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調研報告(通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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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調研報告 1
為了使“加強小區物業管理”主席協商會議更加富有成效,市政協文教衛體委組織部分委員組成調研組,在傅紹平副主席帶領下,調研視察了市城區住宅小區,組織召開了座談會,對我市小區物業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了認真分析思考,并借鑒了外地好的做法,形成了這份調研報告,供主席會議協商參考。
一、發展現狀
近年來,市政府高度重視物業管理工作,把物業管理作為加強社會管理、建設完美社區、提高市民生活質量、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一項重要的民生工程來抓,有效改善了市民的居住環境,提升了城市品位和市民生活品質。
1.健全了物業管理規范制度體系。20xx年以來,市政府根據全市物業管理行業發展情況,先后制定出臺了一系列規范性文件,涉及前期物業管理、物業服務收費、物業保修金、物業維修資金管理等主要領域,形成了相對完整、較為完善的政策管理體系,極大地推動了相關工作的順利開展。
2.強化了對物業主體的培育和監管。培育和引導本地企業做大做強。20xx年常德福吉物業公司晉升為一級資質,實現了本地一級資質物業服務企業零的突破。加強對市場主體的監管。依法實行市場準入制度;建立了資質年度考核制度和物業服務企業信用動態管理檔案,并且加強了信用評價成果的運用。
3.提高了服務水平拓展了服務領域。引進保利、金碧、萬達等一批國內優秀物業服務企業駐常服務,傳播先進的物業管理理念。通過專題培訓、專家講座、開展競賽、外出考察等多種方式提高本土物業企業業務素質和服務水平。引導和拓展物業管理的服務項目從過去簡單的保安、保潔、維修等基本內容,發展到目前的家政服務、代收代繳、車輛管理、特約服務等方方面面。
4.加強了對物業管理硬件設施投入把關。制定了物業管理用房、業主公共活動用房等物業管理硬件設施的建設標準,物業管理用房面積按小區總建筑面積的3‰-5‰配建,最低不得少于50㎡;業主公共活動用房按照3‰-5‰配建,最低不得少于100㎡。并將物業管理硬件設施的建設標準納入了全市房屋建設技術規范。
二、主要問題
雖然我市小區物業管理取得了長足發展,但也暴露出不少問題,與黨委政府的要求、與社會和人民群眾的期待還有一定的差距。
1.車輛停放無序。由于前期建設車位配套比例較低,加上近年來我市私家車保有量的迅速增加,小區內有限的停車位(庫)已無法滿足業主車輛的停放需求,致使小區內大量車輛無處停放,部分小區停車猶如見縫插針“搶車位”,擠占人行道、綠化帶已成常態,占用消防通道、堵路堵門也時有發生,造成小區內交通堵塞,進而引發各類糾紛。市城區金色曉島小區就出現過因為他人的車輛停放在車庫門口,車庫業主家小孩半夜生病需要急診時而無法開車,一氣之下怒砸堵庫之車的案例。
2.違法建設不止。部分小區存在嚴重的亂搭亂建現象,如有的一樓居民占用公共空間圈建小院、在陽臺周圍搭棚、破墻開店;有的頂樓搭建閣樓;有的違規搭設外置防盜網,影響城市整體美觀;有的高檔別墅小區甚至出現業主大興土木推倒重建;還有的業主私自改變房屋的居住功能,租與他人開飯店、茶館,開公司、做倉庫,嚴重影響周邊業主的日常生活。上述情況多是因沒有及時制止而其它業主跟風效仿,導致不少小區亂搭亂建現象禁而不止、愈演愈烈。
3.物業費用難收。目前市城區物業企業中有相當部分企業實際處于虧損狀態,除了規模因素外,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偏低、物業費收繳率不高也是重要原因。目前多層住宅為0.5-0.8元/平米,高層住宅為1.0-1.5元/平米,部分小區收費標準還維持在10年前的水平。據武陵區調查表明,20xx年小區業主欠費額度平均達25%,個別小區高達45%以上,而物業企業能夠承受呆賬的臨界點大致在10%。不少業主常以房屋質量差、服務不滿意等各種理由拒交物業費。不斷降低的收費額度導致物業服務質量下降形成了惡性循環。例如水岸名苑物業費收繳率不到70%,該小區已修建10余年,房屋維修資金收繳不到位,業主因屋頂漏水、水管破裂、停車緊張等原因拒交物業費。
4.各類亂象頻發。小區物業服務涉及業主、開發商、物業公司、政府職能部門等多個主體,一旦其中任何環節出現問題,都會導致小區內亂象頻發,影響社會安定與和諧。如鴻升別墅南區部分業主以多種理由拒交物業費先后導致多家物業公司運轉不暢而退出小區,小區內垃圾成堆,業主苦不堪言;芙蓉盛世小區因物業公司與業主就停車服務收費項目溝通不及時,導致發生業主沖撞停車道閘,損壞公共財物事件;金色曉島和公園世家小區出現物業公司人員制止業主搭建陽光房而被毆打事件;荷塘月色小區業主為爭奪業委會主任一職大打出手致傷住院。
5.行政執法缺位。政府有關職能部門管理缺位,導致物業管理區域呈現“孤島”現象。物業管理涉及的政府職能部門眾多,部門行政執法沒有延伸到物業管理區域內,如公安部門過多依賴物業公司并沒有執法權限的保安維護小區治安;城管、規劃部門對小區內亂搭亂建現象處理不及時甚至不處理,物業服務企業又無力制止;消防部門對小區車輛占用消防通道沒有明確的處理辦法。
6.公共服務缺失。敞開式小區大多沒有明確服務主體,基本上依賴社區提供的基本服務,而社區因為人力和資金的原因無法保障,部分敞開式小區因服務主體不明確,衛生、治安、交通等服務項目長期處于無序狀態。許多政府投入大量資金改造的小區存在亂象反彈的隱患。如西苑新村政府投資900多萬元對小區道路、下水道等基礎設施進行了大規模改造,但至今沒有專業化或自治組織物業服務進入,僅靠一位老人清掃衛生,亂搭違建、臟亂現象隨時有反彈的可能。
三、原因分析
我市的物業管理存在的這些問題在全國來說有其共性的一面,也有其特殊性,應認真分析,科學應對,其主要原因:
1.對物業管理認識有差距,重視不夠。現階段物業管理與人們的期待還有較大的差距,主要還是對物業管理的認識不夠到位,尤其是區縣(市)、街道、社區對物業管理缺乏系統研究和深入思考,沒有作為全局工作來考慮,宣傳和引導力度不夠,導致物業管理的社會地位一直未能得到凸顯。同時,近幾年我市著力開展的完美社區建設和網格化管理工作與物業管理關聯性研究不夠,結合不緊。沒有將物業管理納入現代服務業范疇,物業企業無法享受在稅收、財政等方面的優惠和扶持政策,政府對物業管理的`政策支持不明顯。
2.物業服務企業行為不規范,服務水平較低。物業企業內部管理水平不高,部分企業內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流程不科學,沒有或很少有內部考核和獎懲機制。個別企業在業主拖欠物業費、企業運營面臨困難的情況下,為降低成本,便開始減員減薪,搞衛生的是“奶奶級”,當保安的是“爺爺級”員工,降低物業服務標準,導致業主拒交物業服務費現象的加劇,形成惡性循環。物業行業專業人才匱乏,大部分物業企業缺乏具有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的人才,從業人員的服務意識和管理經驗不足,與業主日益多樣化的居住需求存在很大差距。
3.部分業主素質不高,業主自治機構作用發揮不夠。業主的物管意識普遍淡薄。一是難以組織成立業主大會和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目前,我市僅有27%的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而且有相當部分名存實亡無法正常開展工作。二是業主自治機構運作欠規范,基層糾紛處理機制效率不高。業主委員會委員準入門檻低,素質參差不齊,加之業主委員會不具備法人資格,街道、社區對其缺乏有效的監管和處罰,導致其運作不規范,有的甚至成為個別業主謀取私利的媒介。三是業主缺乏共同家園意識。不愛護共用財物、不講衛生、不遵守公共秩序等現象較為普遍,個別業主甚至惡意拒交物業服務費,給物業管理帶來阻力。
4.物業管理設施基礎差,硬件建設跟不上。一方面由于部分房地產開發商受利益驅使,提高容積率、改變建筑物用途、偷工減料降低房屋質量、電梯以次充好、不按照合同約定標準隨意更改環境及相關配套設施,沒有配備或者沒有配足物業用房與相關設施設備。另一方面部分老舊小區和政府投資的廉租房、公租房,由于規劃、住建等部門在規劃設計把關時沒有要求預留物業管理用房和業主公共活動用房,導致不具備實施物業管理的硬件條件。
四、幾點建議
調查組認為,小區物業系列問題不解決好,會留下諸多后遺癥。首先是小區停車、治安等問題會擴散到社會,或侵占公共空間或引起社會不穩定,增加社會管理難度;其次是由于部分物業服務企業的退出會不斷增加政府公共服務投入,街道、社區等基層組織將不堪重負;第三是直接導致部分市民生活質量下降。因此,應引起足夠重視。
1.強化措施,加大對物業管理工作的支持力度。建議盡快出臺《常德市物業管理條例》地方性法規,從法制層面保障其發展。將物業管理工作納入各級黨委、政府議事日程,并作為年度績效評估考核內容。將物業管理納入完美社區網格化管理范疇,加強區縣、街道、社區物業管理機構的人員配備和隊伍建設,健全基層物業服務與糾紛處理機制。各級財政要保障各級物業管理機構的工作經費。設立物業管理專項基金,主要用于推廣物業行業的創新、增值服務,對服務優質、社會反映良好的物業服務企業給予適當獎勵,積極引導社會化、專業化的物業服務企業進駐老舊小區進行服務,對老舊小區實施物業管理作出良好成績的給予適當獎勵,對于明顯虧損的企業給予適當補貼。
2.明確職責,構建完善的聯動管理體系。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的作用,推動行政執法向小區院內延伸。發揮房管部門作為全市物業管理行業主管部門在制定政策和行業標準及統籌協調與督導指導方面的作用,進一步明確規劃、城管、住建、公安、質監、消防、物價等部門在小區物業管理工作中的職責,形成責任明確、分工協作的工作機制,并將他們的投訴電話公示在各小區醒目位置,便于及時受理業主投訴。同時發揮區縣(市)政府(管委會),尤其是街道辦事處和社區的作用,把“安全、潔凈、方便、和諧、快樂”的完美社區建設目標延伸至小區內,使小區成為完美社區建設的重要內容。幫助建立業主委員會,選擇物業服務模式,協調各方搞好小區的監督、管理和服務。
3.分類指導,探索建立多樣性的物業服務模式。對新建和老舊小區,封閉式和敞開式小區進行分類指導,選擇合適的服務模式。重點探索針對敞開式老舊小區的物業管理模式,規模較大的小區,可采取聘用物業服務企業進行管理,規模較小的小區,可采取“統一打包”方式選聘物業服務企業進行管理。推廣紫橋小區物業管理模式,鼓勵街道或社區成立物業服務中心(登記注冊)進行管理或物業管理委員會進行自治,專項負責轄區內無法實行專業化物業管理的小區。研究針對保障房小區和農民安置公寓區物業管理的措施,做到服務不留死角。
4.創新管理,提升物業企業服務水平。推動物業服務企業整合、改制、兼并和重組,培育一批具有較強競爭力、較大規模的物業服務企業,進一步支持本地物業服務企業做大做強,樹立行業標桿。鼓勵物業服務企業建立新型社區商業服務模式,延伸服務鏈條,不斷滿足潛在的市場需求,提升服務能力,實現物業服務升級轉型。及時化解物業服務企業發展中的問題和矛盾,推動我市物業服務水平快速提升。加快建設監督體系,大力培育業委會,提高業委會組建率、專業性和公信力,讓業主直接參與對物業服務的監督和合作,形成由政府牽頭、相關部門和業主共同參與的新格局。
5.倡導誠信,增強物業主體的自覺意識。正面引導與懲戒并舉。一方面加強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通過各類媒體、小區宣傳欄等加大宣傳力度,增強開發企業、物業服務企業和廣大業主等物業主體各方的責任和自覺意識。強化示范帶頭,通過廣大黨員干部的模范帶頭作用去影響廣大業主,增進業主對物業管理的認知和理解,提高市民對物業服務的認同感,提高物業服務人員的社會地位和職業自豪感,營造有利于物業管理的良好社會氛圍。另一方面建立誠信管理制度,建立物業主體各方的誠信檔案,對不守誠信的企業法人和業主進行失信懲戒,是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的還要進行問責。
6.突破難點,推動小區物業管理全面提升。以拆除小區違法建筑和老舊院落改造為突破口,對違法建筑進行梳理,確定牽頭單位,明確分批整治目標,開展聯合整治行動。對老舊小區采取以獎代補方式,落實市中心城區兩級財政配套資金,對我市城區老舊院落和敞開式老舊小區分期分批進行改造。按照總體規劃、綜合整治、分類改造、一院一策的原則,對老舊院落安防設施完善、路面平整處理、停車位(線)劃定、垃圾裝運處置、環境整治、管理用房配置、水電“一戶一表”工程、雨污分流、管線序化等功能性專項改造,確保整體工作真正惠及民生。注重宣傳發動,激發廣大群眾參與拆違和院落改造的熱情。
物業管理調研報告 2
物業管理是一種新型的管理模式,其職責是集中多種管理服務職能,整合各類專業技術人員,有效地幫助居民解決生活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從而不斷提高居民生活質量,優化居民生活環境。隨著經濟社會的持續發展,城市居民對生活質量和改善居住環境的要求與日俱增,居民住宅區的消防安全作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需要解決的問題自然成為了物業管理的一項重要職責。當前,由于消防警力、業務經費、管理體制、業務水平等因素的影響,多數物業管理單位管理水平參差不齊、大部分物業單位的消防安全職責不明確、消防安全意識淡薄,加之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單位之間缺乏信任基礎等原因長期存在,致使委托管理的單位、小區特別是多產權建筑滋生大量的火災隱患。當前,各類小區物業管理模式在消防安全管理上面臨著嚴峻的挑戰。
一、物業管理單位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多數物業管理單位消防法律意識觀念不強
在日常的消防管理工作中,不能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對法律法規明確的消防安全職責了解不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四條,《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十條,都明確規定了物業管理單位的各項消防安全職責。然而,一些物業管理單位對此知之甚少,甚至根本不懂法、不守法,有法不依,違法不究,造成了工作上的盲目性和被動性,直接或間接地縱容了各類火災隱患的滋生和生長。
(二)一些物業管理人員消防業務素質不高
在平時在履行消防檢查時發現:個別物業管理單位聘用的管理人員缺乏相應的消防專業技術知識,學歷層次、專業技術偏低,安全意識差。大部分小區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制度流于形式,有些單位僅滿足于有人在崗,而值班人員對消防控制中心的各種消防設備的運行及日常的防火巡查情況卻不甚了解,值班人員對消防設施運行的正常與否毫不關心,對消防控制中心自動報警系統發出的聲響不聞不問。有的值班人員能夠發現問題,但不會解決問題,更有甚者直接關閉了之。一些單位消防器材無人管理,內部消防設施、器材被盜現象嚴重,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志損壞突出,消防設施器材長期處于缺損狀態。一些單位與開發商、業主相互推諉、扯皮、推卸職責,缺少協調配合,導致舊的火災隱患久拖不改,新的火災隱患又迭出不窮,久而久之,大部分消防設施的功效特別是聯動功能大打折扣,大大降低了消防設施的完整性、可靠性,致使投資上百萬的消防設施形同虛設,無法發揮應有的功能。
(三)大部分物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職責不明
