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合同(精選22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勞務派遣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勞務派遣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三、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為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及要求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從事 工作,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在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以下工作標準 。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時間按下列第 項確定:
1、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休息兩天。
2、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的不定時工作制。
3、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結算周期:按 結算。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乙方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 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勞動報酬為 元。
二、試用期滿后,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月勞動報酬為 元,或根據甲方確定的薪酬制度確定為 。
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用工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工資,不得拖欠。
四、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第五條 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甲方和用工單位必須自覺執行國家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第七條 規章制度
一、甲方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并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二、乙方服從甲方及用工單位管理,并嚴格遵守甲方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第八條 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一、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二、甲方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三、乙方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九條 派遣協議要求
甲方應當與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并將協議內容告知乙方。
第十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另行約定以下內容:
第十一條 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條款如與今后國家頒布的法律法規相抵觸時,按國家新的法律法規執行。
4、本合同依法訂立,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用工單位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派遣合同 篇2
勞務派遣單位(甲方):
住址:
用工接收單位(乙方):
地址:
根據民法、經濟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勞動者為乙方提供勞動的事宜,訂立本協議。
一、勞務期限
本合同的勞務期限為:_________月,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開始,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終止。雙方應在協議期滿前日協商辦理續延或者終止手續。
二、派遣情況
甲方向乙方派遣的人員數量、從事崗位和派遣期限如下:
1、甲方派遣_________(人數)到乙方_________(崗位)從事_________(工作內容),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派遣_________(人數)到乙方_________(崗位)從事_________(工作內容),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派遣_________(人數)到乙方_________(崗位)從事_________(工作內容),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被派遣勞動者在乙方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每天工作_______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_天。
2、休息、休假:按國家和乙方的員工規章執行。
3、乙方負責保障被派遣勞動者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被派遣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當征得被派遣勞動者同意,并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勞務報酬
1、甲方與乙方商定的被派遣勞動者工資發放日為每月_______日,工資發放形式為乙方委托銀行發放。
2、甲方與乙方協商確定,被派遣勞動者實行月薪制,每月為______元,具體辦法按照乙方規定執行。
3、被派遣勞動者在乙方連續工作的,乙方應當按照同工同酬的規定,為被派遣勞動者實行工資調整。
4、甲乙雙方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任何費用。
五、勞動條件
1、乙方保證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甲乙雙方共同負責教育被派遣勞動者遵守國家和乙方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
2、乙方安排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不屬于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特別繁重或者其他特種作業。
3、乙方及其管理人員負責保障被派遣勞動者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4、被派遣勞動者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乙雙方均有負責及時救治、保障其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的連帶義務。甲方應按規定為被派遣勞動者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
5、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乙雙方共同承擔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的連帶義務。
六、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1)甲方應按照合同的規定提供符合條件的勞動者。
(2)甲方應按照合同的規定給被派遣勞動者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卡。
2、乙方義務
(1)乙方應保證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條件與本單位同崗位職工的條件一樣。
(2)乙方應按照合同的約定,及時向被派遣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
七、合同的履行
1、甲乙方共同負責教育被派遣勞動者,按照本協議和勞務合同的約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被派遣勞動者按約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屆滿,乙方需要留用的,應當與甲方及被派遣勞動者協商續延工作期限。
3、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承擔對被派遣勞動者義務,致使被派遣勞動者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乙方承擔對被派遣勞動者的義務,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八、違約條款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或者因被派遣勞動者的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者履行本合同會有瑕疵的,給任何一方造成的損失,責任方均應賠償。
九、附則
1、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自雙方簽字后生效;雙方各執_______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并依法將本協議內容告知員工。
2、本協議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3、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均可以向勞務派遣地人民法院起訴。若因被派遣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積極協調解決,并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勞務派遣地: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勞務派遣地: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務派遣合同 篇3
甲方:
地址:
郵編:
乙方:
地址:
郵編:
甲乙雙方就乙方向甲方派遣船員服務于甲方“”輪事宜,經友好協商,一致確認按下列條款履行本合同。
一、船員配備
(一) 乙方派遣的船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 按交通運輸部JT20xx-93《海船船員體檢要求》的標準體檢合格;
2. 符合STCW78/95公約中關于船員有效證書和安全值班的要求;
3. 持有主管當局規定的適合從事遠洋運輸業務相應的各種有效證件;
4. 所有船員均須具備甲方認可的海上任職資歷,并能勝任甲方船舶的工作要求;
5. 接船船長、輪機長、大副、電機員必須具有新造散貨船接船經驗,其他重要職務船員(水手長、機匠長以上)原則上應具有同樣經驗;必須保證至少兩名駕駛員持有效GMDSS操作員證書;機匠或水手中至少保證有一名持有效焊工證且能熟練操作的兼職銅匠。
(二)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乙方保證所有與派遣船員任職有關的證書有效、齊全、真實、合法。
(三)甲方將實施相對固定的船員板塊管理。甲、乙雙方共同研究確定板塊內船員,已確定人員原則上只在板塊內進行調換。
(四)甲方應與船員及時簽署雇傭協議,乙方派遣船員的派遣期限具體根據甲方與船員之間的雇傭協議確定。
二、船舶管理
(一)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船舶主要技術資料》,并確保該船已經有權檢驗機構及相關主管機構認定處于正常適航狀態,懸掛國國旗。
(二)甲方要對船員進行SMS培訓。乙方須按甲方要求的時間計劃,分期分批派員到船,盡快熟悉本船的技術特點,按照計劃完成接船任務。
(三) 乙方派到甲方船上任職的船長或大副須有經過ISPS規則培訓的證書和相關記錄。且在甲方船上任職期間,必須嚴格按照甲方安全管理體系文件、船舶保安計劃等相關規定管理船舶、人員及貨物等。
(四) 乙方所派船員應按甲方規定對設備進行操作和維護,發現不符合規定的情況應及時向甲方委托公司報告并報送甲方。甲方應為乙方所派船員在船開展維修保養提供必要的條件。
三、船員調配管理
(一) 乙方應按雙方商定的現有在船和后備船員作為甲方接受乙方派遣船員的.基礎。在船船員職務提升,需憑船舶推薦信,經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同意后可接任高一級職務。上述船員需調整時,經雙方協商,由甲方在乙方船員中挑選合適船員作替補;若乙方因特殊情況需適當調整板塊骨干船員,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二) 船員調配程序采取填表預配和審核的辦法。乙方至少提前10個工作日將預派的和預公休的船員名單報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審核,若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提出調整意見,乙方應根據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的建議及時調整配員,并經甲方同意。
(三) 船員應按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要求的時間和指定的地點在國內港口(不含港、澳、臺地區)上船交接班,避免發生因調配疏忽造成船員未能按時到達指定地點接班。若因船期發生變化或改靠它港,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根據實際情況指示船員返家或留駐某地待命或趕赴它港上船,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標準按甲方規定執行。
(四) 船舶增減人員或定編發生變化需經甲方同意。若船員漏船,乙方應盡快補員,以確保正常營運。
(五) 船員在船服務期內,因病、傷、殘、亡等原因需要更換時,須經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同意并改派與合同簽定時雙方確認的同等素質船員,所發生更換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四、船員管理和教育
(一) 船員派出前的管理教育工作由乙方負責,乙方應加強對船員派出前的教育及派出后的跟蹤管理。對抵國內港口的甲方船舶,乙方應適當派員上船了解情況,及時處理船員管理中出現的問題,并做好船員的思想工作。
(二) 乙方船員在船服務期內應被視為甲方雇員,在船應服從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管理,嚴格執行甲方建立的安全檢查管理體系的相關要求,不得以任何借口消極怠工或拒絕工作,影響正常營運。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有權派員上船檢查船員在安全生產、維修保養及遵紀守法等各方面的工作;有權按其體系文件規定對船員的職責履行情況、業務技術能力等進行檢查、考核和跟蹤指導。
(三) 乙方船員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船員如有違紀違規者,甲方或船長應提出事實根據,形成書面調查報告后通知乙方, 甲乙雙方及時磋商尋求一致的調整解決辦法。
(四) 乙方船員因走*倒賣、吸毒、販毒、賭博、召妓等及其他違反港口法規而被罰款,責任和費用均由船員本人負責。
(五) 甲乙雙方賦予船舶領導充分的船員管理權限,支持其工作。船舶領導應以身作則、認真負責、大膽管理、監督落實船員的崗位職責,不得放棄管理責任。
(六)甲乙雙方應加強聯系,交換意見,及時通報船舶動態和船員管理情況,全面了解船員思想情況,互相配合共同做好船員管理工作。
五、船員的各種保險和勞動保護
(一) 乙方船員在船服務期內的勞動保護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工作棉衣、雨衣、雨鞋、工作手套等均由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負責發放。勞保用品的使用管理應遵守其有關規定。
(二) 乙方船員在船服務期內,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應負責為乙方船員向保險機構投保。
(三) 乙方船員在船工作期間,發生傷、病、殘、亡,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負責向保險機構索賠。從保險機構得到的傷、亡賠償金(包括事故處理費及相關善后處理費用),需扣除甲方代墊的相關費用。如乙方船員所得理賠額高于現行有效的中國及事故發生地國家相關法規及司法解釋規定的理賠標準,則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不再承擔經濟及社會責任。
六、船舶航行區域
如船舶即將進入或已經進入保險人規定的戰爭或戰爭危險區域、高危傳染病疫區時,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應為船員投保特別險并應盡快通知乙方和船員,乙方應全力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教育和說服船員服從調度。
七、合同的終止和仲裁及修改或補充
(一)若因不可抗力而提前終止合同,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有責任協助乙方將船員安全遣返。
(二)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提前解約的,應提前2個月書面告知另一方。
(三)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雙方發生爭議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無法通過協商解決的應提交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同意,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修改或補充的條款以書面形式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后,即成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八、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 年。期滿前3個月雙方均未提出終止本合同的,合同期再自動順延 年,以此類推。派遣費用由甲、乙雙方根據具體配員情況另行商定并自首批船員登船之日起計算。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持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華洋海事中心
代表: 代表:
(簽章)(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合同 篇4
甲方(輸出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經濟類型
職業介紹許可證(勞務派遣專營)號: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乙方(輸入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經濟類型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勞務合作協議履行地:
乙方因工作需要,接收甲方輸送本單位職工(以下簡稱勞務人員)赴乙方從事勞務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勞務合作協議:
第一條協議期限及人數
協議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止。勞務人員總數 名。
第二條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一、乙方必須根據甲乙雙方商定的工作崗位安排勞務人員工作。
二、乙方必須為勞務人員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和條件,并按規定向勞務人員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三條工作時間
