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靠合同4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掛靠合同4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掛靠合同 篇1
甲方:
營業執照: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職務:
乙方:
身份證號:
為發揮甲方(管理方)的宏觀調控職能,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甲方(管理方)經與乙方(掛靠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就乙方掛靠在甲方公司下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合同目的
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乙方掛靠在甲方企業之下。從事甲方經營許可證范圍內的經營項目。同時,甲乙雙方訂立本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及掛靠期內的注意事項。
第二條 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權利:(1)如乙方做出有損甲方信譽和形象之行為,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義務:(1)甲方在本協議生效之后,只向乙方提供相關經營業務所需要的手續證件和經營許可。
第三條 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權利:(1)享受甲方所提供的施工所需資質和經營許可。充分利用建業的資質,經營上實行內部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義務:(1)在經營活動中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
(2)負責解決經營事件,相關經營條件及施工問題自主負責解決。
(3)認真負責進行施工項目的質量和安全,對發生的.質量問題和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
(4)維護甲方的信譽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詐,侵權,損譽的事情,若發生此類事件,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并要求進行相關經濟賠償和處罰。
(5)乙方經營項目不得超過甲方經營許可證允許的范圍,如超出甲方經營許可證規定的范圍的項目,乙方需要自己提供相關的手續證件。
第四條 乙方實施的工程項目,其合同,保險,稅務,財務,銀行,統計等事項由乙方自主辦理。
第五條 乙方在經營活動中,若出現重大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由乙方獨立承擔,甲方不承擔一切責任,特此提出免責聲明。
本合同以簽訂日期為生效日,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相關主管單位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
掛靠合同 篇2
地址:天堂市人力資源服務公司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天上人間 聯系電話:110
乙方(勞動者)姓名: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文化程度: 住址:聯系電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勞動合同類型及期限
一、勞動合同類型及期限按下列第 項確定。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年月 日起至法定的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終止。
二、本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及要求
一、工作內容:乙方同意根據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二、工作地點: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確定乙方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包括但不限于:
1、 杭州
2、 溫州
3、 上海
4、 紹興
5、 寧夏
6、 青海
7、 新疆
8、 貴州
9、 北京
10、南京
乙方工作應達到以下標準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作地點。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天堂市人力資源服務公司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時間按下列第 項確定:
1、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的不定時工作制。
3、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結算周期:按結算。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乙方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 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勞動報酬為元。
二、試用期滿后,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月勞動報酬為元,或根據甲方確定的薪酬制度 。
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日。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工資,不得拖欠。
