯絡、溝通及協助的便利。甲方及車輛生產商應建立一定數量的特約維修站,并保證車輛能及時獲得修理,汽車零部件充足,收費合理。
七、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約定交付車輛,或交付車輛質量不符合本合同條件的,或車輛有潛在的隱蔽瑕疵無法在交接時查驗的;乙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車款;不配合對方辦理車輛借款、保險、上牌的;任何一方違反保證、承諾條款或不履行協作配合義務,致使對方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均須承擔違約責任。守約方有要求降低價款、無償修理(七日內修理完成)、支付違約金(以每遲延一日,以車輛總價款的5‰計算)、換車、繼續履行本合同、解除本合同的各項權利,上述權利可由守約方根據不同情況合理選擇。
2、如屬于在汽車交車以前出現的質量問題(包括外觀),甲方未向乙方明示的,乙方有權按照本條前款規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但甲方有證據表明對質量問題沒有過錯,甲方是不知情的,則甲方可以免責。甲方雖然已向乙方交車,但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5條提供相關服務如上牌、代辦保險時造成車輛損壞的,甲方應當及時免費修理,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適當降低車價或賠償損失。
車輛的主要部件和系統如發動機、電路系統、油路系統、制動系統、方向系統出現故障而1年內經2次修理后仍不能修復的,且甲方隱瞞車輛真實狀況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情形嚴重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甲方提供的汽車由于各種部件發生質量問題,造成車輛頻繁維修,而影響到乙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賠償損失;問題嚴重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的,且甲方隱瞞車輛真實狀況的,乙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八、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決:
1、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2、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3、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提起仲裁。
4、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即生法律效力;但如果乙方購買車輛按揭借款的,雙方約定選擇下列第? 種方法實施:
(1)銀行同意對乙方按揭借款的,則本合同生效;否則,本合同不生效。
(2)不管銀行是否同意按揭借款,本合同均為有效;改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車款,但甲方同意給予一定的寬限期,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支付方式和時限為:?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和條款
本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電話: 電話:
年月日
汽車買賣合同9
隨著市場經濟的日趨活躍,汽車交易大量增加,因汽車交易引發糾紛的案件也由此增多。有些當事人因為未辦理汽車登記過戶手續而主張合同無效,有些因為未到汽車交易市場進行交易而主張無效。在審判實踐中,由于受傳統審判觀念影響,法官在審理此類糾紛中,對同一類型的汽車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有些法院認定無效,有些法院則認定有效。因此,對汽車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的審理應如何適用法律,需要進一步的探討。
一、買賣合同的法律依據、特征
對汽車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如何適用法律進行探討,必須掌握買賣合同的法律規定及它的特征。《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簡稱《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條規定:“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買賣標的物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買賣合同的法律特征:1、買賣合同是有名合同;2、買賣合同是賣方轉移財產所有權,買方支付價款的合同;3、買賣合同是雙務合同;4、買賣合同是有償合同;5、買賣合同多是諾成合同;6、買賣合同是要因合同;7、買賣合同為要式或不要式合同。
二、審理汽車買賣合同糾紛案件,能否以《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作為認定汽車買賣合同無效的依據
《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舊機動車流通涉及車輛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國有資產管理、社會治安管理、環境保護管理等各個方面,屬特殊商品流通,必須在批準的舊機動車交易中心進行行。”該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進行舊機動車交易,銷車方須向機動車交易中心出具單位介紹信或證明(屬于個人賣車的須持居民身份證)、機動車行駛證、原始購車發票、成交發票、
購置附加費憑證、車船使用稅‘稅訖’標志、養路費交納憑證等。購車方須出具單位介紹信或個人身份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憑舊機動車交易中心或有舊機動車經營權企業的交易憑證予以驗證,車管部門憑此辦理轉籍過戶手續。”據此,在審判實踐中,有些法院以汽車交易的雙方未按照上述第三條規定到批準的舊機動車交易中心進行汽車交易,因而認定雙方的汽車買賣合同無效。有些法院則以汽車交易的雙方未按上述第三十二條規定辦理車輛轉籍過戶手續而認定雙方的汽車買賣合同無效。
如案例一:
原告李春桂于20xx年11月20日與被告馮彬達成汽車口頭買賣協議,由馮彬將其向王忠群處購買的瓊C02034號小型攔板汽車出賣給李春桂,價款16500元。協議達成后,馮彬將該車及該車的有關證件交給李春桂,李春桂于次日向馮彬支付完購車款。雙方對養路費的繳納未進行約定,也未辦理該車的轉籍過戶手續。爾后李春桂將該車開往文昌,被文昌市交通規費征稽所以該車從20xx年2月至今拖欠養路費為由扣押,并作出罰款的處罰。李春桂交納6000元罰款和40元停車費后將該車領回,并找馮彬協商退車未果,雙方因此引起糾紛。李春桂以馮彬隱瞞該車欠大額路租實情,雙方的汽車買賣合同無效為由,要求將該車退回馮彬,馮彬退還購車款16500元及賠償經濟損失6050元為由,向原審法院提起訴訟。馮彬辯稱,該車來源合法,證件齊全,口頭協議后,李春桂已支付購車款和接受車輛及該車證件,買賣合同已成立,李春桂以其隱瞞該車欠大額路租實情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請法院駁回李春桂的訴訟請求。
