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勞動合同集合15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解除勞動合同,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解除勞動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簽訂勞動合同記錄如下:
乙方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因工作失職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雙方經過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
2、乙方完成工作交接等離職手續并結清在甲方企業的一切往來賬款(含財務掛賬);
3、甲方向乙方支付一個月的薪資作為經濟補償金,根據乙方伍元肆角叁分);
經濟補償金支付時間為____年____月____日;經濟補償金支付方式為:由甲方一次性將經濟補償金款項存入乙方薪資銀行賬戶
4、乙方同意其式統一核算,并隨甲方統一發薪日發放;
乙方的社保公積金繳納至____年____月,甲方正常承擔單位繳納部分,乙方按政策規定及比例承擔個人部分;____年____月起甲方不再承擔乙方社保公積金費用。
5、乙方承諾:
離職后不泄露此協議的內容,保守甲方經營管理技術等方面的'任何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場合從事任何損害甲方利益的活動,若違反,甲方將要求乙方賠償損失并有權依法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6、甲方承諾:
不泄露此協議的內容,其它公司聯系做背景調查時回復乙方為正常離職;若乙方求職中需要推薦信,甲方將配合提供;乙方辦理社保公積金相關事務時,甲方積極配合;甲方以后有相應的崗位需求,乙方有意向重新向甲方企業求職時,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甲方考慮優先錄用乙方;
7、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后,任何時間、任何情況下,乙方均無權就本解除勞動合同及經濟補償金一事向華工*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提出其他任何要求;
甲、乙雙方均已了解協議的法律含義,甲方已明確告知乙方關于解除勞動合同所享有的法律權利,雙方為完全自愿的情況下簽訂本協議。
8、本協議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2
甲方:
乙方:__________
甲乙雙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簽訂了無固定期限(或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現由于乙方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協商解除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日期為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時。勞動合同解除時雙方勞動關系終止。
二、乙方的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等待遇享受截止時間為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時。甲方同意支付乙方補償和社會保險待遇等全部給付項目包干總金額共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_元)。
上述款項為一次性了結總付金額,包括賠償金、各項經濟補償、工傷醫療待遇、加班工資、其他勞動報酬和福利等。甲方應當在本協議生效且乙方完成所有工作交接后三日內一次付清。
三、乙方對甲方應付其勞動報酬和各項經濟補償等款項的'金額予以確認并沒有爭議。雙方在勞動關系問題上已不存在其他任何爭議。
四、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后,乙方仍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對甲方進行詆毀、誹謗、惡意中傷、及任何有損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甲乙雙方在勞動關系問題以外亦無其他爭議。假設存在其他權益爭議,甲乙雙方均同意將其放棄。
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3
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6條規定:“勞動合同的解除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種原因導致勞動合同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提前消滅勞動關系的法律行為。勞動合同的解除分為法定解除和約定解除兩種。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勞動合同既可以由單方依法解除,也可以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解除,只對未履行的部分發生效力,不涉及已履行的部分。”勞動合同的解除包括雙方協商解除、勞動者單方解除及用人單位單方解除;
根據《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合同既可以由單方依法解除,也可以雙方協商解除;
法定解除是指出現國家法律、法規或合同規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時,不需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合同效力可以自然或單方提前終止;
約定解除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因某種原因,在完全自愿的情況下互相協商,在彼此達成一致的基礎上提前終止勞動合同的效力。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指具備法律規定的條件時,用人單位享有單方解除權,無須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主要包括過錯性辭退、非過錯性辭退、經濟性裁員三種情形。
綜合《勞動合同法》及《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程序,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三)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四)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七)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十)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十一)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十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十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綜合不同的法律文件,我們可以知道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很多。廣大勞動者們就要注意了,一定不要去觸犯法律的底線,不然法律也無法保障勞動者的權益。
解除勞動合同4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6條的相關規定,您于年月日與公司提出協商解除此前公司與您訂立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公司予以同意。經協商一致后,您的`勞動合同于年月日解除。您需要結算一下薪資和補償金事項:
1、您薪資結算至年月日;計元;
2、此種情形下公司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您需要辦理以下交接手續:
1、;
2、;
以上事宜完成后,按照公司離職規定辦理離職手續。
公司
年月日
注:本勞動合同解除書一式兩份,公司和勞動者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解除勞動合同5
供方:________
需方:________
