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服務合同(集錦15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相關的合同到底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設計服務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設計服務合同1
甲方: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
雙方本著誠信為本,互惠互利,公平交易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設計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內容:
項目:xxxxxxxxx;
內容、規格、要求:xxxxxxxxx;
費用:xxxxxxxxx;
備注:xxxxxxxxx;
合同總費用:為人民幣xxxxxxxxx元整(xxxxxxxxx元),由甲方付給乙方。依照企業或產品品牌¥xxxxxxxxx元,xxxxxxxxx提供版權轉移xxxxxxxxx電子文件。
二、甲乙雙方責任:
甲方需提供明確的工作要求,同時及時向乙方提供相關的.資料及咨詢等;甲方需及時對乙方提出的設計方案進行反饋;甲方須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乙方需通過電子文件向甲方提供詳細設計方案,供甲方指定人員審定;乙方需嚴格按甲方要求,以專業水準進行合同規定之工作;乙方需遵守甲方商業(資料)機密。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至少五款的不同設計方案,供甲方確認,并在雙方溝通基礎上進行修改至完善;若因乙方水準或設計思路偏差所致,乙方提交設計稿無法為甲方所認可,乙方需再次向甲方提供設計方案。
當前三次向甲方所提供的設計方案,在經乙方與甲方決策人積極溝通都不被甲方認可的情況下,甲方有權要求終止合同。
甲,乙雙方誠信為本,協作完成上述工作內容時間要求為:xxxxxxxxx年xxxxxxxxx月xxxxxxxxx日前。
三、付款方式:
自甲乙雙方簽訂合同之日,甲方向乙方預付合同總金額的50%作為訂金。
本合同完成之時,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合同余款計xxxxxxxxx元。
四、其它事項:
甲乙雙方均不得無故終止協議,否則違約方需承擔對方的經濟損失。
甲方向乙方付清合同全款后,乙方向甲方提供作品的電子文件和版權轉移。甲方采用乙方作品的前提條件是甲方已向乙方付清該作品全部費用,或經乙方同意。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合同書自簽訂之日起即告生效。
本合同傳真件有效,一式xxxxxxxxx份,雙方各執xxxxxxx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設計服務合同2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公司設計事項,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本協議設計服務項目的名稱、地點、內容及提交之文件標準
1、服務項目的名稱:
2、服務項目的地點:
3、服務項目的“設計”主題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具體執行項目見附件)
4、提交設計文件頁面標準:乙方以電子稿交付或A4打印規格(210X285mm)文件方式交付設計的作品。
第二條、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關資料
1、為設計需要,甲方須及時提前提供有關圖文、影像資料;
2、為能保證設計稿件質量,甲方須須提前通知乙方進行設計;
第三條、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有關設計案時間
乙方根據甲方的設計通知及提供的相關設計資料力求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完稿,配合甲方的產品推廣需要。如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完稿,乙方須提前向甲方告之,雙方協商解決。
第四條、服務執行準則
所有乙方的提案,必須經甲方負責人簽字后方可執行;未經甲方簽字乙方擅自實施方案的,如有誤,責在乙方。
第五條、服務協議內容、設計費
1、根據甲方所列的設計服務內容(見附件),甲乙雙方協商本項目的設計費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圓整(大寫:__________________整);
2、完成時間不超過_______個工作日(月)。
第六條、項目設計費用支付方法
1、本協議生效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合同總費用______%,即人民幣¥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_____整),
2、以后根據稿件設計的完成量支付余下相應的設計費,
3、項目設計全部完成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余下的款項。
第七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按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性負責;甲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乙方按本協議規定交付文件的時間順延。
2、甲方變更設計主題內容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對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造成乙方設計需返工時,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費。
3、甲方應按本協議第六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乙支付設計費用,逾期3天后,乙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甲方,逾期5天后,乙方有權終止協議,并要求甲方支付應付費用,甲方無任何理由拒付應支付的.設計費。
4、甲方應為乙方派往現場工作人員給予工作上的配合。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按本協議第三條規定內容、時間向甲方交付設計源文件(如:AI或CDR格式矢量文件)。
2、乙方對企劃、設計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或損失,乙方應負責采取補救措施,但不承擔由此引起的連帶責任。
3、乙方有向甲方提供工作進展情況的義務。
第八條、保密條款
1、乙方交付甲方的設計方案僅供本協議規定項目使用,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不得復制或向第三方轉讓,以及用于其它項目,如果發生以上情況,乙方有權追繳索賠。
2、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擴散、轉讓甲方提供的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甲方有權索賠。
第九條、其他
1、甲方如需要乙方交付印刷樣稿,乙方另收工本費。
2、甲方委托乙方承擔本合約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應另行支付費用。
3、由于不可抗拒因素致使合約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4、本合約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為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約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6、本協議自甲、乙雙方蓋章簽字第一筆設計費支付到乙方后生效。
甲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名:
地址:
電話/傳真:
日期:
乙方(蓋章):
乙方代表簽名:
地址:
電話/傳真:
日期:
設計服務合同3
委托方(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服務方(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為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協議,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 項目名稱、地點
第二條 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
1.服務內容:該項目的所有現場驗收及建設單位要求的現場技術服務。
2.方式: 親臨項目所在地的施工現場。
3.要求:按時、專業、提供優質服務。
第三條 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1.本項目報酬(服務費): 元。按乙方50次親臨現場提供技術服務計,不足50次按50次計,超過50次后,按每次 元額外支付。
注:解決技術問題需要的食宿、交通及通訊經費,由乙方負擔。
2.支付方式:
(1)合同生效后五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元作為定金;
(2)基礎全部驗收完畢后五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元。
(3)主體全部驗收完畢后五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元。
(4)單體全部竣工驗收完畢后五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元。
(5)單體全部節能驗收結束后五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余款。
第四條 甲方的主要責任與義務
1.在合同生效后十個日內向乙方提供該項目的設計文件(電子版)
2.按約定向乙方支付報酬,乙方開戶銀行帳戶為 :
3.協助乙方完成下列配合事項:
A.現場有技術服務需求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B.積極配合乙方解決圖紙上的技術問題及現場需要的設計變更。
第五條 乙方的主要責任與義務
1.根據現場的工程進度完成技術服務工作。
2.積極按時根據建設單位要求參加現場的驗收及現場技術問題的解決。
3.以專業工程師身份給建設單位及施工單位提供優質服務。
4.應對甲方交給的技術資料、樣品等妥善保管;工作完成后應歸還上述技術資料、樣品,不得擅自存留復制品。
5. 加強安全意識與自我保護意識,不得違章駕駛車輛及不采取安全設施進入工地現場。
第六條 保密條款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五年。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雙方違約責任
1.甲方擅自不履行合同,遲延支付報酬,應當支付數額為報酬總額2%的違約金,逾期二個月不支付報酬或者違約金的,乙方有權終止服務,甲方應當交補交報酬,并支付數額為報酬總額5%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約定的時間按質按量完成工作的,應支付數額為報酬總額2%的違約金。
3.乙方在工作期間,因乙方原因或建設單位不滿意而終止未完成工作的',甲方按乙方已提供的服務的次數支付服務費用( 元/次)。如果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損失。
4.違反合同約定、擅自將有關技術資料、數據、樣品或工作成果引用,發表或提供給第三人,應支付數額為報酬總額5%的違約金。