乙方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乙方確因工作需要需增加或延長勞務人員工作時間,應遵守國家有關工作時間規定并支付勞務人員加班加點工資或安排調休。
第四條勞務報酬
一、乙方根據同工同酬原則和勞務人員實際崗位合理確定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包括工資、崗位津貼、各類補貼、獎金等)。
二、乙方須于每月 日將前一個月將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發放清冊交甲方,并將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以支票或現金的形式支付甲方。
三、勞務人員的'工資報酬由甲方負責發放。
第五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乙方應協助甲方按規定做好為勞務人員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手續辦理。
二、勞務人員發生工傷事故、患職業病或非因工負傷及患病所應享受的待遇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定執行。勞務人員如發生工傷事故或患職業病,乙方應協助甲方做好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的申報工作。乙雙方就勞務人員工傷事故補償辦法約定如下:
三、乙方應執行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和有關假期待遇。
第六條解除或不得解除與勞務人員勞務關系的規定
一、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在勞務協議期限內與勞務人員解除勞務關系并退回甲方處理:
1、嚴重違反乙方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而乙方又無法安排勞務人員工作的;
5、勞務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6、協議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
乙方按本條第4、5、6項解除與勞務人員勞務關系的,必須提前 日(不少于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二、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不得與勞務人員解除勞務關系:
1、勞務合作協議期限未滿;
2、勞務人員在勞務輸出期間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3、勞務人員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第六條第一項1、2、3除外〕;
4、女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第六條第一項1、2、3除外〕;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務人員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同時由甲方通知乙方解除勞務關系:
1、乙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乙方采取搜身、體罰、侮辱等方式,嚴重侵犯勞動者人格尊嚴的;
3、乙方未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書面約定支付勞務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七條管理費及費用承擔
一、甲方每月向乙方按 元/人或月工資總額 %的標準收取管理費,由乙方在支付勞務人員報酬時一起支付給甲方。
二、按照國家規定應由用人單位承擔的社會保險、福利待遇、經濟補償等有關費用,除甲、乙雙方有約定的以外,其余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支付給甲方勞務人員的各項費用,由甲方按照規定出具經地方稅務局監制的勞務費專用發票。
第八條違反協議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且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都需承擔違約責任,具體違約責任雙方約定如下:
第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事項
一、本協議條款如與《勞動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相悖時,以《勞動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為準。
二、本協議期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協議的內容,但變更內容不得侵害勞務人員的利益。
三、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按下列第 項選擇。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訴。
四、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字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 乙方(蓋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合同 篇5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 位 類 型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登 記 注 冊 地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實 際 經 營 地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保障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組織機構代碼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實際用工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 位 類 型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登 記 注 冊 地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實 際 經 營 地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保障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組織機構代碼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xx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乙方因生產(工作)需要,與甲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協議期滿前30日內,雙方應以書面方式辦理續延或終止手續。
二、派遣崗位、人數和期限:
1、乙方需要接受派遣人員(以下簡稱員工)的崗位和人員數量如下:
(1) 崗位, 人數,工作的內容 ,工作地點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崗位, 人數,工作的內容 ,工作地點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保證以上崗位工種符合國家關于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的要求,并沒有將延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的情形。
3、甲方按照乙方用工需求,負責推薦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供乙方擇優使用。甲方承擔對員工的用人單位義務,乙方承擔對接受的員工的連帶責任義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員工在乙方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 人,為(常白班、 班 運轉工作制);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 人,由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的行政許可決定,并告知員工。
2、乙方負責保障員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和帶薪年休假權利。員工具體休息辦法和時間按乙方規定商定。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當征得員工同意,并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勞動報酬
1、員工享有與乙方同崗位或相近崗位勞動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權利。甲方不得克扣乙方支付給員工的勞動報酬。
2、甲方與乙方商定的員工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工資發放形式為(由甲方發放、由乙方直接發放、由甲方或乙方委托銀行發放)。
3、甲方與乙方協商確定,員工的工資標準采用下列第( )方式:
(1)員工實行月薪制,每月為 元,具體辦法按照乙方規定執行。
(2)員工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員工的基本工資為每月 元;績效獎金考核發放辦法根據乙方 規定執行。績效獎金由乙方直接發放。
(3)員工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工資的勞動定額管理按照乙方 的 規定執行,定額單價為 。乙方確定、調整勞動定額應當保證員工與本單位同崗位90%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勞動定額,應當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
4、員工從事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工種、夜班勞動、高溫等作業的津貼、補貼,按國家和乙方有關規定或集體合同執行,并由乙方直接支付。
5、員工在乙方連續工作的,乙方應當按照同工同酬的規定,為員工實行工資調整。
五、社會保險
1、員工的社會保險由甲方負責,甲方和員工應當按時足額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員工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雙方商定,員工的社會保險按照下列第( )方式結算:
(1)由甲方負責發放員工工資,乙方直接發放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應當每月向甲方結算一次員工的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2)由乙方負責發放員工工資、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負責按月向甲方結算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乙方保證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甲乙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遵守國家和乙方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
2、乙方安排員工的工作(屬于、不屬于)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特別繁重或者其他特種作業。員工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乙方負責定期為員工進行健康檢查。
3、乙方及其管理人員負責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員工有權拒絕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并不視為違反本協議。員工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4、員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乙雙方均有負責及時救治、保障員工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的連帶義務。甲方應按規定為員工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
5、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乙雙方共同承擔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的連帶義務。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按照本協議和勞動合同的約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員工按約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屆滿,乙方需要留用的,應當與甲方及員工協商續延工作期限;乙方不留用的,員工由甲方安排。
3、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承擔對員工義務,或者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致使員工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乙方承擔對員工的義務,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4、員工因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及乙方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乙方有權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規定處理;員工因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有關情形,乙方需退回的,應與甲方協商妥善處理辦法。
5、員工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間,乙方不得退回甲方,派遣期滿的,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甲方和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八、本協議履行中相關問題的處理
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甲乙雙方或一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協議履行;若甲乙雙方或一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協議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或重大事項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協議。
2、本協議的解除或終止,應當在妥善處理好員工合法權益的基礎上進行。雙方或一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協議,給員工造成損失的,應當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處理。
3、甲乙雙方不得向員工收取任何費用。
九、勞務費用結算:
1、勞務費用的構成:
2、費用結算標準和方式: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爭議,應當依法處理。若因員工問題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積極協調解決,并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并依法將本協議內容告知員工。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合同 篇6
編號:_____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__________性別:________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_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每月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元或按_________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元或按______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務派遣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勞動期限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甲方同意根據乙方工作需要,派遣人員_____名擔任__________工作。
第三條甲方所派遣人員應遵守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服從乙方管理。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乙方負責對甲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第五條乙方承擔甲方派遣人員(本市外)入店車費,負責工作期間住宿。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乙方每月______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甲方所派遣人員工資月____________元。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五、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八條乙方同意付甲方準備金(月總工資的20%)______元,準備金由乙方提供派遣計劃的同時交付,準備金計入首月工資內。
第九條甲方所派遣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條雙方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雙方當事人在合同期滿30日內可向對方續訂合同。
六、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除遇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給對方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額按有關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二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派遣合同 篇8
甲方:______勞務派遣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自愿加入甲方登記性靈活就業員工隊伍成為甲方合同制員工,同意由甲方派遣至_公司(以下簡稱服務單位)工作等事宜,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試用期為_____個日。
第二條 工作崗位
乙方的工作崗位、地點由服務單位確定。服務單位因工作需要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地點時,乙方應當服從安排。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勞動保護