原審法院審理認為,原、被告之間的買賣瓊C02034號攔板小貨車,雖然該車來源合法,證件齊全,但是雙方未按國家關于舊汽車交易的有關規定,進行交易,納稅及辦理有關過戶手續,違反法律規定,損害了國家利益,該車的買賣是無效的。原告李春桂要求退車退款的理由成立,應予支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五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
八條第五項、第六十條的規定,判決如下:一、原告李春桂與被告馮彬的汽車買賣無效;二、原告應在判決書生效后十天內將瓊C02034號小型攔板貨車退還給被告,同時被告也應退還原告購車款16500元;三、原告用車受罰6000元及停車費40元,由原告自負。一審判決后,原、被告均不服向本院提出上訴。
二審審理認為,上訴人李春桂與上訴人馮彬口頭達成的汽車買賣協議,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雖然雙方未辦理登記過戶手續,但目前法律、行政法規并未規定車輛管理部門的登記是機動車買賣行為生效的必然條件,車輛登記只是一種管理手段。根據《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同時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標的物的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起轉移,但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故本案雙方簽訂的合同應認定為有效合同,該車從交付給李春桂之日起所有權已轉移給李春桂。原審判決認定合同無效錯誤,應予撤銷。據此,二審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判決如下:一、撤銷瓊海市人民法院(20xx)瓊海民一初字第16號民事判決;二、上訴人李春桂與馮彬的汽車買賣合同有效;三、馮彬應在本判決書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6040元給李春桂。
案例二:
原告朱海林與被告潘世海于20xx年8月26日協商小貨車的買賣事宜,由朱海林將其自己的一輛欄板躍進NJ1026D小型載貨汽車,車輛行駛證號為瓊D30594,出賣給潘世海。雙方約定,車價為8000元。同日,潘世海向朱海林寫下欠條一張,其欠條載明:“欠購車款捌仟元(¥8000)定于20xx年9月20日前付清。如果不按時付可按車價款壹倍處罰。欠款人:潘世海20xx年8月26日”。潘世海寫下欠條交朱海林后,朱海林便同意潘世海把車開走,至同年9月20日潘世海未按欠條時間向朱海林支付購車款8000元,朱海林也沒有將該車的相關證件交付給潘世海,雙方因此引起糾
紛。朱海林于20xx年3月17日向原審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潘世海支付其拖欠的購車款16000元,并承擔車旅費100元。潘世海辯稱,其本人已于20xx年10月12日將4000元支付給朱海林,按雙方的約定,朱海林應辦理好產權轉讓登記手續,而朱海林沒有辦理,因此,雙方的口頭協議沒有生效,要求朱海林退回定金4000元,并請證人張桂銘出庭作證。一審中,潘世海提出反訴,要求朱海林雙倍返還定金8000元,并要求朱海林支付為該車修理所付出的費用2420元。原審法院通知其繳交反訴費,但在法定期間內,潘世海未向原審法院繳交反訴費,原審法院裁定,按潘世海自動撤回反訴處理。一審中,朱海林對證人的證言予以否認。二審另查明,朱海林于20xx年3月間購買該車,總價款為35200元。根據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國家計劃委員會、國家貿易部、機械工業部、公安部、國家環境保護局關于發布《汽車報廢標準》的通知,該車使用年限為8年。按使用8年計算,該車每天折舊費為12.05元。
原審法院認為,原、被告之間所進行的交易是舊小貨車,根據國務院貿易部發布的《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第三條“舊機動車流通涉及車輛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國有資產管理、社會治安管理、環境保護管理等各個方面,屬特殊商品流通,必須在批準的舊機動車交易中心進行”的規定,原告所賣的舊貨車,必須要在經過批準的舊機動車交易中心方可進行交易,否則應視為交易無效。因此,原告擅自將自己的舊小貨車賣給被告,其行為違反了《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的規定,故應視為買賣無效。對無效買賣所得的財產,應互相返還。因此,對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購車款16000元和車旅費100元的訴訟請求,本院不予支持。對于被告在20xx年10月12日支付4000元給原告的這一事實,由于被告向法庭提供在場證人張桂銘出庭作證,雖然原告否認,但根據雙方提供證據的證明度,被告有證人出庭作證,因此,被告主張的可信度大于原告否認的可信度。對被告的這一主張,本院應予認定。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八條和參照貿易部發布的《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第三條的規定,判決如下:一、原告朱海林與被告潘世海的舊車買賣無效;二、被告潘世海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7
日內返還瓊D30594號小貨車給原告朱海林;原告朱海林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7日內返還4000元給被告潘世海;三、駁回原告朱海林的其他訴訟請求。一審宣判后,原告朱海林不服提出上訴。
二審審理認為,上訴人朱海林與被上訴人潘世海于20xx年8月26日達成口頭買賣汽車協議,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協議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應認定該協議為有效協議。協議約定后,上訴人將車輛交付被上訴人使用,被上訴人未按約定支付車款,其行為屬于違約行為,依法應承擔違約責任。同時,上訴人將該車交付被上訴人,沒有將該車相關的證件交給被上訴人,致使被上訴人不能正常的進行營運,上訴人的行為也應視為違約行為,也應承擔違約責任。鑒于本案中,雙方沒有約定上訴人的違約責任,因此,上訴人的違約責任應視為與被上訴人的違約責任相等。本案中,雙方均未完全履行協議,上訴人請求被上訴人將該車退回,被上訴人表示同意,故雙方約定的口頭協議可予以解除。由于被上訴人未按協議約定,將車款支付上訴人,也不及時將車退回上訴人,致使該車由被上訴人占用長達一年,因此,被上訴人應支付該車的折舊費給上訴人,其折舊費按每天12.05元計算,上訴人主張支付時間從20xx年8月27日至20xx年4月23日,共計239天,計2880元。上訴人上訴請求被上訴人賠償用車款沒有證據,不予認定。其上訴請求被上訴人賠償精神損失費2000元,沒有法律依據,也沒有事實根據。原審判決駁回其他訴訟請求正確,應予維持。被上訴人主張20xx年10月12日支付4000元給上訴人,證據不足,不予認定。被上訴人在答辯中,要求上訴人雙倍退還定金8000元,并要求補償購買維修汽車配件費用2420元,由于一審中提出反訴請求,未按規定時間交納反訴費,一審已裁定按其自動撤回反訴處理,被上訴人現主張沒有理由。原審判決根據國務院貿易部頒布的《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認定雙方的舊車買賣合同為無效合同,屬適用法律錯誤。因為《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是屬于部門的規章,并不是行政法規。目前,法律和行政法規并未規定舊機動車交易必須在批準的舊機動車交易中心進行,故不能以此作為判決合同無效的依據,應予糾正。原審判決認定被上訴人已支付4000元購車款,并判決由上訴人返還,其認定事實證據不足,應予以撤銷。依照《中華人