四、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日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第五條 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有職業危害的工種應在合同約定中告知,甲方應為乙方的生產工作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甲方必須自覺執行國家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第七條 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或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或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意見,裁減人員方案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勞動合同期滿,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乙方具有本條第九款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六款第七款的約定解除本勞動合同。
第八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方違法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向乙方支付賠償金;乙方違法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 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條款如與今后國家頒布的法律法規相抵觸時,按國家新的法律法規執行。
4、本合同依法訂立,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簽名: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掛靠合同 篇3
訂立合同雙方:
發包方:山東盛華物業有限公司裝飾工程承包方(法定責任人由偉壯)
掛靠方:法定責任人王立誠
為深化企業改革,提高勞動生產率,山東盛華物業有限公司為發包方裝飾工程承包方(法定責任人由偉壯)(以下簡稱:發包方)。發包方通過規定的程序最終確定以王立誠為代表的(個人、合伙人、企、事業單位法人子公司,作為本合同規定掛靠期限內獨立承接的家裝工程的司掛靠方(以下簡稱:掛靠方)。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掛靠經營是在堅持企業的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的基礎上,按照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通過選拔經營者,并以掛靠合同形式確定發包方、掛靠方二者責、權、利關系,使企業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社會主義生產者。
第二條 掛靠經營期間,子公司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
第三條 掛靠經營期間,子公司獨立核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所有制、原有行政隸屬關系及財政、稅收渠道不變。
第四條 掛靠經營期間,子公司必須堅持原有經營方向,在此基礎上可以實行多種經營。
第二章 掛靠的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標
第五條 子公司本次實行承包經營的期限為_1_年,即從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5月1日止。
第六條 子公司本次掛靠經營的形式為:保上交掛靠費,保技術改造投資,掛靠經營責任制。
第七條 子公司本次掛靠經營的主要經濟技術指標為上繳利潤、技術改造投資、貸款歸還、企業上等級目標。具體如下:
第一款 以“實行自負盈虧,自主經營”為原則,掛靠經營期間上繳利潤總額為工程總造價的__%
第二款 掛靠經營期間,發包方為掛靠方提供信息和技術方面和業務(含蓋章,開發票等)的必要支持。
第三章 掛靠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一節 掛靠方的權利
第八條 掛靠經營期間,掛靠個人或合伙掛靠的第一掛靠人(以下簡稱:第一掛靠人)為該子公司的負責人,當然總經理,享受總經理負責制和本合同賦予總經理的全部權利。
第九條 掛靠在承包期間,對子公司的經營管理有如下權利:
第一款 有權按國家規定自主聘任副總經理及副經理級管理干部,組成子公司的領導機構,并報總公司備案,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后,該領導機構即告解體。
第二款 有權決定子公司的機構設置、人事任免和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
第三款 有權依照有關規定獎懲、招用職工和辭退違紀員工。
第四款 有權改革子公司內部分配制度,在上級核定的工資總額范圍內有權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
第五款 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購置新設備。
第六款 在不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前提下,有權開展新的經營業務。
第十條 掛靠方有權依據本合同規定,取得其應得的合法收入。
第二節 掛靠方的義務
第十一條 掛靠方在掛靠期間應盡義務如下:
第一款 對子公司的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負有全面責任。
第二款 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期如數繳納應繳納的各種稅、費和統籌基金。
第三款 應完成發包方給掛靠方下達的各項指令性計劃。
第四款 應負責繼續履行子公司與其它單位已簽訂的一切有效經濟合同。
第五款 自覺接受總公司和子公司員工的監督,尊重和保護子公司員工的民主權利,定期向子公司報告工作,聽取員工的意見和建議。
第六款 維護子公司員工的合法權益,改善員工的'勞動條件,在不斷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子公司員工收入,不斷改善員工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掛靠方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四章 發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三條 發包方的權利如下:
第一款 有權維護國家利益和子公司利益不受損害。
第二款 有權監督子公司的經營方向。
第三款 對子公司有財務監督權、審計權和工程質量檢查權。
第四款 有權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維護子公司員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四條 發包方的義務如下:
第一款 不得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涉掛靠方的經營自主權。