物業管理公司作為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產物,其最終目標是服務于與業主的各項合同約定,也就是說,其只對合同約定的內容負責。而目前普遍情況是物業管理單位在與業主的交接過程中有很多單位和業主對消防設施的管理沒有明細的合同約定,致使物業公司對消防設施要不要管理、如何管理、管理到什么程度均不明確,而大部分業主特別是住宅小區業主也基本不關心除電梯運行及環境衛生等以外的公共設施的管理,導致部分消防設施不能時刻處于工作狀態,或有故障而不能及時得到恢復,影響了設施的工作效能;
(四)物業對部分消防安全意識淡薄的業主缺乏管理
部分業主往往只注重自己居住、工作場所的小環境,而缺少對建筑、小區整體安全的考慮,借著裝修之名,肆意擴大裝修面積,擅自改變建筑物使用性質,擅自增加夾層擴大防火分區,改變建筑結構、樓梯形式,封堵排煙口、強占圈圍疏散走道等,而物業單位為追求經濟利益,害怕得罪業主,未盡到勸阻和管理責任,在本單位無力解決的情況下未及時與相關職能部門溝通,妥善處理相關時宜,而只是認為我不是執法部門根本管不了這些事情,從而放任發展,增加建筑的火災危險性和火災負荷,造成了大量的“先天性”的火災隱患;
(五)物業管理單位準入缺少消防必要條件
物業管理企業,是指依法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從事物業管理服務活動的企業。雖然建設房管部門在核發資質證書時對物業管理公司擁有的技術人員數量上有明確要求,但沒有規定消防專業技術人員的數量。加上目前很多建筑特別是非住宅小區高層建筑的物業管理企業基本上是從房地產開發企業派生出來,雖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但依附受制于房地產開發商,建設和管理不分的體制嚴重制約了物業管理單位的工作開展;
(六)消防設施日常維修資金得不到有效保障
由于業主多且分散,在公共場地的使用、車輛的停放、物業公司的服務質量等方面業主與物業之間很容易引起矛盾,造成雙方產生不信任和糾紛的情形,加上傳統的“主仆”觀念影響,物業管理處于被動弱勢地位,導致物業管理費用不能及時收取。同時現有法律對建筑大修理基金的收取、保管、使用等方面的規定,要求維修基金的使用由售房單位或受托的物業管理企業作為實施單位,提出年度使用計劃及分項目維修經費預算報告書,經業主委員會審核,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審批后方可將維修基金分批撥付實施單位,其操作程序復雜,很少有物業單位有決心和耐心去申請和使用這筆經費,致使包括消防設施在內的公共設施維護保養經費的使用得不到有效保障。
(七)消防安全管理未納入委托管理的正常范疇
在日常的監督執法過程中,筆者遇到這樣的情況,由于與業主之間存在尖銳的矛盾,有些物業管理單位未通過任何移交手續擅自撤離小區,致使小區的日常管理全面癱瘓,而小區的業主委員會隨即聘請了新的物業單位進行日常管理。而消防部門進入該小區進行監督抽查時,往往注重對物業管理單位的管理與監督,但由于原物業單位未將建筑主體的審驗情況及消防設施的相關維護資料移交給業主委員會,而業主委員會也沒有把消防安全管理納入委托物業單位管理范圍,則新物業管理單位就不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而消防部門只能把責任落實到業主委員會。但業主委員會是由所有業主選舉產生的非法人臨時組織,不具備法律責任承擔能力,這就極大地增加了小區火災隱患的整改難度,大大加大了消防部門的工作量。
二、解決當前物業管理中消防安全職責不落實問題的對策
(一)進一步明確和完善相關法律規定
政府相關部門應根據目前物業管理的現狀,加緊制定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進一步明確業主委員會的職責,完善組織機構,確保業主委員會人員的相對穩定。規范業主、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單位之間處置問題的程序,明確合同約定中消防安全管理的具體內容,規定每幢建筑(或小區)聘請物業管理公司應通過競標形式進行,嚴禁單產權多使用建筑或多產權建筑開發公司委托下屬物業管理單位管理。把建筑消防設施的委托管理作為業主聘請物業公司管理的先決條件,確保消防設施有人管理,明確物業管理單位的接管時間并完善建筑消防設施移交的手續;
(二)提高物業公司的準入門檻
建設房管部門在核發資質證書時,應明確規定物業管理單位必須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專業技術人員,并把通過消防專業培訓且取得相應的消防資格證書作為核發物業管理單位資質證書的前置條件。同時要建章立制,制定消防部門與建設房管等部門之間的信息通報制度,及時掌握物業管理單位的相關信息,把物業公司擁有消防專業人員的數量、消防管理能力的強弱及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情況納入物業管理單位資質申領、等級評定的范疇,提高物業管理單位消防安全意識和管理水平;
(三)加強對物業公司消防工作的指導
區級政府應將街道、社區范圍內的物管單位納入街道、社區及公安派出所的考核管理范圍,定期保量的對轄區內居民住宅區的管理單位進行消防監督檢查,把加強對物業公司的管理作為今后消防管理的一項經常性工作,并把物業管理單位納入日常監督管理的視線,把規范物業管理單位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作為加強各類建筑、小區消防工作的基礎內容,同時,物業單位要主動地與街道、社區及公安派出所建立聯動機制,一旦發現小區內出現違章違法行為,物業單位應及時報告街道、社區及公安派出所,切實將一些隱患扼殺在襁褓之中。同時,相關職能部門也要加大執法力度,對存在火災隱患久拖未改的物管單位及個人應依法嚴肅處理,從嚴處罰;
(四)加大消防教育培訓力度
切實加強對物管單位負責人及相關管理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培訓。街道安全辦要具體抓好摸底、統計匯總工作,督促落實,防止漏報漏訓。通過培訓,使物業管理人員增強消防安全觀念,切實學懂學透《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進一步明確各項消防安全職責,樹立起消防安全責任主體意識。管理人員要做到會報警、會組織人員疏散、會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力爭使物管單位消防管理工作水平、崗位人員素質有所提高。
(五)規范對公共維修基金的管理
《物業管理條例》已明確了維修基金制度相應的法律地位,其使用是否公平、合理,將直接影響到每一名業主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須完善規范維修基金的使用管理,尤其應明確公共部分具體設施設備相對應的維修基金使用原則、程序等,建立物業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消防安全責任人的防火組織,定期召開消防工作會議,切實解決火災隱患、經費等問題,對于需要動用房管部門的專項修理基金,街道、社區及公安派出所應幫助物業單位協調各業主,或者物業單位以粘貼公告的形式告知各業主,以便盡快地啟動維修基金,以保證火災隱患能得到及時、有效的整改。總之,物業管理單位消防安全責任的落實牽系于千家萬戶的平安幸福,是消防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只有政府、職能部門密切配合、協作,共同努力,物業管理單位充分認清火災形勢和火災危害,認真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和義務,努力為居民的安居樂業和城市的經濟發展提供堅實的消防安全保證,才能營造居民小區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共同為構建和諧社會作出應有的貢獻。
物業管理調研報告 3
做好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工作,是新形勢下一項重大社會管理工程,是關系千家萬戶的重大民生工程,是一項事關xxxx城市形象的重大環境工程。為推進我縣城區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工作健康、規范發展,近期,xxxx縣人大經工委與縣住建、房管部門相關工作人員,深入我縣城區紫苑、帝景家園、都市水鄉、公園1號、金色東華、格蘭苑、南橋郡、利民小區等10個住宅小區和磨子東街社區,通過實地察看、聽取情況介紹、走訪群眾等形式,對我縣城區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現狀及存在的問題等情況進行了調查,具體情況如下:
一、我縣城區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的現狀
(一)城區住宅小區的基本情況。
據縣房管部門統計,目前我縣已建成住宅小區28個,即將投入使用和正在施工的小區大小還有10多個,住房近10000套,這部分住宅投入使用后,加上目前空置的住宅全部入住后,小區的入住人口將超過6萬人,占到縣城區常住人口50%以上。
從調查來看,我縣已建住宅小區主要呈現出以下幾個特點:
1、住宅性質多樣。主要有以下六類:一是早期由政府建設的福利房,土地屬劃拔,政府承建,分配居住,絕大多數已實行房改,如政府大院住宿區等。二是各單位為解決本單位職工住房問題,由單位承建的職工住宅小區,土地多是劃拔,房屋定價出售或分配。如財政小區、國稅小區、地稅小區、明珠公寓等。三是開發商開發的住宅小區,土地出讓,市場出售,是真正的商品房。如紫苑、帝景家園、都市水鄉等。四是由村委在集體土地開發或村民在自有宅基地上建設的住宅小區,即現在所稱的小產權房,一般規模也比較小,多自建自管。五是目前落實保障性住房政策,由政府承建的公租房、廉租房等各類保障性住房。六是目前仍由房管局負責管理的公房,主要集中在周子古鎮。
2、規模差別較大。在調查的10個小區和1個社區中,大的有紫苑、都市水鄉、帝景家園、公園1號等小區,住房均在1000套以上,中等的金色東華、南橋郡等小區,住房均在500套左右,小的如格蘭苑等小區住房在100套以內,有的僅十幾套住房。
3、建設標準不一。主體建筑方面,2008年“5.12”汶川大地震以前建成的小區大多是預制板房,2008年以后所建小區大多為磚混結構、半框架結構、框架結構、剪力墻結構等。配套設施建設方面,在紫苑進入xxxx以前,我縣除財政、國稅、地稅等單位自建小區條件相對較好,其他大多數小區只有主體住宅、沒有任何公用建筑,大多數配套設施建設不齊,無綠地、無車位、無物業用房、無公廁等情況比較普遍。就目前而言,我縣縣城區所建成的小區,也只有紫苑等少數幾個小區能上檔次,其他大多數小區普遍存在容積率過大、綠地偏少、停車位嚴重不足等突出問題,還有極個別小區進出道路不暢、消防通道擁堵,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
(二)小區物業管理工作的現狀
1、物業企業發展情況。從紫苑房產進入xxxx我縣才真正有住宅小區物管的概念,目前也處于發展的初級階段。現有物管企業16家,其中二級資質1家,三級資質15家,從業人員近1000人。專業化管理的小區21個,面積達86萬平方米。
2、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成立情況。目前,我縣住宅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的有紫苑等8家,但真正有辦公場地并發揮了一定作用的只有紫苑1家,其余大多數都沒有召開業主大會,沒有真正由業主代表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故大多數小區業主委員會形同虛設,還沒有步入正軌。
3、小區的物業管理工作情況。從走訪、座談的情況看,僅紫苑等極少數幾個小區服務較為規范,業主較為滿意;金色東華小區投入近500萬元安裝了較為完備的消防設施、監控設施、應急發電設施,業主反響較好。大多數物業服務只負責打掃衛生和看大門,沒有明確的服務標準,服務質量相對較差,服務制度落實不到位,好一點的小區也僅有保安服務和維修服務。有的小區因為亂搭亂建、衛生狀況差等原因,業主和物管嚴重對立,出現拒交物管費甚至要求物管企業離場的尷尬局面。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我縣小區物業管理經過十多年的發展,初步建立起了市場化、經營型的物業管理體制,對提升城市品位、優化群眾生活環境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城市小區的物業管理工作是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加快和市場經濟的發展而產生的新型服務產業,因發展時間不長,當前我縣物業管理工作中還存在諸多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執行規劃不到位。調查發現,在住宅小區的開發建設過程中,由于主管部門監管不力,施工過程中不能實時監管,竣工后不能嚴格按照規劃要求進行驗收,導致規劃設計被更改的現象十分普遍。一是業主購房時看到的規劃和實際交房時的規劃不一樣,小區內房屋格局和小區環境與售房時的承諾發生了變化,開發企業不兌現承諾,不履行合同,使業主權益遭受損失;二是開發企業不嚴格按照規劃要求施工,隨意擠占公共用地,見縫插針,把規劃的綠地、活動場所等配套設施用地擠了又擠,占了又占,甚至完全占用;三是規劃設計要求的配套項目在建設過程中,有的被偷工減料,造成質量差,檔次低,壽命短,有的缺項,有的被砍,帶來較多遺留問題,不僅嚴重侵害了業主的利益,也為以后小區的物業管理、安全留下了隱患。
(二)管理制度不完善。目前,我縣尚未出臺與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及《四川省物業管理條例》相對應的物業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給物業管理工作帶來很多不便,在具體操作中存在較大的局限性和制約性。主要表現在:一是物業管理用房的規劃、設計、建設、驗收、移交沒有具體的要求和標準;二是專項維修資金難落實,公用部位維修難等問題。三是物業管理公司的招投標不夠規范,誰開發、誰管理的格局還沒有打破,業主根本沒有選擇物業服務的機會和權力。四是業主委員會的組建程序不規范,造成業主和物管企業之間的各種矛盾因缺乏監督和溝通渠道而無法解決。如一些正常履行繳費義務的業主因為得不到合理有效的服務而有意見,一些沒有繳費的業主則可以找出種種借口不盡義務。五是小區內經常發生的違章裝修、違規搭建等行為,也缺乏可操作的具有約束力的管理措施。對這些具體問題的處理和解決缺少切實可行的政策、法規依據。
(三)宣傳教育力度不夠。從調查情況看,社區、物管人員、業主委員會成員以及業主代表,普遍對物業管理法規不知或知之甚少。主要表現在:一是有些物業管理人員對物業管理職責權限不明確,對相關物業政策、法規領會不透,經營理念還沒有從“管理型”向“服務型”轉變,不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規定履行義務,對待業主“生、冷、硬”,服務意識差,簡單地把物業管理理解成收費等,有的甚至只收費不服務,小區的衛生保潔、綠化養護、安全保衛不到位,造成衛生狀況差,秩序混亂,失竊案件時有發生;二是一些小區的業主不知道如何利用《物業管理條例》來維護自身的權利,遇到了問題無所適從,不是通過協商渠道和法律手段去解決,而是采用簡單的拒絕交費等辦法來激化矛盾。
(四)物管服務水平較低。調查發現,一些物管企業低薪聘請一些文化低、沒有接受過專門培訓的人員上崗。即便是企業對員工進行培訓,也還是停留在基本技能培訓的初級階段,還沒走向由勞動部門參與的社會化職業技能等級培訓與鑒定,致使物業服務工作不到位,不按規范操作。另外,從業人員流動性大、個人素質普遍較低,也影響了物業服務水平的提高。部分物業企業管理人員對住戶反映的問題不能積極主動解決。有的小區住戶反映小區公共區域長期無人打掃衛生,服務工作遠不能滿足居民的實際需求。
三、建議
針對當前我縣住宅小區物業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我縣城區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工作,提高物業管理水平,提出以下建議意見:
(一)嚴格執行規劃,建好一批精品住宅小區。小區的規模、檔次直接決定物管的工作難易。要站在建設精品城市、提升xxxx形象的高度,科學規劃并嚴格監管,重點抓好在建和待建住宅小區建設。要引進幾家有實力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設幾個高檔次的精品樓盤小區。建議相關職能部門要按照物業管理相關法規規定,根據我縣的實際,制定好切實可行的小區建設管理辦法和建設標準并嚴格組織實施。住宅小區規劃設計一定要明確物業用房、公共建筑、共用設施、車位數量、綠地面積等內容。工程建設要嚴把工期和質量關,組織驗收應將小區各類附屬工程(含地下管道隱蔽工程)列入驗收內容,杜絕未開工即出售、未完工未驗收即入住的問題。同時,要站在維護群眾切身利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高度,合理規劃并分步實施,穩妥推進已建小區特別是老舊小區配套設施改造和完善,逐步消除遺留問題,從根本上消除安全隱患和不穩定因素。
(二)加強監督管理,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一要嚴格落實前期物業招投標制度,督促開發商依法在銷售房屋之前面向市場公開擇優選聘物業管理服務企業,制定臨時管理辦法并將之明示房屋買受人;二要嚴格落實物業承接查驗制度,房管部門和物管企業要全面參與小區竣工驗收,嚴格審查各項物業管理配套設施完成情況,凡未完成配套設施建設的小區一律不能通過竣工驗收,物管企業一律不得承接;三要嚴格落實物業企業備案制度,嚴格落實開發商向物業企業移交各類竣工圖紙等物業資料并報房管部門備案的制度;四要嚴格落實日常巡查制度,相關職能部門要與居委會相互配合,組織不定期巡查,對管理水平低、信用等級差、服務不到位、收費不規范的企業予以通報批評,甚至取消其在本縣轄區內從事物業管理的資格,維護廣大業主的合法權益。五要嚴格落實矛盾糾紛調處制度,對業主和物管反映的問題以及業主和物管企業存在的矛盾糾紛,相關部門和社區應不推不躲,及時予以解決和調處。
(三)強化宣傳引導,探索一套良好的運行模式。要通過電視、網絡、會議、板報等多種形式,廣泛深入宣傳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四川省物業管理條例》等法規,營造推進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的良好輿論和法制氛圍。特別是房管部門和各社區居委會要注重加強對居民的宣傳教育,增強廣大業主的物業管理法律意識和消費觀念,使他們充分認識到搞好物業管理不單是物業企業、政府、居委會的事情,而是需要全體業主和全社會共同關心支持的工作,也使他們充分認識到物業服務合同是物業管理服務的最重要的法律依據,懂得用法律武器保護自身的權利,同時履行好應盡的義務。要指導和幫助物管企業開好業主代表大會,組建好業委會。要強化對政府部門相關工作人員、物業管理企業、業主委員會成員的教育培訓,促進行政管理人員、業委會成員依法履職,不越位、不缺位,促使物業管理企業遵紀守法,規范管理,更好地為業主提供服務,從而在我縣逐步建立起“政府主管、企業主體、業主自理、社區自治”“四位一體”的物管新模式。
(四)強化分類指導,打造一批物管示范小區。要廣泛征集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著手制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等示范文本,明確規定前期和后期物業管理服務中的服務范疇、合同期限以及雙方的權利、義務、責任,規范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的行為,區別新舊住宅、高層與低層、服務項目、服務標準、確定相應的指導性服務收費標準,努力營造物業管理企業崇尚優質服務、業主自覺按時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和諧氛圍,促進物業服務健康運行。結合我縣住宅小區的現狀及特點,選擇部分條件較好的小區,積極探索市場化運行的物業管理新機制,真正實現優質優價、多方共贏;針對老舊住宅小區規模小、較為分散,尤其是樓房陳舊、基礎設施差,物業管理難于起步的情況,逐個進行調研、分析,采取多種途徑、多種形式、多種方法,解決處理好物業管理用房缺乏、公用設施維修困難等問題,試點推行“破墻擴院”、“小區自治”等管理模式,改善小區環境,提升管理水平。
物業管理調研報告 4
物業管理是提高居民居住質量和生活水平的重要途徑,也是衡量城市管理水平的重要標志,對加快城市經濟文化發展起著重要作用。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因為關乎人們生活的居家環境、與群眾生活息息相關而倍受關注。
一、當前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現狀
去年9月,我市將物業管理職能進行下劃,包河區認真貫徹落實市政府和市房地產管理局的各項要求,努力為轄區居民創造優美、和諧、安全、舒適的居住環境,在抓好隊伍,建立區、街(鎮)物業管理聯動機制,調處重大物業糾紛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一)搭建管理機構。根據合政辦秘[100]文件精神,物業管理工作從市房地產管理局下劃至各區,實行“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四級網絡”的模式,落實屬地管理,區政府把物業管理職責賦予區住建局,在區住建局設立物業管理和住房保障科。各街(鎮)對應在大建辦設立了物業管理機構。
(二)各類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情況。包河區現有各類住宅小區362個,其中有物業管理的小區180個,物業管理面積約20xx萬平方米,物業管理水平參差不齊,其中新建的高檔小區的物業管理水平相對較高。
(三)物業服務企業情況。目前在包河區進行物業服務企業共129家,其中具備一級資質的企業8家,具備二級資質的企業18家,其余均為三級資質的物業企業。從各物業服務企業的運行情況看,越是資質高的物業服務企業,為居民提供的服務質量滿意度也越高。
(四)業主委員會的成立情況。包河區共有55個住宅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大多數業主委員會發揮作用較好,在選聘物業服務企業、協調企業與業主的關系上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
二、當前物業管理工作中存在主要問題
由于物業管理是一個新興的行業,面臨較多的復雜情況和問題,因此信訪量大,糾紛較多。自20xx年9月至20xx年9月1日,包河區共處理關于物業方面的12345市長熱線361件,政民直通車45件,市長信箱12件,電話投訴141件,接待來訪群眾257人次,存在的主要問題有:
一是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力量不足。目前,包河區住建局作為物業管理的主管部門,僅有3人專職從事物業管理工作。各街(鎮)繼去年市開展物業管理專項整治百日行動后,雖相應成立了機構,但配備人員均為兼職人員,不專心、不安心、難盡心的問題客觀存在,與物業管理涉及面廣和問題多、難協調的現狀不適應。
二是業主委員會運作缺乏監督。業主大會是業主自治組織,業主委員會是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業主大會閉會期間,主要工作由業主委員會負責執行和落實。由于部分業主委員會成員從相關活動中撈取好處,易與物業服務企業以及其他業主產生矛盾糾紛。比如對小區公共收益的管理監督就是一大難點,也是業主委員會成員之間,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存在矛盾的焦點,而解決類似的矛盾業主大會最有權威,但由于業主大會召開的條件要求很高,無法及時召開,因而很多矛盾不能及時解決,甚至造成反復上訪,影響和諧穩定。
三是前期物業存在諸多弊端。《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要按照房地產開發與物業管理相分離的原則,通過招投標的方式選聘物業服務企業”。實際操作中前期物業服務企業通常是由開發公司的一個部門演變而來,與開發商有著上下級的隸屬和斬不斷的經濟利益關系。一旦開發商因房屋質量與業主發生糾紛,前期物業既要維護開發商的利益,又要維護業主的利益,陷入兩難境地。業主由于正當權益得不到保障,就把該打在開發商身上的“板子”打在物業服務公司身上。造成監管部門及時協調糾紛難,業主和物業服務公司的“心結”越結越深,導致物業費收繳難等問題,影響物業服務水平,易造成惡性循環,最終損害的是業主的利益。
四是物業企業收費難與運行成本高的矛盾突出。近年來,物價上漲較快,使物業公司的運作成本不斷增加,其中人員的工資支出占較大比例,現行合肥市最低月工資漲至1010元,近期出臺的《合肥市住宅小區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取消了公攤費收取項目(二次供水用電除外)。同時部分業主對繳費義務認識不到位,以種種托詞拖欠和拒交物業費,而物業服務企業在收取的費用不能維持其正常運行時,要么降低服務標準,要么在合同到期前撤離,造成廣大業主利益受損,甚至引發社會不穩定因素。
三、幾點建議
(一)加大培訓力度,突出正面宣傳。物業管理在我國雖然起步較晚,但為規范物業管理工作,國家相繼出臺一系列法律法規。有關部門及街鎮要主動承擔責任,加大對這些法律法規的培訓力度,擴大培訓范圍,使全社會都能了解、關心物業管理工作,自覺履行義務,保障業主權益。要就業主的義務、物業服務企業的社會責任、積極繳納物業服務費與提高物業服務質量的'關系、業主自治組織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地位作用、政府職能部門的職責等相關內容進行全面宣傳,使業主、物業服務企業以及政府部門之間能統一認識,自覺做到相互理解、相互支持。
(二)統一配備物業協理員。由區統籌考慮,為各街鎮配備專職物業協管員,解決兼職問題,讓專職的人干專業的事,切實把物業管理的各項工作做扎實。
(三)把好前期物業入口關。前期物業是由開發商通過各種形式選聘的,而且在售房時就已經定下,在小區沒有交付,業主沒有入住的情況下,區級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目前還不能介入此項工作。因此要自上而下形成一套有利于后續物業管理的監管運作機制,使有關部門和業主能夠實質參與開發商對前期物業選聘、峻工查驗和物業交付工作,減少因開發遺留問題對后期物業管理帶來的困擾,維護業主利益。
(四)大力扶持村(居)屬物業服務企業。包河區現有村(居)屬物業服務企業10余家,目前管理服務都比較好,且均為三級資質的企業。這些企業在村(居)范圍內,管理優勢明顯,既解決居民就近就業,又為轄區居民提供服務,同時因其帶有政府的“影子”,管理起來比較容易,且不以營利為主要目的,又與居民有著特殊的“親情”,一般不會產生糾紛,尤其在三無小區的物業管理方面發揮的作用明顯。政府應在政策上予以扶持,如設獎補資金,鼓勵該類企業做大做強,在服務自管小區的同時,逐步把服務向更多的“三無”小區延伸,解決當前“三無”小區物業管理難問題。
物業管理調研報告 5
隨著我國住房市場和體制的不斷改革,物業管理進入快速發展時期,它作為一個新興行業受到了人們的廣泛關注。物業管理即受物業所有人的委托,依據物業管理委托合同,對物業的房屋建筑及其設備,市政公用設施、綠化、衛生、交通、治安和環境容貌等管理項目進行維護、修繕和整治,并向物業所有人和使用人提供綜合性的有償服務。是房地產業在消費領域的延伸,關系到千家萬戶的安居樂業。市場對物業管理從業人員的需求越來越大,但于此同時物業企業與業主之間產生了各種矛盾,此次調查的目的正是尋找解決矛盾的途徑,了解物業管理的現狀,使我們更好的把所學的知識運用到實踐中來,縮短理論與實踐的距離。
梧桐花園小區簡介
梧桐花園位于梧桐花園位于西夏區同心北路,交通非常便利,學區完善,周邊綜合商場,公交,醫院,銀行,郵政所等生活周邊設施齊全,小區布局合理。
調查所得信息:
此次調查以問卷為主,訪問為輔,采取訪問和實地調查相結合的方法,對該小區進行了初步的調查研究。此次的問卷主要針對物管公司的工作和服務而展開。
根據業主反映,客服中心的管理人員普遍存在服務意識偏低的問題。我們共調查了5位住戶,其中有的兩名業主反映,物管公司職員與業主的交流及溝通非常少,這就導致了物業管理公司在進行工作時片面性。在實際走訪中發現,該物業管理公司只設有兩名客服人員,并且辦公室位置偏僻,一般居民很難與公司人員進行交流。據了解該小區裝有多個攝像頭,夜間也有值班人員輪流巡邏。但在走訪中發現不少住戶對安管中心的工作表示了一定的不滿。對住戶的抱怨進行大概總結后發現安管問題主要集中在小區的巡視力度較差,沒有在小區內形成24小時有效巡邏機制,在對小區外來人員的登記和管理上工作存在局限,交接班沒有明確的記錄,安全護衛人員巡查白天巡邏次數不夠。在實際調查中據業主反映,該小區內曾經多次出現物品被盜現象。保安只是在保安室中值班,沒有一個合理規范的制度。
保潔方面存在的問題主要有:保潔員的待遇較差,并且沒有專門的辦公室和休息室。經過調查,大部分的業主對小區的環境衛生保潔方面認為服務到位,工作效率及質量較好,但是有一些業主也對此表示不滿。此外該小區的業主普遍認為小區在綠化方面太單一,樹木種植單調,流經小區內的一條河流污染嚴重,散發出的陣陣臭味嚴重影響了河道兩邊居民的日常生活。
根據問卷調查反映,居民對小區的物業管理公司存在較多不滿。主要是由于物業管理公司在接管小區后,與居民群眾的交流沒有到位。致使業主對該管理公司的第一印象不好,使得他們的工作在日后的管理中難以進行。并且物業在工作中沒有及時處理業主反映的問題,從而招致了許多不滿。比如其中一位住戶反映,某一樓道中的燈壞了他通知物業后,一直遲遲沒有人來維修,過了將近一個月才將這一問題解決。其次,物業公司在管理費的收支上不透明,業主在對用在管理及社區建設中的資金存在疑慮。這就會引發業主對物管公司不信任,致使日后的管理及小區建設難以發展。最后,由于公司還處在發展階段,公司業務人員素質偏低,整個小區的物業管理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與完善。當然,在這次調查中,我們發現小區內綠化及道路的`布置較為合理,沒有發現車輛亂停亂放問題,小區內的衛生環境良好,但部分設施也缺少人性化設置。因此,整個社區的建設仍處在進一步發展當中。
總結以上各方面不足為幫助該小區創建和諧社區提出了以下改進意見:
1、調整工作機制,確保社區工作正常有序的開展,社區開展應該與街道部門考核掛鉤,不斷加強和完善社區工作的領導,進一步加強合力推進社區建設的責任意識。對于小區發展經費不足問題,應該設立“政府→行業→個人”三點結合,即政府進行補貼,物企和業主或業主委員會共同分擔的模式。
2、強化小區服務功能,保證居民需求得到充分實現。首先要建立和完善社區服務網絡體系,建立小區服務中心,建設各類老年服務設施,緩解老年人休閑娛樂,健身場所不足問題。調動廣大群眾幫助小區優撫對象,殘疾人及特困群體緩解生活困難,支持和鼓勵小區居民成立形式多樣的文體組織、科普組織和為老人提供生活服務的組織。其次應建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方便小區居民的基本醫療服務需求。最后,多開展以人為本的服務活動,同時物企要發揮好與群眾溝通的橋梁作用。
3、積極開展社區文化活動。日積月累從而由量變到質變 ,整體上提供小區的人文環境。物業公司應該充分發揮領導作用,結合不同群體的需求,深入開展各類特色文化活動及傳統文化活動,在滿足需求中努力提升小區的文化品位,拓深文化內涵。 建立小區圖書和閱覽室面向老人和兒童,豐富社區文化活動。 開展小區法制宣傳教育和咨詢服務活動。加強小區宣傳建設,向小區居民提供就業信息、職業介紹、開發公益性崗位、國內外時政新聞、物業管理費收支等情況。
4、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物業公司要加強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深入學習先進的管理理念。對不同的情況采取不同的解決方法,對于不同的不門使用不同的管理手段。