1、乙方的工作時間服從服務單位的安排,工作制度按服務單位的規定執行。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服務單位制定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
3、乙方發現服務單位未按照國家規定提供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及勞動條件時,應及時向甲方反映,甲乙雙方共同督促服務單位予以糾正。
第四條 勞動報酬
乙方的工資由服務單位交給甲方代為給付。乙方在法定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試用期月工資為_______元,試用期滿后的月工資為 _______元。甲方根據服務單位提供的乙方工資清單及金額,在次月日前支付給乙方。
第五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期為乙方辦理繳納基本社會保險費手續。單位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服務單位支付,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乙方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與產假。服務單位未能按照國家規定落實乙方法定節假日、婚假與產假時,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反映,甲乙雙方共同督促服務單位予以補假。
第六條 勞動紀律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服務單位的要求保質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務。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或服務單位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維護甲方和服務單位的聲譽和利益,接受甲方或服務單位的考核。
3、乙方不得在外兼職或從事任何與服務單位經營業務相關的活動,保守甲方及服務單位的商業秘密。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一)合同協商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征得服務單位的同意,本合同可以除。
2、乙方被服務單位無正當理由退回,或服務單位基于下列情形l之一而違約退回乙方的,過錯在于服務單位,乙方同意與甲方解除合同。乙方應配合甲方共同向服務單位追償損失。
(1)患職業病或因工風傳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不論任何原因,只要乙方決定不在服務單位工作的,甲乙雙方即同意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向過錯方追償損失。
(二)甲方解除合同
1、乙方基于下列情形之一,或基于下列情形之一而被服務單位退回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對其過錯行為所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或服務單位的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泄露商業秘密,對服務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5)有侵占財產、盜竊、賭博、打架斗毆等行為之一的。
2、乙方基于下列情形之一,或基于下列情形之一而被服務單位退回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服務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服務單位安排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及服務單位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新合同的。
(三)乙方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決定不在服務單位工作時,應提前_______天書面告知甲方及服務單位,并與甲方解除本合同。
2、乙方基于服務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或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供勞動條件而不愿在服務單位工作時,應當及時書面告知甲方與服務單位。經甲方核實后,與甲方解除本合同。
3、服務單位一旦沒有按照相關合同約定及時向甲方給付乙方工資、社會保險費等各種費用時,甲方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的日起,有權選擇不在服務單位工作并與甲方解除本合同,或繼續履行本合同留在服務單位工作。乙方逾期不作選擇的`,則視為愿繼續履行本合同留在服務單位工作。因乙方愿繼續履行本合同留在服務單位工作而造成的進一步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甲乙雙方共同向服務單位追償損失。
4、乙方因上述列舉事由外的原因決定不在服務單位工作并提出與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事先征得服務單位的書面同意。否則,服務單位因此向甲方主張賠償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離職手續
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應與甲方和服務單位及時辦妥離職手續,交還從甲方或服務單位領用的工具、勞保用品等,理清與甲方及服務單位的債權、債務。否則,應承擔由此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約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承擔賠償責任。
2、任何一方違約解除本合同的,均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每少履行一年合同期,向對方支付相當于乙方2個月工資的標準計付。
3、乙方參加甲方或服務單位組織的培訓,并取得結業證、職業資格證等,卻拒不全面履行本合同的,乙方應賠償全部的培訓費用。
第十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十一條 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乙方在工作期限內發生工傷、事故,除由保險機構承擔部分的保險待遇外,其余應由甲方向乙方給付,因第三人承擔的工傷、事故保險待遇而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或服務單位承擔;乙方在工作期限內發生損害服務單位的利益或其他糾紛,如果是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二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鑒證部門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勞務派遣服務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鑒證機關(蓋章)_____________
鑒證日期:_____年___月_____日
勞務派遣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甲方因生產業務需要,向乙方提出 需求,同時乙方也具備該項目工作的能力,并愿意承接該項業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同意謹遵以下條款:
一、派遣人員的數量、條件、派遣期、試用期和提供勞務的方式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從 年 月 日起派遣 名勞務人員到甲方 崗位工作,甲方安排勞務人員的具體工作,并向乙方支付勞務服務費用。派遣期 年,試用期 個月。試用期工資 元/月,試用后工資 元/月。
2.提供勞務的方式:按照用工單位的生產需要,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二、派遣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1.派遣人員由乙方負責按照合同條款條件組織招錄,也可由甲方進行推薦,按照擇優的原則招錄確定派遣勞務人員。派遣的勞務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定《勞務派遣人員清單》,并簽字、蓋章,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2.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修改《勞務派遣人員清單》,并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合同訂立后用人單位不得隨意解聘人員,如有特殊原因須經乙方同意,或按相關法律、法規處理。甲方原與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變更,應由乙方同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
三、勞務派遣協議的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于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終止
四、費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務費用包括:
1、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
2、甲方應承擔勞務人員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
3、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勞務派遣服務費用;
(二)費用的來源及發放標準:
1、勞務人員的工資由甲方提供勞務報酬工資表,經核準后按月按時發放。
2、甲方應支付按國家、自治區規定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
3、勞務派遣服務費標準: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從以下兩種標準中任選一種。(在確定的序號后"√"或"×")
(1)乙方委托甲方代發勞務人員工資,乙方收取 元/人·月的勞務派遣服務費。( )
(2)若由乙方直接發放勞務人員工資,乙方收取 元/人·月的勞務派遣服務費。( )
4、一次性費用標準為:員工的體檢費用由甲方按實際發生數支付;每月應支付的勞務派遣服務費=當月實際使用的勞務人員數×派遣服務費標準/人·月×派遣月數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由以甲方書面正式委托形式,委托乙方代為發放;(具體操作按委托書面條款執行)。
2、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由乙方提供繳納清單,繳納期限經甲方確認后,支付給乙方并按期繳納。
3、勞務派遣服務費按 (月、季、年)支付,由甲方于 月 日將當 (月、季、年)費用以轉帳結算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4、勞務人員個人需承擔的社保費及其它費用,由甲方按月從勞務人員工資中扣除,并打入乙方帳戶。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必須嚴格按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合法規范用工。
2.確保派遣員工工作場所、設施的安全,避免發生危險,并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措施,避免人身傷亡事故的發生。
3. 甲方若安排乙方派遣員工在特殊工種崗位工作,必須查驗相關證件或經過專業培訓合格后,持證方可安排上崗。
4、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在甲方符合提前告知要求的條件下,按時提供合格的派遣員工,對不能按時保證派遣用工影響生產的,甲方有權按實際損失向乙方提出賠償,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除外。
5.甲方有權制定企業規章制度用以規范管理派遣員工,并對其考核,每月及時報乙方。對違反企業管理規定的派遣員工的處罰,不得違背法律法規。甲方辭退不合格派遣員工應與乙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報乙方備案且要書面通知乙方辭退原因。
6.每月 日前向乙方提供派遣員工考勤、工資分配明細、獎罰明細。工資表經甲方確認后,于每月 日前按當月實際發生額結算勞務費用,并轉賬到乙方。
7.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條款,甲方對以下派遣員工可以書面形式退回乙方:并書面說明退回原因。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被公安機關行政處罰的,吸毒、販毒。
(5)派遣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適應崗位要求的。
(6)派遣員工不能勝任工作。
8.甲方根據本單位生產和工作的需要及派遣員工的綜合素質、業務水平等情況調整其崗位時須以書面方式告之乙方。
9.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要求乙方派遣員工在法定節假日到崗工作,乙方派遣員工必須服從甲方安排。甲方按照勞動法相應的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換休,乙確乙方派遣員工享有的各項權利。
10.甲方因生產組織發生變化或生產經營困難,需要減少派遣員工時,應提前30日通知乙方。員工合同期內甲方終止用工以及員工合同期滿終止用工,需給予派遣員工經濟補償金,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支付給乙方,乙方負責辦理手續。
11.甲方有義務審核派遣員工的社會保險繳納情況及勞動合同簽訂情況,對不符合條件的嚴禁使用。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在甲方符合提前告知要求的條件下,按時提供合格的派遣員工。乙方對派遣員工進行政審及崗前體檢,經崗前安全和綜合治理等教育后,負責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并派遣至甲方工作。
2.乙方在收到甲方勞務費用后, 日內向甲方出具發票或財政部門批準使用的行政事業單位的收據。
3.乙方負責派遣員工的工資計算和發放(乙方收到甲方費用后7日內發放完畢),以及人事、檔案關系的管理和各項社會保險金的收繳工作。
4.負責派遣員工各類保險待遇的申報,審批和發放工作。
5.乙方的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任意換人。
6.今后國家或地方政府有新的派遣員工政策出臺,乙方應及時與甲方溝通協商。
7.負責日常事務性的管理工作,如提供有關證明之類問題等。
七、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宜。
1.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的派遣員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另外從事與甲方業務競爭有關的工作。
2.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因工致傷、致殘、致死,由甲方負責組織搶救,甲方負責召開事故分析會和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乙方負責相關事宜(住院手續、工傷鑒定)的辦理,工傷事故也由乙方統計、上報。工傷醫療費用等按《工傷保險條例》執行,所支付的全部費用由工傷保險機構和甲方負擔。工傷以及工傷員工舊傷復發醫療期間陪護費、交通費、生活補助費,陪護人員的工資、交通費、生活補助費按國家或甲方相關規定執行由甲方承擔。
3.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費用,參加了基本醫療保險的,按有關規定辦理;因病不能工作,或醫療期滿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甲方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予以退回。
4.女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產假期間,甲方按生育規定執行。
5.派遣員工因個人原因單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可按規定從工資額中扣除該派遣員工因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服裝的剩余部分,并收回標志、證件等,乙方應予以配合,并在得到甲方有關工作交接完畢的書面確認后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6、對于移交乙方的員工,在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之前所涉及的各種遺留問題由甲方承擔。
7、派遣員工上崗當月即交納社會保險,未產生工資無法扣繳的,個人部分由乙方墊繳,次月由派遣員工工資扣回;企業部份當月即由甲方支付。乙方未給派遣員工個人墊付繳納社會保險產生的勞動糾紛、工傷事故等,由乙方承擔并負責全部賠償責任。
八、結算方式。
按照約定,由乙方財務人員按月填寫費用結算表,經甲方審核、簽字蓋章,辦理結算手續。因甲方不能按時支付上述費用,使乙方無法按時發放派遣員工工資及為其交納社保費用,所致損失甲方負責。
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無故未按時結算工資額、社會保險費用及管理費等,將以每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本協議履行期間,乙方無故不按時給甲方出具發票或財政部門批準使用的行政事業單位的收據,將以甲方向乙方所支付的金額為基數,每日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其它出現單方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的經濟損失,賠償數額標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十、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及國家和自治區相關規定執行。
2. 本協議如有變動,雙方須提前30日通知對方。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一、其他必要資料
1. 雙方營業執照(社團法人證書)、稅務登記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權書等資質證明資料。
2. 《勞務派遣人員清單》。
甲 方:(單位蓋章): 乙 方:(單位蓋章):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稅 號: 稅 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合同 篇10
勞務輸入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務派遣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系,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勞務人員,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勞務人員的工作。現就有關問題簽訂本合同:
1、甲方同意乙方根據甲方提出的用工需求和聘用勞務人員的條件、名額和崗位等,向甲方派遣勞務人員。
2、甲方負責對派遣員工進行安全培訓、崗位職責等崗前培訓。
3、乙方受甲方委托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務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4、本協議簽訂時,乙方派遣員工共人,在本協議履行期間派遣員工數量變更的,以實際人員數量為準。
5、甲方每月支付給乙方的勞務費為其中包含派遣員工的`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乙方需按照國家及地方規定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其中員工個人承擔的部分由乙方在派遣員工工資中代扣代繳。