汽車買賣合同10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惠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代理甲方_________系列汽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代理及授權范圍1.1 乙方代理銷售甲方的系列汽車包括:_________1.2 乙方的代理區域為_________地區。甲方授權乙方為以上_________個區域總經銷的權限,全面負責_________個區域的銷售和經銷商管理。如因乙方串貨行為造成甲方或者甲方的其他代理商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追索乙方的違約責任。雙方約定每臺車違約金為_________元,同時,甲方應明令禁止其他區域的授權經銷商在上述_________個區域銷售(該市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的供貨車輛除外),否則視同甲方違約。
1.3 乙方承諾每月向甲方的訂貨量不低于_________輛,乙方負責保證年銷售量不低于_________輛(_________輛),否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代理資格。
1.4 乙方的總代理權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5 對于乙方代理的銷售區域,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制訂銷售政策,原則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對于自己以及下屬經銷商的經銷行為負無限連帶責任。
1.6 “商標”屬于甲方所有的汽車產品商標。
第二條:訂貨及付款2.1 甲乙雙方的結算價格見本合同的附件,該附件由具體的經銷協議和訂貨單組成,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2 乙方需貨時,應向甲方發出書面訂單,一般應在每月_________日以前向甲方下達下一月度訂單,并在提貨前全額支付所提車款。
2.3 _________產品的銷售在授權的區域內由乙方全權負責,乙方應依據或參照甲方確定市場指導價進行銷售,嚴格禁止低于甲方確定的最低市場限價進行銷售。
2.4 乙方為銷售_________產品組織的'各種活動,費用由乙方承擔,但甲方應予以積極配合,提供技術和人員支持。
2.5 本合同規定以現金方式或以銀行承兌匯票的形式支付。
第三條:運輸方式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在辦理相關出庫手續后,乙方自行提貨,并負擔相關運輸費用,甲方倉庫地為交貨地。
第四條:投標特別約定乙方在參加投標過程中,甲方有義務按招標方要求出具相關授權文件,但乙方必須按相應情況遵守甲方在價格上的規定。
第五條:商標、工業產權和保密5.1 合同特指產品商標、圖案及其他標記,屬于甲方產權,經甲方書面批準后允許乙方使用,但本合同期滿或終止時此種使用應隨即停止并取消。
5.2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甲方的工業產權。
5.3 乙方在合同的有效期內或合同終止后,不得泄漏甲方的商業機密,也不得將該機密超越合同范圍使用。
第六條:違約責任6.1 如乙方違反甲方規定,實施了串貨行為,甲方可根據乙方違規銷售的實際數量處以_________違約金,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單方取消乙方代理權。
6.2 如乙方低于甲方確定的最低市場限價進行低價傾銷,甲方有權按照乙方實際銷售的數量對乙方處以_________元的違約金。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單方取消乙方的代理資格。
6.3 如甲方不能按照乙方規定交貨,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進行整改和更換,以求達到乙方訂單要求,對于因此而發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負擔。
6.4 原則上禁止乙方擅自更改甲方車輛的標準配置進行銷售,對于確需改裝的,乙方應提前向甲方立項并取得同意后方可進行,對于擅自改裝引起的維修費用和其他相關費用,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追償。
第七條:售后服務7.1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產品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質保書和國家的相關規定進行質保服務。
7.2 乙方在銷售完成后,應按甲方要求填寫用戶登記表,并應于每月定期以傳真或其他形式向甲方返回用戶登記表,以便于日后的售后服務和例行巡檢工作。
7.3 當乙方發生售后服務要求時,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服務要求和內容,甲方應在收到乙方通知的12小時內給予答復,確認服務內容和時間,同時,甲方向乙方提供24小時售后服務熱線聯絡服務。
7.4 因人為原因造成的汽車配件損壞,不在免費保修之列,乙方需支付甲方售后服務之費用。
7.5 對于乙方擅自改裝的部分,不在保修之列,對于甲方維修站因維護甲方利益而進行了維修的,甲方有權根據實際維修費用對乙方進行追償。
第八條:合同的終止本合同因履行期限屆滿或雙方協商一致或一方違約另一方單方解除合同而終止。
第九條: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應及時向對方通報相關情況并向對方提供相應證明,在雙方共同商議(或有關主管機關裁決)后,可以根據決議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合同爭議及解決方式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自雙方簽字蓋章日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兩份且效力等同,作為合同附件之一的_________與本代理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甲、乙雙方確認的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也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汽車買賣合同11
古法見證字 第 號
茲證明( 年 月 日出生,住 )與 ( 年 月 日出生,住)于 年月 日簽訂《汽車買賣合同書》, 年月 日同時向本所申請見證,經審查,雙方簽訂的《汽車買賣合同書》符合相關法律規定,內容真實,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特此見證。
見證人:
見證單位:托縣古城鎮法律服務事務所
年 月 日
汽車買賣合同12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就汽車買賣一事,經協商一致,自愿達成以下《買賣汽車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履行。
一、賣方將x牌重型自卸貨車一輛賣給買方所有(車牌號為:x)。