我深知,在課堂上僅局限于學習理論知識而沒有和實踐相結合的話,只能是“紙上談兵”。通過這次的調查,切實加強了我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能力,為今后的學習打下了堅實的基礎,盡管調查分析報告中存在很多不足,但收獲不小。
物業管理調研報告 6
為了規范市區內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根據地區領導安排,20xx年8月5日—10日,地區建設局組織專題調研組,對xx市市域內住宅小區建設情況、物業管理情況進行了調研,并與多家物業服務企業進行了座談,就做好物業服務工作聽取了物業服務企業建設性的意見,同時深入住宅小區走訪了業主,召開了業主代表座談會,認真聽取了業主對物業管理及服務的意見和建議,現將調研情況匯總報告如下:
一、xx市住宅小區建設及物業管理的基本情況
截止20xx年7月底,xx市建成180個普通住宅小區,共有物業服務企業47家,其中二級資質1家,三級資質31家,三級(暫定)資質15家,從業人員近4000人,管理普通住宅小區140個,小區總建筑面積408.8萬㎡,住戶總數36210戶,居住人口11萬余,物業覆蓋率達70%,未實行物業管理的小區有40個。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在此次調研中,我們總體感覺是:地區內物業管理水平仍處于初始階段,存在諸多矛盾、困難和問題,急待整頓和規范。
(一)物業管理收費偏低
地區內物業管理收費自1998年出臺收費標準(封閉管理的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費為15元/戶、月,未封閉管理的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費為10元/戶、月)一直延續到20xx年,20xx年xx市出臺了按等級收費的規定,由于多數物業公司服務質量難以達到分級收費服務標準,業主普遍不接受,所以,除個別小區外,依然按封閉管理的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費為15元/戶、月,未封閉管理的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費為10元/戶、月收取,此收費在1998年是合適的,目前仍按這個標準執行,物業服務收費明顯偏低。這次調研中,我們對各類物業公司服務成本進行了測算,按照目前物價指數和收費標準,物業公司只能維持低標準、低水平、低檔次服務,要想企業不虧損,只能缺位服務,由此,派生出一系列問題:
一是員工工資低(地區內股份制和個體物業服務企業員工工資平均600元左右;麗園小區物業服務企業員工平均工資650元;阿牙小區物業服務企業員工平均工資700元,屬最高),高質量管理人才和服務人員難以引進(地區內物業管理企業吸納的勞動力中大部分來自企事業單位下崗分流人員、農村剩余勞動力和社會40、50人員等),低素質管理人員只能履行低標準服務,造成服務錯位或不到位。
二是難實施規范化管理標準化服務,造成扯皮多、投訴多、上訪多,給地區社會穩定帶來不和諧因素。
三是企業負債運行,造成水費、電費拖欠,導致小區路燈不亮,道路不平,綠地荒蕪,樹木死亡、共用基礎設施破損等情況連續發生。
四是業主拖欠物業費情況嚴重,經統計,xx市城市物業住宅公司累計債務249萬元,安雅物業公司累計債務307.6萬元,業主欠費嚴重影響物業公司的生存。
(二)物業管理中各方主體行為不規范
地區內實行物業管理的140個普通住宅小區,只有37家成立了業主管理委員會,占25%,且大多數業主委員會不能規范運作(主要原因是業主委員會缺乏正常經費來源)。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屬于“跛足”運作,業主權利、義務不清楚,物業公司與業主委員會之間關系不明確,出現問題后無法追究相關責任方的責任,大量的矛盾糾紛得不到及時解決,不利于物業管理市場的規范,削弱了物業管理行業的發展。
(三)落實住房專項維修資金制度不到位
一是沒有按照規定從房改售房款中提取專項維修資金,或者提取了但被挪用。
二是政府主導建設的安居房、經濟適用住房未按國家規定標準留用專項維修資金(麗園小區安居房、阿牙小區安居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專項維修資金按工程造價1%留成,未達到國家當時規定的2%標準)。
三是20xx年前建設的商品房維修金沒有足額歸集到位,無法正常提取使用。
由于專項維修資金不到位,住房公用部位、公用設備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不能及時進行,侵害了購房人的合法權益,也影響了小區的整潔和完整。
(四)老舊小區開發建設中遺留問題多,物業公司無力解決。具體表現為:小區規劃與實際建設不符,沒有物業管理設施;小區環境與售房承諾有差異;文化娛樂、健身場所等配套設施不完善;房地產開發商擅自改變物業管理設施用途或縮減綠地或在綠化用地、公共用地上修建房屋;有的房屋建筑和附屬設備質量差,返修率高,引起業主不滿;有的小區設施老化,影響到管理質量。
三、出現問題的原因(對存在的問題進行定量分析)
(一)物業管理市場體制欠完善,缺乏競爭機制
xx市目前實行物業管理住宅小區分四種情況,一是由市房地產部門直管的物業企業,對政府先期開發的安居住宅小區實施物業管理;二是由中央、自治區駐哈企業直管的物業企業,對單位開發的住宅小區實施物業管理;三是由開發商組建的物業公司,對自行開發的住宅小區實施物業管理;四是由股份制或私人組成的物業企業,對市區內其他住宅小區和零星散戶樓棟實施物業管理。從總體上講,xx市物業管理仍然處于計劃經濟時代的條塊割居管理模式,這種模式不利于競爭,按照國家《物業管理條例》規定,業主通過市場競爭機制選擇物業服務企業,只有通過競爭,才能形成新的管理機制,促進物業服務企業衍生、發展、做大做強。
(二)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體制不健全,未形成有效的運行機制
隨著住房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房屋主要由國家或者單位擁有單一產權的格局發生根本改變,居民住房自有化率越來越高。隨之而來的,單幢建筑物內有多個產權人(即多個業主)的情況越來越多。由于房屋建筑及配套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是密不可分的整體,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使用、維護、管理和對決定業主共同事務等事項,涉及全體業主的共同利益,單個業主無法完成,只能由全體業主形成共同意志,才能對此類共同事務作出決定。必須建立一種機制,保證對業主共同事務作出的決定代表全體業主的共同意志,符合全體業主的共同利益。業主大會就是這樣一種代表和維護全體業主共同利益的有效的機制。業主委員會是業主大會選出的決策機構,在業主大會閉幕后,行使業主大會的權利。由于xx市住宅小區業主委員會組織機構不健全,業主委員會的成立、組成、運作缺乏監督和制約,業主委員會未發揮應有的作用,物業公司缺乏業主監督。業主與物業公司出現的爭議問題多、扯皮多,存在一定的對立情緒。
(三)物業服務企業行為不規范
市區內物業服務企業普遍對自身定位不準確、服務意識不明確、服務與被服務的關系不清楚,在實踐中存在服務不到位、擅自處分本該由業主處分的事項、收費與服務不相符等不規范的行為。
(四)開發建設質量問題對物業管理造成不利影響
市區內部分住宅小區由于開發質量問題,使得物業服務企業承擔了本應由開發商承擔的一部分責任,加大了物業服務企業管理成本,造成了物業服務企業虧損。
(五)無物業小區陷入治理困境
xx市區內無物業小區主要有三類:一是一些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早期建設的單位公房因機關合并或企業改制不復存在,造成無物業管理;二是城鄉結合部個人興建的私房群;三是因原有物業服務企業倒閉或退出造成沒有人管理的住宅小區。這些小區因缺乏比較優勢,對物業吸引力不足,小區管理支出多,收入少,繳費低,虧損大,因此,物業服務公司不愿介入。由于缺乏物業管理,這些小區普遍存在臟亂差問題和治安問題,給社會帶來不穩定因素。
四、措施與建議
(一)物業管理要從源頭抓起,切實抓好新開發住宅小區前期物業管理和竣工綜合驗收工作
1、全面實行前期物業管理。按照國家《物業管理條例》及自治區、地區和xx市實施國家物業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和要求,今后,市區內新建住宅3萬平方米以下的開發小區,在工程開工前,建設開發單位必須將物業管理規劃、設計方案及與擬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委托合同,一并報市房地產主管部門審查,審查同意后備案并辦理相關手續,工程開工后物業服務企業介入管理,直到小區竣工交付使用后,業主委員會成立并召開業主大會,選聘物業公司接受為止。開發建設單位選聘的物業企業前期物業費由開發建設單位支付。市區內新建住宅3萬平方米以上的小區應全面推行前期物業管理招投標制度,由市房地產主管部門監督,開發建設單位組織招投標,按照政府指導價格標準合理確定服務內容和物業收費標準,對通過招標選擇的物業公司,開發建設單位支付前期物業管理費。
2、嚴格執行住宅小區竣工綜合驗收制度。今后,市區內新建住宅小區竣工后應先進行各專項驗收,由相關部門對小區園林綠化、供熱、供排水、電子監控設施等工程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綜合驗收,綜合驗收由發改部門牽頭,組織市規劃、房地產主管部門、建設、環衛、教育、物業所在區街道辦事處及居民委員會等相關部門參加,驗收合格后,幼兒園移交教育部門統一管理、使用和維護,公廁移交環衛部門統一管理、使用和維護,按《公共服務設施專項規劃》要求配建的社區級辦公用房和服務設施(含社區醫療服務站及文體活動設施)移交居委會管理、使用和維護,物業管理用房(含物業辦公室、業主委員會辦公室、治安聯防室、警衛室、文化活動室、健身活動場所及器材)移交居委會管理,待業主委員會成立后移交給業主委員會,供全體委員所有和使用。
物業管理用房按《xx市城市規劃管理若干規定》第八條配建,分期開發建設的物業,建設單位應當在先期開發的區域按照不少于先期開發房屋建筑面積千分之四的比例配置物業管理用房及健身場地。
物業服務用房應為地面以上的獨立建設的裝修房屋,具有水電功能,沒有配置電梯的物業,物業服務用房所在樓層不得高于三層。
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審批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時明確物業服務用房的位置和面積,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在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和辦理所有權初始登記時,應當注明物業服務用房面積和房號。
(二)全面建立業主委員會制度
鑒于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重要性,應進一步完善住宅小區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制度,一是住宅小區綜合驗收后,具備召開業主大會條件時,建設單位應當在30日內向物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提出召開業主大會書面報告,街道辦事處應在接到書面報告30日內組織業主代表、建設單位代表、居委會代表在房產局和街道辦指導下成立籌備組。組織召開首次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成立后籌備組自行解散;二是對已建立的住宅小區業主委員會難以履行職責的,轄區、街道辦事處要通過不斷調整、充實,提高其履職能力,對已交付使用、未召開業主大會、成立業主委會的住宅小區,要分清情況,查清原因,按條例要求及時召開業主大會,成立業主委員會;三是隨著社區建設的進一步發展和物業管理的進一步規范,隨著居民和業主身份的逐漸同質化,由廣大居民或者業主直接選舉產生的居委會和業主委員會可能會出現趨同的情況,從有利于調動居委會和業主委員會兩個方面的積極性出發,今后,新成立的住宅小區業主委員會主任可由居委會委員通過選舉兼任,業主委員會應在居委會指導下開展工作,以利于整合管理資源,發揮社區的作用,加強社區穩定與和諧建設;四是全面落實由業主委員會選聘,解聘物業公司的規定,建立良好物業管理市場競爭制,通過競爭促進物業企業依靠良好的經營、優質的服務、合理的收費擠進和占領市場,從根本上促使其服務態度的改變,服務水平的提高。
(三)創造寬松條件,進一步加大對物業管理企業支持力度
1、建立“質價相符”的物業服務收費機制
物業服務收費是確保物業服務正常運行的必要前提。業主在享受物業服務企業提供服務的'同時,必須按時繳納物業服務費。鑒于市域內物業管理收費偏低的情況,為了進一步提高市域物業企業服務水平,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提供質價相符的服務,引導業主正確評判物業服務企業服務質量,樹立等價有償的消費觀念,規范物業管理行為,保障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依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國家發改委、建設部印發的《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發改價格[20xx]1864號)和中國物業管理協會《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等級標準》(試行)的通知(中物協(20xx)1號)文精神和《自治區普通住宅物業管理服務等級標準(試行)》新建房[20xx]4號規定,結合地區當前物價消費指數,群眾承受能力,建議市政府適當調整物業收費標準,并盡快下文執行。
(1)市區內開放式住宅小區,現行每戶按月收取的10元物業管理費自制定實施以來,十年未變,低收費直接影響物業管理企業的生存。在此次調研中,經我們測算和征求物業管理部門及住宅小區業主意見,將開放式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費由現在的10元/戶、月,調整為0.25元/月、平方米為宜。
(2)對封閉式住宅小區,應按《自治區普通住宅物業管理服務等級標準(施行)》(新建房[20xx]4號)文件規定執行,即:
普通住宅的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
基準價的最高價格水平
2、安排專項財政補貼資金,解決目前業主委員會缺乏管理資金的實際困難
市區內住宅小區已建立的業主委員會因無資金來源,多半處于癱瘓和半癱瘓狀態,無法正常運作。為此,建議市財政按照3000人以下的住宅小區,每年給小區業主委員會補貼3000元的標準,3000~5000人的住宅小區,每年給小區業主委員會補貼5000元的標準,5000人以上的住宅小區,每年給小區業主委員會補貼8000元的標準,解決小區業主委員會的辦公費用,使業主委員會能夠開展正常工作,行使正常管理職責。
3、完善住房專項維修資金制度
住房專項維修資金是住宅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維護費,是延長小區使用的保命金,必須規范歸集、規范運作,鑒于地區住房專項資金歸集運作中存在的問題,建議市政府盡快完善《xx市住房專項維修資金歸集使用和管理辦法》。
——對以房改優惠價格向職工出售的公有住房,原產權單位應按向職工出售價的20%,現產權所有者應按原購房款的2%向房地產主管部門繳交維修基金,未交納的要補交。
——安居房、經濟適用住房由原建設單位按工程總造價2%的比例補交維修基金,此問題僅限于麗園小區和阿牙小區。據我們了解,兩小區建設完工后,維修基金按1%留成,現維修基金已全部用完,兩小區又面臨老化維護期。而兩小區建設節余款尚有280萬元,在地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暫存,應啟動此款,補足兩小區維修基金)。