6、甲方為派遣員工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7、甲方對派遣員工上崗前要進行培訓,經常進行安全教育,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勞動保護。一旦發生工傷亡事故,乙方派專業人員協助甲方妥善處理,由甲方負責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補償。
8、甲方有權解除工作期間不遵守規章制度的派遣員工,發生的相關經濟補償由甲方承擔,乙方及時配合解除勞動合同的相關事宜,確保甲方的工作能正常運行。
9、本協履行期間,如發生有關條款與國家現行政策不符時,雙方另行商定修改有關條款內容,協商不成立即終止執行本協議,或因一方遇到特殊情況確需提前解除協議,經雙方協商終止本協議。
10、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從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暫定從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勞務派遣合同 篇11
甲方(勞動力派遣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派遣人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招聘并派遣乙方到____________(被派遣單位)崗位從事工作,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聘用合同期為____個月。從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____個月。
第二條甲方負責為乙方核發聘用制工資、代收代繳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并有償提供保管人事檔案。
第三條甲方根據被派遣單位每月提供的薪酬標準,在收到被派遣單位支付的款項后____日內發放給乙方。各項社會保險費用按當地統一的標準和比例,由甲方代收代繳。
第四條在派遣合同期內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令;服從領導,遵守用人單位的勞動紀律、職業道德和崗位職責,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提高職業技能和安全操作水平;忠于職守、履行職責、誠實可靠、作風正派、服從管理、積極完成被派遣單位分配的各項任務,維護企業利益。
第五條乙方在被派遣單位工作期間,按崗位(工種)享受勞動保護用品待遇。
第六條在合同期間乙方違反被派遣單位管理規章或操作規程給被派遣單位造成經濟損失或損害聲譽的,按被派遣單位的有關規定,由乙方負責賠償。乙方在合同期內中遇特殊情況需解除合同時,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與替崗人員妥善辦理交接手續并及時向被派遣單位交回設備、工具等物品后方可離崗,否則造成的有關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提供或泄露被派遣單位的商業秘密,保障被派遣單位的.合法權益,維護被派遣單位的利益和社會聲譽,造成不良影響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乙方如因工致傷、殘、亡,乙方或其家屬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會同被派遣單位協助乙方或其家屬,按國家和當地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九條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1、合同期滿或因故解除;
2、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
3、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違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
4、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泄露企業秘密等,在經濟或企業形象等方面給被派遣單位造成嚴重損失或不良影響;
5、乙方因主觀原因,不能按質按量完成規定的勞動定額和工作任務;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被派遣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7、勞動法律法規確定的其他情形;
8、因被派遣單位生產經營等情況發生變化,業務范圍縮小或取消時,被派遣單位對甲方派出人員進行精簡等原因乙方不能繼續工作的;
9、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條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被派遣單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提出解除合同,均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合同期滿,合同自然終止。雙方需要并愿意續簽合同時,應在合同到期當月辦妥續簽手續。
第十二條合同期內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或損害對方聲譽的,均應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經濟賠償。責任在乙方,除經濟賠償外,還要賠償培訓期間的一切費用。
第十三條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或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后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被派遣單位各持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勞務派遣合同 篇1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守信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務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本協議期限為______月。本協議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生效。
二、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為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工作內容、工作地點
1、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從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用工單位必須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確定工作時間。
2、用工單位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五、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1、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務的月勞務報酬根據用工單位確定的薪酬制度確定不低于用工單位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其他福利待遇由用工單位與乙方協商確定,并由用工單位直接支付。
2、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用工地最低工資標準。
3、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工資,不得拖欠。
六、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約定參加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八、規章制度
用工單位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并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乙方服從用工單位管理,并嚴格遵守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九、勞務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1、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務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2、甲方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務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3、乙方按照雙方約定,及時辦理工作交接和有關手續,在辦結工作交接時,用工單位應當按有關法律法規一次性支付經濟補償。
十、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依法訂立,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4、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方執_____份,乙方執_____份,用工單位留存_____份。
甲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務派遣合同 篇13
勞務用工單位(甲方):
勞務派遣單位(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開戶行:帳號: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系,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勞務人員,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勞務人員的工作。現就有關問題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勞務人員的條件和提供勞務的方式
(一)乙方按照甲方要求__年__月___日起派遣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甲方安排勞務人員的具體工作,并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
(二)提供勞務的方式:按照甲方的生產需要(用工需求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乙方向甲方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勞務人員的數量和提供勞務的期限由甲方確定。
第二條勞務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勞務人員由甲方負責組織招錄,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
第三條協議的期限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到__年____月日終止。
第四條費用標準及支付方式
(一)勞務費用的核算與支付由甲方負責。甲方于每月__日將上月的派造人員考勤匯總表及工資金額發給乙方,并通知乙方開具合法的勞務費收據或發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正式稅務收據后的__日之內以支票或電子匯款的方式支付乙方相關費用。
(二)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相關費用包括:
1、派遣人員的報酬(甲方確定乙方派遣員工的工資每月__元,其他補貼每月__元,甲方根據派遣人員的每月出勤情況計算并支付。
2、派遣服務管理費用。
3、派遣人員的社會保險費用(按本市的最低標準計算支付,個人支付部分由乙方從其工資中代扣,單位繳納部分由甲方支付給乙方代繳。)
4、派遣員工工傷、病假醫療期內的基本生活費。
5、派遣員工的福利費。
(三)管理費用的標準:
甲方按照每人每月__元的標準向乙方支付派遣服務管理費。
(四)乙方應于每__日發放上月___日至上月___日的人員報酬,派遣人員的銀行卡、工資條由乙方負責辦理、發放。(社保個人繳費部分、個稅由乙方代扣)。
乙方確保按照勞動法的要求及乙方與勞務工的《勞動合同》的約定,按時向勞務工支付工資,繳納法律規定的各項社會保險。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
(一)根據需要安排勞務人員在甲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工作,監督、檢查、考核勞務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并根據甲方各項規章制度對勞務人員進行日常管理。
(二)對勞務人員進行面試、培訓、試用、不合格的有權退回乙方。
(三)勞務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7日通知乙方,并于7日后退回乙方。
1、在試用期內證明不能勝任甲方工作要求;
1、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多次警告不改正的;
2、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
4、工作失職、瀆職給甲方造成經濟及名譽損失的;
3、派遣期未滿,派遣人員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離崗的;
(四)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收到通知的7日內重新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甲方不需要為此承擔任何費用。
(五)根據工作需要調整勞務人員的工作崗位。
(六)甲方有權對乙方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身份審核,證件不齊全的勞務人員不得進入甲方的工作現場。
(七)甲方出資對勞務人員進行業務、技能培訓的,甲方有權與勞務人員簽訂培訓服務協議,約定服務期及違約責任,并書面通知乙方。
(八)對勞務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按有關規定向勞務人員索賠。乙方應配合甲方的工作。
(九)對乙方不履行協議的,甲方有權追究違約責任。甲方有權根據自身需要決定乙方派出的勞務人員在甲方的工作期限。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條甲方義務和責任
(一)對勞務人員的職業道德規范、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義務;
(二)為勞務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用品,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三)勞務人員在為甲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時甲方應積極進行救治,并承擔救治過程中所發生的救治費;需住院治療的,應墊付住院治療押金和按規定標準支付該勞務人員工傷治療期間的工資、獎金及涉及治療的相關費用。上述醫療費用僅是甲方墊付的,因此,取得工傷保險費后應歸甲方所有。勞務人員發生工傷按《工傷保險條例》及省市相關法規執行且《工傷保險條例》規定應當由用人單位支付的費用則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一)與勞務人員建立勞動關系,確保派遣勞務人員嚴格執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作息安排,負責勞動合同的管理工作,簽訂勞動合同并進行鑒證。
(二)對于甲方按本協議的規定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勞務人員,乙方應予接收并負責處理與勞務人員之間的勞動關系。
(三)負責勞務人員檔案管理,負責建立、接轉勞務人員檔案。
(四)負責為被派遣勞務人員繳納法律規定的各項社會保險。
(五)按照甲方標準及時轉付派譴員工的工作及福利
第八條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在協議履行期間,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國家重大政策改變或不可抗力及用工實際需要等因素不能履行協議,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通過協商,對協議進行變更或解除。
(二)本協議期滿前30天,甲乙雙方應就本協議是否終止或續訂進行協商,并按協商結果辦理終止和續訂協議手續。
(三)派遣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3、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九條違約責任
出現一方單方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賠償數額標準按《民法典》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其他
(一)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無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二)雙方在履行本協議時發生爭議,應本著實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屬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本協議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四)本合同有效期限為一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如雙方均未提出解除合同,本合同有效期自動延長一年,以此類推。
甲方(蓋章):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日期:
勞務派遣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吉林省勞動合同條例》、《吉林省勞務派遣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系,簽訂本協議。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協議充分履行各自的義務。
一、協議期限
第一條本協議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
二、派出人員的數量和條件
第二條根據乙方要求,甲方應于自我鑒定派遣勞務派遣員到乙方所在的州、縣(市、區)工作。具體人員以勞務派遣人員名冊為準。
第三條勞務派遣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第四條乙方應協助甲方制定《勞務派遣人員名單》,并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三.勞務派遣費用及支付方式
第五條本協議所稱勞務派遣費用是指勞務報酬、社會保險費用、福利費、管理服務費和其他費用。
第六條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管理服務費按以下方式選擇:
(1)按各勞務派遣人員實際月薪的 %計算。
(二)按每月每個勞務派遣人員計算。
第七條被派遣勞動者在乙方工作不滿半個月的,管理服務費按半個月計算,工作超過半個月不滿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
第八條乙方每月前向甲方支付勞務派遣費。甲方應在每月日前以銀行卡的形式按時足額向被派遣勞動者支付工資,并按要求按時足額向社會保險機構支付被派遣勞動者的社會保險費用。
第九條乙方應協助甲方制定《勞務派遣人員工資、報酬和社會保險明細表》,經雙方確認后按雙方約定執行。
四.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第十條本協議簽訂前,甲方有權查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的《乙方派遣用工審批表》。
第十一條本協議簽訂后,甲方應及時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辦理勞務派遣業務備案手續。
第十二條甲方負責根據乙方提出的條件招聘勞務派遣人員..