二、經雙方議定,車價款為x萬元,合同生效之日買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車價款。賣方于xx年xx月xx日移交車和相關手續。買方負責辦理車輛過戶手續,過戶所發生的全部稅、費由買方承擔,賣方協助買方辦理過戶手續。
三、移交車時,買方應對該車規費的繳納、交通事故、證照、債務、車況、隨車工具等進行核實,經確認無誤后再移交車和支付車價款。
四、該車至xx年xx月xx日止未曾轉讓、出租、抵押、合伙等,產權無糾紛,無其他共有人,屬賣方所有。
五、自買方接車之日起,應承擔規費的'繳納,營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等,賣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違約責任,本合同依法成立,雙方應按約履行自己的權利義務。如一方違約造成合同不能履行,致使對方受到損失,由過錯方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損失。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買賣合同13
個人汽車買賣合同
出賣人:
買受人:
一、 汽車金額:
汽車品牌型號顏色價格備注
二、交車方式:
交車地點: 交車時間:
付款方式: 付款時間: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布的汽車質量標準,個人汽車買賣合同。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合同范本《個人汽車買賣合同》。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1)銷售發票;(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4)說明書;(5)隨車工具及備胎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后,由出賣人負責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系、解決。
8、如屬于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時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
五、爭議解決: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提交南寧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六、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章后生效。
買受人(簽章): 出賣人(簽章):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汽車買賣合同14
訂立合同雙方:
買受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增強買賣雙方的責任感,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應注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__)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行業標準的,按行業標準招待;
(3)無國家和行業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
(4)沒有上述標準的,或雖有上述標準,但買受人有特殊要求的,按買賣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在合同中必須寫明執行的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對成套產品,合同中要明確規定附件的質量要求;對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后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除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合同中應具備規定提出質量異議的條件和時間;實行抽樣檢驗質量的產品,合同中應注明采用的抽樣標準或抽驗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術條件后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封存,分別保管,作檢驗的依據)。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家或主管部門有計量方法規定的,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買賣雙方商定。對機電設備,必要時應當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范圍,并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產品的包裝,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買賣雙方商定。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買受人供應的以外,應由出賣人負責供應。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裝物,應按有關主管部門制訂的包裝物回收辦法執行;有關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買賣雙方商定包裝物回收辦法,作為合同附件。產品的包裝費用,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不得向買受人另外收醛 如果買受人有特殊要求的,雙方應當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裝費超過原定標準的,超過部分由買受人負擔;其包裝費低于原定標準的,相應降低產品價格。)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__)項執行:
(1)出賣人送貨(國家主管部門規定有送貨辦法的,按規定的辦法執行;沒有規定送貨辦法的,按規定的辦法執行;沒有規定送貨辦法的,按雙方協議執行);
(2)出賣人代運(出賣人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買受人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買受人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出賣人,以便出賣人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買受人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買賣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雙方當事人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買受人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買受人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出賣人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出賣人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買受人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于或遲于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政府定價執行;