供需雙方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______合同》,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__,約定由供方向需方供應____________________。現由于供方不能嚴格按照合同履行相關合同義務,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和《__________》的約定,供需雙方在友好協商的基礎上,自愿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鑒于供需雙方之前有良好的.長期合作關系,需方考慮到供方切實的難處,經供方向需方提出解除合同,供需雙方通過友好協商,雙方一致同意解除20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__________》。
第二條:供方應當將需方所寄給供方合同原件(一式五份)返寄給需方銷毀。
第三條:因解除合同產生的相關費用由雙方各自承擔,供需雙方自此互不追究對方任何責任。
第四條:該協議自供需雙方代表人簽字并加該公章后生效,本協議第一條所述買賣合同也隨之正式解除失效(含買賣合同傳真件)。
第五條: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供、需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市青云譜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供方: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6
甲方:__公司
乙方:(員工工號:)
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了有/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現由__方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要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并達成如下協議:
一、解除勞動合同的日期為: 年 月 日;
二、__方支付__方經濟補償金 (違約金)__元;
三、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解除勞動合同7
一、對于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問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中規定了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種情形: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時,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6條規定)。
2、勞動者存在可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情形時,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勞動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的情形)。
3、勞動者存在相應情形時,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0條與第41條規定的情形)。
4、勞動者存在法定的不得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時,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2條規定的情形)。
二、理論上用人單位是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的。但法律設定了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條件、程序與方式,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法定的程序、條件與方式解除勞動合同。非按照法定的程序、條件與方式解除勞動合同的,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行為,用人單位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
公司應該給你兩個補償,一個是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是2個月的工資。另一個是因為沒有提前三十天通知你解除勞動合同,應該給你一個月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一、對于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問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中規定了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種情形: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時,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6條規定)。
2、勞動者存在可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情形時,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勞動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的情形)。
3、勞動者存在相應情形時,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0條與第41條規定的情形)。
4、勞動者存在法定的不得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時,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2條規定的情形)。
二、理論上用人單位是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的。但法律設定了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條件、程序與方式,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法定的程序、條件與方式解除勞動合同。非按照法定的程序、條件與方式解除勞動合同的,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行為,用人單位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
附:法律規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第四十二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條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定,選擇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解除勞動合同的,其額外支付的工資應當按照該勞動者上一個月的工資標準確定。
3、《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解除勞動合同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簽訂了無固定期限(或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現由于乙方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協商解除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日期為_____年_____月____日。勞動合同解除時雙方勞動關系終止。
二、乙方的.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等待遇享受截止時間為_____年_____月____日。甲方同意支付乙方補償和社會保險待遇等全部給付項目包干總金額共__________元(幣¥__________元)。
上述款項為一次性了結總付金額,包括賠償金、各項經濟補償、工傷醫療待遇、加班工資、其他勞動報酬和福利等。甲方應當在本協議生效且乙方完成所有工作交接后三日內一次付清。