第八條 補充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設計服務合同4
甲 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地 址: 電 話: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地 址: 電 話: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聘請乙方為公司及 項目的企業運營及相關廣告推廣提供顧問咨詢服務(以下簡稱“本項目”),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特簽訂如下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1、 定義
1.1 本合同中
(a) “本合同”指合同正文及其附件,以及雙方根據合同第7條所作的任何書面變更的內容。本合同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b)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c) “ 咨詢服務”指附件二(詳見附件2)中訂立的咨詢服務內容,以及本合同第10條規定的附加咨詢服務。
(d)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e) 本合同中的“天”指日歷天,年、月、日均以公歷計算。
1.2 本合同中的各標題僅作為參考之用,不得從任何意義上影響本合同的涵義或其解釋。
甲方與乙方訂立的合同條款全部包含在本合同中,所有在此之前的合同、備忘錄、談判、信函、會議紀要或討論等書面或非書面的文件、承諾均為本合同所取代。
3、 文件效力
如果組成本合同的文件資料之間出現含混不明、或相互沖突的,以合同附件為準,但雙方根據本合同第7條對本合同進行修改的文件除外。修改文件的效力以雙方最近達成的版本為準。
4、 禁止轉讓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無權轉讓本合同或其中的任何權利,也不得減少和豁免其根據本合同應承擔的義務。
5、 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各項條件完成之后即時生效:
5.1 經合同雙方共同簽署;
5.2 甲方依照附件一(詳見附件1)中的規定將預付款付至乙方的銀行帳戶。
6、 開始咨詢服務
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即時開始咨詢服務工作。
7、 合同變更
雙方對本合同的.任何全部或部分修改、更正或放棄,都必須書面進行,且經合同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8、 合同終止
8.1 如不可抗力條件持續超過三十天,雙方均可向對方發出通知書,然后終止本合同。
8.2 本合同的期滿或終止均不應損害或影響合同中任何一方應有的權利和義務。
本合同除根據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外,其有效期應持續至雙方的合同權利和義務履行完畢時為止。
10、 額外咨詢服務
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額外咨詢服務的,應以書面形式提出,雙方應當另簽補充合同明確補充工作內容、成果提交時間、追加乙方咨詢服務費用及雙方應履行的義務等事宜。
11、 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11.1 甲方應按附件三(詳見附件3)約定的內容和期限向乙方提供開展咨詢服務工作所需的有關數據和資料;超過約定期限仍未提供的,乙方交付咨詢成果的時間將相應順延。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11.2 甲方變更委托咨詢服務項目、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對提交的資料作較大修改,因而造成乙方工作超出附件二(詳見附件2)定義的服務范圍和期限時,雙方應視當時之實際情況,協商確定相應延期工作日,并根據乙方增加的工作量協商追加乙方咨詢服務費事宜。
11.3 甲方應按附件一(詳見附件1)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咨詢服務費用。因甲方自身原因導致延期支付的,則甲方應自約定支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每天按該期應付而未付金額的萬分之二計算支付。當甲方在約定付款日期屆滿后三十日內仍然未能按照約定付款的(出現不可抗力或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時除外),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應支付乙方在合同解除之日前已提供的服務所對應的咨詢服務費。
11.4 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因其自身原因而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始咨詢服務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預付款;在乙方按進度計劃完成咨詢成果的情況下,甲方應根據附件一(附件1)所約定的付款方式,以乙方階段進度已完成的實際工作量或以月服務時間為一個階段,不足一個階段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個階段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全部支付。
11.5 甲方要求乙方暫停咨詢服務的,甲方應提前七日書面通知乙方并說明理由和暫停期限,并按照乙方實際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應階段的咨詢服務費用,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全部支付。如擬定暫停或者實際暫停超過三十日,則乙方有權選擇單獨終止本合同。
11.6 在任何情況下,甲方與本合同相關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違約賠償責任之違約金及/或賠償金應以合同總額的20%為上限。
11.7 合同履行期間,甲方的項目代表為(如需變更甲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姓名:職務: 手機: 電話: 傳真: E-mail:
12、 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2.1 乙方應按照國家及項目所在地地方政府頒發的規范、規定,并恰當地運用國際上先進科學的咨詢技術,依照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及附件二(詳見附件2)約定的內容為甲方提供咨詢服務,并提交咨詢成果。
12.2 乙方應按附件二(詳見附件2)約定的時間提交咨詢成果,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逾期,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承擔該階段合同費用萬分之二的違約金。
12.3 乙方應按附件二(詳見附件2)約定的咨詢服務范圍及時間期限,對咨詢成果進行相應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12.4 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8.1、11.3、11.5款約定的情況外,乙方不得無故終止或解除合同。
12.5 在任何情況下,乙方與本合同相關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違約賠償責任之違約金及/或賠償金應以合同總額的20%為上限。
12.6 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項目代表為(如變更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電話:傳真: E-mail:
13、 免責約定
13.1 因合同一方違約在先或因不可抗力導致的延遲或無法履行本合同義務,合同另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年月日 年月日
設計服務合同5
甲方:
乙方:
為了加強企業間的合作關系,促進企業間的共同發展,甲乙雙方本著誠實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設計事項,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信守執行。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服務范圍及要求
1、委托事項
畫冊設計
2、設計要求
UI設計
PPT
第二條 服務收費及結算方式
1. 服務收費 本合同總額為xxxxxxxxx元人民幣,大寫:xxxxxxxxx。
2. 結算方式
1) 付款期限: 服務費用分三次支付,具體如下:
(1)協議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支付服務收費總額的50%,金額: 元(大寫 );
(2)初稿交付甲方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支付服務收費總額的30%,金額: 元(大寫 );
(3)經過甲乙雙方最終確認的終稿后三個工作日內支付服務收費總額的20%,金額: 元(大寫 ),款項結清。
2) 付款方式:銀行轉賬支付
乙方應當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將合同款項支付至甲方以下指定賬戶,賬戶信息
如下:
戶名:
開戶銀行:
賬號:
第三條 設計與制作作品的時間及交付方式
1、設計工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個工作日。
2、乙方需在設計期間開始后的xxxxxx個工作日內設計出甲方xxxxxxxxxx設計(委托事項)初稿,并以電子稿交付方式向甲方交付工作作品。
3、經過甲方最終確認的終稿,乙方在收到甲方余款結清后的有關憑據后3個工作日內通過網絡或郵寄快遞的方式將設計作品完整電子稿及相關資料交予甲方。
4、乙方需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完成設計方案。因甲方反復提出修改意見導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時完成時,可延期執行,延期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
5、如發生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或甲方原因導致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或者設計期間中止,由雙方協商,設計工期順延。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和思路,以使乙方設計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業文化內涵。
2、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設計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見;
3、甲方在付清所有設計費用后享有設計作品的所有權、使用權、處分權和收益權;
4、甲方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5、甲方有義務提供有關企業資料或其他有關資料給乙方;
6、甲方有義務對乙方的全部信息承擔保密。
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企業資料供乙方設計參考;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