(2)按政府指導價執行;
(3)不屬于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產品,或因對產品有特殊技術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價格的,按買賣雙方的商定價執行。
(執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或提貨期內,遇政府調整價格時,按交貨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于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買賣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托收結算金額中沖抵。執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他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注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為十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托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第七條 驗收方法
(合同應明確規定:1.驗收時間;2.驗收手續;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后,由哪一級產品質量監督機關招待仲裁等。)
第八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買受人在驗收中,如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______天內向出賣人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內,買受人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買受人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買受人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出賣人在接到買受人書面異議后,應在_____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買受人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買受人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說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只、發貨和到貨日期;說明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志、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說明的事項。)
第九條 出賣人的違約責任
1.出賣人不能交貨的,應向買受人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___%(通用產品的幅度為1%-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0%-30%)的違約金。
2.出賣人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買受人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買受人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出賣人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出賣人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出賣人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出賣人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支付的費用。買受人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出賣人應當償付買受人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出賣人應當負責賠償。
4.出賣人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貸款計算,向買受人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承擔買受人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出賣人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產品,買受人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買受人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出賣人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出賣人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買受人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出賣人未經買受人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7.出賣人提前交貨的,買受人接貨后,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買受人可拒絕提貨。出賣人逾期交貨的,出賣人應在發貨前與買受人協商,買受人仍需要的,出賣人應照數補交,并負逾期交貨責任;買受人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出賣人通知后十五天內通知出賣人,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 買受人的違約責任
1.買受人中途退貨,應向出賣人償付退貨部分貨款_____%(通用產品的幅度為1%-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0%-30%)的違約金。