——商品住房的維修基金按購房款2%的比例收繳,未按規定繳納的建設購房戶要盡快補繳,否則由房產管理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罰。
住房專項維修基金均應按照業主所有,專戶專儲,按幢立賬,按戶核算,政府監督的原則實施管理。
4、下放物業管理企業資質審批權限
將目前由地區建設局行使的物業企業資質等級審批權下放到縣(市)房地產(建設主管部門)主管部門,由地區建設局備案,以便事權統一,屬地管理,市房地產主管部門應加大對物業服務企業的監督檢查力度,建立街道、居委會、住戶滿意度評價機制。
5、發揮職能部門作用,上下聯動,綜合治理
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從“條”上看,涉及民政、房管、公安、消防、園林、建設、城管、司法、國土、環保等多個部門,從“塊”上看,涉及市、街道辦事處、社區三個層級。要管好住宅小區,必須上下聯動,綜合治理。為此:
①建議市政府應當建立住宅小區綜合管理工作制度,組織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和單位,部署、推進和協調轄區內物業管理工作;街道辦事處應牽頭成立轄區內物業管理聯席會議,由市房產局、轄區派出所、社區居委會、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等參加,協調解決物業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指導監督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組建及日常運作;社區居委會負責協調和處理本轄區物業管理事務和糾紛。
②供水、供電、供氣等專業單位應當承擔分戶計量表和分戶計量表前管線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責任,建議市政府將小區供、排水管網維修費用按住戶供排水用量攤入水費,由哈密水務公司和市排水管理中心進行統一維修和管理。
③建議聘用小區生活困難人員和老年志愿者組成巡邏隊,由民政或公安部門補助一定的費用,協助管片民警和小區保安做好群防群治工作。
④建議成立社區物業管理工作站或在社區綜治辦下設住宅小區物業督查員,加強社區與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溝通、協調工作。
(四)加強對無物業小區的管理
無物業小區管理難度大,容易引發各種社會問題,為此,必須加強無物業小區的綜合治理,確保社會長治久安,首先對無物業小區要分清情況,按照片區治理的原則,由各區街道辦牽頭,房產局指導,以片劃分管理小區,組建片區物業管理機構,納入物業管理范疇,其次對接管無物業小區管理的片區物業公司要實施優惠政策,市政府要按照管理面積補貼一定數額的資金,第三,要把物業管理的關注點放在無物業小區的治理上,社區要把物業管理的重心移向無物業小區,特別是要抓好無物業小區的治安管理。
(五)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早期建設的既有老舊小區,因機關合并或企業改制,原建設單位已不復存在的,政府應做出規劃并列入年度建設計劃設立專項資金,對其市政基礎設施及公共服務設施逐年完善。
(六)加強物業管理人員的上崗培訓工作
市房地產主管部門要做出規劃,對物業公司管理及工作人員要采取“走出去,請進來”的方式進行業務培訓,努力提高物業管理人員的素質和服務水平。堅持物業管理人員戴證上崗,把好物業管理人員的進入關,徹底解決當前市區內物業管理低水平、低素質、管理無序和自生自滅的狀態。
物業管理調研報告 7
隨著房地產行業的迅猛發展,物業管理行業應運而生,成為新興行業。物業公司大致分為兩類,一類是房地產公司設立的物業公司,法人代表與房地產公司相同,這類物業公司致力營造良好的樓盤形象,為房地產公司樹立品牌,物業管理較為規范,工作人員及投入較多,每個樓盤開盤后逐步納入物業管理,并為房地產公司管理樓盤售后的的后期事宜。另一類物業公司非房地產公司設立,而是為管理某些樓盤或單位物業而成立的物業公司,其管理物業規模大小不一,多則幾千戶,少則幾百戶。
一、物業公司的收入及征收特點
(一)規模較大的物業公司的收入及代收費用包括:物業管理費收入租金收入經營停車場游泳池各類球場等公用設施收入清理生活垃圾收入物業大修收入中介收入廣告收入其他收入及代收水費電費燃氣費房租維修基金暖氣報裝費排污費寬帶入網費有線電視入網費等。一些規模較小的物業公司只有以上項目中的幾種收入。
(二)物業管理行業企業收費及收入現狀。
1、物業收費面對的是廣大業主,個性千差萬別,收取難度不一,部分業主因房屋質量問題物業服務質量問題業主已入伙但未實際入住等因素拒交物業費。造成部分物業費收入不能到位。
2、部分物業公司物業費收取未能按照物價部門批準標準收取,在實際收取中采用低于批準的物業費標準收取物業費,再綜合入伙率入住率物業費收取率幾種因素,造成理論上的計算與收取到位的收入存在較大差異。大部分的物業費征收率在30%———80%之間。部分物業公司存在微利經營艱難經營狀態,少數物業公司需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補貼收入才能略有贏利。
二、物業管理行業企業在涉稅上存在的問題及成因:
(一)收入不真實。主要表現在以下幾種方式:
1、部分收入不入賬。業戶在繳納物業費或租金時,未能索取發票,部分物業公司將這部分收入隱匿不入賬,造成少計收入。
2、收入不確認,記入其他應付款等科目。部分物業公司在取得物業管理費收入或租金收入時,暫掛預收款其他應付款等科目,以收入不能確認為由,不計入收入,造成預收款其他應付款科目余額較大,收入長期得不到確認,收入與其物業管理規模不相符。少數物業公司以住戶裝修保證金抵業主應繳的物業管理費時,不作收入處理。
3、減免收入。減免收入的情形有:一次性繳納一年的物業費少收兩個月或幾個月;對新入伙戶一年收半年;為房地產公司介紹他人買房,減免當年物業管理費等方式,相應減少了公司應收物業管理費收入。形成應計收入而未計的情況。
4、應收取的物管費以“工資費用”的形式減少收入,少數物業公司在收取單位物業管理費時,未按規定開具發票,而是以工資日常發生的費用等方式,向對方取得該部分物業管理費,不入賬或不作收入處理,從而少計收入。
5、補貼收入記往來賬。少數物業公司對于房地產公司物業管理補貼收入,不作收入處理,長期掛其他應付款,以暫借款的名目,少計收入。
(二)納稅申報不規范
1、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變化形成會計準則與稅法差異,造成營業稅當期計稅依據不準確。
就一次性收取的物業管理費或房屋租賃收入,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xx]16號)中第五條“關于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規定,單位和個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和商譽時,向對方收取的預收性質的價款包括預收款預付款預存款預存費用預收定金等,其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按照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以該項預收性質的價款被確認收入的時間為準。也就是說發生在20xx年的上述業務可以按照財稅[20xx]16號文件規定執行。20xx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并收訖營業收入款項或者取得營業收入款項憑據的當天。第二十五條第二款規定,納稅人提供建筑業或者租賃業勞務,采用預收款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具有了收付實現制的特點而不完全屬于權責發生制的性質,在會計處理與稅法存在差異的情況下,應按稅法規定辦理。物業公司應在收到款項時一次性申報營業稅,而不需考慮所屬期。部分物業公司在收取物業費等款項時,采用預收款方式,一次收取半年或一年的物管費等,根據所屬期按月分攤結轉收入,按結轉收入申報營業稅,而不是一次性全額申報,按月分攤方式既不符合稅法規定,稅務機關也很難把握,難以核對,會造成申報和稅務管理的混亂,同時滯延了應納稅款。
2、代收費用扣除不規范。
國稅發[1998]217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物業管理企業的代收費用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規定:“物業管理企業代有關部門收取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維修基金房租的行為,屬于營業稅‘服務業’稅目中的‘代理’業務,因此,對物業管理企業代有關部門收取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維修基金房租不計征營業稅。”部分物業管理公司向其他公司收取的手續費基金集資費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不作為計稅依據申報繳納營業稅。隨著社會的發展,代收費用中的暖氣報裝費排污費寬帶入網費有線電視入網費等代收費用政策上未明確是否要繳納營業稅。代收的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維修基金房租等費用長期掛其他應付款,歷年結轉,既反映不出代收的手續費,也反映不出其余額中有多少是代收費用,長期掛賬幾年的其他應付款未結轉收入申報稅款。
3、跨年度租金收入企業所得稅問題的政策因素。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條與第十九條第二款二者容易產生歧義,但第十九條第二款規定,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約定的'承租人應付租金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對租金收入的處理作出了具體規定。一次收取跨年度租金收入應一次結轉。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xx]79號)關于租金收入確認問題規定,企業提供固定資產包裝物或者其他有形資產使用權取得的租金收入,應按交易合同或協議規定的承租人應付租金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協議中規定租賃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條規定的收入與費用配比原則,出租人可對上述已確認的收入,在租賃期內,分期均勻計入相關年度收入。
按照以上規定,筆者認為,企業的跨年度租金收入在20xx年1月1日前可按年度分攤結轉,20xx年度20xx年度則應全部結轉,20xx年1月1日后則可一次結轉或按年分攤結轉。在實際工作中,一次結轉還是按年結轉這兩種觀點一直存在,大部分企業的表現形式為按年分攤結轉,主管稅務管理部門予以默認,實際操作上兩種情況都存在。
(三)發票使用不規范。部分物業公司在收取個人業主物業管理費時使用自制收據收取物業管理費,而在收取單位物業費或出租給單位使用的門面時才使用稅務發票,從而造成未按規定向業主開具發票。一方面是業主索取稅務發票的意識不強,按入伙時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或租賃合同的約定付了物業管理費或租金后,索取稅務發票的意識不強,合法權益未能體現;另一方面,物業公司開具發票的意識不夠,收取款項時未向業主開具稅務發票,或出于某種目的,向個人業主收取款項不開具稅務發票。部分物業公司申報營業稅等稅款后,未領購相對應的發票,造成應開具而未開具發票可以領購又未領購發票的現象。
(四)賬務不健全或不建賬。部分規模較小的物業公司人員少,收入成本核算簡單,設立簡易賬或不建賬,不能全面反映收入成本費用等情況,稅務機關不能掌握其真實的收入費用等情況。
(五)稅務管理部門收入難核實。采用自制收據收取的應稅收入是否全部入賬核算方面同時也就相應地存在問題,稅務部門在核實物業公司管理情況時,可能調查到物業公司管理了多少幢多少套,但入住業戶多少則較難掌握,已入伙業主也有長期不在的情況,已入住的業戶物業管理費也存在征收率的問題,并不能100%到位。物業面積入住率征收率物業收費標準與實際收費標準的差異,物業公司取得收入未全部入賬等情況,造成稅務機關核實收入難。
三、管理措施
(一)宣傳與輔導。一方面稅務機關要加強對物業公司行業政策的宣傳與業務培訓,加強涉稅輔導,向企業財會人員宣傳行業最新政策,提升財會人員對政策的正確理解,準確及時確定收入,誠信納稅,提高企業對稅收的遵從度。另一方面要通過多途徑向業主宣傳,提高業主索取發票意識,把索取發票當作一種常態,形成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的一種習慣。
(二)規范使用發票,強化“以票控稅”。
1、物業公司使用稅控機向業主開具機打發票,但大部份物業費需管理人員上門征收,適用于自行繳納物業費率較高的單位,并且允許該部分企業領用定額發票,方便物業公司因業主未自行繳納而需上門收取物業費。
2、領取定額發票,但業務量較大的企業領用發票的數量較大,使用也不是很方便,適用于規模相對較小的企業
3、領用裁剪式發票或允許企業自行印制專業發票,稅務機關加強控管。
4、建立發票違規舉報制度,打擊發票違章行為,規范發票開具和使用,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
(三)日常管理。建立物業管理明細臺賬,企業每半年報送一次納入物業管理的樓盤房屋門面相應的入住使用及收取物業管理費情況,主管稅務機關在審核后可建立相關動態臺賬,后期的每期數據應呈遞增狀態,如發現異常,及時跟蹤管理。稅務機關應加強稅源調查,實地調查詳細了解企業物業管理項目,各小區物業面積,入住情況門面出租情況,物業費收費標準其他經營項目等情況,與企業自報資料進行比對,分析畢業論文異常,加強巡管。
(四)規范納稅申報及賬務管理。規范企業的納稅申報,企業應及時確入收入,明確應稅收入應稅代收費用對應的應納稅種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及時準確申報納稅。引導企業規范建賬,規范各科目收入費用成本的確認,如各項收入發生的費用各種代收費用的收取與支付的核算等。對無建賬能力的規模較小的企業,根據物業面積,收費標準入住率等各項指標核定應納稅額。加強評估管理,對零申報戶異常申報戶,與掌握的企業相關情況進行比對,及時評估,糾正企業不規范行為。
(五)部門協作。與房管工商公安房地產開發公司加強協作,了解掌握樓盤開盤出售情況物業公司登記及進入小區情況物業收費標準情況門面出租情況業主入住情況,及時跟進管理。
物業管理調研報告 8
高校住宅區是各高校在自己原有校園土地的基礎上通過各種方式投資興建的居住小區,其目的主要是解決本校教職工的居住問題,為教職工營造一個穩定、舒適的居住環境,住宅區環境建設管理的好壞,直接牽掣到職工的根本利益,對學校的穩定和發展起著重要的作用。高校住宅物業管理是隨著高校后勤改革的不斷深入,以及社會化物業管理企業的不斷完善和發展而出現的具有高校特色的新型后勤服務行業,學習、借鑒和研究這種新型管理模式和方法,分析和探討高校住宅的現狀和存在的問題,尋求具有科學性、社會性、專業性及高校屬性的住宅物業管理辦法,逐步推行規范化、專業化的高校住宅物業管理模式,為教職工創造文明、安全、舒適、和諧的生活和工作環境,是高校后勤工作者應該認真思考和研究的一個重要課題。
一、高校住宅物業管理的現狀
1、住宅區基礎設施差
目前我國各高校特別是校史悠久的老牌大學,其住宅區都是在幾十年甚至上百年的發展過程中逐步建成并投入使用的,隨著時間的推移,特別是過去六七十年代建造的住宅樓,最初的規劃設計已不能適應現代社會人們居住和生活的需要,好多線路、管道已嚴重老化,房屋質量參差不齊,配套設施不齊全,設備陳舊、老化。住宅區內綠化地雜亂不堪,住戶私自開荒種花種菜,或到處亂搭亂建,樓宇整體破舊不堪,在消防及安全設施存上也存在很多隱患,實行物業管理難度較大。
