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自考歷年真題和答案
合同法自考歷年真題和答案

20**年10月自考《合同法》試題
課程代碼:00230
請考生按規定用筆將所有試題的答案涂、寫在答題紙上。
選擇題部分
注意事項:
1. 答題前,考生務必將自己的考試課程名稱、姓名、準考證號用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填寫在答題紙規定的位置上。
2. 每小題選出答案后,用2B鉛筆把答題紙上對應題目的答案標號涂黑。
如需改動,用橡皮擦干凈后,再選涂其他答案標號。
不能答在試題卷上。
一、單項選擇題(本大題共25小題,每小題1分,共25分)
在每小題列出的四個備選項中只有一個是符合題目要求的,請將其選出并將“答題紙”的相應代碼涂黑。
未涂、錯涂或多涂均無分。
1、合同沒有約定、法律沒有規定,在合同發展過程中依據誠實信用原則、合同性質、交易習慣形成的義務是( C )1-56
A、主給付義務 B、從給付義務
C、附隨義務 D、不真正義務
2、無名合同是指( B )1-66
A、無名稱的合同 B、法律無明文規定的合同
C、無內容的合同 D、無形式的合同
3、下列合同屬于實踐合同的是( A )1-62
A、保管合同 B、承攬合同
C、租賃合同 D、買賣合同
4、要約是一方希望與對方訂立合同的( B )3-83
A、心理表示 B、意思表示
C、肢體表示 D、默示表示
5、合同的絕對必要條款是指合同必須具備的條款,如果不具備則( A )4-105
A、合同不能成立 B、合同無效
C、合同解除 D、合同消滅
6、“合同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中的行政法規是指(D )5-120 18
A、天津濱海新區的規范性文件 B、北京市人大制定的條例
C、上海市政府的規章 D、國務院頒布的條例、細則
7、與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訂立的與其年齡、智力狀況、精神狀態不相適應,且非純獲益的合同,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追認的期限是( A )5-129
A、1個月內 B、3個月內
C、6個月內 D、1 2個月內
8、下列合同中,能行使撤銷權的主體是( B )5-123
A、顯失公平合同中的受益方 B、因重大誤解而訂立合同中的誤解方
C、欺詐訂立合同的欺詐方 D、脅迫訂立合同的脅迫方
9、因不可歸責于雙方當事人的原因,使合同關系建立時的客觀情況發生了不能預料的變化,并致合同關系顯失公平時,當事人可請求法院變更解除合同的規則被稱為(D )6-138
A、全面履行 B、協作履行
C、經濟合理 D、情勢變更
10、合同當事人互負債務,且無先后履行順序之約定,當事人一方可在對方未履行之前,拒絕對方的履行請求,該權利是( B )6-145
A、順序履行抗辯權 B、同時履行抗辯權
C、不安抗辯權 D、先訴抗辯權
11、債權人對于債務人所為的有害債權的行為,可請求法院予以撤銷的權利,稱為(D )7-155
A、抗辯權 B、訴訟權
C、代位權 D、撤銷權
12、合同法所稱的合同變更僅僅指( C )8-162
A、合同當事人訂立變更合同內容的協議
B、合同當事人約定的變更合同內容的事由出現
C、應給付的特定標的物減少,合同義務人不能就原約定的內容為給付
D、合同義務人違約,原合同不再繼續履行而改為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
13、下列從屬于債權的從權利,不能隨同主債權一起轉移的是(B )8-170
A、違約金債權 B、商事留置權
C、利息債權 D、破產法上的特權
14、下列關于債的免除說法,正確的是(B )9-194
A、債的免除可以是有償的,也可以是無償的
B、主債免除的,從屬于主債的從債也隨之免除
C、連帶債權人中之一人免除債務人之債務的,其他債權人的權利因此而消滅
D、債權人向連帶債務人中之一人免除債務的,其他債務人的債務因此而消滅
15、買受人因欠出賣人貨款而以簽發支票的方式清償債務,屬于(A )9-180
A、普通清償 B、代物清償
C、附保留清償 D、新債清償
16、合同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守約方可以(A )10-212
A、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B、適用違約金條款
C、適用定金條款 D、違約金和定金條款一并適用
17、違約行為中的瑕疵給付或加害給付,屬于( B )10-199
A、履行不能 B、不完全履行
C、遲延履行 D、受領遲延
1 8、買賣合同的內容是買受人支付價款,出賣人向買受人轉移標的物的( C )11-218
A、使用權 B、占有權
C、所有權 D、處分權
19
19、贈與人明知贈與物有瑕疵,贈與時礙于面子未做說明,導致受贈人使用時受到傷害,贈與人應(B )11-232
A、不負賠償責任 B、負賠償責任
C、與受贈人分擔責任 D、負主要責任、受贈人負次要責任
20、租賃合同最長租期為( D )12-240
A、5年 B、10年
C、15年 D、20年
21、融資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后,對于租賃物歸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當事人可以協議補充;不能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仍不能確定的,租賃物所有權歸( A )12-251
A、出租人 B、承租人
C、出賣人 D、出租人和承租人共有
22、張某與B裝飾公司簽定一份房屋室內涂刷工程合同,合同約定張某提供涂料,支付工程費,B裝飾公司按國家的標準,完成涂刷工程,合同未約定工具由誰提供,雙方事后又未能達成一致,根據合同法規定,應履行提供工具義務的是( B)13-259
A、裝飾公司 B、張某
C、裝飾公司和張某共同負責 D、張某協助裝飾公司
23、無償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原因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以下哪種情形,委托人才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C )14-284