第十三條甲方依法與被派遣人員訂立勞動合同,負責被派遣人員的勞動合同管理,并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辦理勞動用工備案手續。
第十四條在乙方的協助下,甲方負責接收或建立勞務派遣人員資料齊全的員工檔案,并妥善保管。甲方與勞務派遣人員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應按規定及時為勞務派遣人員辦理社會保險轉移和檔案轉移手續。
第十五條甲方依法維護勞務派遣人員的合法權益,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糾正侵犯勞務派遣人員合法權益的行為。
第十六條甲方應按照本協議第八條、第九條的規定,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的繳納工作。勞務派遣人員應繳納的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不得克扣或拖欠。
第十七條甲方根據乙方要求,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相關政策咨詢服務,做好勞務派遣人員上崗前的各項服務
第十八條派遣期間,甲方不得為被派遣人員安排其他工作,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撤回或更換人員..
第十九條被派遣勞動者發生工傷事故時,甲方應在乙方的協助下,負責處理被派遣勞動者的工傷申請、工傷認定、鑒定、工傷保險繳費手續和工傷檔案管理,乙方應積極配合提供相關材料。
第二十條因勞務派遣人員的責任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協助乙方向勞務派遣人員索賠。
第二十一條甲方應定期到乙方了解勞務派遣人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及遵守規章制度的情況,乙方應給予積極配合和支持。
第二十二條甲方有權依法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第二十三條簽訂本協議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派遣用工審批表》。
第二十四條乙方應依據法律法規制定規章制度,并提前告知勞務派遣人員有權依據規章制度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管理和考核。
第二十五條乙方應按法律法規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工作場所、工作條件、勞動保護和勞動工具,并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的安全生產、工作內容、操作規程、企業規章制度和日常管理等方面的培訓教育。
第二十六條乙方安排勞務派遣人員在實行特殊工時制度的崗位工作的,應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的允許其實行特殊工時制度的文件,并提前與甲方和勞務派遣人員協商制定《勞務派遣人員在實行特殊工時制度的崗位工作清單》,明確規定實行特殊工時制度的崗位、派遣期限和工時綜合計算期限等。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第二十七條乙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在約定的工作范圍內調整勞務派遣人員的`具體崗位,并及時通知甲方。
第二十八條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第八條和第九條的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撥付勞務派遣費用,不得克扣或拖延。
第二十九條乙方應當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對勞務派遣人員實行正常的工資增長機制,工資增長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十條乙方應安排勞務派遣人員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制度。安排勞務派遣人員加班、夜班或在高溫條件下工作時,應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向勞務派遣人員支付加班費、夜班津貼和高溫津貼。
第三十一條乙方有權監督檢查甲方與被派遣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以及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繳納情況。
第三十二條在派遣期間,如發生違反規章制度或其他突發事件,乙方應及時與甲方溝通,協商妥善處理。
第三十三條被派遣勞動者在派遣期間發生意外傷害或患職業病的,乙方應及時送至醫療機構急救,積極協助甲方,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及相關政策規定妥善處理,并積極配合提供相關材料。
甲方已按規定為被派遣勞動者辦理工傷保險,但在無效期間發生工傷的,由乙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關費用。
第三十四條因勞務派遣人員的責任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向勞務派遣人員索賠,甲方應積極配合處理。
第三十五條乙方有權依法追究甲方不履行本協議的違約責任。
特別協議
第三十六條勞務派遣人員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所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在出具相應的情況說明并與甲方溝通后,有權退回甲方。
第三十七條派遣期間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返還派遣人員,并延長派遣期限,直至相應情形消失,并支付相關費用。
被派遣人員在派遣期間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其在乙方的服務期終止以及與甲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八條勞務派遣人員在派遣期間發生意外傷害或患職業病的,乙方應先支付搶救治療費用,工傷賠償后結清醫療費。工傷保險基金以外的醫療費用由當事人支付。
第三十九條甲方及其派遣人員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并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經濟補償金由甲方承擔..
第四十條乙方未履行對被派遣勞動者的義務,或者因乙方原因發生《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導致被派遣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乙方應當承擔用人單位的責任和義務。
第四十一條勞務派遣人員如需提前終止在乙方的服務期,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分別通知甲方和乙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后,乙方應返還給甲方,甲方應與他們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第四十二條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勞務派遣費的,乙方應支付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承擔相應后果。
第四十三條因甲方原因,未按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由甲方承擔相應的后果。
第四十四條根據國家和省有關社會保險政策,每年需要重新核定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或根據相關政策進行調整時,乙方應協助甲方重新制定或調整《勞務派遣工工資和社會保險明細表》,經雙方確認后,按協議執行。
第四十五條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
第四十六條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雙方或一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協議的履行;甲乙雙方如發生合并或分立,本協議繼續有效,繼承人繼續履行。
第四十七條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應協商一致,取得勞務派遣人員的同意,并做出書面決定。
第四十八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九條法律、法規對本協議未盡事宜有明確規定的,從其規定;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五十條《勞務派遣補充協議》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作為本協議的附件簽署。作為本協議的重要組成部分,補充協議及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條勞務派遣人員對任何一方提起勞動仲裁和訴訟,雙方應積極配合相關機構協調解決,并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第五十二條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備案。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務派遣合同 篇15
勞務派遣單位(甲方):
用工單位(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公平、誠信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勞務派遣的人數及期限
勞務派遣人數 人 。
勞務派遣期限為 年,自 起至 日止。
二、勞務派遣的工作內容
甲方根據乙方生產工作需要向乙方派遣勞務人員,乙方安排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從事本合同附件中約定的工作崗位,因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可調整甲方派遣勞務人員的崗位和薪金。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根據乙方的用工數量與用工條件組織派遣勞務人員到乙方工作,到乙方工作的勞務人員必需符合乙方工作崗位要求,乙方的工作崗位、用工數量發生變化,甲方應根據乙方的用工需求增減勞務派遣人員。
(二)甲方派遣到乙方工作的勞務人員,必須與甲方簽訂《 勞動合同書》,甲方履行《 勞動合同書》中約定的權利義務,并負責辦理合同的續簽、終止和解除手續。
(三)甲方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為勞務派遣人員繳納五險一金。
(四)勞務派遣人員在被乙方使用期間,勞務派遣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亡),甲方應承擔工傷(亡)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以及協調工作。員工非因工死亡,喪葬補助費、一次性撫恤費、供養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按國家和云南省的相關政策處理。
(五)勞務派遣人員因執行乙方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甲方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補償責任。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根據工作需求,向甲方提供被派遣人員的工作崗位、用工數量、用工條件。
(二)負責制定被派遣人員的工作崗位職責,按照工作崗位的要求對被派遣勞務人員進行業務、職業技能、安全生產、職業道德、勞動紀律、遵紀守法等方面的培訓與教育,并為被派遣勞務人員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和工具,以及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勞動保護用品。
(三)甲方委托乙方將工資、加班費和績效獎金等直接向被派遣人員支付。由企業和個人承擔的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部分,乙方按甲方的授權委托進行代扣,并按甲方通知的金額和時間支付給甲方。
(四)勞務派遣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五)乙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生產、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合理安排勞務派遣人員的工作、休息、休假、婚喪假時間,女職工“三期”按政府相關規定執行。
(六)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傷,在接受治療的停工留薪期,工資福利待遇由乙方按國家和省的相關政策辦理。
五、派遣人員的聘用與清退
(一)勞務派遣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將其退回甲方,不支付甲方經濟補償:
1、聘用前提供虛假簡歷、學歷、身份證、健康狀況等。
2、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嚴重違反乙方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
3、嚴重違反乙方保密規定,有意泄露乙方商業秘密,因失職、失誤給乙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將其退回甲方,乙方應按法律規定的情形支付其經濟補償金。
1、派遣人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乙方生產、經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的。
(三)派遣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不得將其退回甲方:
1、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限內。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勞務派遣費用的支付
(一)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勞務派遣管理費于每月的日前支付給甲方。
(二)勞務派遣管理費每人每月元。其人數核定以本月初實際派遣人數為準。
(三)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派遣管理及相關費用,由甲方為其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發票。
七、派遣合同的解除、變更、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
2、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乙方勞務管理費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
2、未與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的。
(四)本合同期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
八、違約責任和賠償
在合同期內,因國家政策發生重大改變、發生其他不可抗拒力、甲方或乙方與派遣人員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妥善處理,無法達成一致的均可向昆明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理人:
年月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合同 篇16
甲 方(勞務派遣單位):
地 址:
聯系電話:
乙 方(實際用工單位):
地 址:
聯系電話:
甲方根據乙方的相關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勞務派遣人員和勞務派遣相關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安徽省勞動合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協議:
一、勞務派遣期限:
本協議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勞務派遣內容: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用人要求的相關勞務人員和勞務派遣服務。(乙方具體需求勞務人員條件詳見乙方〈崗位人才需求表〉);
2、甲方輸出派遣給乙方的勞務人員,為甲方員工,由甲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發放工資,并辦理各項有關保險福利待遇等其他相關事宜。
三、勞務費用結算與支付:
1、勞務費用的構成:
(1)勞務人員的工資報酬(基本勞務費、崗位補貼,勞保補貼)
(2)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勞務管理費:按每人每月實發工資額的 % 收取;如開據稅票按國家規定乙方另按每人每月實發工資額的 % 繳納,由甲方代扣代交。
(3)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工傷保險費:每人每月 30 元;
(4)個人工資額超過國家規定數的按國家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由乙方補交個人所得稅:
2、結算時間和方式:乙方應在每月 30 日前將實際產生應付的勞務費用和其他費用一并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并提供各項勞務費用結算明細清單。勞務人員工資應由甲方在每月 5 日前造表支付。