2、從業人員服務意識差,缺乏專業的物業管理服務隊伍
我國各高校物業管理服務人員,大多數都是從原房管部門或總務部門分離出來的后勤人員,物業管理專業技能性不強,素質不高,“鐵飯碗”思想嚴重,觀念轉變緩慢,始終認為自己是學校事業單位的正式職工,后勤改革不管怎樣變化,自己都不會下崗,工作不努力,專業技能學習上不積極進取,沒有使命感、緊迫感和危機感,服務意識差,對待住戶態度生、冷、硬現象存在,服務不能及時到位,或服務質量不能保證。
3、缺乏配套的管理辦法
高校住宅小區是本校職工生活和學習的重要場所,而物業管理部門則是為小區內住戶提供服務的單位,目前各高校在住宅物業管理中因沒有相應的管理辦法,而使住宅區內好多方面管理無法可依,如近年來,隨著住房產權的多元化,校內職工外購商品房的增多,校內住宅區外租戶增多,因外租戶人員身份復雜,不愛護小區公共設施,環境衛生方面自治性差,不注意公共道德行為,嚴重影響本校教職工的正常生活和學習,還有小區內基礎設施的管護,住戶房屋裝修的管理等都沒有配套的管理辦法,而物業管理中心或公司作為服務部門,沒有相應的行政管理或處罰權,使得住宅物業管理在好多方面束手無策,難以提高住宅物業管理質量,無法確保國有資產的保值和增值。
4、住戶物業付費意識不強,依賴性較大
實行高校后勤改革以前,高校住宅區各項服務都是學校大包大攬,包括共用部位的維修、小區內環境基礎設施建設、衛生保潔、綠化管護、消防安全及門衛管理,甚至包括住戶室內維修、有線電視收費等都是由學校支付,隨著后勤改革及住宅物業管理的不斷深入,以上各項福利性服務逐步實行住戶有償使用,好多住戶對此不滿,認為小區是學校的住宅區,自己是學校的職工,自己有權免費享受住宅區內的各項服務,過去都是學校出錢搞服務,而現在要自己出錢,觀念一時難以轉變,福利性服務思想濃厚,對物業管理缺乏認識和了解,對物業管理收費采取消極態度,對學校的各種管理辦法故意刁難不予配合,難以接受“自己花錢買服務”的物業管理消費觀念。
5、物業管理經費短缺,難以創建優質服務
高校物業管理不同于社會上的物業管理公司,它是以給教職工提供優質服務為目的,而不是以盈利為目的。所以其收費標準普遍低于同等商業性社會住宅小區收費標準,而隨著高校社會化的不斷深入,學校對住宅區的投入也逐步減少,使得住宅區物業管理成為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長期以來,由于高校住宅的維修工作量大,加之外租戶比例逐年增加,使的學校物業經費收入產出嚴重失衡,同時由于物業中心在高校后勤人事改革中富余人員的安置,使得高校物業從業人員隊伍龐大,人員工資基數大,服務成本高。作為住戶方面,隨著現代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住宅區不再只是教職工生活居住的場所,也是其思想文化交流、休閑娛樂、開展各種文體活動的重要場所,而要創建高素質的人文環境,提供全方位、高質量、綜合性的優質服務,均需要一定的資金做保障。有限的物業管理經費使得物業管理部門日常支出很難日益為繼。
二、高校住宅物業管理的發展
1、物業管理人員要更新觀念,增強服務意識
高校住宅物業管理人員大都是過去高校后勤舊體制下的后勤服務人員,“大鍋飯”思想嚴重,隨著后勤改革及物業管理的不斷完善和推廣,物業從業人員應強烈意識到“鐵飯碗”的體制已不復存在,要有憂患意識,要破除“學校后勤非我們不可“的舊觀念,樹立優質服務的新理念,開拓進取,自我加壓,主動出擊,變“要我干”為“我要干”,確立“服務求生存,效益求發展”的經營理念,努力鉆研物業管理新知識,學習和了解物業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了解行業動態,培養一切為了住戶,住戶是上帝的新理念,樹立“誠心、創新、拼搏、向上”的企業精神,把提供優質服務作為我們工作的核心和行動的指南。
2、要創建專業化的物業管理服務隊伍
高素質的人才是創造優質服務的基本條件,對于高校住宅物業管理服務人員,學校或集團應采用多種渠道、形式對員工進行培訓和教育,重視員工的能力培養和潛力開發,創建科學的用人機制,鼓勵員工進行技能創新和探索符合高校特色的新型物業管理模式,逐步實現員工持證上崗,加強與國家級、省級示范小區的聯系,通過參觀、學習、交流等方式提高員工的物業管理水平,通過專業講座、技術大練兵等實踐活動來提高企業的整體效能和市場競爭力。并利用高校優勢,向社會上招聘高素質的物業管理人才,充實到高校物業管理隊伍中來,努力造就一支懂經營、善管理、通技術、精業務的高校物業管理隊伍。同時要引進競爭機制,加強考核,實行競爭上崗、按勞取酬,從而形成科學規范的物業管理體系,為住戶提供高效優質的服務。
3、建立完善的規章制度
高校住宅區的地產及房產屬于國有資產,住戶只具有使用權,如何確保國有資產的保值和增值,學校領導及國資主管部門應予以重視,高校住宅管理實行所有權和經營權相分離,符合高校后勤社會化改革的要求,有利于學校減輕財政負擔,使住宅物業規范健康的發展,而物業管理部門作為服務單位,只能搞好服務工作,無行政管理或處罰權,學校應協調各職能部門之間的關系,配合物業中心按照國家有關物業管理的方針、政策、統一制定高校物業管理的具體政策、辦法、收費標準和服務內容,包括住宅裝修管理辦法、外租房戶管理辦法、公共環境及國有財產管理辦法、自行車存放管理辦法等,并在各住宅區按照物業管理條例,積極成立小區管委會,形成學校、小區管委會、物業管理中心三方共同管理的局面。
4、建立質量監督保證體系
住宅物業管理中心應主動接受學校相關部門包括國資、后勤、紀檢、審計、財務部門的監督和管理,對服務內容包括共用部分及住戶室內維修、消防、門衛安全、綠化管護、道路的維護、住宅區內公共設施的維護服務等項目進行檢查,物業中心要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和行業條例,建立和完善物業管理法規,實行企業化管理,使住宅區內的各項管理規范標準,甲乙雙方應按照約定條款認真履行合同,對物業中心在日常服務中不符合規定的項目要進行整改,對服務達不到標準的甲方可進行處罰,用法規和制度規范約束物業部門的`行為,確保教職工能有一個干凈、整潔、優美的居住環境。
5、積極開展社區文化建設
高校物業住宅區不同于社會上的商業住宅小區,具有濃厚的文化環境及學術氛圍,教職工群體素質比較高,住戶對居住環境的建設及服務的要求都表現出較高層次的需求,作為高校住宅物業管理中心,在搞好各項服務的同時,應加強對物業管理的宣傳力度、廣度和深度,并結合本校的實際情況,配合工會、離退休處、校團委黨委、宣傳部等部門積極開展社區文化建設及群眾性娛樂活動,要讓每一位有熱心和愛心的職工積極的參與到我們的小區物業管理中來,大力開展“小區是我家,美好環境靠大家”的宣傳活動,培養住戶的主人翁思想,營造積極、健康、向上、富有高校特色的社區文化,通過提高文化內涵,創建祥和的社區環境,通過籌建小區特刊和物業網站,多形式開展社區文化、體育、公益事業及社區旅游等活動,開設宣傳欄和網上聊天等形式,以形成具有高校特色的文化氛圍和格調。
6、多渠道開展便民有償服務,增創服務經費
經費是物業管理的基礎,也是物業公司開展服務工作的保障,物業公司在取得學校劃撥的經費、住戶交付的物業管理費及職工室內維修費外,還應充分發揮區域優勢,挖掘服務潛力,拓展服務項目,通過開展有償便民活動,尋求新的經濟增長點。在此方面,學校應該給予政策支持,包括住宅區周邊門面房的開發,住宅區內蔬菜、水果市場的開發,洗衣店、服裝加工店、飲食服務攤點、糧油銷售店等商業網點,廣開資金來源渠道,補充物業服務費的不足,從而確保住宅物業管理的良性持續發展。
7、以人為本,構建和諧居住小區
高校物業管理除立足于物業的管理外,更重要的是為住戶提供全方位的服務,要按照“以人為本”的服務理念,不斷提升服務水平,使住戶能深入體會到“住戶物業是一家,有困難找物業”的溫暖,把住戶對物業的滿意作為物業人最大的欣慰,樹立良好的物業管理形象。如小區內有好多老教授、專家、學者等老人,他們的子女常年不在身邊,物業管理人員要經常同他們進行深入溝通,了解住戶在小區內的需求和困難,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問題,對待服務工作要高效、細致、態度和藹、服務熱情周到。同時中心領導要關心職工生活,重視人性化管理,對于職工及家屬的生老病死,婚喪嫁娶,中心都應予以慰問、祝賀、看望,員工有不順心的事時,中心領導要與他們進行交心談心,幫助他們排憂解難,使得員工的積極型和主動性得到充分發揮,增強企業的凝結力和向心力,達到住戶滿意、領導滿意、職工滿意的和諧居住及工作環境。
總之,高校住宅物業管理是一個新型的服務行業,它不同與社會上的物業管理模式,它的各項政策及服務標準應服從學校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各高校應結合自身的特點和實際情況,按照住宅區行政所有權和經營權相分離的原則,轉變原有管理部門的職能,注入新的物業管理機制,依靠學校的支持,住戶的配合,建立起具有高校特色的物業管理模式,向教職工提供全方位、高質量、綜合性服務,最終實現社會、學校、住戶、物業管理企業的共同滿意和長足發展。
物業管理調研報告 9
近年來,隨著我縣城鎮化進程的快速推進,房地產業得到了迅猛發展,建成了一大批住宅小區。在xxxx高速上遠遠望去,一幢幢漂亮的高層矗立在xx南岸,綿延數公里,與防洪大堤交相輝映,奠定了一座現代化城市的雛形。這些住宅小區遍及城區各個區域,配套的小區物業管理也由此經歷了從無到有,從摸索試點到穩步發展,管理對象從單一的住宅小區發展到商場、超市、辦公樓等各類領域,形成了包括房屋及相關配套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環境保潔、安全巡查、綠化管養等各類物業服務。但由于物業管理在我縣起步比較晚,發展相對滯后,出現了大大小小的矛盾和問題,現已成為影響居民正常生活的焦點問題,亟需采取有效對策來加以改進和解決。
一、基本現狀
截至目前,我縣已建成小區和各單位家屬樓137個,建筑面積123萬平方米,規劃住房12711套,入住44489人。入住人口占城區總人口的64%。建設方式主要為:90年代各單位在后院集資建設的房屋占15%,商品房占70%,小產全權房占10%,保障性住房占5%。
我縣物業管理有三種模式。一是由物業服務企業管理,全縣有物業服務企業13家,資質全部為暫定三級,從業人員244人,雖然服務小區只有26個,但這些小區住宅總面積約59萬平方米,近乎占建成商住樓總面積的一半。二是自主管理、自治小區70個,這是小區管理的主要形式,占全縣建成住宅小區的一半,管理住房面積約52萬平方米,占到建成商住樓總面積的四成左右。三是無人管理小區,涉及小區41個,面積約12萬平方米。
二、小區管理存在的問題
通過統計數字可以看出,目前全縣絕大部分住宅小區處于自主管理或無人管理狀態,關乎六、七千戶群眾的切身利益。就物業公司管理的26個小區而言,也有收費難、管理難、業主與物業錯位、服務缺失等諸多問題。這些問題不僅直接影響到居民的居住環境和生活質量,而且疊加累積極易造成群體上訪,影響全縣穩定大局。分析我縣住宅小區及物業管理,主要有以下五方面問題:
(一)準入門檻低,服務不規范。我縣現有13家物業公司,資質全部為暫定三級,從業人員244人,注冊資本都在50萬—100萬元,平均每家公司員工不到20人,規模小,實力弱。物業管理人員大都為退休人員和下崗工人,沒有經過正規培訓,不懂物業服務,更談不上持證上崗,整體人員素質令人堪憂。物業服務大都僅僅限于看大門、搞衛生,業主很少見到物業公司管理人員。小區院內車輛亂停亂放、閑雜人員自主進出、小商小販吆喝叫賣、小孩隨意玩耍等現象比比皆是。即使衛生打掃也不徹底,大多只是清早掃一遍,而且只掃院子和道路,不管角落和樓梯,小區環境難盡人意。門衛基本上就是開鎖大門、收取停車費,安保防范流于形式,失盜事件屢有發生。
(二)收費標準高低不一,收費難度大。一方面,物業公司收費項目不一,收費標準自定,高低參差不齊。高層小區收費項目最多的有物業服務費、地下室服務費、生活垃圾費、電梯費等,合計達1800元,個別小區趕上了咸陽市的收費標準;除此以外,對出入車輛還要收取停車費。小區收費有的按面積計征,有的按戶平攤,收費標準參差不齊,上下之間相差數倍,群眾反響比較強烈。另一方面,管理無抓手,收費難度很大。舊小區水、電、暖分戶管理,自主購買,物業收費全憑自覺,收費難度很大,一些小區甚至連取暖費都難以及時收取,影響居民生活。新建小區借鑒西安、咸陽經驗,對水、電等實行智能卡統一管理,減少了物業收費難度,管理比較方便,但是個別物業公司在水、電收費中有私自加價行為,監管難度大,業主不滿意。
(三)基礎設施不健全,物業公司不愿管。一是規劃設計不到位。規劃是龍頭,規劃建設亂,則物業管理亂。主要表現在各單位后院家屬樓,臨街見縫插針單體樓工程,由于受地形狹窄和建設規模小等因素影響,小區的綠化、亮化、停車位和物業用房等基礎設施無法配建,規模小、成本高,物業管理無利可圖,甚者可能虧本,導致物業公司不愿進駐管理,這是造成小區自治或無人管理的主要原因。二是建設工程質量有硬傷。建設工程質量問題本身屬開發商應承擔的責任,但工程交付使用后,因質量問題,物業服務企業與開發商推諉扯皮,業主維權和利益訴求無人理睬,這類事件往往釀成上訪案件。如鴻運大廈電梯質量問題,水電苑地面滲水問題,恒海家園自來水管道漏水等問題,上訪時間長達幾年,問題得不到妥善解決。三是提前交付埋隱患。按照國家規定,在工程交付使用前,開發商必須組織相關單位人員進行消防單項驗收和電梯單項驗收,最后進行工程總體驗收。但調查中發現,我縣好多開發項目未經任何驗收而擅自交付使用,業主入住后,因室外工程未完工,樓內天然氣未安裝到位,有線電視未安裝到位,電梯和消防未驗收等問題,引發集體上訪。比如迎春花園、銀鑫名苑和鹽業大廈等開發建設項目,曾多次群訪。
(四)業主結構多元化,維權主張難統一。由于業主來自社會各個階層,社會經歷、收入水平、文化修養等不同,認識問題、處理問題的方式、方法也不盡相同,導致物業管理工作難度加大,而且規模越大越難管理。一是站位不同,意愿相左。小區空地有車的想留車位,電動車主要建車棚,其他住戶還要收費,意愿不一,相互爭執,難以協商。二是業主錯位,反“主”為“客”。大多數業主對自己的權利和義務認識不清,不知道自己該享受什么權利,履行哪方面義務,甚至淡定處之,對小區集體事項不聞不問,聽之任之。相當一部分小區業主委員會不能正常履行職責,幾年難以召開業主大會。三是良莠不齊、素質欠缺。物業服務企業本身是有償服務,部分業主沒有形成對物業管理有償服務意識,缺乏社會公德,只要服務,不愿交費,抱有蹭熱、蹭物業的市儈意識。據調查,縣城各小區物業費收繳比例大多在70%至90%。如西街紫薇花園住戶88戶,今年收繳68戶,繳納比例77%。最好的隘巷新村、姜嫄雅居收繳比例90%。
(五)宏觀環境有影響,管理體制未理順。房地產市場與物業管理是皮與毛,唇與齒的'關系。有的小區因房地產市場不景氣,建成后入住率低,物業服務經營管理成本高、支出大,服務質量就差,如永豐御景苑。有的項目資金短缺,進展緩慢,不能按期交房,如紫薇花城。有的雖然按照合同約定時間交房,但因工程質量和配套設施不完善,導致物業管理難度增大,比如迎春花園、銀鑫名苑和鹽業大廈等。特別是“小產權”房,由于沒有完全產權,規劃設計和工程質量難以監管等原因,遺留問題較多,管理難度很大,已經成為物業糾紛的“多發地”。另一方面,實事求是地講,物業管理工作機制尚未形成。根據中省市關于進一步加強物業管理的文件精神和要求,按照“重心下移、屬地管理”的總體原則,堅持以物業行政主管部門為行業指導,屬地鎮(社區)為主體進行社會管理的總體要求,形成以屬地社區居委會為主的“部門(單位)、鎮、社區居委會”三級物業管理體系。但是在現實工作中,全縣物業一旦有問題,鎮和各社區居委會管理職責缺失,由縣物業行政主管部門直接處理。這樣的管理缺位,在一定程度上助推了我縣物業管理的混亂局面,這也是我縣物業管理問題得不到長期有效解決的直接誘因。
三、對策和建議
農民向城鎮轉移、居住向小區集中是城鎮化發展的必然要求。基層管理應適應形勢發展的要求,逐步實現以村委會管理為重向以社區、住宅小區為重的轉變,更好地服務社區居民。對于我縣的轄區物業管理要分類指導,區別對待,標本兼治,穩步推進。
(一)積極探索建立物業監管體系。一是完善機制。物業管理要遵循“重心下移、屬地管理”的總體原則,堅持以物業行政主管部門為行業指導,屬地鎮(社區)為主體進行社會管理的總體要求,建立以屬地社區居委會為主的“部門(單位)、鎮、社區居委會”三級物業管理體系。二是摸清底子。在理順工作關系的前提下,由房管所負責,各鎮(社區)居委會配合,針對城區新老小區進行地毯式調查統計,將各小區的名稱、住戶信息、住房情況和物業管理情況等信息全部登記造冊,然后按照各居委會所劃定的片區將小區的信息分解到各居委會,由各居委會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負責實施小區物業監督管理工作。三是強化業務指導。建議參照外地經驗,將房管所升級為科級建制單位,便于協調部門關系,提升物業監管水平。