A、受托人過失 B、受托人無過失
C、受托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 D、委托人過失
24、合同沒有約定,事后當事人未能達成一致,也無可參考的交易習慣,被許可人在履行技術秘密許可合同中,形成了后續改進的技術成果。
該技術成果歸( B )15-308
A、許可方所有 B、被許可方所有
C、許可方與被許可方共同所有 D、許可方與被許可方按份所有
25、技術開發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因出現當事人無法克服的技術困難,從而導致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如合同中無風險負擔的約定,事后又未能協商一致,也無可參考的交易習慣時,該風險由(C )15-304
A、委托方承擔 B、受托方承擔
C、委托方和受托方合理分擔 D、委托方和受托方平均分擔
二、多項選擇題(本大題共5小題,每小題2分,共10分)
在每小題列出的五個備選項中至少有兩個是符合題目要求的,請將其選出并將“答題紙”的相應代碼涂黑。
錯涂、多涂、少涂或未涂均無分。
26、順序履行抗辯權成立的條件有(ABCDE )6-146
A、雙務合同關系
B、先為給付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
C、先為給付的當事人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
D、后為給付義務方義務已到履行期
E、先為給付方無給付不能情形
27、下列合同中,根據其性質不得讓與債權的是(ABD )8-169
A、委托合同 B、演出合同
C、倉儲合同 D、貸款合同
E、運輸合同
28、特種買賣合同的種類有(ABC )11-225
A、分期付款買賣合同 B、樣品買賣合同
C、試驗買賣合同 D、附條件買賣合同
20
E、供用電買賣合同
29、下列說法中符合承攬合同性質的是( ABCD )13-255
A、雙務合同 B、有償合同
C、諾成合同 D、不要式合同
E、無因合同
30、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類型有( ABDE )15-308
A、獨占實施許可 B、普通實施許可
C、超級實施許可 D、排他實施許可
E、分實施許可
非選擇題部分
注意事項:
用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將答案寫在答題紙上,不能答在試題卷上。
三、簡答題(本大題共4小題,每小題8分,共32分)
31、簡述懸賞廣告的成立要件與效力。
3-95、96
答:
一、懸賞廣告的成立要件
1.懸賞廣告必須依廣告方法向非特定人為意思表示
2.懸賞廣告以要求他人完成一定行為和對完成行為的人支付報酬為內容
3.懸賞廣告中具有完成指定行為是報酬給付義務發生的前提的內容
二、懸賞廣告的效力
懸賞廣告的效力有兩層含義。
1、是指廣告發布后、指定行為完成前的效力。
懸賞廣告為要約,此為要約的效力。
2、指定行為完成后的效力,即合同的效力。
指定行為完成后,行為人有權請求廣告人依據廣告的內容給付報酬。
如果廣告確定的給付標的物為特定物,該特定物已經滅失的,廣告人應承擔債務不履行的民事責任。
數人彼此獨立、先后完成了懸賞廣告指定行為的,除廣告另有約定外,最先完成該指定行為的人有權請求給付報酬,其他人雖然也完成了指定行為,但是沒有報酬請求權。
懸賞廣告為要約,則最先實施行為的人為承諾人,懸賞廣告的效力因承諾而轉變為合同的效力。
數人彼此獨立、同時完成懸賞廣告指定行為的,最先到達的完成指定行為的通知為承諾。
32、簡述附條件合同所設附款中的條件的特點。
5-131
答:
(1)該條件是合同當事人協商確定的,而不是法定的。
法定的條件不能成為附條件的合同中的條件。
(2)該條件的內容必須合法。
條件的內容違法的,不具備合同的有效條件,除法律另有規定以外,將使整個合同無效。
合同的生產以條件的成就為前提,既然條件無效,就不能使之成就,合同將永遠不發生效力。
(3)條件事項必須是將來發生的事實。
已經發生的事實,即便合同當事人在締約時不知該事實是否已經發生,也不能作為條件。
(4)條件能否成就不確定。
如果所附條件的內容屬于確定能夠發生的事實,應當將該附條件的合同作為附期限的合同處理。
如果所附條件的內容屬于確定不能發生的事實,則訂立該合同無意義。
條件限制合同效力之發生,如果所附條件為停止條件,則條件永遠不能成就,合同永遠不能生效。
21
33、簡述合同法總則規定的法定解除的原因。
9-187
答: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且不能達到合同目的的,任何一方都有權解除合同,該解除權是法律賦予合同各方當事人的。
(2)一方預期違約。
所謂“預期違約”,是指合同當事人于合同履行期到來之前,聲明拒絕履行合同義務或以其實際行為表示不履行合同義務的行為。
預期違約的行為有兩種:一種是明示的預期違約,即明確表示不履行合同的主要義務;另一種是默示的預期違約,即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的主要義務。
一方預期違約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如履行不能的情形在履行期屆至前已經確定,債權人可不必待履行期屆至后再行使解除權。
比如,特定物在交付前因債務人的過失已經滅失的,債權人可在交付期屆至前直接解除合同。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為了鼓勵交易、助長流通,一方履行遲延的,并不當然發生對方的合同解除權,只有當違約方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間內仍不履行義務的,相對方才有合同解除權。
(4)當事人一方有根本違約之情形。
為了促進交易,法律不輕易賦予一方解除權。
只有在一方遲延履行合同義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情形下,法律才賦予相對方合同解除權。
如根據合同的性質或雙方約定,遲延履行對債權人無實際意義的,債權人可不經催告直接解除合同。
比如,雙方約定賣方在中秋節前交付月餅一批,但該批月餅于中秋節過后才交付,買方可逕行解除合同。