三、乙方對甲方應付其勞動報酬和各項經濟補償等款項的金額予以確認并沒有爭議。雙方在勞動關系問題上已不存在其他任何爭議。
四、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后,乙方仍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對甲方進行詆毀、誹謗、惡意中傷、及任何有損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甲乙雙方在勞動關系問題以外亦無其他爭議。假設存在其他權益爭議,甲乙雙方均同意將其放棄。
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簽字):
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9
同志:
就職于XX部,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多次擅自制作客房門卡,私自進入酒店客房住宿,此行為已嚴重違反酒店規章制度,并且在事發后無任何悔改表現,在公司中造成嚴重地產生不良影響,并給酒店帶來嚴重的安全隱患。按照公司《上海XXXXX管理有限公司規章制度》相關規定(C類第30條)“未經授權私開客房、辦公室房門或酒店帶鎖房門,作違紀解除勞動合同處理,不給予乙方經濟補償。”據此,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第(2)點之規定:“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針對你以上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且在平日工作中時常多次無故缺崗、消極怠工、上班時間睡覺等行為,現公司將正式與你違紀解除勞動合同,你20xx年X月份的工資將以現金的方式進行發放,請你在20xx年X月XX日到公司辦理工資結算及相關手續。
特此通知。
XXX
20xx年XX月XX日
解除勞動合同10
甲方:xxxx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于年 月 日簽訂勞動合同,現因勞動者個人原因,雙方經協商一致,現就解除勞動合同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日期為: 年 月 日。
二、甲方于 年 月 日向乙方付清 年 月應付給乙方的全部費用,包括工資、保險、福利、加班工資等。
三、乙方確認,甲方無需另行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乙方無權要求甲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四、乙方確認,甲方付清本協議費用后,甲方已付清應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工資、保險、福利、加班工資、經濟補償金等,雙方無任何經濟糾紛。乙方承諾不再對本協議內容及與甲方的勞動關系事項提出任何仲裁、訴訟請求或者其它要求。
五、乙方應于 年 月 日前按甲方《離職交接清單》的要求辦妥工作移交等離職交接手續,歸還所有屬于甲方(含甲方關聯公司)的文件(含任何載體)和財物,否則,由此造成損失的',乙方將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六、乙方承諾,離開甲方后,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從事任何損害甲方利益和名譽的活動。乙方違約的,愿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七、乙方確認,本協議的全部內容是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
八、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簽字):
簽訂時間: 年月 日
解除勞動合同11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乙方(勞動者):_________
依據《勞動民法典》相關規定,公司依法解除此前您與公司訂立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的理由如下第款: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員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勞動民法典》
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
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勞動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您需要結算以下薪資和補償金事項:
1、您薪資結算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計____元;您薪資結算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計____元;
2、經濟補償金計元。
風險提示: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________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____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________年。以上事宜完成后,按照公司離職規定辦理離職手續。
甲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12
證明李枝榮同志,因為于20__年_月_日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
甲方: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簽字)
經辦人:________
____年_月_日
終止(解除)勞動合同
證明李枝榮同志:
性別:男,1961年1月出生,__年__月參加
工作,工種(職務):保安員,文化程度,政治面貌:群眾,
是(否)為下崗轉失業,于20__年3月1日與我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因為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于20__年_月_日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失業保險費從20__年__月繳至20__年__月)
特此證明。
備注:符合申領條件的憑此證明在60天內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手續,依法申領失業保險金。無正當理由逾期不登記的,視為重新就業,其繳費年限予以保留。
甲方: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簽字)
經辦人:____
____年_月_日
解除勞動合同13
先生/小姐:
依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公司依法解除此前您與××公司訂立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您的理由是:
1.過失性解除
2.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5.員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您的勞動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
您需要結算以下薪資和補償金事項:
1.您薪資結算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計元;
您薪資結算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計元;
2.此種情形下:
3.公司需要支付給您相當于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計元。
4.公司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您需要辦理以下交接手續:
以上事宜完成后,按照公司離職規定辦理離職手續。
××公司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本勞動合同解除書一式兩份,甲乙各持一份,同等有效。
簽收回執
本人已收到公司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發出的《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被通知方(簽名或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14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碼: )
