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集合15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1
用人單位名稱:(以下簡稱甲方)
勞動者姓名:(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其它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年_____月。甲乙雙方約定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同意在_________工作。
(二)乙方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乙方同意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變換工作地點、崗位及職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雙方同意按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批準實施的“中國鐵路工程總公司工作時間、班制、假期和延長工作時間處理實施辦法”規定,按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工作時間。
(二)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及婚、喪、產假、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應得的勞動報酬。
(二)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低于當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
(三)乙方在施工間歇期,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甲方集體合同規定的最低生活費標準(本標準不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根據國家和當地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承擔并由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代扣代繳。
(二)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因工傷殘或患職業病以及生育,其有關保險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法律規定和當地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三)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及當地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動防護用品。
(三)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甲方與乙方代表協商簽訂的`集體合同有新的約定,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合同。
(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三)有關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八、約定條款內容
雙方根據需要情況可另以書面補充協議或書面專項協議形式約定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事項。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有關事項: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2
甲方:利津縣金富祥農民合作社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________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 年___月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3.以完成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甲方與乙方所簽訂的勞動用工協議期限屆滿時,則
勞動用工協議自動終止。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1、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2、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3、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報酬和工作時間
(一)、工作報酬:
甲乙雙方經協商在工作報酬方面達成如下勞動協議:
1、機械隊長:
(1)每工作26天為一個月,每月基本工資2000元;
(2)績效工資:按總作業量收取費用的1%提取;
(3)生活補助:作業時間每餐補助10元,自己安排;
(4)獎金:年終根據工作表現和工作業績給予1000—— 10000元的獎勵。
2、機械操作手:
(1)東方紅1104操作手(旋耕)
a.實行日工資:每天100元日工資;
b.績效工資:按個人作業量 提取總收費的1%;
c.生活補助:作業時間每餐補助10元,自己安排;
d.獎金:年終根據工作表現和工作業績給予1000——10000元的獎勵。
(2)棉花播種機(350-400)操作手
a.實行日工資:每天100元日工資;
b.績效工資:按個人作業量 提取總收費的2.5%;
c.生活補助:作業時間每餐補助10元,自己安排;
d.獎金:年終根據工作表現和工作業績給予1000——3000元的獎勵。
(3)其他機械操作手待遇另定
(4)特殊獎勵政策
機械作業隊所有工作人員的自有土地,使用合作社機械耕播,收取的作業費按市場價格的一半收取。
(5)特殊要求
機械隊所有人員必須參與購買機械的入股,以增強責任感和榮譽感,否則不予聘用。
(二)工作時間要求:
1、乙方嚴格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時間(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天10小時),控制加班加點,保證有充足的休息時間;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時,應與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2、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減少職業危害;
(3)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因違反安全操作規程而出現的意外傷害由乙方完全承擔;
(4)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乙方有權拒絕執行。
(5)乙方因工負傷,甲方負責承擔乙方的醫療費用和誤工補助。
四、勞動紀律
1、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有關規定,并向乙方提前說明,乙方應當遵照執行。
2、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秘密的,乙方依法保守商業秘密,若因泄密引起的糾紛由乙方承擔。?