(二)嚴把物業服務企業準入關。凡是進入xxxx縣的物業服務企業必須在物業行政主管部門注冊登記,對于不登記備案的服務企業,一律叫停不得進駐小區開展工作。對于新建開發項目,在發房屋預售證前,要求開發企業對小區進行前期物業招標,選定服務質量好、態度好、信譽好、且管理規范的企業從事物業服務。同時,繳納一定的履約保證金,規范制約物業服務企業行為,便于調處物業與業主的糾紛,防止騙取物業管理資金行為的發生。
(三)加強對物業公司人員的培訓。受收入水平、群眾理念、收費標準等因素制約,在當前和今后相當一個時期,物業服務在我縣可能屬于微利行業。但作為服務企業,只有不斷提高自身素質,提高服務質量,才是立身之本,只有服務質量提高了,廣大住戶才會認可。物業行政主管部門應每半年組織一次物業管理知識講座,提高從業人員的自身素質;每年組織一次省級物業從業人員的培訓,力爭在2-3年內全部實現物業人員持證上崗。
(四)強化物業費收繳管理。物業費收繳是困擾物業服務的最大難題,直接關乎物業管理的正常運轉。要解決好收費問題,必須解決好以下三個問題:一是標準。現有物業管理收費標準分類較粗,質量要求不嚴,物價部門應對此調研,細化標準要求。二是抓手。大中城市的小區實行智能卡管理,物業收費比較容易。我縣新建小區水、電實行統一管理,經適房小區還一并納入了取暖管理,物業收費幾乎沒有什么障礙。問題是老舊小區水、電、暖全部分戶管理,自主購買,沒有制約手段,收費普遍比較困難。可以對這樣的小區實行改造,水、電、暖統一管理或統管其中的1-2項,財政予以適當獎補。改造后聘請物業公司進駐管理。三是監督。小區應該設立公示牌,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全部公開,誰交誰欠張榜公開告知,用途結余定期公示,消除業主的思想疑慮。同時,要接受業主委員會的管理,努力提高物業服務管理水平,為業主提供一個舒心的良好環境。
(五)強化對業主自主管理的引導。業主是小區法定的主人,調動業主的積極性,增強業主的主人翁意識對于提高小區管理水平至關重要。首先,要加強引導,做好老舊小區物業管理的推行工作。由居委會牽頭,負責組織和指導本轄區內住宅小區業主大會成立、業主委員會的首屆選舉和換屆、改選工作,督促收繳轄區內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指導和監督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依法開展業主自治管理或者選聘物業服務企業,調處物業管理服務中的矛盾糾紛。在有條件的小區,試點建立小區黨支部或臨時黨支部,發揮黨員作用,搞好自主管理。其次,要搞好宣傳。通過采取行之有效的宣傳手段,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廣大業主對物業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的知曉率,消除認識誤區,更好地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樹立正確、健康的消費理念,創建宜居小區,構建和諧家園。
(六)加大推進老舊住宅小區整治力度。由縣物業行政主管部門牽頭,各鎮(社區)居委會配合,按照因地制宜,逐步實施,分類管理的原則,采取由物業公司管理、原建房單位管理、業主自治管理等多種途徑,對現有舊住宅小區進行摸底調查,分類排隊,集中整治。其中:對基礎設施比較完善,大多數業主同意實行市場化管理的老舊小區,應積極引入物業公司管理;對基礎設施不健全、大多數業主不同意實行市場化管理的老舊小區,應以確保小區衛生清潔和治安秩序為基本服務,由業主委員會自治管理;對單位集資建設的住宅樓,由其原建設單位自行負責物業管理涉及事宜。同時,加強對規劃的執法管理和房地產市場監管,規范并逐步取締“小產權”房,嚴格質量監管,完善基礎設施,消除硬件缺失,為開展物業管理奠定良好基礎。
物業管理調研報告 10
物業管理作為新興的朝陽產業,在我市已有十余年的發展歷史,這十幾年來,在各級政府領導的關心和支持下,在廣大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的物業管理總體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物業管理從一個新生事物發展成了貼近千家萬戶、家喻戶曉的行業。為了更深入地了解我市物業管理現階段發展狀況,結合實際情況,通過實地走訪及召開座談會等方式對我市住宅小區的物業管理情況進行了調研,調研中發現問題歸納如下:
一、收費難依然是制約我市物業管理行業發展的最大壁壘
在調研中反映最多的問題就是收費難,雖然《物業管理條例》已頒布實施一年多,但業主的交費意識、物業管理觀念尚未完全形成,收費難依然是困擾絕大部分物業管理企業的首要問題。業主不交費的理由很多,主要是物業管理企業服務不到位和房屋質量等開發商遺留問題。物業管理企業收上來的物業費越來越少,從企業追求利潤的經濟本性來說,當收入小于成本或者利潤減少時,必然會降低成本,而降低成本的直接后果就是服務質量下降,于是更多業主對物業管理企業的服務不滿意,從而不交物業費,這就進入了一個惡性循環的怪圈。所以要搞好沈陽的物業管理,必須從培養人們的交費意識入手,努力提高收費率。
二、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成立、運行不規范,作用發揮不當
在《物業管理條例》中,業主大會制度被作為一項重要制度再次明確,業主大會是全體業主的自治組織,業主委員會是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作為產權人和物業使用人的業主是小區真正的主人,管理好小區應該是全體業主的共同愿望,所以物業管理不是物業管理企業一方的事,而是全體業主的事,業主應通過業主大會這一渠道充分行使自己的權利,發表自己的觀點,參與到小區管理中去。但在調研中發現,很多小區的業主沒有意識到這一點,對小區物業狀況漠不關心,造成業主大會召開困難,有些小區在全部入住幾年后仍沒有召開過業主大會,沒有組建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處于前期物業管理狀態,個別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之間的矛盾因缺乏溝通渠道而無法解決,為小區正常的物業管理埋下隱患。有的小區業主委員會成立程序不規范,未通過業主大會選舉產生,不具有合法性,其行為不具備法律效力,不能代表全體業主。還有的小區即使按規定成立了業主委員會,但其成員對物業管理相關知識了解甚少,對其職責認識不清,缺乏足夠的精力、熱情,業主委員會形同虛設,不能起到應有作用。另外,個別社區對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成立比較漠然,未按照《物業管理條例》要求發揮應有的組織、指導作用,使部分物業的日常管理工作處于無序狀態。
三、物業管理企業人員整體素質有待提高
這一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兩方面:一是某些物業管理企業員工缺乏客戶意識,服務態度不端正,服務用語不文明,對業主的正當要求不能及時滿足,影響物業管理服務水平的提高和客戶滿意度的提升。其實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之間的矛盾很多是源于物業管理企業人員服務態度不好,很多問題只要正確溝通都是可以解決的,物業管理企業人員一定要樹立“業戶至上”觀念,才能把物業管理這項工作做好;二是某些物業管理企業缺乏專業人員。例如日常維修是物業管理一項很重要的工作,維修不及時、不到位都會使業主對物業管理企業的服務質量產生懷疑,甚至出現矛盾。
四、服務標準不統一,有待規范
物業管理服務作為一種商品,不僅具有一般商品的特性,還具有一定公眾性的特性。業主在購買本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的時候會與其他小區相比較,看看自己所享受到的服務在價值、價格上是不是最優的,但由于現在我市未對不同價格的物業費應具體提供那些服務做出細致明確的'規定,所以在業主進行比較的過程中難免會出現同質不同價,或者同價不同質的現象,這種現象會對業主在評價物業服務上產生影響。因此服務標準需要進一步規范。
五、開發商遺留問題嚴重影響物業管理企業正常經營
開發商遺留問題主要包括兩方面:一是房屋質量存在問題;二是承諾未兌現,業主未得到承諾利益,園區內配套設施未健全。調查中,有些物業管理企業管理人員反映他們小區內沒交物業費的業主有90%是因為房屋質量有問題,還有的是因為開發商承諾的配套設施沒有建,業主又找不到開發商,于是物業管理企業便無奈地成了替罪羊。此外,有些物業管理企業為了擴大管量,對開發商妥協,降低承接標準接管物業,也為日后的管理工作埋下隱患。
六、地方性法規建設滯后,影響物業管理行業規范化
國家《物業管理條例》已頒布實施一年多,對我市物業管理行業起到了積極的規范作用,但由于其全國性和指導性的特點,在解決物業管理中的一些具體問題時可操作性差,這就要求我市能盡快出臺地方性配套法規、規章,如物業管理區域的劃分,業主在首次業主大會上的投票權數的確定等。
針對以上問題,提出如下建議:
一、盡快出臺物業管理服務質量等級標準
按照“分等定級、質價相符”的原則制定物業管理服務質量等級標準,同質同價,質高價高,不同等級,價格不同,服務內容和質量也不同。由小區業主大會根據需要討論決定選擇具體服務標準,并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不搞服務不足,也不搞服務過剩。物業管理企業按照合同規定提供服務,業主按時足額交納物業費,物業管理企業定期公布費用收支賬目,讓業主明白消費,避免雙方因費用問題產生懷疑。
二、加快業主大會制度規范化進程
按照《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成立業主大會,公開選舉業主委員會,使業主的合法權利得到保護,正當權益得到維護。經選舉產生的業主委員會要熱心公益事業,對這項工作有足夠的熱情,能夠在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之間起到溝通橋梁的作用,及時將業主意愿反映給物業管理企業,在遇有業主因開發商遺留問題不交物業費時及時向業主解釋,消除二者間誤會分歧,使小區物業管理在和諧的氛圍中正常運行。
三、制定物業管理人員培訓計劃,提高員工的專業素質和道德素質
在提高員工專業技能方面應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1、做好人力資源管理,提高員工的專業技能,提高管理服務水平;
2、制定計劃,分期分批對各類人員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3、實行“末位淘汰制”,競爭上崗,樹立崗位就是報酬的觀念;
4、多渠道吸納有經驗的專業人才,與本地實際相結合,優勢互補,全面提高從業人員素質。
在提高員工道德素質方面,要著力從培養其服務意識入手,說話、辦事時刻從服務者的角度出發。因為在物業小區里,住戶人數多,人員素質參差不齊,作為物業管理人員不能對業主要求太高,應該多從自身找差距,擺正自己的位置,工作中多一份耐心,用自己良好的服務態度和優質的服務水平贏得業主的理解和支持。
四、嚴格把好驗收關
事實證明,開發商遺留問題是日后小區物業管理的最大難題,所以在小區竣工驗收時,相關部門必須嚴格把關,房屋質量、配套設施必須保質保量。物業管理企業在承接物業時也要詳細檢查物業情況,包括小區業主檔案資料等,不能因盲目擴大管量而為日后經營管理埋下隱患。
五、盡快出臺地方性法規、規章
由于各地物業管理實際情況存在差異,《物業管理條例》將一部分具體法規、規章的制定權交給地方,我們應根據我市物業管理實際,結合《物業管理條例》實施一年多以來的實踐經驗,盡快制定出臺實施細則,為解決具體問題提供操作性強的法律依據。
六、加大宣傳力度,創造物業管理和諧的供給需求環境
深入細致宣傳《物業管理條例》,讓廣大業主不但了解物業管理對小區環境的重要性,也能在適當時候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利益,充分行使自己作為物業主人的權利。同時通過宣傳,也要使物業管理企業進一步明確自己的工作性質,更好地在法律和合同范圍內提供優質的物業服務,使物業小區形成業主要服務,物業管理企業提供服務的互補狀態,促進我市住宅小區環境優化,推動整個物業管理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物業管理調研報告 11
物業管理是城市管理和社會建設矛盾集中體現的領域,規范的物業管理是和諧社會建設總體戰略中的重要內容, 市物業管理工作也是文明城市創建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安排,我們對xx市物業管理工作進行了調研,具體調研情況如下:
一、物業管理的基本情況
總體看,我市物業管理工作有以下四個特點:一是物業管理市場處于發育初步階段。二是物業管理總體水平較低。三是業主委員會作用發揮不好。四是物業管理行業監管體制不完善。
(一)物業企業現狀
我市物業管理從 年前后開始起步,至今發展僅 年時間。據調查,截至 年底,在我市注冊的物業企業共有24家,其中三級資質企業10家,從業人員367余人。外地物業企業在我市開展服務的3家,從業人員約32人。
(二)物業發展現狀
目前,全市共有物業管理小區34個,物業管理面積239.1萬平方米。
1、新建城市住宅小區的物業發展現狀。我市新建住宅小區主要指20xx年后開工建設的住宅小區,共有16個,房屋建筑面積143萬平方米,住宅套數有1.2萬余套,物業管理覆蓋率達到95%以上。其中有國際現代城住宅小區獲得xx市物業管理示范(優秀)小區稱號。
2、 老小區的物業發展現狀。老小區主要是20xx年建成的住宅小區,共18個,房屋建筑面積96.1萬平方米,住宅套數有0.85萬余套,物業管理覆蓋率不足50%。
3、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和使用情況。從20xx年開始歸集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以來,累計歸集資金1372.79萬余元。
(三)小區業主委員會現狀
截止20xx年底,全市住宅小區已成立業主委員會6個。在調研中發現, 90.5%的小區業主對物業狀況漠不關心,造成業主大會召開困難。61.9%的小區在業主入住幾年后仍沒有召開過業主大會,沒有組建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處于前期物業管理狀態。個別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之間的矛盾因缺乏溝通渠道而無法解決。50%的小區業主委員會成立程序不規范,未通過業主大會選舉產生。62.5%的小區即使按規定成立了業主委員會,也未能起到應有作用。
(四)物業管理行政機制現狀
在《物業管理條例》及《 市物業管理實施辦法(暫行)》中明確:
(1)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是物業所在地的物業管理的主管部門,對轄區內的物業管理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2)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依法對社區進行管理和提供服務,對社區內物業管理活動進行指導監督,調解物業管理糾紛;
(3)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協助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對物業管理進行監督,對物業管理與社區管理、社區服務的相互關系進行協調。