3、乙方對設計的作品享有著作權,有權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項之前不得使用該設計作品:
4、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作品設計與制作。
5、乙方需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付設計制作作品。
第五條 知識產權約定
1.乙方對設計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權。甲方將委托設計的所有費用結算完畢后,乙方可將作品著作權轉讓給甲方。但乙方保留用于參展、評選的權利。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設計費用之前,乙方設計的作品著作權歸乙方,甲方對該作品不享有任何權利。
3.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設計的作品而導致的侵權,乙方有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應根據協議規定
甲方在設計作品初稿完成前終止合同,其預付的費用無權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終止合同的,應當支付全額的設計費用。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所收取的費用應當全部退回給甲方。
第七條 其他事項
1、本協議書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雙方應當進行友好協商解決,在無法通過協商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長沙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處理。
3、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持積極態度友好協商解決,并達成書面的補充協議。
4、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設計服務合同6
甲方:
乙方:無錫市嘉沁印業有限公司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設計事項,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信守執行:
一、 委托事項:
二、設計與制作費用:
設計與制作費用總計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簽訂時付委托設計與制作總費用的50%即人民幣 ¥ 元
(大寫:元整)。
2、乙方將設計制作印刷品交付甲方時,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幣¥ (大寫:)。
四、設計與制作作品的時間及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完成設計方案。因甲方反復提出修改意見導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時完成時, 可延期執行,延期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
五、知識產權約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設計制作費用之前,乙方設計的作品著作權歸乙方,甲方對該作品不享有任 何權利。
2、甲方將委托設計制作的`所有費用結算完畢后,甲方擁有作品的所有權、使用權和修改權。
六、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和思路,以使乙方設計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業文化內涵。
2、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設計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見;
3、甲方在付清所有設計費用后享有設計作品的所有權、使用權和修改權;
甲方義務:
1、甲方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2、甲方有義務提供有關企業資料或其他有關資料給乙方;
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企業資料供乙方設計參考;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
3、乙方對設計的作品享有著作權,有權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項之前不得使用該設計作品: 乙方義務: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作品設計與制作。
2、乙方需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付設計制作作品。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設計作品初稿完成前終止合同,其預付的費用無權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終止 合同的,應當支付全額的設計費用。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所收取的費用應當全部退回給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對方簽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名:乙方代表簽名: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設計服務合同7
甲 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地 址:
電 話: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地 址: 電 話:
開戶行名稱:
帳 號: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聘請乙方為 (項目名稱)提供設計咨詢服務(以下簡稱“本項目”),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特簽訂如下合同。
1、 定義 1.1本合同中
(a)“本合同”指合同正文及其附件,以及雙方根據合同第7條所作的任何書面變更的內容。本合同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b)“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c)“ 咨詢服務”指附件2(詳見附件2)中訂立的咨詢服務內容,以及本合同第10條規定的附加咨詢服務。
(d)“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e)本合同中的“天”指日歷天,年、月、日均以公歷計算。 1.2本合同中的各標題僅作為參考之用,不得從任何意義上影響本合同的涵義或其解釋。
2、 合同的完整性
甲方與乙方訂立的合同條款全部包含在本合同中,所有在此之前的合同、備忘錄、談判、信函、會議紀要或討論等書面或非書面的文件、承諾均為本合同所取代。
3、 文件效力
如果組成本合同的文件資料之間出現含混不明、或相互沖突的,以合同附件為準,但雙方根據本合同第7條對本合同進行修改的文件除外。修改文件的效力以雙方最近達成的版本為準。
4、 禁止轉讓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無權轉讓本合同或其中的任何權利,也不得減少和豁免其根據本合同應承擔的義務。
5、 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各項條件完成之后即時生效: 5.1經合同雙方共同簽署;
5.2甲方依照附件1(詳見附件1)中的規定將預付款付至乙方的銀行帳戶。
6、 開始咨詢服務
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即時開始咨詢服務工作。
7、 合同變更
雙方對本合同的任何全部或部分修改、更正或放棄,都必須書面進行,且經合同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8、 合同終止
8.1如不可抗力條件持續超過三十天,雙方均可向對方發出通知書,然后終止本合同。
8.2本合同的期滿或終止均不應損害或影響合同中任何一方應有的權利和義務。
9、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除根據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外,其有效期應持續至雙方的合同權利和義務履行完畢時為止。
10、 額外咨詢服務
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額外咨詢服務的,應以書面形式提出,雙方應當另簽補充合同明確補充工作內容、成果提交時間、追加乙方咨詢服務費用及雙方應履行的義務等事宜。
11、 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11.1甲方應按約定的期限(合同簽訂后7日內)向乙方提供開展咨詢服務工作所需的有關數據和資料;超過約定期限(合同簽訂后7日內)仍未提供的,乙方交付咨詢成果的時間將相應順延。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11.2甲方變更委托咨詢服務項目、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對提交的資料作較大修改,因而造成乙方工作超出附件2(詳見附件2)定義的服務范圍和期限時,雙方應視當時之實際情況,協商確定相應延期工作日,并根據乙方增加的工作量協商追加乙方咨詢服務費事宜。
11.3甲方應按附件1(詳見附件1)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咨詢服務費用。因甲方自身原因導致延期支付的,則甲方應自約定支付期限次日起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每天按該期應付而未付金額的千分之五計算支付。當甲方在約定付款日期滿后三十日內仍然未能按照約定付款的(出現不可抗力或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時除外),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應支付乙方在合同解除之日前已提供的服務所對應的咨詢服務費。
11.4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因其自身原因而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始咨詢服務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預付款;在乙方按進度計劃完成咨詢成果的情況下,甲方應根據附件1(附件1)所約定的付款方式,以乙方階段進度已完成的實際工作量或以月服務時間為一個階段,不足一個階段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個階段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全部支付。
11.5甲方要求乙方暫停咨詢服務的,甲方應提前七日書面通知乙方并說明理由和暫停期限,并按照乙方實際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應階段的咨詢服務費用,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全部支付。如擬定暫停或者實際暫停超過三十日,則乙方有權選擇單獨終止本合同。
11.6在任何情況下,甲方與本合同相關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違約賠償責任違約金或賠償金應以合同總額的20%為上限。