3、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相關勞務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給乙方。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根據乙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協議簽定后天內為乙方輸送派遣達到法定用工年齡、體檢合格、持有崗前培訓合格證并經乙方確認合格的勞務人員赴乙方工作,甲方在 7天內辦理好相關上崗手續并提供勞動政策指導服務。
2、乙方將實際產生應付的相關勞務費用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后,甲方按本協議約定時間為勞務派遣人員發放工資、繳納相關保險費用(勞務人員個人應承擔稅費部分由甲方從工資中代扣代繳)
3、甲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服從乙方的工作崗位安排,委派專人負責協助乙方對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生產管理、崗位調動、勞務考核,遵守乙方制訂的安全生產、勞動紀律、操作規范、崗位責任制等乙方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完成乙方布置的勞動(工作)任務。
4、甲方負責定期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有效的勞務跟蹤和勞務管理,可以采取多種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的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協助乙方教育勞務派遣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思想工作。
5、甲方應負責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職業道德培訓,提供必要的建議和指導,并如實介紹乙方情況。
6、甲方應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派遣前的健康體檢和崗前培訓,取得體檢合格和崗前培訓合格證者方可輸送派遣給乙方,體檢和培訓費用由負擔。
7、甲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的錄用、退工、退保費手續,協助乙方處理勞務糾紛以及勞務人員檔案管理,負責處理勞務派遣人員因在乙方工作期滿或因違反乙方各項管理規章制度被終止勞務工作的事宜。
8、勞務派遣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職業病、死亡等事故的,乙方應及時通報和配合甲方處理。發生的相應費用以及辦理處理手續由甲方負責處理
9、乙方如有違反本協議、拖欠應付勞務費用以及違反勞動政策法規損害勞務派遣人員合法權益行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義務并按實際損失的情況向乙方索賠。
10、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經甲乙雙方認定或相關機構認定后,由責任人員負責賠償,甲方應配合乙方進行追償。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必須明確其告知勞務工作內容和要求以及勞務工資報酬等。
2、乙方應為勞務人員提供基本的勞動條件和崗位勞動保護,并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必要的崗位培訓和安全教育。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作傷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傷害事故(經有關權威部門認定),乙方應協助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處理。
3、乙方需按本協議規定及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本協議相關勞務費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權按照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考勤考核獎懲等綜合勞務考核,乙方可對勞務派遣人員采取相應的獎懲措施。
5、乙方有權查詢甲方發放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勞務費)和繳納相關保險費等情況,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糾正,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給予乙方賠償。
6、乙方對勞務派遣人員實行每天八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乙方因生產需要勞務人員加班的應按有關國家規定支付勞務人員加班費或給予調休。
7、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安徽省勞動合同條例》,甲方勞務派遣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遣返退回甲方,涉及經濟處罰或經濟賠償等問題時,按照乙方相關規章制度由甲方負責處理后返還乙方。
(1)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錄用工條件的;
(2)嚴重違反乙方勞動紀律和各項管理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乙方造成 2000元以上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被派遣勞務人員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乙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經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派遣勞務人員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被派遣勞務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崗位考核,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根據本協議第五項第7條(1)至(5)款,乙方遣返勞務派遣人員退回甲方的,應向甲方提供或傳真有關書面材料或有關部門認定事實材料經甲方確認后處理;根據本協議第7條(6)(7)款,乙方遣返勞務派遣人員退回甲方的,乙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處理。
9、除法律規定和本協議有約定外,,乙方不得隨意遣返退回本協議期間的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如有按《安徽省勞動合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六、其他約定事項:
1、因乙方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化或因其他客觀原因乙方的確需要裁減用工或不能繼續用工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確定乙方需裁減或不能用工的,乙方應按《安徽省勞動合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相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2、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協議有關內容如與國家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和勞動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3、本協議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變化等原因致使協議無法繼續履行或雙方認為需要修改、補充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4、甲方所輸出派遣給乙方的勞務人員,在乙方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錄用工條件而遭到乙方遣返退工的,甲方應賠償乙方所支付的被遣返人員的體檢費、崗前培訓費、資質證書費、勞務管理費、相關保險費。
5、甲方因乙方需要本市城鎮勞務人員,有關用工手續辦理等費用,由甲方墊付后向乙方收取。
6、甲方在辦理勞務派遣人員勞務派遣事務中遇有重要事項需要乙方決定的,應征得乙方同意后方能實施。
7、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本協議期滿前,雙方均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本協議是否繼續履行,是否繼續履行由雙方協商處理。
七、協議糾紛處理: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事項:
1、乙方〈崗位人才需求表〉和勞務費用結算明細內容為本協議有效組成內容部分。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書面補充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內容有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內容為準。
3、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合同 篇17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
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實際雇主)
地址: 聯系電話:
甲方根據乙方生產(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勞務派遣人員及相關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勞務派遣期限:
本協議的期限從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始。
二、勞務派遣內容: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符合乙方就業需要的相關勞務派遣人員和服務。(乙方要求的勞務人員條件詳見乙方《崗位人才需求表》);
2.甲方派遣給乙方的勞動者為甲方員工,甲方應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支付工資,辦理各種保險福利及其他相關事宜。
三.人工費用的結算和支付:
1、人工成本的構成:
(1)勞動者工資(基本人工成本、考核人工成本)(標準不低于蘇州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的勞動管理費:每人每月人民幣;
(3)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的商業保險費:每人每月人民幣;
(4)乙方每月向甲方繳納的社會保障費:每人每月人民幣(根據社保局實際年度繳費基數調整);
(5)乙方每月向甲方繳納的農業保險費:每人每月人民幣(根據社保局實際年度繳費基數調整)
2.結算時間和方式:乙方應在每月日前將實際發生和應付的人工費用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并提供各種人工費用結算明細清單。勞動者的工資由甲方在每月日前支付。
3.對于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相關勞務費用,甲方必須向乙方出具正式的勞務費用發票。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根據乙方的就業需要,在本協議簽訂后的日內,派遣已達到法定就業年齡、體檢合格、持有崗前培訓合格證并經乙方確認合格的勞動者到乙方工作,甲方在日內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并提供勞動政策指導服務。
2.乙方將實際發生并應支付的相關人工費用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后,甲方將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時間支付被派遣勞動者的工資并支付相關保險費用(應由勞動者個人承擔的稅費由甲方從工資中代扣代繳)。
3.甲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服從乙方的工作安排,指派專人協助乙方進行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生產管理、工作調動和勞動考核,遵守乙方制定的安全生產、勞動紀律、操作規范、崗位責任制等管理規章制度,完成乙方分配的勞動(工作)任務。
4.甲方負責定期對派遣勞務人員進行有效的勞務跟蹤和管理,并能以各種形式了解乙方對派遣勞務人員的使用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協助乙方教育勞務派遣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并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思想工作。
5.甲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和職業道德培訓,并提供必要的建議和指導,如實介紹乙方情況。
6.甲方應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派遣前體檢和崗前培訓。只有取得體檢和崗前培訓合格證的人才可以送到乙方,體檢和培訓費用由乙方承擔。
7.甲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的用工、退費和退費手續,協助乙方處理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動爭議和檔案管理,負責處理勞務派遣人員因在乙方工作期滿或違反乙方各項管理規章制度而終止勞動服務的事宜。
8.遇工傷、職業病、死亡等。勞務派遣人員在為乙方工作期間,乙方應及時通知并配合甲方處理。甲方應負責相應的費用和辦理手續。
9.乙方違反本協議,拖欠應支付的勞務費用,違反勞動政策法規,損害勞務派遣人員合法權益的,甲方可依法與乙方協商,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義務,并根據實際損失向乙方索賠。
10.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經雙方或相關機構確認后,由責任人員負責賠償,甲方應配合乙方追償。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時,必須明確告知勞務的內容和要求,以及勞務工資等。
2.乙方應為勞動者提供基本的工作條件和崗位勞動保護,并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必要的崗位培訓和安全教育。乙方應協助甲方處理因工作造成的工傷或第三方傷害(經相關部門確認)。
3.乙方應按本協議的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與本協議相關的`人工費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權進行全面的勞動考核,如考勤、獎懲等。,對勞務派遣人員按照制定的管理規章制度進行管理,乙方可以對勞務派遣人員采取相應的獎懲措施。
5.乙方有權查詢甲方支付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勞務費)及相關保險費的繳納情況等。乙方可依法與甲方協商要求改正,甲方應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乙方對派遣員工實行每天八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乙方因生產需要勞動者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勞動者加班費或者給予休假。
7.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將甲方派遣的勞務人員遣返、返還給甲方。如有涉及經濟處罰或賠償的問題,甲方有責任按照乙方的相關規章制度進行處理,并返還給乙方。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各項管理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乙方造成人民幣元以上損失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派遣勞動者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嚴重影響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經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被派遣勞動者患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或者由乙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七)被派遣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者崗位調整考核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根據本協議第五條第七條第(一)項至第(五)項的規定,乙方將派遣的勞務人員遣返甲方的,應向甲方提供或傳真相關書面材料或經相關部門確認的材料進行處理;根據本協議第7 (6)(7)條的規定,如果乙方將派遣的勞務人員遣返甲方,乙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處理。
9.除法律規定和本協議另有約定外,乙方在本協議期間不得任意遣返甲方派遣的勞務人員,如有,按《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其他商定事項:
1.乙方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化或其他客觀原因,確需減少用工或無法繼續用工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確定乙方需要減少用工或無法用工的,乙方應按《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支付經濟補償金。