又如,因可歸責于債務人的事由而致履行不能的,債權人可不經催告解除合同。
合同的附隨義務履行不能的,債權人無權行使解除權,但附隨義務履行不能會造成整個合同履行不能的除外。
應當明確的是,因可歸責于債務人的事由,債務人不全面履行債務,且已履行部分對債權人無實際意義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債權人可解除全部合同。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法》分則和其他單行法規也規定了合同的解除權。
例如,《合同法》第167條關于分期付款的買受人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達到全部價款的1/5的,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的規定;第203條關于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有權解除合同的規定;第219條關于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的規定;第268條關于承攬合同中定作人可隨時解除合同的規定。
34、比較金融機構借款合同與個人之間借款合同的特點。
11-234、237
答:
一、金融機構借款合同的特征:
1、諾成性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自雙方當事人就借款事宜達成合意之時即告成立。
依法成立的金融機構借款合同,通常自成立時生效,其不以借款之支付作為合同成立或生效的要件,故金融機構借款合同為諾成合同。
2、要式性
依《合同法》第197條之規定,金融機構借款合同應采書面形式,故此類借款合同屬于要式合同。
未采書面形式的,推定合同不成立,除非一方當事人已履行主要義務且對方接受。
此外,貸款申請書、有關貸款的憑證、協議書和當事人雙方同意修改貸款合同的有關書面材料,也是借款合同的組成部分。
3、有償性
金融機構借款為商事交易之一種,以營利為目的,因此以有償為原則。
若當事人未約定利息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確定借款利息。
政策性貸款可以比照商業貸款降低甚至免除利息,但必須在借款合同中明確約定。
22
4、為雙務合同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成立后,借款人有權請求貸款人支付貸款,并有義務依約到期還本付息;貸款人有義務交付貸款,有權請求借款人到期依約償還貸款本息。
雙方的義務互為對價,故為雙務合同。
二、個人之間借款合同的特征:
1、實踐合同
自然人間的借款合同自借款交付時起生效,而非自合同成立時生效。
因此,自然人之間就借款達成合意后,貸款人拒絕交付借款的,不構成違約責任,至多構成締約過失責任。
這意味著,如果甲允諾借給乙10萬元,后反悔,乙并不能要求甲承擔違約責任。
2、不要式合同
自然人間的借款合同并無法定形式要件的限制,除非當事人有特約,借款合同可采口頭形式。
3、可為有償合同,也可為無償合同
自然人間的借款合同可以約定支付利息,也可以約定無息。
若當事人就利息的支付未作明確約定,也無法通過其他方式確定的,視為無息。
而在金融機構借款合同場合,因金融機構的貸款行為就是其營利的重要途徑,故即使合同未約定利息,借款依然是有息的。
4、單務合同
自然人間的借款合同既為實踐合同,自借款交付時起生效,則自合同生效后,貸款人已無給付義務,僅借款人有給付義務(還款義務),故為單務合同。
四、論述題(本大題共1小題,共15分)
35、論述合同區分有償與無償、諾成性與實踐性、雙務與單務的意義。
1-62、63、64 答:
一、區分有償、無償的意義在于:
1、有償合同當事人注意的程度較無償合同當事人注意的程度為高。
比如,有償保管中保管人所承擔的責任重于無償保管中保管人的責任。
2、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作為無償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只能作為獲利方)進行純獲利益的行為,而無須他人代理,也無須征得監護人同意。
3、在債權人撤銷權的行使中,撤銷有償合同與撤銷無償合同的債權人撤銷權的成立要件不同。
撤銷的對象若為無償合同,撤銷權的成立無需主觀要件,反之則須具備主觀要件。
4、有償合同是對待給付合同,適用對待給付規則。
比如,一方基于不可抗力而履行不能的,他方亦可不履行義務,他方若已履行合同義務,可解除合同,并可依據不當得利請求返還業已給付的利益。
無償合同無對待給付規則的適用余地。
二、區分諾成性與實踐性這兩種合同的意義在于,表明這兩種合同不同的成立或生效要件。
三、區分雙務合同與單務合同的意義在于:
1、雙務合同適用同時履行抗辯、順序履行抗辯、不安抗辯的雙務合同抗辯規則。
雙務合同的抗辯,是合同義務對待履行的效力之一,其適用于守約方尚未履行合同義務之情形。
就合同權利的維護,與其補救于事后不如防患于未然。
因此,當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合同一方因財產減少有難為給付之虞,法律允許雙務合同的另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
單務合同無此合同抗辯規則之適用。
2、雙務合同發生合同義務對待履行的其他效力。
如果雙務合同的另一方已經履行了合同義務,而相對方因種種原因不為對待給付.履約方有權解除合同。
例如,買賣合同中買受方已經給了貨款,而出賣方不給貨物,買受方有權解約,并有權請求返還已依據合同給付的財產。
五、案例分析題(本大題共1小題,共18分)
36、 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買賣合同,約定由乙公司在一個月內向甲公司提供精鋁錠一批, 23
價值138萬元;如果乙公司不能按期供貨,每逾期一天須向甲公司支付貨款價值0.l%的違約金。
合同訂立后,由于組織貨源的原因,乙公司在兩個多月后才給甲公司交付全部產品,甲公司驗貨時發現不是精鋁錠,而是普通鋁錠,就以對方違約為由拒絕收貨和付款,要求乙公司支付一個多月的延期違約金約5萬元,并且要求乙公司重新提供精鋁錠。
乙公司稱逾期供貨是國家的產業政策調整所致,不是自己的過錯,不應該支付違約金,而且所提供的鋁錠是經過質量檢驗機構檢驗合格的產品;現在精鋁錠供應比較緊張,不可能重新提供精鋁錠。