第二款 不得平調子公司資產。
第三款 必須按本合同規定保障掛靠方的合法權益。
第四款 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掛靠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五章 掛靠方的收入
第十五條 掛靠經營者在掛靠期間的收入按與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掛鉤考核的原則確定。
具體規定如下:
第一款 掛靠經營者如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其收入子公司以分紅形式結算。
第二款 發包方如認為掛靠經營者作出特殊貢獻時,可另給予特殊獎勵。
第三款 員工人均年收入的計算范圍按__勞字__號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掛靠包的收入每月月底結算一次,年底結算之前,承包經營者只能按每月__元的標準預支生活費(不含國
家規定的補貼)。年底結算以后,掛靠經營者的個人收入及子公司收入一次性結清,
第六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第十七條 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發包、掛靠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國家有關政策與本合同簽訂時相比發包、掛靠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響,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條 掛靠方如經營管理不善或經營決策嚴重失誤,給發包方造成重大損失,發包方有權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并保留向承包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條 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擾掛靠方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包方無法繼續經營下去,或使掛靠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掛靠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發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須發包、掛靠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規定的掛靠期滿,發包掛靠雙方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期滿三十日以前,掛靠方應接受發包方派出的審計機構對其掛靠情況進行審核,確定無誤后,雙方代表在審計意見書上簽字后,掛靠方方可離職。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發包、掛靠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應負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 掛靠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應承擔違約責任和相應的經濟處罰,具體規定如下:
第三款 掛靠經營者如未完成本合同規定所上繳利潤指標,可從總公司分管子公司財務扣除,酌情處罰3倍罰金
第二十六條 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第十八條的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違約給掛靠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并須向掛靠方支付其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的百分之三的違約金。發包方的賠償金和違約金應在違約年度的次年一月底以前交付掛靠方。發包方如有滯納行為,則須從滯納之日起至補齊之日止,以天為單位按滯納數額的百分之三向掛靠方支付滯納金,此項滯納金由發包方自理。
第二十七條 發包、掛靠雙方發生糾紛時,應按《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執行。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合伙掛靠的原定第一掛靠人(或企、事業法人承包的原指派承包經營者)如發生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則由承包合伙人(或企、事業法人)另行推選(或指派)第一掛靠人(或掛靠經營者),經發包方認定,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后,如發包商仍實行招標掛靠經營,且掛靠方履行本合同情況良好,掛靠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再承包的權利。
第三十條在掛靠過程中,子公司所出現的一切責任性事件(民事訴訟、經濟糾紛、債權、債務、法律訴訟等)都由掛靠方承擔。
第三十一條在掛靠其間,發包方為子公司出具一名會行政監視,負責子公司財務日常運作監督檢查,和日常工作管理。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由發包方代表、掛靠方代表簽字,并經__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__份,發包方、掛靠方和__公證處各執一份。
本合同副本若干份,報企業掛靠指導委員會、發包方成員單位備案。本合同副本與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條
發包方____
代表____(簽字蓋章)
掛靠方____
代表____(簽字簽章)
掛靠合同 篇4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聯系人: 手機: 電話: 傳真: EMALL: 乙方: 身份證號碼:(以下簡稱乙方) 手機: EMAIL:
本著“以人為本,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將其國家建筑工程貳級建造師_資格證書(證書編號: )。
注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壹 年 ,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即刻生效, 自 年 月 日至 年月日止。
二、聘用待遇:
聘用期間甲方每年給予乙方現金報酬金額為人民幣¥ 元整(大寫 元整)。支付方法:簽訂本協議之日起三天內,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全部掛靠費用。(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成功注冊的,甲方退還乙方相關證件,乙方退還已收現金報酬;甲方原因未成功注冊或終止注冊的,甲方應退還乙方相關證件,并支付自合同生效之日至告知乙方之日止另加3個月的現金補償,補償金額以年度報酬按時間折算,如乙方已經收取年度報酬的應把多余部分金額退還甲方。)
三、甲方的義務及權利:
1、甲方使用乙方二級建造師資質證書僅作甲方申請企業資質及年檢使用。實行掛證不掛章,執業印章在印章下發后7日內交還乙方。
2、在貳級建造師注冊管理部門可以接受貳級建造師注冊申請之日起,甲方負責及時為乙方辦理引進及其貳級建造師注冊登記手續。
3、甲方承擔乙方貳級建造師注冊登記手續的相關費用及聘期內乙方參加貳級建造師繼續教育培訓、考試的相關費用,因學習培訓而引發的所有費用(培訓費、差旅費、食宿費等)由甲方全額報銷,并給予乙方本合同約定標準的補貼。對期間乙方通過繼續教育或申報獲得的其他相關資格證明、證書甲方不得私自扣留或收取費用。
4、履約期內,甲方妥善保管乙方的貳級建造師資格證書,職稱證,注冊證書原件,如有遺失,甲方負責及時為乙方辦理補證手續,并承擔給乙方帶來的全部損失。
5、如果由于甲方原因發生乙方的貳級建造師資格證、注冊證丟失或吊銷和畢業證丟失甲方賠償乙方相關損失;其相關損失計算方法如下:
(1) 資格證書、注冊證書、執業印章丟失,甲方賠付乙方人民幣10000元(大寫:壹萬元整);
(2)如因甲方過失至乙方學歷證書而丟失或損毀的,甲方賠付乙方人民幣50000元(大寫:伍萬元整);
(3)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二級注冊建造師資格被吊銷或失效的,甲方應賠付乙方人民幣50000元(大寫:伍萬元整)。
(4) 如發生上述第(3)項情況,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已收津貼不予退還。乙方單方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5日內支付賠償金。
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不良后果,甲方概不負責,并賠償甲方相應的損失。
6、協議期內,在未得到乙方書面認可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將乙方的建造師資格證書轉借或注冊到其他的企業,否則即視為違約,賠償違約金20000元(大寫:貳萬元整);不得作出有損于乙方利益的其他行為。因甲方原因給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后果和經濟損失的,全部責任由甲方承擔。
7、在合同有效期間內,如乙方需取回證書,應提前通知甲方。
8、甲方需要乙方配合資質、安全考核B證及相關注冊等事項或者參加與維持建造師資格相關的考試乙方應積極予以配合,但所發生的交通費、食宿費由甲方承擔。另外支付人民幣 /天作為乙方出場費。
四、乙方義務及權利:
1、乙方承諾具備國家建設部、人事部認可的貳級建筑工程建造師資格,且承諾保證沒有其他注冊執業資格證書已辦理登記和在甲方所在城市沒有購買社保,乙方配合甲方購買社保,但費用由甲方支付。
2、履約期內,乙方必須將貳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執業資格證書原件在注冊成功后由甲方保管保管。乙方應積極配合。履約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注冊。
3、乙方必須提供注冊、購買社保等所需的材料及相關證件,積級配合甲方辦理注冊登記手續(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有效證件用于從事不正當交易)。
4、如因乙方原因注冊審核不通過的(非重復注冊原因),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所有費用,乙方必須在建設廳網公布不通過日后十天內一次性退還給甲方,同時甲方將上述證件原件交給乙方;乙方應退回甲方已付崗位津貼,合同自動失效。
5、履約期內如乙方有充足的.理由需取回證書,應提前通知甲方且在承諾的期限內返還甲方。
6、履行期間,甲方辦理資質升級或招投標時,需乙方提供身份證、畢業證、執業章等相關證件原件時,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辦理原件核對。
7、如遇證書年檢、工地檢查、等需要乙方到位,甲方應提前五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須支持配合,由乙方在規定時間內到位,由此引發的合理費用(含來回路費、生活住宿費)由甲方負責全額報銷,并給予乙方每天補貼¥ 元。
8、在履約期間如按國家政策有關規定乙方需繼續進行有關建造師學習培訓,乙方應積極參與,因學習培訓而引發的所有費用由甲方全額報銷。如因乙方自身原因而引起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負責。
五、其他:
1、雙方均不得將本協議轉簽于第三人,如發現有此類現象,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有權請求違約方賠償履約期間崗位津貼總額1%的損失。
2、本合同期限屆滿;本聘用協議期滿前一個月,如雙方達成一致意向,甲方可優先考慮續聘乙方,但須重新辦理聘用手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向,甲方必須配合乙方辦理注冊證書變更遷出手續,并返還乙方留存在甲方處的所有證書及證明資料。否則即視為違約。
3、合同終止后,甲方不得扣留二級建造師原件及其他資料,并在合同終止后 7 天內辦理完調離手續,否則乙方有權從要求甲方支付 300 元/天的違約金,違約時間從合同到期之日起開始計算。
4、甲方不承擔聘用期內乙方的任何傷、殘、病、死亡等及其他原因產生的一切費用。
5、協議有效期內,甲乙雙方不得擅自單方解除協議,如因此造成損失,由擅自解除協議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果甲乙雙方在協議期內需要變動協議,應本著相互支持與理解的原則進行商議并需要在前一個月告知對方。
6、若一方違反本勞動合同相關條款的,另一方可終止本合同。
六、附加條款:
甲、乙雙方簽字后,乙方將建造師注冊證書原件、畢業證和身份證復印件等注冊所需文件交由甲方,由甲方證書注冊手續。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蓋章(或簽字)之日起生效,聘用期滿后本協議自動失效。
甲方代表人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開戶行: 開戶行:
賬 號: 賬 號: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簽訂時間: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