11.7合同履行期間,甲方的.項目代表為(如需變更甲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姓名:
職務:
手機: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12、 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2.1乙方應按照國家及項目所在地地方政府頒發的規范、規定,并恰當地運用先進科學的設計咨詢技術,依照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及附件2(詳見附件2)約定的內容為甲方提供咨詢服務,并提交咨詢成果。
12.2乙方應按附件2(詳見附件2)約定的時間提交咨詢成果,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逾期,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承擔該階段合同費用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12.3乙方應按附件2(詳見附件2)約定的咨詢服務范圍及時間期限,對咨詢成果進行相應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12.4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8.1、11.3、11.5款約定的情況外,乙方不得無故終止或解除合同。
12.5在任何情況下,乙方與本合同相關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違約賠償責任違約金或賠償金應以合同總額的20%為上限。
12.6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項目代表為(如變更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13、 免責約定
13.1因合同一方違約在先或因不可抗力導致的延遲或無法履行本合同義務,合同另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4、 知識產權
14.1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所有咨詢成果的版權,在甲方按附件1約定付清咨詢服務費用后,由甲所有。
14.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最終咨詢成果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項目,但在不損害對方利益前提下雙方均可用于企業推廣、廣告宣傳等。
15、 保密約定
雙方承諾,雙方之間進行的與本合同相關的交流信息都應當由接收方嚴格保密,除非為履行本合同所需,一方不得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從對方獲知的任何商務、技術、操作、工藝流程、市場信息等商業秘密,但下列情況除外:
a) 對方書面同意;
b)有關信息已為公眾所知;
c)一方在對方提供之前已通過其他合法途徑獲得該信息。
16、 通知、送達
所有與本合同有關的正式通知須為書面形式,下列任何一種方式發送至本合同規定的通訊地址,即當送達論:
16.1派人送交接收方指定的代表,對方須簽字確認。
16.2經特快專遞送達,以簽收時間為準,接收方傳真反饋信息。
16.3任何一方以傳真形式發送文件給另一方,另一方都必須簽字確認收到文件,否則將視為拒絕簽收。
16.4拒絕簽收對方文件是違約行為。
17、 合同語言
本合同所用語言為中文簡體。
18、 適用法律及爭端解決
本合同的訂立、生效、解釋、履行和爭端解決等事項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凡與本合同相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友好協商不成的,則任何一方可向項目所在地法院申請仲裁,仲裁結果為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9、 其他事宜或有特殊原因的,甲乙雙方根據實際情況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說明和約定,同樣具備法律效力。
20、 本合同一式拾份,甲、乙雙方各執伍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設計服務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經友好協商,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現就乙方承攬甲方廣告的制作及安裝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施工地點及具體位置描述:。
2、廣告制作規格:數量: ,尺寸: , 面積 平方米。
3、廣告制作內容:以甲方提供的畫面內容為準
4、廣告材質及制作工藝: (見附件 《》)。
5、制作完成時間:乙方承諾于 年 月日制作完成。
第二條 質量與標準要求:
1、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依照雙方的約定或附件為準則。
2、要求制作安全、牢固、平整、美觀。
3、廣告畫面需要光源的,要以按照行業技術規范進行,光源數量需符合合同要求,如甲方改變或增加數量則需增加相關費用,如甲方為了省電等原因改變或減少數量則乙方不為光源的效果負責。
第三條 報價及支付方式
1、廣告制作費(即協議總價款):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 ____元整。
2、支付方式:
A、合同簽訂后甲方預付全部工程款的 %,共計人民幣___ __元 (大寫) 圓。
B、本合同規定的制作完成后,經甲方驗收合格并書面確認后, 個工作日內付清所有工程款項計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圓。
第四條 工程期限
自協議簽訂且甲方預付工程款之日起_____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下雨、雪、大風等),需提前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工期可順延。
第五條 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辦理廣告設置、安裝所必須的報批手續。如因店招的相關手續未完善所導致的工期延誤由甲方負全部責任。
2、有權對乙方的制作提出合理的建議和修改意見,以使乙方的施工更符合甲方公司要求。
3、在乙方要求的前提下,甲方須提供施工現場的聯系人員、施工時,以及相關的水電等事宜。
4、按本合同規定結算廣告的制作、安裝費用。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 自甲方通知可以現場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裝地點在規定的時間內制作施工并安裝完畢。
2、 嚴格按照甲方確認的施工方案圖紙進行制作、安裝。如現場條件與施工圖紙方案不符,應及時報請甲方協商修改確定。
3、按照雙方約定的售后服務提供售后支持。
第六條 關于驗收
乙方全部制作安裝完工后四天內,甲方必須組織正式驗收,甲方在完工后四天內不組織驗收,視為合格。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時間付款,每逾期一日,應以合同總金額的千分之一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并將合同工期順延。如超過合同規定付款時間45日內仍未付款,乙方可拆除甲方已安裝的廣告牌并做自行處理,同時追究甲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按時制作、安裝完成廣告,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千分之一作為違約金。
3、乙方應保證工程質量、結構牢固性、抗風力、畫面平整、顏色符合VI識別色等指標達到相關規定。如未達到相關規定,乙方應承擔返工及相應損失。
4、在本廣告的.制作、設置過程中,乙方必須嚴格按規范的勞動操作規范進行生產,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勞動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均與甲方無關。
5、由于商標、肖像、廣告詞及其他因甲方提供的廣告內容而產生的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的責任。
第八條 售后服務
1、自驗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制作的工程項目,燈具光源等保修 個月。廣告畫面的顏色按甲方提供之品牌品種,按廠家質保為準,廣告牌結構(牢固)性質保3年,人為損毀乙方不負責保修。
2、如出現保修之范圍,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小時內作出維修安排答復, 小時內到達現場維修處理。
第九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本合同簽訂后發生的一方無法合理控制的、阻止并妨礙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中本協議義務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臺風、水災、其它自然災害、戰爭、BAO動、罷工、騷亂等。
2、如果由于不可抗力事件使本合同任何一方無法履行其合同義務,則該方可暫停履行其合同義務,并在1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說明不可抗力事件的性質、預計持續的時間、以及受影響方需采取的措施等。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雙方應協商公平的解決方法,并應盡最大努力盡量減輕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影響。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1、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本著互相理解、互相幫助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
2、如協商不成,同意提請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訴訟管轄。
第十一條 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司合同專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
2、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該書面文件需加蓋公司印章方為有效,成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傳真件、復印件有效。
5、以上內容為本合同的清潔文本,任何修改均須雙方簽字蓋章確認,否則不產生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表簽字:
公司地址:
公司電話:
銀行帳號:
開戶銀行:
簽字日期:
代表簽字:
公司電話:
公司地址:
簽字日期:
設計服務合同9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就標志設計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為甲方提供標志設計服務,具體包括:
基本要素:
1、企業標識
2、企業標志釋義
3、標志制圖法
4、標志的使用規范
5、標志的色彩規范
6、中文標準字〈橫式〉
7、中文標準字〈豎式〉
8、英文標準字
9、標志與標準字組合
10、標志與標準字色彩使用規范
二、實現過程:
第一階段:乙方全面了解甲方的需求和相關介紹后,為甲方提供8套優選設計方案,甲方選其一后與乙方溝通,提出修改意見.
