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寧市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職責和議事規則
導語:加強協調,明確責任,落實措施,切實做好農民工工作,建立市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根據《青海省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職責和議事規則》的規定,制定市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職責和議事規則如下。下面是小編收集的西寧市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職責和議事規則,歡迎閱讀。

一、聯席會議主要職責
研究擬訂我市農民工工作的具體政策措施,為市政府決策提供意見建議;督促檢查各地區、各部門相關政策落實情況和任務完成情況,協調解決落實政策中的難點問題;研究確定年度工作要點和階段性工作計劃;定期向市政府匯報農民工工作情況,井及時通報各地區,各部門。
二、聯席會議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市委宣傳部:負責宣傳黨和政府關于農民工工作的方針政策,宣傳農民工在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中的突出貢獻和先進典型;在農民工中開展職業道德、社會公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協助有關單位和部門做好其他工作。
市委政研室:負責研究農民工進城就業政策,深入調查,提出建議;協助有關單位和部門做好相關工作。
市發展改革委員會:研究制定扶持縣域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負責把統籌城鄉就業和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
市經委:負責協調全市二、三產業和中小企業工作,落實推動農業產業化和非公有制經濟的政策措施,積極鼓勵支持企業安置農民工進城就業。
市財政局:積極調整財政資金使用結構,逐步把農民工的就業、子女教育、衛生、計劃生育等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加大對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督促區縣財政建立農民工管理和服務工作的經費保障機制。
市教育局:負責進城務工農民工子女的義務教育工作,將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納入當地教育發展規劃,使其享受城鎮子女教育的同等待遇;查處違規向農民工子女收取借讀費等費用的行為。
市公安局:負責研究解決長期在城市就業和居住農民工的戶籍問題;嚴厲懲處侵犯農民工人身和財產的非法行為。
市司法局:加強農民工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引導法律服務、援助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積極參與涉及農民工的訴訟活動、非訴訟協調及調解活動。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研究制定農民工就業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農民工社會保障制度;進一步清理和取消各種針對農民工進城就業的歧視性規定和不合理限制;大力開展有組織的就業和勞務輸出,強化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完善日常巡視檢查制度和責任制度。
市監察局:進一步清理和取消各種針對農民工進城就業的歧視性規定和不合理限制,清理企業使用農民工的行政審批和行政收費。
市民政局:保障農民工依法享有的民主政治權利;農民工戶籍所在地的村委會在組織換屆選舉或決定涉及農民工權益的重大事務時,應及時通知農民工,井通過適當方式行使民主權力;發揮社區管理服務的重要作用,完善社區公共服務和文化設施,向農民工開放社區公共文化設施,豐富農民工精神生活。
市文化局:積極宣傳黨和政府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方針政策,利用多種形式開展農民工文化娛樂活動。
市衛生局:依法維護農民工職業衛生和健康權益,加強檢查監督;為農民工提供相應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加強農民工疾病預防控制和適齡兒童免疫工作。
市國土資源局:協助有關單位和部門做好農民工土地承包權政策的落實,并做好相關工作。
市規劃建設局:加強對城鄉結合部農民工聚居地區的規劃、建設和管理,提高公共基礎設施保障能力;將長期在城市就業與生活的農民工居住問題,納入城市住宅建設發展規劃;統籌規劃城鄉公共設施建設,加大對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
市交通局:做好局直管公路建設項目農民工工資發放的監督管理工作,督促相關建設單位、用工單位及時足額發放農民工資。
市農牧局:繼續加大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陽光工程的實施力度,完善農民工培訓補貼辦法;維護和完善農民工土地承包經營政策,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大力發展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擴大農民轉移就業容量。
市科技局:協助有關部門加強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陽光工程和其他相關工作。
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加大支持力度,繼續落實各項稅費減免政策。
市工商局:加強對農民工的扶持和引導,落實農民工從事個體私營經濟的各項優惠政策,為農民工自主創業提供服務,創造寬松環境。
市統計局:加強和改進農民工統計管理工作,利用網絡整合農民工信息資源,實現信息共享。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依法維護農民工職業安全權益,加強對作業場所農民工職業安全的監督檢查;加強對用人單位執行國家和地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指導監督;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相關違法違規行為。
市人口計生委:加強對農民工計劃生育的管理和服務工作,建立健全以輸入地為主、輸出地和輸入地協調配合的管理服務體制;做好農民工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和技術服務工作;加強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信息交流平臺建設。
市政府法制辦:研究制定關于農民進城就業的政策規章,進一步清理取消對農民工的各種歧視性規定和不合理限制。
市法院:及時依法審判有關農民工的民商事、行政、刑事案件,切實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進一步落實公開審判制度,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增強農民工依法維權意識和法律素質。
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加強源頭參與和監督,保障農民工參與企業民主管理、評定技術職稱、晉升職務、評選勞動模范和先進生產者等方面的平等權利。強化工會維護農民工權益的作用,充分發揮各級工會、團委、婦聯組織在農民工教育和維權工作中的作用;通過多種形式協助有關單位和部門做好相關工作,推進有關農民工政策措施的落實。
三、聯席會議議事規則
(一)定期向市政府匯報工作進展情況。主要匯報落實政策和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總結推廣各區縣開展農民工工作的經驗和做法,分析存在的突出問題,為決策提供參考。
(二)每半年召開一次聯席會議全體會議。主要內容:學習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于農民工工作的指示及有關會議、文件精神;議定年度工作計劃、任務指標和階段性工作安排;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分析存在的問題,提出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議;研究其他事項。確因工作需要,可以臨時召開,聯席會議組成人員及辦公室工作人員參加。聯席會議以會議紀要形式確認會議議定事項,經與會單位同意后印發各成員單位,同時報市政府。
(三)不定期召開專門會議、開展專項活動和聯合調研。聯席會議辦公室根據年度工作計劃和階段性工作安排,報請聯席會議召集人同意,不定期組織各成員單位或部分成員單位開展聯合調研、召開專門會議、進行專題研究,并及時向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通報工作成果。同時,各成員單位要指導和督促本系統開展調查研究,通過多種形式,全面推進農民工工作開展。
(四)做好信息通報和交流。聯席會議辦公室根據工作進展情況,編輯《聯席會議簡報》,報送市政府領導同意,并送各縣、區人民政府及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有關信息收集和檔案管理工作,編印工作手冊,并按各成員單位要求及時提供資料信息。
(五)對農民工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及對策建議,應經聯席會議討論通過、并征得有關成員單位的同意后報市政府。遇有意見分歧的,由召集人或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負責協調,協調后仍不能形成一致意見的,將有關意見和理由報市政府決定。
(六)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共同做好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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