甲公司堅持要求乙公司支付違約金和按照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履行合同。
雙方為此發生爭議,起訴至法院,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違約金和重新交貨。
乙公司在答辯狀中稱,逾期供貨不是自己所能控制的,不應當支付違約金;另外原約定違約金過高,即使支付違約金也不能按此標準。
請回答:
(1)甲公司與乙公司之間簽訂的合同是否成立有效?11-218
(2)甲公司拒收拒付有無依據?乙公司主張不能按時供貨的理由是否成立?11-223 6-139
(3)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違約金和按約定重新交貨有無依據?6-139
(4)乙公司主張違約金的數額太高,是否可以支持?10-210
答:
(1)買賣合同為諾成合同,除法律規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外,雙方當事人達成合意之時,買賣合同即宣告成立,不以交付實物為合同成立的要件。
(2)甲公司有依據,出賣人付有瑕疵擔保責任,交付標的物不符合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拒絕收收。
《合同法》第153條規定:“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的質量要求交付標的物。出賣人提供有關標的物質量說明的,交付的標的物應當符合該說明的質量要求。” 如果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質量要求的,則根據第155條的規定買受人可以依照《合同法》第111條的規定要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
已公司的理由成立。
乙公司面臨的情況屬于情勢變更,可延期履行。
因不可歸責于雙方當事人的原因,使合同關系建立時的客觀情況發生了當事人所不能預料的變化,并致合同關系顯失公平時,雙方應變更合同的內容,重新協調雙方利益,達到新的平衡。
(3)重新交貨無依據,可主張違約金。
因情勢變更導致無法交貨的,出賣人可請求變更特定物給付義務或解除合同。
因情事的變更,債務人無法如期按約給付特定物的,可請求以種類物替代特定物的交付,或因情事變更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一方可請求解除合同。
本案中,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甲公司可請求法院解除合同并要求違約金。
(4)不應支持。
《合同法》第114條第2款后段規定:“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合同法司法解釋二》第29條規定:“當事人主張約定的違約金過高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的,人民法院應當以實際損失為基礎,兼顧合同的履行情況、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以及預期利益等綜合因素,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予以衡量,并作出裁決。
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30%的,一般可以認定為合同法第114條第2款規定的‘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本案中違約金不屬于過分高于實際損失,乙公司的說法不應予以支持。
24
全國20**年1月自學考試合同法試題
請考生按規定用筆將所有試題的答案涂、寫在答題紙上。
選擇題部分
注意事項:
1.答題前,考生務必將自己的考試課程名稱、姓名、準考證號用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填寫在答題紙規定的位置上。
2.每小題選出答案后,用2B鉛筆把答題紙上對應題目的答案標號涂黑。
如需改動,用橡皮擦干凈后,再選涂其他答案標號。
不能答在試題卷上。
一、單項選擇題(本大題共25小題,每小題1分,共25分)
在每小題列出的四個備選項中只有一個是符合題目要求的,請將其選出并將“答題紙’’ 的相應代碼涂黑。
未涂、錯涂或多涂均無分。
1、被稱為合同法中的最高指導原則或“帝王規則’’的是( B )2-77
A.合同自由原則 B.誠實信用原則
C.合法原則 D.鼓勵交易原則
2、買賣合同的標的物是( A )11-219
A.物 B.權利
C.特定行為 D.給付
3、以合同給付的最終利益是否確定為劃分標準,合同可以分為( D )1-68
A.主合同與從合同 B.束己合同與涉他合同
C.一時合同與繼續合同 D.實定合同與射幸合同
4、締約過程中,當事人應當履行忠誠、協力、告知、保密、保護、照顧義務,合同法理論 稱此類義務為( B )3-98
A.約定義務 B.先合同義務
C.積極義務 D.不作為義務
5、要約的撤回是要約人在作出要約后,于要約生效前實施的( B )3-85
A.使要約無效的行為 B.使要約不發生效力的行為
C.使要約消滅的行為 D.使要約解除的行為
6、除絕對必要條款、相對必要條款外的合同條款,稱為( A )4-107
A.任意條款 B.假設條款
C.備用條款 D.推定條款
7、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行使撤銷權的時間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 A )5-126
A.1年內 B.2年內
C.3年內 D.4年內
8、下列合同中,不適用顯失公平合同的變更、撤銷制度的是( A )5-124
A.贈與合同 B.買賣合同
C.承攬合同 D.融資租賃合同
9、甲和乙訂立合同,合同規定,甲應在乙交付貨物后10天內付款。
后乙交付的貨物未能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被拒收,乙于10日期滿要求甲支付貨款,甲可行使( B )6-146
A.不安抗辯權 B.順序履行抗辯權
C.同時履行抗辯權 D.先訴抗辯權