第二階段:乙方根據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見修稿.
第三階段:確定標志設計方案,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
第四階段:乙方設計應用系統部分.
三、收費標準:標志設計服務費共計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元整。
四、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分為首期服務費和余款兩部分。甲方在合同簽訂之日交付首期服務費元。乙方向甲方交付全部設計作品當日付清余款_______元。
五、乙方在收到全部首期服務費后_______個工作日內提供設計方案。
六、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和思路,以使乙方設計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業文化內涵。
2、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設計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見;
3、從甲方付清所有設計費用之日起,被甲方采用的方案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
甲方義務:
1、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2、甲方有義務提供有關企業資料或其他有關資料給乙方;
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企業資料供乙方設計參考;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
3、乙方對設計的作品享有著作權,甲方在未付清款項之前不得使用該設計作品。
4、乙方提供設計方案或設計修改方案后5日內甲方未提出書面修改意見的,視為甲方已對乙方的作品完全滿意并定稿。
乙方義務: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作品設計。
2、乙方需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付設計作品。
七、知識產權約定:
1、在未結束全部標志設計前,乙方對設計的作品享有著作權
2、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對該作品不享有任何權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設計的作品而導致的侵權,乙方有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3、未被甲方采用的`方案,知識產權仍歸乙方所有。
4、甲方定稿并付清余款后享有對確認方案的全部版權。
八、違約責任:
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所收取的費用應當全部退回給甲方。
九、不可抗力因素: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由雙方協商解決。確實無法調節,則根據合同法辦理。
十、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應在收到對方書面通知之日停止違約行為,并在30日內賠償對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十一、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應訴諸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解決。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傳真件、復印件均有效。
十四、標枳部分保證注冊通過,如有雷同,通過修標到注冊為止。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
20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設計服務合同10
第一部分 信息系統工程委托監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__監理人_______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監理人監理的信息系統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__________
工程實施地點:______
工程總投資: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本合同標準條件;
2.本合同專用條件;
3.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監理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委托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和方式,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六、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簽章)______ 監理人:(簽章)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部分 標準條件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有如下含義: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實施監理的信息系統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和委托監理業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人”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項目組”是指監理人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監理業務的有關成員。
5.“工程監理的正常工作”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委托人委托的監理工作范圍和內容。
6.“工程監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監理范圍以外,通過雙方書面協議另外增加的工作內容;②由于委托人或集成商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續時間而增加的工作。
7、“工程監理的額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監理人必須完成的工作,或非監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監理業務,其善后工作及恢復監理業務的工作。
第二條 委托人的權利
1.委托人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要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2.監理人調換總監理工程師須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3.委托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提交監理工作月報及監理業務范圍內的專項報告。
4.當委托人發現監理人員不按監理合同履行監理職責,或與集成商串通給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更換監理人員,直到終止合同并要求監理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或連帶賠償責任。
第三條 委托人的義務
1.委托人應當負責工程建設的外部關系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2.委托人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3.委托人應當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人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4.委托人應免費向監理人提供必要的辦公用房和其他辦公設施。
第四條 監理人的權利
1.對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信息系統工程的規劃設計、項目實施、使用功能等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議權。
2.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向設計人提出建議。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國家頒布的信息系統工程質量標準或設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時,監理人有權書面報告委托人并要求設計人更正。
3.審批工程實施的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集成商提出建議,并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4.事先向委托人報告,經征得委托人同意后,監理人有權發布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
5.工程上使用的設備和工程質量的檢驗權。對于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構配件、設備,有權通知集成商停止使用;對于不符合規范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業,有權通知集成商停工整改、返工。集成商得到監理項目組或委托人的復工令后才能復工。
6.工程實施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完成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實施合同規定的完成期限的簽認權。
第五條 監理人的義務
1.保證自簽訂本合同時起至履行完畢本合同項下全部義務時止,始終、不間斷的具備符合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定的執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資質。
2.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守法經營,按章辦事,自覺維護委托人的利益。