2.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本協議相關內容與國家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和勞動保障政策不一致,以新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為準。
3.如遇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變化等。,致使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或雙方認為有必要修改或補充的,雙方應協商處理。
4.若甲方派遣至乙方的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的錄用條件,乙方將其遣返的,甲方應賠償乙方被遣返人員支付的體檢費、崗前培訓費、資格證書費、勞動管理費及相關保險費用。
5.因甲方需要本市城鎮勞動力,甲方應支付用工手續相關費用,并在提前支付后向乙方收取。
6.如甲方需要乙方決定處理勞務派遣人員勞務派遣事務的重要事項,須經乙方同意方可實施..
7.雙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是否因客觀情況變化或在本協議到期前繼續履行本協議,是否繼續履行本協議由雙方協商處理。
七.協議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事項:
1.乙方的“崗位人才需求表”和人工成本結算明細是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
2.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以書面形式達成補充協議。本補充協議如與本協議有不一致之處,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3.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務派遣合同 篇18
雇請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電話:
服務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電話:
因安保業務需要,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信務實、共同發展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雇請保安人員的有關事項特簽訂如下協議,雙方愿共同遵守并履行。
一、雇請人數:甲方因安全保衛工作需要,向乙方雇請保安人員2名,要求身高1.75米以上,政治可靠,無犯罪記錄,身體健康,熱愛本職工作。
二、服務區域:
三、協議期限:本協議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服務期滿后如需延期,提出延期的一方應當在本合同期滿的前兩個月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由雙方重新簽訂服務合同。
四、服務內容:
1、維護管____區域內的公共秩序,承擔安全防范、全天侯治安巡視、門崗及其它崗位的執勤守衛等;
2、負責管____區域內的安全防范工作(即防火、防盜、防破壞、防爆炸、防治安災害事故,保管____區域內財產和人身安全)。
3、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費用支付明細及支付方式
1、保安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由乙方負責發放,住宿由甲方負責解決(被褥等生活用品由乙方提供)。
2、甲方付給乙方每人每月保安服務費____元(包括工作日、周末、節假日等值班費),每月共計服務費用元,每年合計保安服務費____元(大寫:____整),除了上述費用外,保安人員的伙食費用、上班途中必須的交通費由乙方負責解決,工傷事故費用由乙方配合有關部門依法給予解決。
3、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第三個月____日之前以乙方出示的有效發票為依據,以轉賬方式支付乙方該季度保安服務費。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制定管____區域內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防范和人員、物資出入等規章制度,并監督物業使用人遵守執行;
2、為乙方保安工作的開展提供必要的保障條件,如提供工作場所、配備必要的保安器材、設置良好照明等;
3、乙方保安人員在實施維護甲方利益過程中,甲方應提供相應的配合和協助;
4、對乙方提供的保安服務工作進行檢查和監督,并可對乙方工作提出整改建議;必要時可要求乙方對不稱職的保安人員進行調整。
5、保安員如需請假,必須經過甲方主管負責人同意,報乙方有關部門批準,乙方要及時派員頂替。
6、甲方應保障保安員________年集中休假一個月,具體休假時間由甲方根據工作計劃安排。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遵守甲方制訂的管____區域內相應的各項規章制度,對管____區域內發現有違反安全管理制度行為者,應當予以勸阻、制止或及時向甲方報告;
2、根據管____區域內保安服務的需要,派遣相應數量、具有保安員資格的保安人員;保安的具體數量和人員在乙方派遣前需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
3、負責對保安人員的日常管理和業務培訓,并承擔其職務行為責任;
4、做好管____區域內的安全防范工作。如發生安全事故時,應當采取應急措施,協助甲方做好救助工作;
5、乙方應當與提供的保安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乙方保安人員的工資、獎金和各項福利待遇、社會保險由乙方負責。因保安人員的一切勞動合同糾紛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6、乙方提供的保安人員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條件或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乙方應于甲方提出更換要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予以更換。
八、保安人員職責
1、依法執行本合同所列執勤區域內的守護等治安防范任務;
2、依法查驗出入執勤區域人員的證件和物品的出入手續;
3、做好執勤區域內的守衛、巡邏和防火、防盜、防破壞、防爆炸、防治安災害事故的.工作,糾正和制止違反安全管理的行為;
4、保安人員在履行職責時,應當身著統一的保安服裝,佩帶標志和保安人員執勤牌,攜帶保安人員工作證。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職責。
九、違約責任
1、對于乙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職責,甲方有權要求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2、乙方保安員未能妥善提供安保服務,保安員有失職、違法、違紀行為,或因保安員原因與客戶發生糾紛、爭執的,甲方有權扣減相應的保安服務費用;
3、乙方對保安員保安服務范圍內的行為負責,如因保安員原因未妥善履行本合同項下安保義務,或因保安員失職造成甲方人員人身或財產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發生重大經濟損失(即一次損失或者累計損失達到10萬元),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當支付給甲方三個月保安服務費用的違約金并承擔賠償責任。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違約方應當賠償對方三個月保安服務費用的違約金。
十、爭議解決: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十一、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單位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并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人或委托人簽名:乙方法人或委托人簽名:
甲方單位公章: 乙方單位公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派遣合同 篇19
派遣單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
被派遣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乙方接受甲方轉移派遣(以下簡稱派遣),到________崗位工作。
派遣期限為24個月,從xx年 12月 1日起至 xx年11月31 日止。
第二條合同期限及試用期
本合同期限為 二 年,從生效之日起計算。
試用期為 三 個月,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由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工作需要決定。
第四條勞動報酬
乙方的工資比照學校事業編制內人員的工資標準予以核定。由甲方在收到用工單位當月劃撥的款項后 個工作日內(最遲不得超過當月最后一天)、通過郵局以工資卡的方式按月支付給乙方,并代繳個人所得稅。試用期的工資為正常工資的 %。
第五條 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
甲方負責為乙方依法辦理社會統籌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住房公積金手續(“四險一金”費用由用工單位支付)。
乙方工傷、患職業病等待遇由用工單位支付給甲方,甲方收到款項后及時支付給乙方或家屬。乙方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因工傷殘死亡的,用工單位可依據《吉林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規定》等有關規定,在確定工傷殘疾等級之日或死亡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將相關工傷待遇撥付給甲方,甲方收到相關費用后負責及時支付給乙方或家屬。
乙方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意外死亡的,用工單位可依據吉林省吉勞險字(91)6號文件等有關規定,在乙方死亡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將相關待遇撥付給甲方,甲方收到費用后負責及時支付給乙方家屬。
乙方因患職業病或工傷導致無法履行崗位職責、又不符合解除勞動合同條件所發生的賠償、補償、工資及其它費用均由用工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的時間和數額承擔。
第六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由用工單位依法向乙方提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及職業危害防護條件。用工單位不能依法履行義務時,由甲方向用工單位交涉,維護乙方合法權益。
第七條 勞動紀律
一、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和用工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乙方應服從甲方及用工單位的管理和教育。乙方同意用工單位對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崗位按照工作需要進行適當調整。
第八條 保密和競業限制
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泄露、不得使用(或變相使用)或幫助他人使用甲方及用工單位的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在合同解除或終止后,乙方應將甲方和用工單位的技術資料、商業資料返還,不得保留。乙方若違反上述約定,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三萬元,同時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簽
一、當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相關法律法規發生變化時,甲乙雙方同意可以對合同條款進行適當變更。
二、合同的解除
(一)在本合同期限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不需對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乙方經試用期或年度考核不勝任本職工作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或用工單位規章制度的;
3、乙方無故連續曠工15天或年曠工累計超過30天的;
4、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或用工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5、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或用工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過甲方或用工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簽訂本合同的;
7、乙方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8、在甲方依《勞動合同法》第41條規定進行裁員時。
(二)在本合同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由用工單位支付給乙方一個月工資后,解除本合同,并不需對乙方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工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簽訂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三)在本合同期限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可以提前 日書面通知(在試用期內提前 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派遣單位(甲方): 被派遣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合同 篇20
甲方:
乙方(單位):
甲、乙雙方根據《中國勞動法》和《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等有關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協議并共同遵照執行。
本協議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協議期內,甲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動合同期限以乙方的使用期限為準。(乙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終止、解除勞務關系的,派遣人員與甲方的勞動合同關系自行終止、解除。)
第一條根據乙方要求,乙方所需勞務派遣人員實行自行招聘和委托甲方代招聘兩種招聘方式,委托甲方定崗招聘的勞務派遣人員,須嚴格按乙方招聘的要求給予推薦。
第二條甲、乙雙方間的.權利、義務須嚴格按勞動法規及商定協議執行。甲方勞務派遣人員應嚴格遵守乙方的勞動紀律,保質保量的完成生產和工作任務,非定崗招聘的人員應服從乙方的工作崗位安排。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乙方的要求,及時提供符合條件的勞務派遣人員。
2、按照國家、地方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及時為勞務派遣人員辦理錄用備案、合同簽訂和鑒證等各項用工手續。
3、為勞務派遣人員代繳納養老、工傷、生育、失業、醫療等各項社會保險金及外來人員綜合保險,并負責辦理勞務派遣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社會保險的繳納、申報、申領或關系轉移等相關手續,乙方予以配合。
4、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跟蹤服務,協助乙方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廠紀、廠規培訓,國家法律、法規的教育。
5、對乙方依法解除、終止派遣人員勞務關系的,應及時為其辦理勞動關系中止和社會保險中止等事宜。
6、甲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由甲乙雙方保存。
7、甲方配合乙方處理乙方與勞務派遣人員因用工關系所產生的糾紛。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建立勞務派遣關系前,應向甲方書面申請并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等相關材料及復印件。
2、負責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規定的工作環境,保證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在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3、乙方根據《勞動法》、《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勞動合同》中約定規定,留用或解除、終止勞務關系的派遣人員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和個人。
4、乙方協助甲方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必要的管理,因乙方不能及時按甲方要求辦理勞動事務代理,所導致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工資拖欠、社會保險遲繳、中斷等,后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合同 篇2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單位勞動保障代碼□□□□□□
法定代表人 郵編□□□□□□
甲方注冊登記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個人勞動保障代碼□□□□□□□□