10、關于合同變更,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D )8-164
A.附條件的合同不能變更 B.附期限的合同不能變更
C.效力待定的合同不能變更 D.詐害債權的合同在被依法撤銷前可以變更 25
11、下列債務能夠成立免責債務承擔的是( C )8-173
A.無效的債務 B.不作為的債務
C.自然債務 D.消滅的債務
12、下列合同中能夠由第三人清償的是( A )9-182
A.貸款合同 B.雇傭合同
C.承攬合同 D.委托合同
13、抵銷的法律性質屬于( A )9-190
A.自助行為 B.正當防衛
C.緊急避險 D.公力救濟
14、當事人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或者說履行具有瑕疵,屬于( D )10-199
A.拒絕履行 B.遲延履行
C.不適當履行 D.部分履行
15、我國合同法規定的違約責任歸責原則是( D )10-200
A.買者自負 B.過錯責任
C.推定過錯 D.無過錯責任
16、我國合同法規定的買賣合同風險轉移的時間標準為( C )11-224
A.合同成立時 B.所有權轉移時
C.交付時 D.確定責任時
17、我國合同法規定,租賃合同租賃期限超過規定期限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該規定期限為( D )2-72
A.1個月 B.2個月
C.3個月 D.6個月
18、承攬合同的權利義務指向的對象是( B )13-255
A.承攬人的勞務 B.承攬人的工作成果
C.承攬人的工作成果與勞務 D.定作人給付的報酬
19、承攬人對承攬內容負有保密義務,此義務屬于( C )13-258
A.主合同義務 B.先合同義務
C.附隨義務 D.后合同義務
20、建設工程合同的招標、投標過程中,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B )13-261
A.招標屬于要約邀請、投標屬于承諾
B.投標屬于要約、中標通知書屬于承諾
C.招標屬于要約、中標通知書屬于承諾
D.投標屬于要約邀請、中標通知書屬于承諾
21、寄存人未按照約定支付保管費以及其他費用的,保管人對保管物享有( C )14-276
A.抵押權 B.質權
C.留置權 D.所有權
22、技術服務合同履行中,受托人利用委托人提供技術資料和工作條件完成的新技術成果 歸屬( B )15-311
A.委托人 B.受托人
C.委托人和受托人共同共有 D.委托人和受托人按份共有
23、如果當事人沒有另行約定,技術咨詢合同的委托人按照受托人符合約定要求的咨詢報 告和意見作出的決策導致失敗,由此造成的損失由( B )15-310
A.咨詢方承擔 B.委托方承擔
C.咨詢方和委托方合理分擔 D.咨詢方和委托方均等分擔
24、技術合同受讓方明知轉讓方轉讓的技術成果涉嫌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仍簽訂技術轉讓 26
合同,該合同( A )15-301
A.無效 B.有效
C.效力待定 D.不成立
25、職務技術成果歸屬于單位時,作為技術成果的完成人享有的權利包括署名、獲得獎勵與報酬,以及( D )15-299
A.專利申請權 B.專利權
C.優先使用權 D.優先受讓權
二、多項選擇題(本大題共5小題,每小題2分,共10分)
在每小題列出的五個備選項中至少有兩個是符合題目要求的,請將其選出并將“答題 紙”的相應代碼涂黑。
錯涂、多涂、少涂或未涂均無分。
26、合同權利具有的效力是指( ABCDE )1-55/56
A.受領力 B.保持力
C.請求力 D.處分力
E、保全力
27、以書面方式訂立合同的,合同成立的時間為當事人共同簽字蓋章的時間或最后簽字蓋章的時間;以其他形式訂立合同的,合同成立時間分別為( ABCD )3-90
A.口頭承諾發出的時間 B.承諾信件到達要約人的時間
C.承諾的數據電文進入系統的時間 D.確認書的訂立時間
E、投標人投標的時間
28、免責的債務承擔與并存的債務承擔的共同特征是( AD )8-172/175
A.雙方法律行為 B.發生債務人變更的后果
C.需要征得債權人的同意 D.無因行為
E、需要原債務有效
29、合同解除與意思表示撤回的區別在于( ABCD )9-186
A.前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和當事人約定而發生;后者僅依法律規定而發生
B.前者須以法定或約定的事由出現為發生根據;后者無須以一定的法律事實為存在的 依據
C.前者適用于合同成立并生效以后;后者僅適用于行為生效前
D.前者具有溯及效力;后者因行為尚未生效無需有溯及效力,只產生阻卻行為生效的效力 E、前者是法律行為;后者不是法律行為
30、依據承攬合同的工作內容,承攬合同包括( ABCDE )13-254
A.加工合同 B.定作合同
C.復制合同 D.測試合同
E、檢驗合同
非選擇題部分
注意事項:
用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將答案寫在答題紙上,不能答在試題卷上。
三、簡答題(本大題共4小題,每小題8分,共32分)
31、簡述附隨義務成立的要件。
6-142
答:
(1)須以有效合同為前提。
(2)須為法律或合同尚未規定的義務。
(3)須根據誠實信用原則、合同性質及目的演繹而成。
32、簡述合同保全制度中的代位權及其構成要件。
7-152/153
答:
債權人代位權,是指合同債權人為保全其債權,以自己的名義,行使債務人對第三人的權利。
27
(1)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對第三人的權利。
(2)債權人有保全其債權的必要。
(3)債務人已陷于履行遲延。
33、簡述預期違約的概念和特點。
10-197
答:
所謂“預期違約”,是指合同當事人于合同履行期到來之前,聲明拒絕履行合同義務或以其實際行為表示不履行合同義務的行為。
《合同法》第108條規定,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在通常情況下,合同履行期未至,債務人無須履行給付義務,此時也不可能發生違約行為。
如果合同義務人明確表示或者以其行為表示將不履行合同義務,則對方當事人無需等到履行期屆至便可要求承擔違約責任。
預期違約責任制度設立的目的在于提高違約糾紛處理的效率,注重簡便、快捷。
34、簡述委托合同終止的原因。
14-286
答:
(1)當委托事務處理完畢。