??3、由甲方出資招用或培訓乙方,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五、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甲乙雙方有違約的;
3.出現不可抗拒因素的;
六、勞動爭議處理
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舉報。
七、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不得涂改。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3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根據《中華rm共和國勞動法》、《中華rm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第一條 甲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注冊地址經營地址第二條 乙方 性別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第三條 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五、勞動報酬第九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元或按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 元或按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rm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勞動合同變更書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或蓋章)
年 月 日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4
甲 方: 乙 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有效期限為 年( 月)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于 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甲方安排的 工作地點擔任
崗位工作。經甲乙協商,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工作崗位。
第三條 乙方工作的工作內容及崗位職責依照甲方的有關規定確定。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一)標準工時工作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周工作 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二)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三)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 為周期,總工時 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并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執行。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確定 條款 執行。
a、 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 元。
b、 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 元,以后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c、 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七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八條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限間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其他各類假期按甲方有關規章制度辦理。
第九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接受甲方領導、管理和教育,盡職、盡責、勤勉地完成甲方交予的工作。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三條 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
(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復對方;15日內未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四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或者嚴重破壞甲方形象、信譽、聲譽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七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后,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
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的,勞動關系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并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后,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九、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任何一方均應嚴格履行本合同之約定,否則應依法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十、通知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通知,可采用如下兩種方式之一送達:
(一)被通知方在通知方發出的書面通知上簽收;
(二)通知方按照通知方在本合同上列明的通訊地址,以掛號的方式向被通知方郵寄書面通知即視為送達。
十一、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六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協商調解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任何一方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任何一方也可不經協商而直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簽定《勞動合同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公章) (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5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規定,筆者認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簽訂,可以分為合意簽訂、強制簽訂和視為簽訂三種情形。
合意簽訂
《勞動法》與《勞動合同法》均有合意簽訂的規定,也即只要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就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事宜達成一致,雙方便可以簽訂。
強制簽訂
關于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強制簽訂,《勞動法》與《勞動合同法》有著不同的規定。
根據《勞動法》第二十條第二款之規定,強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必須具備三個要件:
(1)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
(2)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同意續延勞動合同;
(3)勞動者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三要件缺一不可。
《勞動合同法》在《勞動法》的基礎上對強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進行了擴大。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二款之規定,在出現以下三種情形時,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
(2)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
(3)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視為簽訂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三款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是《勞動合同法》創設的“視為”制度,也即如果“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在法律上被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在簽訂勞動合同時雙方當對合同內容多加協商,若是在事后發生合同糾紛,及時委托律師是個很好的選擇。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6
一、什么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員工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無確定終止時間,是指勞動合同沒有一個確切的終止時間,勞動合同的期限長短不能確定。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雙方當事人就要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與固定期限合同相比,無固定期限合同除沒有約定合同終止期限的合同外,其它的地方和固定期限合同一樣,如果遇到法律規定的勞動合同可以解除的條件,或者可以裁員的狀況下,仍然和固定期限合同一樣需要解除就得解除,需要裁員就得裁員,不是簽了無固定期限合同就是終身了,用人單位就得養著了。
二、簽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來說是否只有不利之處?
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避免了在每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滿后沒有及時續簽勞動合同造成事實勞動關系,而形成事實勞動關系超過一個月的需要支付最多11個月的雙倍工資。
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員工可以長期在一個單位工作。這種合同適用于工作保密性強、技術復雜、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員穩定的崗位。這種合同對于用人單位來說,有利于維護其經濟利益,減少頻繁更換關鍵崗位的關鍵人員而帶來的損失。對于員工來說,也有利于實現長期穩定職業,鉆研業務技術。
正是由于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著自身的好處,上海西門子電器有限公司于20xx年4月份全員轉為無固定期限合同。
三、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什么責任?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不與員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員工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
四、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及其應對。