鑒于:甲乙雙方于 年 月日簽署的勞動合同,合同仍在有效期限內,現乙方因個人原因向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就《勞動合同》的解除事宜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因個人原因主動向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二、經乙方申請,甲方同意,并經雙方協商一致后,于年 月 日解除《勞動合同》。
二、甲、乙雙方在此確認: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等費用;同時,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乙方不再因原勞動合同解除前的履行,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費用、補償或賠償。
三、乙方保證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一周內,按照甲方的相關規定和要求辦理完畢交接手續及離職手續,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四、 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后,乙方不得做任何有損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乙方應當對在《勞動合同》履行期間所知曉甲方的作為商業秘密的經營信息及技術信息、人員信息、財務信息等相關信息予以保密,如因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當承擔全部的法律責任,且甲方有權就乙方造成的損失向法院提起訴訟。
六、 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 年內,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或自己開業以長期或臨時、有償或無償、專職或兼職、直接或間接的方式經營競爭業務。在此期間,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 元/月的經濟補償金。(視情況適用)
七、乙方應于勞動合同解除后15日內到甲方辦理檔案、社會保險、黨團關系等轉移手續,逾期不辦責任自負。
八、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因甲乙雙方履行《勞動合同》所產生的全部法律問題,乙方應當配合甲方予以解決。
九、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乙方應當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中關于《勞動合同》解除后乙方應當繼續履行的義務。
十、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除本協議內容外,不再向對方提出任何要求。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方蓋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及乙方簽字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
簽章
年 月
乙方:
簽名或蓋章
年月 日日
解除勞動合同15
根據甲乙雙方簽訂《勞動合同》和國家有關法律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經 方提出,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的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勞動合同。 方同意與 方解除勞動合同。
二、乙方自愿辭去公司
三、甲方已結清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有的工資、福利(養老保險)等。
四、乙方承諾:
1、乙方不再就有關勞動關系的權利義務事項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
2、乙方不得再以甲方名義對外從事業務(包括不得使用甲方單位介紹信和名片等)。
3、乙方不得從事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4、乙方在解除勞動合同后應遵守已與甲方簽署的《保密與禁止協議》的規定,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得在任何時候以任何形式使用或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五、本協議簽訂后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乙方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及早完成未完結工作;
2、辦好工作交接手續,全面移交公司財物、資料檔案和應該移交其它事宜;
3、清理收回經手的應收款項,保障公司財產資金安全;
4、清理積欠公司的個人債務和其它應由乙方支付的費用。
5、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
1
6、乙方應為所其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業秘密(包括本協議內容)按其在職期間簽訂的《保密與競業禁止協議》進行保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甲方有權按《保密與競業禁止協議》協議條款索賠。
六、乙方在簽訂本協議后,應認真履行有關義務,嚴格遵守約定條款,不得違約。乙方如違反上述條款,甲方有權按以上條款索賠,并可要求乙方賠償實際經濟損失和對其它債務(費用)的追索權。
七、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用人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勞動者(以下簡稱乙方):______
因乙方(自愿申請辭職/違反甲方勞動人事規章制度/試用不合格/無法提供計劃生育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無法提供相關崗位從業資格證/身份證過期/)(或因甲乙雙方勞動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中止勞動關系,達成協議如下:
一、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為雙方勞動關系終止日,從次日起原雙方所簽訂的勞動合同自動失效,甲乙雙方均不再為對方承擔或履行任何責任義務。
二、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下午辦理工作交接,并于交接完成后立即結清工資及相關福利待遇。
三、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需交出宿舍甲方財物,并結清乙方承擔的相關住宿費用(如水電費、衛生費等),否則,甲方有權在結算其工資福利待遇時代扣。
四、 乙方移交工作需寫出明細清單,移交后若涉及到第三方利益的移交遺漏,雖雙方已解除勞動關系乙方也需協助甲方解決。
五、 雙方解除勞動關系后,若在原勞動合同期間涉及到的法律問題,雙方均有責任和義務配合解決。
六、 在解除勞動合同及勞動關系后一年內,雙方須保證以下之一有效通訊方式能與之聯系:
甲方辦公電話:____________ 甲方負責人電子郵箱:____________
乙方電話(手機): ____________乙方電子郵箱:____________
七、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甲方將停交乙方社保,同時甲方將中止乙方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八、 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九: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甲方同時蓋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簽名:
乙方簽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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