居民身份證號碼 □□□□□□□□□□□□□□□□□□
戶口所在地 戶口性質
現居住地址 郵編□□□□□□
聯系方式
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實行試用期制度的,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派遣單位、派遣期限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甲方派遣乙方到 單位工作。
(二)派遣期限為 個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內容、工作地點
(一)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的工作需要,安排其在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應按時完成勞動任務,并達到用工單位規定的質量標準。
(二)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執行下列 種工時工作制。
a、標準工時制。具體工作時間為 。
b、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c、不定時工作制。
注: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的,要經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
(二)甲方有義務督促用工單位嚴格執行國家及地方有關休息休假規定,保障乙方休息休假的權益。
五、勞動報酬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本人工資執行下列 條款。
a、乙方的工資按照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確定。
b、甲乙雙方協商約定月工資 元。
c、用工單位實行計件工資制。甲方有義務監督用工單位在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用工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d、其他形式。
(二)甲方于每月 日之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享有最低工資保障。
(三)用工單位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 應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甲乙雙方約定加班工資計發基數的月標準為 元。
(四)合同期內乙方無工作期間,甲方按照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按月向乙方支付報酬。
(五)甲方不得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議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費用。
(六)甲方跨地區派遣乙方的,乙方的勞動報酬按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的標準執行。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嚴格按照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甲乙雙方嚴格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其中,規定應由乙方繳存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三)乙方按規定享受法律、法規、規章確定的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培訓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應會同用工單位共同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應會同用工單位共同按照國家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甲方執行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
(六)甲方應會同用工單位共同執行國家就業準入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對乙方進行職業培訓,不斷提高乙方的職業技能。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
因乙方派遣期滿或其他原因被用工單位退回甲方的,甲方可以對其重新派遣,乙方同意重新派遣的,甲乙雙方應簽訂變更協議,確認派遣單位、派遣期限、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等內容。
九、勞動合同解除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被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嚴重違反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工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3、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用工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的,或者經甲方提出,乙方拒不改正的;
4、因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乙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用工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工資的;
3、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工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十、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十一、法律責任
(一)勞動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依法履行勞動合同。
(二)甲方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三)甲方違反《勞動合同法》或者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的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二、其它事項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甲方應如實將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內容告知乙方。
(三)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現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五)本合同不得代簽和涂改,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附件包括: 。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合同 篇22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
用人單位住所
工商登記:注冊類型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證編號
勞務派遣行政許可證編號
乙方(被派遣勞動者)
姓 名 性 別
文化程度 聯系方式
戶籍所在地址
現居住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
個人社會保障卡號 就業登記證號
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一)簽訂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從 年____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同意根據甲方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在用工單位符合法律規定的“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崗位(工種)工作,具體崗位(工種)在合同附件中明確。乙方應當按照用工單位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二)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的工作需要在相應的工作地點工作,但僅限于 范圍(所在市),具體工作地點在合同附件中明確。
(三)乙方同意由甲方派遣到用工單位工作,并服從用工單位的管理,遵守用工單位依法制定并已公示的各項規章制度。
(四)乙方同意用工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評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后的工作崗位也須符合“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要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執行相應的工時制度,具體工時制度在合同附件中明確。
(二)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嚴格遵守工作時間法律規定,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與身心健康,不得強迫或變相強迫乙方加班加點,確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當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并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或安排乙方補休。
(三)甲方依法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辦法由甲乙雙方與用工單位共同協商確定。
四、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應當根據勞務派遣協議約定,要求用工單位保證乙方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即對乙方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乙方的具體工資標準在合同附件中明確。
(二)乙方在勞務派遣期間患病、休假期間的工資標準按照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有關工資分配辦法執行。
(三)用工單位連續使用乙方的,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的,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合理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即用工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
(四)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于每月 日之前向乙方足額支付工資,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的無工作期間,甲方應當按照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按月向乙方支付報酬。
(五)甲方應當督促用工單位向乙方依法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和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用工單位未支付的,由甲方履行對乙方的義務。
(六)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待遇。
五、社會保險
(一)甲乙雙方依法在用工單位所在地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乙方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由甲方代扣代繳。甲方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乙方,并為乙方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提供幫助。
(二)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當會同用工單位負責及時救治,提供可能的幫助,并在規定時間內,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其享受工傷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甲方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乙方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請工傷認定申請。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培訓
(一)甲方如派遣乙方到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崗位,應當事先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和培訓,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具體崗位是否具有職業危害在合同附件中明確。
(二)甲方應當會同用工單位共同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落實國家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當事先告知職業危害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用工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應當會同用工單位共同執行國家就業準入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為乙方提供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不斷提高乙方的職業技能。
七、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知道或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犯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且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和用工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可撥打全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統一受理舉報投訴電話12333、工會統一投訴電話12351);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和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三)乙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未歸還甲方或者用工單位的財物、技術資料等,或者未根據甲方規章制度、雙方約定辦理工作手續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四)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嚴格履行。
八、其它事項
(一)甲方應當如實將其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內容告知乙方。乙方已知曉甲方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內容,且無異議。
(二)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乙方戶籍所在地、現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三)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變更本合同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注明變更日期。一方要求變更的,應當將變更要求書面送達另一方,另一方應當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作出書面答復。逾期未作出書面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勞動合同。
(四)甲方應當在解除或終止乙方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辦理工作交接。乙方工作交接完畢,甲方應當依法支付經濟補償,并在1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五)因乙方派遣期滿或其他原因被用工單位退回甲方的,甲方可以對其重新派遣,乙方同意重新派遣的,雙方應當協商派遣單位、派遣期限、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等內容,并以勞動合同附件形式予以確認。
(六)本合同不得代簽和涂改,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七)本合同附件包括: 。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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