3.接受委托人的檢查、監督,嚴格履行服務承諾,做到誠實守信。
4.加強內部管理,提高監理質量,按照監理合同的有關規定開展監理業務,保證不發生質量問題。
5.按合同約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項目組及監理人員,向委托人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監理項目組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工程范圍內的監理業務。在履行合同義務期間,應按合同約定定期向委托人報告監理工作。
6.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委托人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給委托人。
7.在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后,未征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有關的保密資料,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和設計人、集成商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六條 在監理過程中,如果因工程實施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書面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的合同期。
第七條 監理人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如果因監理人過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監理報酬總額(除去稅金)。觸及法律的,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八條 監理人對集成商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因不可抗力導致委托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監理人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委托人或監理人向對方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提出賠償的一方應當補償由于該索賠所導致對方的各種費用支出。
第十條 由于委托人或集成商的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發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長了持續時間,則監理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委托人。經雙方協商,適當延長完成監理業務的時間,支付監理人附加工作的報酬。
第十一條 在委托監理合同簽訂后,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監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執行監理業務時,監理人應當書面通知委托人。當恢復執行監理業務時,經雙方協商后應適當增加時間用于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監理業務的完成時間也應予以延長,并按雙方約定的數量支付監理報酬。
第十二條 監理人向委托人辦理完驗收或工程移交手續,集成商和委托人已簽訂工程保修責任書,監理人收到監理報酬尾款,本合同即終止。保修期間的責任,雙方可以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事先通知對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四條 當委托人認為監理人無正當理由而又未履行監理義務時,可向監理人發出指明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監理人在收到通知后應及時答復,否則委托人有終止委托監理合同的權利,并且由監理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正常的監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報酬,按照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方法計算,并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十六條 委托的工程監理所必要的監理人員出外考察、材料設備復試,在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其費用在預算范圍內向委托人實報實銷。
第十七條 在監理業務范圍內,如需聘用專家咨詢或協助,由監理人聘用的,其費用由監理人承擔;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第十八條 監理人駐地監理項目組及其職員不得接受監理工程項目施工集成商的任何報酬或者經濟利益,堅決杜絕商業賄賂行為。
第三部分 專用條件
第一條 本合同監理范圍和監理工作內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委托人應提供的工程資料及提供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委托人應在__天內對監理人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答復。
第四條 委托人免費向監理項目組提供如下設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監理人的報酬: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工作報酬: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工作報酬: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服務合同11
本合同由委托咨詢者 (以下簡稱委托方)為一方, 上海 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為咨詢方)為另一方,雙方就咨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內容
1.1提供的咨詢服務,而咨詢方愿意提供此項服務。
1. 2咨詢方提供的咨詢服務范圍包括:編寫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書及相關申報服務。
第二條 合同的開始、完成、修改及終止
2.1本合同從 簽訂之日起生效。
2.2咨詢方按本合同1.2中所列要求表完成咨詢服務。除非雙方協定在商議條件下延長服務,本合同應在合同履行之日起 60日后,或至服務全部完成時終止,先到者為準。在合同終止或期滿時,雙方所有的權利和義務均終止。
2.3任何一方終止本協議必須在終止日期之日提前天書面通知對方。如果本合同由委托方提出終止,須支付咨詢方項目終止之日之前所有工作的咨詢費用及所發生的相關費用。
2.4除非雙方簽署有書面修正意見,否則,不能對合同及其附件進行任何變動和修改。
第三條 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3.1委托方應向咨詢方提供有關的資料、報告及咨詢服務需要的其他信息并給予咨詢方開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協助,特別是委托方應指定一名總代表以便能隨時予以聯系。
3.2對于本合同項下咨詢方所履行的服務,委托方將以本合同第四條中所提供的方法向咨詢方支付。
3.3咨詢方應根據咨詢服務的內容和進度安排,按時提交咨詢報告。
3.4所有按合同要求完成的咨詢服務工作都應由“委托方”檢查,并得到它的認可。咨詢方要對咨詢服務的工作量、正確和完整性負責。
3.5咨詢方對本合同的任何和所有責任都限定在咨詢方因付出專業服務而已收到的合同付款之內,并將在本合同第7.2條規定的保證期滿后解除。
第四條價格與支付
4.1本合同總價為人民幣(幣種) 元 (大寫: )。
4.2本合同總價包括咨詢方所提供的所有咨詢服務和培訓費用,為固定不變價格,且不隨通貨膨脹的影響而波動。合同總價包括咨詢方在其本地和委托方所在地因履行本合同義務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支出和以各種方式寄送資料到委托方辦公室所發生的費用,但不包括咨詢方因服務發生的雜項費用,包括差旅,通訊,餐費,交通等費用。如發生本合同規定的不可抗力,合同總價可經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調整。如果委托方所要求的服務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規定的范圍,雙方應協商修改本合同總價,任何修改均需雙方書面簽署,并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4.3委托方向咨詢方的所有付款均通過委托方所在地的銀行以支票方式支付到咨詢方的帳戶上或現金支付。
4.4付款在委托方收到咨詢方提交的材料后
4.5收到委托方的付款后,咨詢方應在天內簽發標明相應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
4.6若委托方同意付款但未能按照上述條件付款,則咨詢方對應付金額按每月1%的費率收取滯納期費,并暫停后續階段服務直至受到委托方上述付款。
4.7如委托方拖延付款,咨詢方有權延遲或終止合同剩余咨詢服務。
4.8如咨詢方提供的服務與本合同要求不符,委托方應當立即通知咨詢方,咨詢方應在委托方指定的時間內重新進行服務,并不向委托方另外收取費用。咨詢方對本合同的違約或未執行的責任應限于根據本合同己支付咨詢方之酬金范圍內。由于對咨詢方的服務不滿而終止合同時,委托方仍然必須按合同規定付清咨詢方己提供之合格服務的酬勞。
第五條保密
5.1由委托方收集的、開發的、整理的、復制的、研究的和準備的與本合同項下工作有關的所有資料在提供給咨詢方時,均被視為保密的,不得泄漏給除委托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業或公司。
5.2合同有效期內,雙方應采取適當措施對本合同項下的任何資料或信息予以嚴格保密,未經一方的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5.3一方和其工作人員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所獲得或接觸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義務予以保密,未經其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從他方獲得的上述保密信息。
第六條保證