(2)委托合同已陷于履行不能。
(3)委托合同約定的合同存續期限屆滿時,委托合同自動終止。
(4)當事人一方行使任意解除權。
(5)當事人一方死亡、喪失行為能力或破產。
四、論述題(本大題共1小題,共15分)
35、比較無效合同與可變更、可撤銷合同的區別。
5-128
答:
(1)前者,合同當事人不能左右合同的效力;后者,合同當事人可以左右合同的效力。
在前者,不管合同當事人想法如何,該合同都不發生效力。
在后者,合同當事人欲使該合同有效,則可以放棄變更權、撤銷權,或者在除斥期間內不行使變更權、撤銷權;合同當事人欲使合同變更,可行使變更權;合同當事人欲使合同不發生效力,可行使撤銷權。
(2)前者,合同無效的后果無需合同當事人提出,易言之,該合同自始無效,無論當事人是否主張無效,該合同都確定地無效;后者,必須由合同當事人實施變更、撤銷行為,才能發生變更、撤銷的后果。
(3)前者,訴訟與仲裁不是確認合同無效的必經程序,主張合同無效不受除斥期間、時效期間的限制;后者,合同當事人行使變更權、撤銷權必須通過訴訟或者仲裁的方式進行,即訴訟或仲裁是合同變更或撤銷的必要方式,且受除斥期間的限制。
(4)兩者欠缺合同有效條件的種類不同。
可變更、可撤銷的合同所欠缺的是意思與表示一致的合同有效條件。
為了尊重合同行為人的意志,當合同行為意思與表示不一致時,法律允許當事人作一次迭擇,即按照表示的意思發生效力還是堅持內心想法。
如果當事人選擇按照表示的意思發生效力,則放棄合同的變更、撤銷;如果當事人堅持內心的想法,則可行使變更權、撤銷權,使合同無效。
無效合同所欠缺的是其他合同有效條件,如行為人主體不適格、行為內容違法、行為形式不符合法律的規定等等。
五、案例分析題(本大題共1小題,共18分)
36、 甲乙兩家公司訂立了一份買賣合同,雙方約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70臺專用儀器,甲公司于6月30日以前交貨,并負責將貨物運至乙公司,乙公司在收到貨物后10日內付清貨款。
雙方均未在合同上簽字蓋章。
5月28日,甲公司與丙運輸公司簽訂了貨物運輸合同,約定由丙公司將70臺儀器運至乙公司。
6月1日,丙公司先運了40臺儀器至乙公司,乙公司全部收到,并于6月9日將40臺儀器的貨款付清。
6月20日,甲公司認為乙公司在轉移財產,有逃避債務的可能,隨即通知丙公司暫停運輸其余30臺儀器并通知了乙公司中止交貨,要求乙公司提供擔保;乙公司及時提供了擔保。
6月26日,甲公司通知丙公司將其余30臺 28
儀器運往乙公司,丙公司在運輸途中發生交通事故,30臺儀器全部毀損,致使甲公司6月30日前不能按時全部交貨。
9月15日,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承擔違約責任。
試分析:
(1)甲乙公司訂立的買賣合同是否成立?為什么?2-79
(2)甲公司6月20日中止履行合同的行為是否合法?為什么?6-147
(3)乙公司9月15日要求甲公司承擔違約責任的行為是否合法?為什么?10-200
(4)丙公司對貨物毀損應承擔什么責任?為什么?14-271
答:
(1)甲乙公司訂立的買賣合同成立。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雖然甲乙雙方沒有在合同書上簽字蓋章,但甲公司已將70臺專用儀器交付了乙公司,乙公司也接受并付款,所以合同成立。
(2)甲公司6月 20日中止履行合同的行為合法。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轉移財產、逃避債務的情形,可以中止履行合同。
(3)乙公司9月15日要求甲公司承擔違約責任的行為合法。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當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4)丙公司對貨物毀損應向甲公司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全國2013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公司法試題及答案
一、單項選擇題(本大題共25小題,每小題1分,共25分)
在每小題列出的四個備選項中只有一個是符合題目要求的,請將其選出并將“答題紙”的相應代碼涂黑。
未涂、錯涂或多涂均無分。
1.甲公司向乙銀行借款50萬元人民幣,經商量,乙銀行與丙公司就甲公司債務的履行訂立了保證合同,丙公司保證甲公司按期還本付息。
乙銀行和丙公司的保證合同,合同法理論稱之為
A.主合同 B.從合同
C.主要合同 D.次要合同
自考部份科目包過 聯系qq 110 444 2449
2.指定受益人的人身保險合同屬于
A.第三人簽訂的合同 B.第三人為代理人的合同
C.向第三人為給付的合同 D.由第三人為給付的合同
3.承諾的效力是
A.合同成立 B.合同生效
C.合同有效 D.合同無效
4.我國合同法對合同形式采取
A.任意多元形式原則 B.任意多元與法定形式相結合原則
C.任意一元形式原則 D.法定一元形式原則
5.合同法對締約過失做了抽象和一般性的規定,法條例舉的締約過失類型是發生于
A.訂立合同準備中 B.訂立合同過程中
C.訂立合同之后 D.訂立合同之前
29
6.根據我國合同法規定,不安抗辯權行使后,后給付義務人在約定的或合理的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并且不提供擔保的,先給付義務人有權
A.中止履行 B.變更合同
C.解除合同 D.拒絕履行
7.我國法律規定,債務人不履行其對債權人到期的債務,又不以訴訟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債務人主張其享有的具有金錢給付內容的到期債權的,屬于
A.怠于行使權利 B.侵犯他人權利
C.拋棄自己權利 D.濫用自己權利
8.低價轉讓財產是債權撤銷權構成要件之一。
我國法律對債務人的所謂“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設定了較為具體的標準。
它是指達不到交易時交易地的指導價或者市場交易價的
A.65% B.70%
C.75% D.80%
9.債權人撤銷權行使后,對受益人即第三人具有效力,根據《合同法司法解釋一》第26條規定,債權人行使撤銷權所支付的必要費用
A.應由債權人、債務人和受益人分擔
B.如受益人等有過錯,應與債務人適當分擔
C.應由受益人承擔