1、用人單位與員工協商一致,在用工期間均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法律規定須簽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有下列三種情形之一的,員工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員工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A、員工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B、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員工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C、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員工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以上三種情形下,除員工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的情形外,員工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與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勞動合同的內容,雙方應當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確定;對協商不一致的內容,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八條的規定執行,也就是“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用人單位與員工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
由于在實務操作中B類情形碰到的比較少,我們主要針對A、C二種情形進行分析。
A情形中的條件是員工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那么用人單位首先要考察該員工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以及工作時間是否連續,是不是曾到其他單位去工作再回到本單位工作,中斷期間用人單位是否對員工作出補償,如果作出補償的則很可能被認定為為規避而采取的虛假的中斷行為。
對于C類情形,連續訂立了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續簽時要考察員工有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如果有的則用人單位可以拒絕簽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另外,連續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次數,應從20xx年1月1日勞動合同法施行后續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時開始計算。是不是連續簽訂了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后,只要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就必須同意?我們認為,該類情形的條件中有“續訂勞動合同的”這一限制,也就是以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為前提(備注:實踐中也還存在一定爭議),那么單位也可以在勞動合同期滿后選擇不再與員工續簽勞動合同,也就不存在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了,但是要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但是20xx年1月1日前的工作年限不用支付。
為了避免用人單位采取措施來規避簽訂無固定期勞動合同、損害員工的利益,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規定,用人單位為規避《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而采取下列行為的,應認定無效,員工的工作年限和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次數應連續計算:
1.采取迫使員工辭職后重新簽訂勞動合同的方式,將員工工齡“清零”的;
2.采取注銷原單位、設立新單位的方式,將員工重新招用到新單位,且工作地點、工作內容沒有實質性變化的;
3.通過設立關聯企業,在與員工簽訂合同時交替變換用人單位名稱的;
4.通過非法勞務派遣的;
5.其他明顯違反誠信和公平原則的規避行為。
我們的其他建議:
l以上三種情形下,用人單位若無續訂意向的,是沒有主動通知員工續訂勞動合同或征詢員工續訂勞動合同意向的義務的。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件的成就是有前提的,也就是員工提出來續訂、訂立勞動合同,或者用人單位提出來續訂勞動合同且員工同意續訂。
l對于上面三種情形下,用人單位與員工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要保留好員工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據。
l減少簽訂短期限的勞動合同。
l對于C類情形下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期滿后不準備續訂勞動合同的,要避免在勞動合同期滿后再形成事實勞動關系。
3、視為簽定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二種情形。
①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員工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員工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員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員工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防范措施:用人單位在用工發生之時,要及時簽訂勞動合同,且在勞動合同期滿時,要及早確定是否要和該員工續簽勞動合同以及員工的續簽意向,如果雙方確定要續簽的則要及時續簽,避免長期的事實勞動關系,從而避免以上這種風險。
②20xx《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根據《勞動法》第二十條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與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未簽訂的,人民法院可以視為雙方之間存在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關系,并以原勞動合同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勞動法》第二十條:員工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延續勞動合同的,如果員工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防范措施:合同期滿后,要避免事實勞動關系存續,因此,是否續簽勞動合同應在合同期滿之前確定,如果要續簽也要在合同期滿之前簽定。
五、用人單位可以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事由。
前面提到過,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并非意味著不能解除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程序,用人單位可以與員工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用人單位與員工協商一致的;
(二)員工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三)員工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四)員工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員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員工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七)員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十)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員工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十一)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十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十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對于(二)至(七)類情形,用人單位可以單方即時解除勞動合同,且不需支付經濟補償。
六、綜合防范法律風險體系。
要較徹底的防范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帶來的法律風險,用人單位應當制訂一個綜合的減少此類法律風險的體系:
1、對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款進行設計。
2、制定合法、有效的規章制度:違紀處理制度,入職管理制度,離職管理制度,及其它一系列相關的制度中的條款,如保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等。
3、完善用工管理:用工管理流程、內部管理文書、證據固定等等。
4、對公司及各部門高層進行用工管理相關的培訓交流。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7
甲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條雙方約定試用期為_____個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條若乙方在甲方的實際工作時間與合同約定時間不一致,以實際工作時間為本合同的實際起始時間。
第四條試用期期限按照國家《勞動合同法》和我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執行。
在試用期內,甲方認為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向乙方說明理由后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即為不符合錄用條件;
1、乙方在技術及能力不符合甲方招聘時對崗位職責的要求;
2、乙方的手續不完備或虛假等,給甲方的錄用辦理帶來影響的;包括但不限于未履行完畢與上家單位的競業限制約定的;未在指定的時間內提交甲方需要的必備資料;
3、乙方未能達到甲方對所擔任崗位的要求的;
4、乙方在試用期內因身體狀況發生變化,無法滿足工作崗位的基本要求;
5、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的行為。
第五條根據甲方的崗位特點,乙方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
第六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作。甲方有權根據需要對乙方的工作職責進行合理的調整,乙方應當服從。
第七條乙方工作應達到遵守公司各項管理制度,完成崗位職責規定的工作任務及上級領導布置的工作任務標準。
第八條甲方根據乙方出勤率計算乙方應得工資后,每月20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稅前月工資為_____元。
第九條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不低于乙方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同時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乙方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現得到認可,甲方可對其工資進行相應的調整。
四、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符合條件的乙方保證及時向甲方遞交辦理社會保險等相關手續所需的有效證件,如因乙方遲延遞交而造成的任何后果,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資的80%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甲方按照國家規定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度。