6.1咨詢方的保證義務在本咨詢服務經最后一批款項支付后的
6.2公正和信用。雙方將公平地對待相互所享有的合同賦予的權利,并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保證本合同的實施。故雙方一致表示,希望本合同在相互間公正實施、不損害任何一方的利益。
第七條 咨詢報告的歸屬
7.1所有提交給委托方的最終咨詢報告屬于委托方的財產,咨詢方對該報告不應泄漏或利用。
7.2咨詢方可保存上述資料的復印件,包括本合同第五條所指的委托方提供的資料,但未經委托方的書面同意,咨詢方不得將上述資料用于與本咨詢項目之外的任何項目。
第八條 轉讓
8.1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無論是委托方或是咨詢方均不得將其合同權利或義務轉讓或轉包給他人。
第九條 不可抗力
9.1任何一方由于戰爭及嚴重的火災、臺風、地震、水災和其它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響其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的,受事故影響的一方將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傳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發生后十四天內——將有權證明的機構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證實。
9.2受影響的一方對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合同義務不承擔責任。然而,受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盡快以傳真通知另一方。
9.3雙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響消除后立即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有效期和/或有關履行合同的預定的期限相應延長。
第十條 爭議及解決
10.1本合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司法裁決解釋和執行。雙方當事人應全力友好地解決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
10.2雙方之間如不能友好解決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委托方所在地仲裁機構,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
第十一條 語言和標準
11.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委托方和咨詢方之間的所有往來函件,咨詢方給委托方的資料、文件和咨詢報告等均采用中文文字。
第十二條適用的法律
12.1本合同的法律含義、效力、履行等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三條其它條款
13.1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與附件有矛盾之處,合同正文內容優先。
13.2所有對本合同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等均以書面完成并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合同用中文文字寫成,如有出入,以中文合同為準。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設計服務合同12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貴州云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昆明鑫石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特簽定如下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按照甲方所設計的廣告內容)進行廣告布的噴繪及廣告牌的安裝、維護等工作。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興義·公園里》項目形象展示墻噴繪制作及安裝。
工程地點:興義金水南路
合同簽訂地點:公司辦公室
二、規格數量:
以實際制作數量結算
三、綜合單價:
噴繪布11 元/平方米 ,廣告牌維修費用14579元,合同暫定總價為:人民幣肆萬肆仟肆佰玖拾陸元整(¥:44496.00元)
四、付款方式:
乙方制作、安裝完畢經甲方驗收合格后,在10日內付清全款,人民幣肆萬肆仟肆佰玖拾陸元整(¥:44496.00元元),保修期為 6 個月。
五、其他:
1、甲方必須提供廣告制作的相關噴繪內容、尺寸、色彩、格式、要求等,如因甲方未能在廣告布噴繪開始前提出更改要求或在噴繪過程中甲方提出更改,對已噴繪的廣告布進行按照 9 元/平方米予以計價,支付乙方。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提出的時間要求,對破損廣告布予以維護、修整。
3、乙方對人為損壞的'廣告布在能夠修補的,無償進行修補,如不能修補需進行更換的,甲方需按照相應面積予以計價、付款。
六、補充條款:
施工中的安全問題由乙方自己負責,如因質量問題造成的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
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向所在地(法院)仲裁(訴訟)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貴州云盛房地產開發乙方: 昆明鑫石文化傳播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崔金汝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崔金玉
賬戶全名: 賬戶全名:昆明鑫石傳媒有限公司
賬號:賬號:0300088342370012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18748941796
日期:日期:
設計服務合同1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約定,由乙方負責甲方平面設計代理工作。并簽定如下合作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滿,如雙方同意續約,則另行簽訂新的合同。
二、服務內容:
1.乙方負責甲方提出的有關網頁、微信、微博平臺所需的平面設計。
2.乙方負責廣告所涉及的文案。
3、為加強信息交流,甲乙雙方設立專人進行業務的對接。
三、服務流程:
1、乙方根據甲方需求設計出平面樣稿后交予甲方,甲方有權對設計稿提出修改意見,乙方必須根據甲方的意見進行修改,甲方對設計稿滿意后乙方開始制作正稿并根據圖片應用要求選用適當的`方式傳予甲方。
四、費用:
全年平面廣告設計代理費人民幣 (¥)大寫:
五、工作費用支付方式:
1、合同結束之日一次性支付。
2、甲方支付服務費前,乙方按時向甲方開具正規國稅設計服務類發票,稅率稅費由甲方承擔。
六、雙方責任:
1.自本合同簽署之日起,甲方應及時提供乙方設計所需資料,如因甲方工作延誤導致乙方不能按時完成工作,乙方不負違約責任。
2、自本合同簽署之日起,乙方應按時完成所負責工作,工作完成以甲方負責人書面確認為準。
3、甲方確認的所有文件,其法律責任與乙方無涉。
4、合同終止后,乙方于合同有效期內提供合同內容有關的資料,其著作權及作用權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繼續使用。
七、合同終止:
1.本合同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地震等發生時自動中止,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2.本合同執行過程中,乙方出現重大失誤,甲方有權中止合約。
3.合同期滿后,合同內容自動失效。
八、合同修改:
1.本合同中所涉工作項目,可能未臻全面,若有增加或修改,雙方協商解決。
2.合同有效期內如需增減條款,雙方書面同意簽字后,可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十、本合同執行中如出現爭議,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設計服務合同14
合同編號: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公司所具有技術水準及本工程具體情況,本著精益求精、精誠合作的原則,甲乙雙方就該工程室內裝飾設計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工程概況:
1. 工程地點:
2. 建筑面積:
3. 使用性質:
4. 房屋結構:
二、 設計程序:
1.甲乙雙方經協商設計費按套內建筑面積 m2× 元/m2計取,設計 服務合同書。閣樓設計費按套內建筑面積(如要求特別創意的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非特別創意的按一半的套內建筑面積計算。)m2× 元/ m2計取,設計費總計 元。
2.設計協議簽訂后,即由甲方付與乙方方案設計定金為總設計費的 %,即 元。
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關圖紙,對工程進行實地勘測后在 天內,提出設計構想,形成設計方案平面圖,創意透視草圖,由甲方審閱。
4.在甲方確認平面方案圖并支付施工圖設計費即總設計費的 % 元后,乙方在 天內完成施工圖設計,包括平面布置圖,天花平面圖,效果圖(共公區域效果圖一張),立、剖面圖等。
5.施工圖由甲方負責確認,確認后甲方在索取圖紙時,須支付尾款,即設計費的 % 元。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2個區域以上的效果圖應事先說明,并應于方案設計前付清效果圖成本費(效果圖 元/張)。現甲方要求繪制 部位效果圖 張,總計 元。
7.施工圖由甲方簽字確認后,并由乙方蓋好公司公章后,施工圖才算正式有效。否則應為無效,乙方不對所有施工圖負責。
8.其它約定:
三、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 甲方保證提交的資料真實有效,若提交的資料錯誤或變更,引起設計修改,須另付修改費,合同范本《設計 服務合同書》。
2. 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3. 事先經甲乙雙方確認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應增加設計費。
4. 對未經甲方確認的,或未付清設計費的圖紙均不能外帶。
5. 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設計圖紙必須經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圖紙影響房屋結構或裝修內部結構,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執意要改的,其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負。