D.應由債務人承擔
--------------自考部份科目包過 聯系qq 110 444 2449
10.下列從屬于債權的從權利中,不能隨同主債權一起轉移的是
A.違約金債權 B.商事留置權
C.利息債權 D.破產法上的特權
11.債權人提取提存物的權利,自提存之日起不行使而消滅的時間為
A.1年 B.2年
C.5年 D.10年
12.抵銷的法律性質屬于
A.自助行為 B.正當防衛
C.緊急避險 D.公力救濟
13.下列能夠成立為并存債務承擔的是
A.無效的債務 B.不作為的債務
C.不存在的債務 D.第三人自愿承擔債務
14.債權讓與通知的法律后果是
A.債權讓與合同對債務人產生約束力 B.債權讓與合同對債務人無約束力
C.債權讓與合同對受讓人產生約束力 D.債權讓與合同對受讓人無約束力
15.我國合同法規定,“當事人一方經對方同意,可以將自己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一并轉讓給第三人”。
此規定學理上稱為
A.債權讓與 B.債務承擔
C.債權債務概括轉移 D.債務轉移
16.甲欠乙銀行房屋貸款逾期四個月,共計4000元。
貸款合同約定按月償還,現甲支付2000元,沒有約定清償具體月份。
該筆還款應沖抵
A.第一月、第二月 B.第二月、第三月
C.第三月、第四月 D.第二月、第四月
17.買賣合同出賣人除交付約定的標的物外,還應交付相關的單證、資料等,標的物有從物的,如合同中沒有特別約定的,則
A.從物隨同主物一同交付 B.買受人如要從物,需另行支付價金
C.是否交付由出賣人決定 D.從物所有權歸出賣人
30
18.因受贈人的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喪失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行使撤銷權的期限是
A.三個月 B.六個月
C.一年 D.二年
19.下列關于自然人借款合同說法不正確的是
A.自然人借款合同是實踐合同
B.自然人借款合同是不要式合同
C.自然人借款合同是諾成合同
D.自然人借款合同可以是有償,也可以是無償
20.關于承攬合同中,擁有單方的合同任意解除權說法正確的是
A.定作人擁有單方的合同任意解除權
B.承攬人擁有單方的合同任意解除權
C.定作人和承攬人都擁有單方的合同任意解除權
D.定作人和承攬人都不擁有單方的合同任意解除權
21.不定期租賃合同的任意解除權屬于
A.出租方 B.承租方
C.出租方和承租方都有 D.出租方和承租方都沒有
22.關于建設工程合同的招標、投標行為,說法正確的是
A.招標屬于要約邀請、投標屬于承諾
B.投標屬于要約、中標通知書屬于承諾
C.招標屬于要約、中標通知書屬于承諾
D.投標屬于要約邀請、中標通知書屬于承諾
23.一家中國電動車公司委托某快遞公司將該公司的樣品運到美國芝加哥的某鎮。
快遞公司承接樣品運輸業務后,先委托某航空公司將樣品運到紐約,然后由火車將樣品運到芝加哥,最后通過汽車運輸樣品時由于卸載不當將樣品損壞。
在該案中,向中國電動車公司承擔賠償責任的主體為
A.汽車運輸公司 B.火車公司和汽車運輸公司
C.快遞公司 D.快遞公司和汽車運輸公司
24.在多式聯運合同中,各實際承運人在運送中造成遲延或者旅客或貨物的損害時,承擔賠償責任的主體是
A.實際承運人 B.多式聯運經營人
C.實際承運人和多式聯運經營人 D.實際承運人為主,多式聯運經營人為輔
25.保管合同屬于
A.實踐合同 B.單務合同
C.要式合同 D.諾成合同
二、多項選擇題(本大題共5小題,每小題2分,共10分)
在每小題列出的五個備選項中至少有兩個是符合題目要求的,請將其選出并將“答題紙”的相應代碼涂黑。
錯涂、多涂、少涂或未涂均無分。
26.合同的絕對必要條款是指任何一個合同必須具備的條款,不具備則合同不能成立。
它主要包括
A.當事人 B.違約責任
C.標的 D.數量
E.質量
27.合同法規定,債權讓與未通知債務人的,該債權轉讓合同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意味著
A.否定了債務人對受讓人承擔債務,也否認了受讓人對債務人享有債權
B.債權的受讓人不能基于債權轉讓而對抗善意債務人
31
C.債權讓與通知到達債務人后,債務人仍可以向原債權人為給付
D.債權讓與通知到達債務人后,債務人不得以自己已向原債權人為給付為由對抗債權受讓人
E.債權讓與通知到達債務人后,債務人向債權人實施債的消滅行為,該清償行為無效
28.合同更改具有的特征是
A.訂立了消滅舊合同、產生新合同的協議
--------------自考部份科目包過 聯系qq 110 444 2449
B.目的在于產生新債、消滅舊債
C.不發生溯及既往的效力
D.原擔保合同的效力,不受合同更改的影響
E.合同更改將導致合同主體的變化
29.合同當事人一方違約時,對方當事人可以同時適用的補救方式是
A.實際履行與解除合同 B.賠償損失與解除合同
C.違約金與定金 D.賠償損失與違約金
E.違約金與實際履行
30.行紀人接受委托買賣有市場定價的證券或其他商品,除委托人有相反意思表示以外,行紀人自己可以作為出賣人或買受人與委托人交易,此項權利稱為行紀人的
A.自約權 B.接管權
C.介入權 D.保留權
E.自營權
非選擇題部分
注意事項:
用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將答案寫在答題紙上,不能答在試題卷上。
三、簡答題(本大題共4小題,每小題8分,共32分)
31.簡述利他合同的法律效力。
32.簡述雙務合同抗辯權的法律性質。
32
33.簡述債權人撤銷權構成的客觀要件。
34.簡述技術合同中,委托開發合同的委托人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四、論述題(本大題共1小題,共15分)
35.試分析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的責任競合及處理方法。
33
五、案例分析題(本大題共1小題,共18分)
36.甲未滿十八歲,特別喜歡一款運動自行車,害怕父母不同意,遂想一辦法,他以一百元雇一中年女子乙冒充其母親,陪同其前去丙品牌運動自行車店。
丙店雖然對于乙的神態有所懷疑,但裝作不知而未追問乙的身份,賣給甲價值五千元的自行車。
因甲以其母親的銀行卡刷卡,短信即時通知到了她母親手機。
甲母人在外地,但當即電話告知,甲是未成年人,并言明一周內到丙店處理退車事宜。
問:
(1)甲與丙店的購車合同,在合同法上如何定性?