第十五條甲方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乙方加班應當有甲方的書面認可,否則不視為加班。
第十六條乙方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本單位的內部制度規定,享有休假。
第十七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八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九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1000元人民幣以上損失的或其他重大損失的;
4、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致使該勞動合同無效的;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在任職期間,從事第二職業的,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人、董(監)事、經理、職員、顧問等;
6、乙方未能在30天內提供辦理錄用的相關資料,致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二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乙方提出解除本勞動合同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若乙方未能履行提前30日告知甲方義務,應承擔下列經濟賠償:
1、因乙方未能履行告知義務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經濟損失;
2、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專項培訓支付的所有費用;
3、甲乙雙方約定的其它損失費用;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5、涉及到保密工作的按照《保密協議》履行。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涉及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第二十五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補償金支付標準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乙方保證其與原用人單位已合法解除勞動關系。
第二十七條乙方保證其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如本人證件、證明等文件、資料均屬真是有效。并承擔相應責任。
乙方違反保證的,甲方可隨時與其解除本合同且不支付任何補償。
第二十八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九條在簽訂勞動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了乙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勞動紀律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
第三十條甲方的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附件1:員工手冊。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合同經雙方在本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如果雙方簽字或蓋章時間不一致的,以最后一方簽字蓋章的時間為準。如果有一方沒有寫簽字時間,那么另一方寫明的簽字時間是合同的生效時間。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8
一、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概念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這里所說的無確定終止時間,是指勞動合同沒有一個確切的終止時間,勞動合同的期限長短不能確定,但并不是沒有終止時間。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雙方當事人就要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一旦出現了法律規定的情形,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同樣能夠解除。
由于缺乏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制度的正確認識,不少人認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就不能解除。因此,很多勞動者把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視為護身符,千方百計要與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另一方面,用人單位則將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看成了終身包袱,想方設法逃避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律義務。
二、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件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不受勞動者的工作年限限制。在第(2)、(3)、(4)種情形下,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沒有選擇權,必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實踐中用人單位應當注意:
1、在勞動者符合法定三種情形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者也默認接受,但時隔數月或者數年,突然要求公司從該固定期限合同訂立之日開始每月支付兩倍工資,從法律規定看,其主張是可以成立的,因為勞動者并沒有提出過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本應當主動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勞動者口頭要求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依勞動者的意思訂立,但履行一段時間后,勞動者反悔,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兩倍工資,如果用人單位不能舉證系勞動者提出的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則面臨支付兩倍工資的風險。
對策:當勞動者符合上述情形的,訂立合同前,用人單位應當增強證據意識,實踐中建議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者征詢需訂立哪種類型的合同,如勞動者同意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主動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一定要保留勞動者同意的書面證據,避免事后被勞動者利用而導致用工成本增加的風險。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勞動法》第20條第2款規定,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限期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限期的勞動合同。這里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需符合三個條件,即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出申請。三個條件缺一不可,實踐中當勞動者符合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向用人單位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往往表示不同意續約勞動合同,導致勞動者無法達到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目的。由于勞動法在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制度設計上的缺陷,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簽訂率極低,對勞動者的職業穩定和用人單位的長遠發展均有不利影響。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的,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的,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4)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39條和第40條第1項、第2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9
下列情況下,用人單位應當必須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其一,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注意,此工作年限包括《勞動合同法》實施之前的工作年限),勞動者提出或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其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簽訂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在十年以內的。
其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過失性解除情形和醫療期滿解除、不能勝任解除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此種情形包括四個條件:
一,連續訂立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該次數從《勞動合同法》施行后開始計算。如果施行前已經多次簽訂固定期限合同的,簽訂次數不計入“兩次”內。如果連續簽訂兩次甚至更多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也不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過失性解除情形和第四十條醫療期滿解除、不能勝任解除情形;
三,續訂勞動合同的;
四,勞動者沒有明示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以上就是我們的勞動合同法中關于的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情形,更多關于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問題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該怎么簽訂?在簽訂的時候有哪些是需要特別注意的事項?關于這些問題請具體聯系我們,我們將會根據您的提問,為您做最專業的法律解答。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10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學歷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采取下列第______種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_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甲乙雙方可簽訂崗位協議書,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第四條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五條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應協商一致,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的協議書或依法變更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