6. 甲方有責任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乙方有權按設計費雙倍收取違約金。
7. 負責承擔要求設計師外出考察或選料時所需的出差費用。
8. 凡甲方在設計圖紙上簽字或付清全部設計費后三天內未提出異議者均作為甲方對設計圖紙的簽收
和確認。
二乙方責任:
1. 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
2. 乙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錯誤負責修改。由于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
3.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設計定金。
4. 乙方負責向甲方施工時解釋圖紙和協助解決技術上的疑難問題。
四、 其它:
1. 本合同中所稱室內裝修設計系解決功能,藝術性的“形”的`設計,而不含原有建筑構造的安全鑒定,及其構造變更后的加固和技術措施。若業主需要應另行委托設計。
2. 凡本設計在實施前甲方或施工企業均應按規定辦理有關審批手續,并應遵循相關規范與要求。若有差異均應以規范或審批結論為準,否則乙方不承擔責任。甲方或施工企業在實施前均應與設計師進行圖紙交底,凡未會審交底而進入施工所產生的一切問題均與乙方無關。
3. 如本設計項目非本公司施工的,由于甲方所請施工公司或施工隊不理解圖紙而需乙方多次到施工現場的,市區內甲方應支付乙方 元/次的外出費,市區外甲方應支付乙方 元/次的外出費,甲方承擔交通費及旅差費。
4. 對甲方提出的有違反設計規范的建意及要求,乙方有權不予采納,如甲方要求乙方強制采納設計的,乙方不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委托方與設計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訴請舟山市定海區人民法院解決。
6.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履行完后自行終止。
甲方名稱(簽字蓋章): 乙方名稱(蓋章):
甲方代表: 法定人:
電話: 代表人:
現地址:
郵編: 簽訂日期:
設計服務合同15
甲方: 乙方:
甲 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地 址: 電 話: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地 址: 電 話: 開戶行名稱: 帳 號: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聘請乙方為公司及 項目的企業運營及相關廣告推廣(具體內容詳見附件2)提供顧問咨詢服務(以下簡稱“本項目”),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特簽訂如下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1、 定義 1.1 本合同中
(a) “本合同”指合同正文及其附件,以及雙方根據合同第7條所作的任何書面變更的內容。本
合同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b)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c) “ 咨詢服務”指附件二(詳見附件2)中訂立的咨詢服務內容,以及本合同第10條規定的附
加咨詢服務。
(d)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子數據交換和電
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e) 本合同中的“天”指日歷天,年、月、日均以公歷計算。
1.2 本合同中的各標題僅作為參考之用,不得從任何意義上影響本合同的涵義或其解釋。
甲方與乙方訂立的合同條款全部包含在本合同中,所有在此之前的合同、備忘錄、談判、信函、會議紀要或討論等書面或非書面的文件、承諾均為本合同所取代。
3、 文件效力
如果組成本合同的文件資料之間出現含混不明、或相互沖突的,以合同附件為準,但雙方根據本合同第7條對本合同進行修改的文件除外。修改文件的效力以雙方最近達成的版本為準。
4、 禁止轉讓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無權轉讓本合同或其中的任何權利,也不得減少和豁免其根據本合同應承擔的義務。
5、 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各項條件完成之后即時生效:
5.1 經合同雙方共同簽署;
5.2 甲方依照附件一(詳見附件1)中的規定將預付款付至乙方的銀行帳戶。
6、 開始咨詢服務
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即時開始咨詢服務工作。
7、 合同變更
雙方對本合同的任何全部或部分修改、更正或放棄,都必須書面進行,且經合同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8、 合同終止
8.1 如不可抗力條件持續超過三十天,雙方均可向對方發出通知書,然后終止本合同。 8.2 本合同的期滿或終止均不應損害或影響合同中任何一方應有的權利和義務。
本合同除根據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外,其有效期應持續至雙方的合同權利和義務履行完畢時為止。
10、 額外咨詢服務
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額外咨詢服務的,應以書面形式提出,雙方應當另簽補充合同明確補充工作內容、成果提交時間、追加乙方咨詢服務費用及雙方應履行的義務等事宜。
11、 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11.1 甲方應按附件三(詳見附件3)約定的內容和期限向乙方提供開展咨詢服務工作所需的有關數據
和資料;超過約定期限仍未提供的,乙方交付咨詢成果的時間將相應順延。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11.2 甲方變更委托咨詢服務項目、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對提交的資料作較大修改,因而造成乙
方工作超出附件二(詳見附件2)定義的服務范圍和期限時,雙方應視當時之實際情況,協商確定相應延期工作日,并根據乙方增加的工作量協商追加乙方咨詢服務費事宜。
11.3 甲方應按附件一(詳見附件1)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咨詢服務費用。因甲方自身原因導致延期支付的.,則甲方應自約定支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每天按該期應付而未付金額的萬分之二計算支付。當甲方在約定付款日期屆滿后三十日內仍然未能按照約定付款的(出現不可抗力或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時除外),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應支付乙方在合同解除之日前已提供的服務所對應的咨詢服務費。
11.4 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因其自身原因而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始咨詢服務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預付款;在乙方按進度計劃完成咨詢成果的情況下,甲方應根據附件一(附件1)所約定的付款方式,以乙方階段進度已完成的實際工作量或以月服務時間為一個階段,不足一個階段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個階段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全部支付。
11.5 甲方要求乙方暫停咨詢服務的,甲方應提前七日書面通知乙方并說明理由和暫停期限,并按照乙方實際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應階段的咨詢服務費用,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全部支付。如擬定暫停或者實際暫停超過三十日,則乙方有權選擇單獨終止本合同。
11.6 在任何情況下,甲方與本合同相關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違約賠償責任之違約金及/或賠償金應以合同總額的20%為上限。
11.7 合同履行期間,甲方的項目代表為(如需變更甲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姓名:職務: 手機: 電話: 傳真: E-mail:
12、 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2.1 乙方應按照國家及項目所在地地方政府頒發的規范、規定,并恰當地運用國際上先進科學的咨詢技術,依照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及附件二(詳見附件2)約定的內容為甲方提供咨詢服務,并提交咨詢成果。
12.2 乙方應按附件二(詳見附件2)約定的時間提交咨詢成果,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逾期,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承擔該階段合同費用萬分之二的違約金。
12.3 乙方應按附件二(詳見附件2)約定的咨詢服務范圍及時間期限,對咨詢成果進行相應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12.4 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8.1、11.3、11.5款約定的情況外,乙方不得無故終止或解除合同。
12.5 在任何情況下,乙方與本合同相關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違約賠償責任之違約金及/或賠償金應
以合同總額的20%為上限。
12.6 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項目代表為(如變更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電話:傳真:
E-mail:
13、 免責約定
13.1 因合同一方違約在先或因不可抗力導致的延遲或無法履行本合同義務,合同另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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