2.買受人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出賣人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買受人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出賣人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出賣人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買受人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出賣人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買受人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受買人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或對出賣人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出賣人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當事人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通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應在_______天內提供證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其他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十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本合同自_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內,當事人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分送銀行(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訂
汽車買賣合同15
甲方(銷售方): 乙方(買受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汽車買賣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交易汽車基本信息及配置
第二條 質量標準 甲方出售的車輛,質量應當符合出廠時的國家標準,且不低于生產者出廠檢驗標準,是國家有關部門公布、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標明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
第三條 價款
車輛價格每臺 元(人民幣),大寫 。 數量 臺,總計 元(人民幣),大寫 。
第四條 支付方式 雙方同意按照以下第 種方式支付車輛價款:
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 元(人民幣),大寫 。
2.簽署本合同時,首付全部車價款的` %,即 元,大寫 ;余款 元(人民幣),大寫 ,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3.分期付款 。
4.其他 。 乙方應當將車價款付至甲方的財務部門或甲方指定的賬號(收款人 : 開戶行: 銀行賬號: ),不得將車價款付給甲方銷售人員。
第五條 交付與驗收
1.交車方式:□甲方送車上門 □乙方自提
其他 。
2.交車地點: 。
3.交車日期: 年 月 日前。
4.交車時里程表顯示數應符合國家標準,不大于 公里。
5.甲方交付車輛時應提供:(1)銷售發票;(2)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3)質量服務卡或三包憑證、維修保養手冊等隨車文件。交付車輛后 日內,提供(國產)車輛合格證或(進口)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6.車輛交付時應當場驗收。甲方應配合乙方對所購車輛型號規格、外觀、輪胎、內飾、配置、備件、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確認,雙方應簽署《車輛驗收交接書》(詳見本合同附件)。乙方對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如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并在《車輛驗收交接書》上作詳細記錄;對確屬質量問題且符合相關規定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更換車輛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7.甲方向乙方交付車輛且雙方簽署《車輛驗收交接書》,即為車輛正式交付。自車輛正式交付時起,車輛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雙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按照國家、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技術標準,對其所出售的車輛承擔質量保證責任和“三包”責任。
2.甲方出售車輛屬于事故車、有維修記錄車、處理品車、改裝車、“三包”退換車,應當事先向乙方作出書面說明。
3.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付款和提取所購車輛。
4.乙方應為《機動車行駛證》登記的車輛所有人。
第七條 違約責任與合同解除
1.甲方逾期交付車輛的,應每天按乙方已交付車款的萬分之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交付車輛超過 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退還已交車款并按車輛價款的萬分之 支付違約金。
2.乙方逾期支付車輛價款的,應每天按逾期支付部分價款的萬分之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付款超過 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按車輛價款的萬分之 支付違約金。
3.一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按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可以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申請調解或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協商、調解解決不成或不愿意協商、調解的,雙方可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 第十一條 未盡事宜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車輛驗收交接書、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住 所: 住 所(址): 郵 編: 郵 編: 營業執照號碼: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組織機構代碼: 電 話: 聯系電話: 聯 系 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汽車買賣合同】相關文章:
(精選)汽車買賣合同07-18
汽車買賣合同【精選】07-14
[精選]汽車買賣合同07-13
【精選】汽車買賣合同07-16
汽車買賣合同06-13
汽車買賣合同05-09
汽車買賣合同02-24
汽車的買賣合同11-15
[熱門]汽車買賣合同08-04
汽車買賣合同【優】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