(2)甲母的電話是行使什么權利?該權利的行使,會使甲與丙店的購車合同法律效力發生什么變化?
(3)丙店如果希望購車合同有效,應當行使什么權利?向誰主張?
(4)丙店在甲母決定前,是否有權要求撤銷購車合同?
34
浙江省20**年7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合同法原理與實務試題
一、單項選擇題(本大題共15小題,每小題2分,共30分)
在每小題列出的四個備選項中只有一個是符合題目要求的,請將其選出并將“答題紙”的相應代碼涂黑。
錯涂、多涂或未涂均無分。
1.《合同法》所規定的合同均為債權合同,下列合同中不屬于債權合同的是
A.委托合同
B.監護合同
C.行紀合同
D.贈與合同
2.下列關于雙務合同的表述正確的是
A.同時履行抗辯權僅適用雙務合同
B.雙務合同原則上是實踐合同
C.雙務合同中,債務人享有先訴抗辯權
D.雙務合同不能履行時,可以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但不得解除合同
3.諾成合同是指僅以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合致為成立要件的合同,下列合同中屬于諾成合同的是
A.自然人之間的借貸合同
B.運送合同
C.借用合同
D.小件物品寄存合同
4.根據合同法理論,下列行為屬于要約的是
A.商品價目表的寄送行為
B.自動售貨機中的待售行為
C.拍賣行為
D.商業廣告
5.根據合同法規定,當借款合同雙方當事人不能確定支付利息期限時,借款期間不滿______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
A.2個月
B.8個月
C.1年
D.3年
6.張某向蘇某發出書面要約,并附言:若不承諾應于十天之內答復,不答復視為承諾。
蘇某收到要約后十天內未答復。
應認定
A.合同未成立
B.效力待定
C.合同成立,但未生效
D.用默示的方式成諾,合同成立
35
7.合同終止以后當事人應當遵循保密和忠實等義務,此種義務在理論上稱為后合同義務。
此種義務的依據是
A.公平原則
B.公序良俗原則
C.誠實信用原則
D.等價有償原則
8.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該違約責任的歸責原則是
A.過錯責任原則
B.嚴格責任原則
C.公平責任原則
D.過錯推定原則
9.合同的變更就是合同的
A.債權人的變更
B.債務人的變更
C.內容的變更
D.權利義務的概括移轉
10.債權債務人同歸于一人而使債權債務關系歸于消滅,在民法理論上稱為
A.抵銷
B.免除
C.混同
D.提存
11.合同保全的兩種方法是
A.代位權和支配權
B.代位權和撤銷權
C.代位權和請求權
D.代位權和相對權
12.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
A.仍然有效
B.予以變更
C.無效
D.予以解除
13.合同當事人未明確約定履行地的,應當在下列地點履行
A.借款合同在貸款人住所地履行
B.贈與合同在受贈人住所地履行
C.動產租賃合同在租賃物所在地履行
D.不動產租賃合同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
14.買賣合同標的物的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
36
A.第三人承擔
B.買受人承擔
C.買受人、出賣人分擔
D.出賣人承擔
15.借款合同中對貨幣種類的要求是
A.無須寫明貨幣種類
B.只能是人民幣
C.必須寫明貨幣種類
D.依當事人約定
二、多項選擇題(本大題共4小題,每小題2分,共8分)
在每小題列出的五個備選項中至少有兩個是符合題目要求的,請將其選出并將“答題紙”的相應代碼涂黑。
錯涂、多涂、少涂或未涂均無分。
16.下列行為中屬于要約邀請的是
A.商品陳列待售行為
B.商業廣告
C.拍賣行為
D.招標公告
E.商品價目表的寄送行為
17.趙某將自己的一支手機委托乙寄賣商店出售,約定價格為350元。
乙與劉某協商,以400元成交。
下列選項中哪些是正確的?
A.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B.乙應當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C.趙某可以取得400元的利益
D.趙某可以取得350元利益
E.乙可以按約定向趙某請求增加報酬
18.姐姐向妹妹借款2萬元,約定年息900元。
問該借款合同是
A.實踐合同
B.無償合同
C.單務合同
D.諾成合同
E.有償合同
19.貨運合同承運人有如下權利
A.及時檢驗貨物
B.收取運費的權利
C.對運輸貨物留置的權利
D.對托運貨物依法提存的權利
E.將貨物拍賣的權利
非選擇題部分
37
注意事項:
用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將答案寫在答題紙上,不能答在試題卷上。
三、名詞解釋(本大題共5小題,每小題4分,共20分)
20.合同
21.不安抗辯權
22.技術合同
23.居間合同
24.融資租賃合同
四、簡述題(本大題共3小題,每小題7分,共21分)
25.效力待定合同有哪些類型?
26.何為要約?有效要約需具備哪些要件?
38
27.試述行紀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五、論述題(本大題11分)
28.試述代位權的成立要件。
六、案例分析題(本大題10分)
29.黃某享有對劉某的到期債權100萬元,劉某有住房一套,價值120萬元,劉某將房屋贈與外甥趙某(趙某知道黃某與劉某之間有債權債務關系),并訂立書面合同。
(1)劉某與外甥之間的贈與合同能否生效?為什么?
(2)設劉某向法院主張權利,應如何提出訴請?
39
(3)法院應如何處理?在當事人之間產生什么樣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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