乙方:
日期: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11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有效期: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聘用期間基本工資為_________元月;另外享受崗位津貼,聘用期間第________年崗位津貼為_________元月,以后隨年度增加崗位津貼。績效工資按醫院效益酌情發放。
二、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如任何一方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三、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崗位從事______工作。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專業知識、工作經驗及能力等綜合考慮安排和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四、甲方負責安排乙方的工作,并且為其提供必要的、安全的工作條件及個人工作用品。
五、乙方接受聘用后,不得在本醫院以外的任何單位兼職或坐診。如有發現,輕者處罰,重者單位有權將其辭退,其在外所產生的任何糾紛導致的后果由其本人負責。
六、乙方享受聘用單位規定的工資待遇和相關福利,按雙方約定的薪酬待遇,甲方以人民幣現金支付。乙方應嚴格遵守醫院有關經營、人事、財務、薪酬等項工作的保密制度,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解除此合同。
七、乙方在聘用期間,必須遵守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及《員工手冊》,應服從領導,團結合作,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如有違反規定的,甲方有權調整其工作崗位或予以辭退,為此乙方應表示無異議。
八、聘用期第____月,甲方按國家規定為乙方交納養老保險金和醫療保險金,聘用期間若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被除名或乙方自行離職,要如數退還甲方為乙方交納的養老保險金和醫療保險金。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1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工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愿意從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十、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或違反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3、違法亂紀,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十
一、乙方在接到解聘通知后,及時辦理有關手續,結清有關帳務,并將聘用期間掌握的甲方經營、財務、人事、印章、證照和相關物資全部移交甲方,不得扣留、損毀、滅失、轉移、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十
二、乙方如辭聘應提前30天書面告知甲方,即辭即走者,當月工資和獎金不予支付。
十
三、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乙方有權要求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十
四、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資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的約定結算,在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資報酬。
十
五、聘用合同簽訂后,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協商同意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十
六、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本合同自行終止,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十
七、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12
甲方:
住所:
聯系電話:
乙方:
住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1、本勞動合同為固定期限:
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_年。
2、合同期限內,試用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_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崗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內容主要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制度
甲方安排乙方實行標準工作制,即:
1、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___小時,每周不超過_______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_______日。
2、如果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_______小時。
因特殊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_______小時,每月不得超過_______小時。
四、勞動報酬
甲方與乙方友好協商,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每月進行一次考核,如果達到_______分,甲方額外支付乙方________元補貼;
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_____(每月考核的補貼制定在試用期仍然適用)。
五、保險福利待遇
1、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和代扣代繳乙方的社會保險費。乙方須在入職時向甲方交齊相關辦理社會保險的'資料。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及甲方實施辦法執行。
3、甲方可以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依法制定內部職工福利待遇實施細則。乙方有權以此享受甲方規定的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培訓和勞動紀律
1、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定和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并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杜絕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
2、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病危害的預防工作。
3、實行對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甲方按國家規定為其提供勞動保護。
4、甲方應根據需要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培訓或為乙方接受職業培訓提供必要的條件。
5、甲方應當依法制定和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依法對乙方進行規范和管理。
6、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乙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七、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
1、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
2、本合同依法訂立后,不因承辦人或法定代表人變動而解除。
八、其他
甲乙雙方執行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由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_____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約定事項違背國家規定或未經協商涂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1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勞動用工合同
甲方:四川恒豐鋼結構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勞動用工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勞動用工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合同。有效期為 20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按甲方崗位職責要求擔任甲方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并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作制。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排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每月 元。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每月不得低于 元。
第十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達州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社會保險費用。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二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保守在工作中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秘密;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三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企業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處罰,直至解除本勞動用工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四條、訂立本勞動用工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勞動用工合同應隨之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五條、訂立本勞動用工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勞動用工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勞動用工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六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勞動用工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七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勞動用工合同:
1、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勞動用工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勞動用工合同第十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九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長時間不能正常進行的,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勞動用工合同。 第二十條、乙方解除本勞動用工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一條、本勞動用工合同期限屆滿,勞動用工合同即為終止。
雙方當事人在本勞動用工合同期滿前30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用工合同。
第二十二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用工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勞動用工合同自行終止。
八、違約責任與賠償
第二十三條、甲方違反本勞動用工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勞動用工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用工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乙方違反本勞動用工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勞動用工合同或違反本勞動用工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乙方解除本勞動用工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工作每滿一年按培訓費或招接收費總額的20%遞減;工作滿五年以上的(含五年)不再償付。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六條、因履行本勞動用工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通川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通川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二十七條、本勞動用工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省、市、區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本勞動用工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 年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14
由于缺乏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制度的正確認識,不少人認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就不能解除。因此,很多勞動者把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視為“護身符”,千方百計要與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另一方面,用人單位則將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看成了“終身包袱”,想方設法逃避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律義務。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無確定終止時間”不是無終止時間,而是指沒有確定的終止時間,即期限長短無法提前預料和確定。沒有固定的合同終止期限,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與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間的最大區別。
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長期在一個單位或部門工作。這種合同適用于工作保密性強、技術復雜、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員穩定的崗位。這種合同對于用人單位來說,有利于維護其經濟利益,減少頻繁更換關鍵崗位的關鍵人員而帶來的損失。對于勞動者來說,也有利于實現長期穩定職業,鉆研業務技術。
用人單位應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雙方之間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可以依法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不是像很多用人單位及勞動者所認為的那樣一旦簽訂就無法解除。法定情形出現或者雙方協商一致,同樣可以解除。下列情況出現,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依法解除: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三)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四)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七)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十)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十一)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十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十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用人單位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定程序及經濟補償金問題
(一)用人單位首先提出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按照勞動者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需提前三天通知勞動者,但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三)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用人單位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取得相關證據后,可立即通知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四)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用人單位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取得相關證據后,可立即通知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五)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單位取得相關證據后,可立即通知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六)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取得相關證據后,可立即通知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七)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用人單位取得相關證據后,可立即通知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八)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15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場所:____________
乙方:
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編碼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省(市)_______區(縣)__________街道(鄉鎮)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編碼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勞務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
本協議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
第二條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工作。甲方因經營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可變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準,必須服從。
第三條乙方提供勞務的方式為:
第四條乙方認為,根據乙方目前的健康狀況,能依據本協議
第二條、
第三條約定的勞務內容、要求、方式為甲方提供勞務,乙方也愿意承擔所約定勞務。
第五條乙方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的義務。乙方負有保護義務的商業秘密主要包括:乙方從甲方獲得的與工作有關或因工作產生的任何商業、營銷、客戶、運營數據或其他性質的資料,無論以何種形式或何種載體,無論在披露時是否以口頭、圖像或以書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第六條按甲方現行的商鋪工資管理制度支付乙方工資。甲方發薪每月日期為次月____日。合同期間若甲方對乙方工作進行調整或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時,乙方的工資待遇則作相應調整。
第七條乙方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八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提前終止:
1、發生甲方或乙方不可抗拒的因數,造成一方或雙方不能繼續履行合同的;
2、雙方就解除本協議協商一致的;
3、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協議義務的。
第九條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辭退乙方
1、乙方因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按甲方員工守則及獎懲辦法規定可以辭退的。
2、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
4、甲方宣告破產、不再從事原經營行業。
第十條乙方有以下行為,甲方有權立即通報開除乙方并追究由此造成的損失:
1、虛報帳目,帳目不清,弄虛作假,貨款。
2、偷盜財物,散布影響公司及同事形象的謠言。
第十一條乙方同意醫療費用自理,且自愿放棄各項社保福利。醫療期內甲方不支付勞務費。
第十二條本協議終止、解除后,乙方應在一周內將有關工作向甲方移交完畢,并附書面說明,如給甲方造成損失、應予賠償。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若單方面解除本協議,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另一方。
第十四條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任何一方不服仲裁裁決的,可繼續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本合同首部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為雙方聯系的唯一固定通訊地址,若在履行本協議中雙方有任何爭議,甚至涉及仲裁時,該地址為雙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訊地址發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造成雙方聯系障礙,由有過錯的一方負責。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就此合同內容向
第三方保密。
甲方(公章)
乙方(簽章)____日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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