但在實際的工作中,市房管局人手不足,對物業管理中的問題疲于應付;街道、社區居委會很難插手小區的物業管理工作,對物業公司無法制約,物業公司通常對其不理不睬,對工作不配合甚至是阻擾街道、社區居委會的正常工作。按照《 市物業管理實施辦法(暫行)》中有關職能的劃分,物業管理涉及國土、住建、民政、城管、物價、公安、工商、供水、供電、質檢、通信、街道、社區居委會等相關部門的配合,但各相關部門普遍存在重建設、輕管理的思想,沒有形成工作合力,對物業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缺乏相關的應急機制和有效的管理措施,導致物業管理問題突出。
20xx年以來,我市針對物業管理工作先后出臺了《 市物業管理實施辦法(暫行)》《 市住宅維修資金管理實施辦法》,市房管局也出臺了配套性文件《 市物業管理實施細則》《關于規范 市普通住宅小區物業服務等級標準和市城區物業服務費指導價格的通知》《關于規范物業承接查驗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為理順物業管理體制、規范物業管理行為、提高老住宅小區物管水平、發揮業主自治機構作用、加強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等打下了一定的基礎。
二、物業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物業企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1、物業服務公司小、弱、散突出。隨著房地產業的迅速發展,近幾年來我市物業公司數量急劇增加。但從總體看,發展參差不齊,平均每個物業管理小區建筑面積僅7萬平方米,物業公司管理面積也不足10萬平方米,由于管理項目較小,管理規模不大,綜合實力差,專業化水平低,造成物業服務社會資源浪費,效率低、效益差,也難以進一步吸引優秀人才從事物業服務行業。
2、物業企業服務意識不強。從調查的結果來看,物業企業主動上門服務率為32%,小區業主對物業服務人員的綜合滿意度為61%,這表明物業公司的服務意識不是很強。
3、物業管理企業的經營管理不規范。一是少數企業以犧牲業主資產的保值增值和小區環境為代價,產生的各種污染等負面影響直接侵害了業主的利益。二是少數物業企業從自身經濟利益出發,擅自在小區公共部位開展經營,全部收入歸企業方所有。三是少數物業企業存在惡性競爭,低價傾銷,壓低服務標準。
4、物業管理企業人員整體素質不高。一是物業管理企業員工缺乏客戶意識,服務態度不端正,服務用語不文明,對業主的正當要求不能及時滿足。二是物業管理企業缺乏專業人員。例如日常維修是物業管理一項很重要的工作,維修不及時、不到位,使業主對物業企業的服務質量產生懷疑,甚至出現矛盾。
5、物業服務企業生存環境存在缺陷,經營困難。一是物業服務收費標準低,嚴重制約了行業的健康發展。據調查,我市24家物業企業的34個項目,有31個項目虧損,幾個項目硬撐不下去了,只有被迫撤離所服務的樓盤。二是政府沒有建立物業服務調節機制和平衡機制。例如:同一職能機構管理著水電氣的價格與物業服務價格,卻沒有建立相應的平衡機制。當水電氣的價格不斷上升時,物業服務成本隨之增加卻沒有消化來源。同樣,其它成本費用價格上漲時,物業服務成本仍然沒有消化來源,導致了收入支出的剪刀叉現象,物業服務企業生存的危機日益突出。三是物業服務從業人員報酬低。調查表明,我區物業服務從業人員平均報酬僅1200元/月,低于社會平均工資,且沒有購買任何社會保險,勞資雙方潛在矛盾十分突出。
(二)物業發展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1、物業服務費收取難。主要表現在:一是一些服務人員責任心不強,服務質量差,服務不到位,導致住戶有意見而拒絕繳費。二是業主物業消費意識淡薄。較大一部分業主來自農村,對物業管理概念不深,對物業服務的配合度不高,接受不了這一新生社會產物。三是建設工程遺留問題隨著物業交接,將問題轉嫁給物業服務企業,成為住戶不繳費的借口。五是由于業主自身的原因,如業主內部糾紛、業主出租房屋等原因致使繳費不及時等。
2、建設工程遺留問題引發物業糾紛。
有以下三種情況:
(1)工程質量遺留問題。主要表現有:
①盡管通過了竣工驗收,但向業主交房時仍存在共用設施設備不完備的情況,如管理區域內的環境、道路、景點等設施未完工,影響業主居住,房屋本體外墻滲漏等等。
②由于前期物業服務現在大多仍為開發商屬下的物業公司承擔,因此多數業主認為開發商對建設質量的完善與有關承諾的兌現責任自然應由物業公司承擔,并往往以此作為衡量物業公司服務效果的重要指標。
③開發中的工程質量遺留問題很難及時得到根本解決。這些問題遺留到物業使用階段,業主接房后往往很難與開發商打交道,從而很容易轉嫁給物業公司,引發矛盾。
(2)開發商物業銷售中遺留下來的問題。主要有:
①未安裝一戶一表(前期的老小區及集資房);
②銷售廣告內容與實際交房時不一致;
③擅自將小區公用部分(如屋頂、公共綠化地等)承諾給少數業主使用;
④擅自改變公共設施用途、物管房用途、會所及車庫用途等。
(3)建管不分帶來的問題。我市開發企業下屬的物業公司的物業服務,往往被定位為促銷或售后服務,僅作為開發的附屬產品,一些物業公司與開發商一鍋吃飯,導致了部分物業公司失去了獨立生存的能力。
3、老住宅小區基礎設施差,缺乏專項維修資金。我市2000年前建成的住宅小區配套建設水平低, 基礎設施設備差,娛樂休閑設施很少。目前許多住宅小區的共用部位,公用設施設備急需維修養護和改造;娛樂休閑設施也急需改善,而這些小區沒有專項維修資金,根本無力進行舊小區改造。
4、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和使用存在的問題。
(1)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收繳困難。主要集中為已辦理了房產證的業主,他們不愿意再繳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這就造成了一幢房屋或一個小區只有部分業主歸集了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2)開發企業挪用已歸集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一般由開發企業統一收取,再交到財政局、房管局指定的專用帳戶上。開發企業不及時上交給房管局,造成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拖欠,很容易激發與業主間的矛盾,給后期物業管理帶來困難。
(三)小區業主委員會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1、業主委員會的選舉產生過程中存在著瑕疵。小區業主委員會成立程序不規范,未通過業主大會選舉產生。導致成立后,作用發揮普遍不理想。在實踐中,對業主委員會的監督缺乏有效的手段,使業主難以有組織地參加管理和表達對物業管理的看法。
2、組成業主委員會的人員結構不夠理想。委員們多是由退休的老年人組成,年齡結構老化,知識水平及專業素質普遍不是很高,法律意識相對淡薄。
3、業主委員會的經費來源無法自行解決。業主委員會的資金來源可通過三種方法籌集:一是由小區全體業主分攤;二是通過經營小區公用部位的收益來獲取費用;三是通過贊助取得。但在實際的操作中,這三種資金來源渠道均有很大難度,幾乎就無法實行。由于沒有經費來源,業主委員會的日常工作都很難開展。
4、業主委員會沒有自己的辦公用房或辦公場所。據調查,我區80%的小區沒有業委會用房。如果租房作為辦公用房,不僅費用高,而且業主委員會的工作也不方便。
5、業主大會和業主代表大會召開的困難大。時間、地點均不好確定,與會業主很難達到2/3以上,業主參與意識不強,就連書面征求意見也有難度,導致很多重大事項無法決定。
(四)物業管理機制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1、物業管理法律法規不健全。首先,物業管理立法滯后。除了2007年10月1日實施的《物權法》有關章節規定和2003年9月1日正式實施的《物業管理條例》及地方性相關配套法規外,一直沒有國家級行業法規可以遵循。其次,物業管理法律關系各主體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不清。具體表現在:法律責任不清楚;供水、供電、供氣等有關單位與物業服務企業的經濟關系不明確;作為經濟合同一方主體的業主委員會是否具備訴訟資格等等。
2、物業管理體制不完善。物業管理涉及到規劃、建筑等多個部門,有時各種矛盾會交織在一起。從全市看,缺乏一個部門有效的協調各方,造成行政管理和物業管理關系難以理順,多頭管理問題久拖不絕;開發商、物業企業、業主以及政府相關職能部門之間的職責不清;街道、社區的綜合協調作用尚未充分發揮;房屋管理由房產部門負責,但房屋性質改變卻責任主體不明確,行政監管力度不大。如:大多數小區業主將車庫用于住房或經營,接通水、氣等,存在安全隱患,居民反映強烈。而水、氣主管部門認為只要用戶申請,符合安裝條件,就可以辦理使用手續,但作為房屋主管部門的房管局卻無法干預。
3、物業服務缺乏市場競爭機制。我市物業服務市場還沒有真正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大多數物業企業并不是通過招投標進入物業市場的,造成了許多物業企業缺乏競爭意識和責任意識。據調查,我市專業物業公司只占37.5%,開發商下屬企業占54.1%,外聘服務企業占12.5%。多數物業企業與開發商是相互依賴的關系。
三、完善物業管理的建議和措施。
(一)加強我市物業企業服務質量的建議和措施。
1、創造條件,積極鼓勵物業公司兼并、合并,走強強聯合之路,做大做強物業公司,做響物業公司品牌;鼓勵有實力的社會實體興辦物業公司,對從事老小區物業服務的企業,在政策上給予扶持和優惠。
2、提高物業企業管理水平。一是物業企業應當在嚴格執行《物權法》,爭取政府的支持的同時,提高經營能力,加強與業主、業委會的溝通交流,達成共識。二是不斷提高服務質量,不斷創新服務項目。將每一項服務工作的程序都規范化,編制成具體的《操作手冊》,成為員工的行動指南。三是培養和造就高素質的服務團隊。物業服務企業在對員工進行專業技能培訓的同時更應該注重個人素質方面的培訓。四是物業服務公司實行收費考核,建立內部激勵機制。
(二)加快我市物業行業發展的建議和措施。
1、加大政府政策扶持力度。對物業服務企業的營業稅免收,所得稅減半征收;對農轉非40、50人員參照國有企業下崗40、50人員政策執行,鼓勵企業擴大農民工使用,增加就業崗位。
2、加大宣傳力度,引導人們正確的物業消費觀念。深入宣傳《物業管理條例》和《 市物業管理實施辦法(暫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讓廣大業主了解物業管理對小區環境的重要性,使物業企業進一步明確自己的工作性質,更好地在法律和合同范圍內提供優質的物業服務,推動整個物業服務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三)完善小區業主委員會制度的建議和措施。
1、逐步推行業主誠信檔案的建立。對小區業主在水、電、氣物業管理等費用的交納、參加業主大會和業主代表大會等會議的出席率、自覺維護小區公共設施設備等相關行為逐步建立電子信用檔案。
2、政府相關部門參與業主委員會的組建。首屆業主大會的召開和業主委員會組建,應在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的組織下,在房管、公安部門的指導監督下按程序進行,并將有關材料報社區居委會,街道辦事處、房管局備案登記,公安機關根據備案登記表刻發印章。
3、將業主自治機構的管理納入社區管理范圍。業主委員會應當自覺接受社區居委會領導,參加社區居委會舉辦的各項活動,同時,邀請社區居委會參加業委會的活動,對業主與業主之間,業委會與業主之間,業主、業委會與物業公司之間出現的各種矛盾和糾紛,社區居委會應當主動出面協調處理,街道辦事處應當予以協助。
4、加強組織業主委員會成員的培訓,提高業委會成員的總體素質。
(四)建立健全物業管理新機制的建議和措施。
1、建立健全物業管理行政新機制。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成立黨組織領導下,由社區居委會、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構成的三方聯動的社區服務工作新機制,實現雙向進入、交叉任職,業主委員會成員、物業公司經理在社區居委會黨組任職,社區居委會干部義務擔任物業公司總監和業主委員會副主任。并在小區中設立社區便民服務部,由物業公司指派專人值班,負責接待處理業主投訴和日常生活事務,業主委員會定期值日,社區居委會配備專門的物管員,落實好相關的經費。共同幫助物業公司調解糾紛,協調矛盾,特別是解決公共服務、戶籍、計生、社保、民政、就業等涉及民生的問題。
民政、公安、計生、社保、人社、國土、住建、房管、工商、供水、供電、鄉鎮辦事處等部門的窗口單位與物業企業進行對接。在物業企業代業主辦理日常生活事務時,職能部門
應提供便民服務通道。業主自己辦理相關手續時,要求提供該小區物業公司、業主委員會或社區居委會的證明。使業主們慢慢地認可物業公司、業主委員會這一級組織,漸漸地接受物業這一行業,逐步形成物業管理服務意識。同時,啟動職能部門領導問責機制,對履職不到位的進行問責,提高部門管理的主動性,逐步形成政企聯動的小區管理社區化機制。具體步驟上,可選擇城區建筑面積較大、入住率較高的小區作為試點,積累經驗,后期穩步推進。
2、建立前期物業管理監管機制。從房屋預售開始,物業管理應同步介入,對房屋的功能、布局、管網建設等提出專業的合理性建議供開發建設企業采納,為后期物業打下堅實的基礎。物業企業前期介入所產生的費用可由開發建設企業承擔。建立物業招投標競爭機制。根據我市物業管理發展的需要啟動物業管理招投標制度。
3、建立物業管理矛盾糾紛調處新機制。探索建立物業管理糾紛調處新機制。建議將物業矛盾糾紛納入司法調解,逐步建立和完善司法調解制度,化解居民糾紛和及時處理侵害居民合法權益的事件。
另外,物業糾紛中的大部分由房屋質量和共用部位、公用設施設備不完善引起的,在小區規劃審批和竣工驗收時加強管理,在物業承接查驗和房屋交付使用方面實行備案制度,嚴格房屋質量和設施設備配套關,為物業管理奠定硬件基礎。
物業管理調研報告 12
近年來隨著天津市城市建設的發展,房地產開發突飛猛進,一座座風格迥異,設施齊全的住宅小區如雨后春筍般地聳立起來,為天津市增添了一筆亮麗的色彩。物業管理作為新興產業也如影隨形同步興起,應運而生的物業管理肩負起了小區建設、環境綠化美化、公共衛生、安全保衛、水電暖的日常維護保養等工作,到目前涉及的范圍已逐漸發展到商場寫字樓和綜合大廈及廣大的城鎮居民區,同時隨著政府機構的體制轉軌和企事業單位的改制,政府機關、學校、醫院等單位的后勤服務也走向社會化。物業管理作為城市規劃、建設的合理延伸,將成為城市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也為下崗人員提供了廣闊的就業空間。
一、近年來天津市物業企業得到快速發展
1.經濟的發展帶動物業管理企業不斷發展壯大
天津市的物業管理企業起步較晚,第一家注冊的物業管理公司在1996年才正式成立。剛剛起步時全市只有十幾家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總面積只有100萬平方米。但隨著天津市經濟快速發展,物業管理企業不斷發展壯大,到20xx年6月天津市物業管理公司已發展到642家,管理總面積達到8652萬平方米,占全市住宅存量的56%,實施物業管理的項目已達到1600多個,從業人員超過5萬人,營業收入突破10億元。
2.物業企業服務的領域更廣,服務內容更寬,形式更加多樣化
城市建設進程的加快使物業企業逐漸發展壯大起來,過去物業服務只需要清潔工、門衛、綠化等幾項服務。近幾年,隨著物業體制的不斷深入和產業結構的調整,物業服務的形式也從單一的服務發展到形式多樣的服務。如:家電的維修、接送上下學的學生、送水入戶、代買飛機車船票等。特別是隨著機關企事業單位后勤的社會化,大型物業公司已將物業服務的重點從對居民小區的物業服務延伸到工業區、學校、醫院、車站機場、商場、辦公樓宇等地方。如國際商場物業管理公司先后接管了師大北里、賽博數碼廣場、博士后公寓等單位。金廈物業管理公司除了原來所管的居民區以外,從20xx年-20xx年3年間開發了民政局大樓、長泰公寓、南開商業銀行、河北職業學院等多家企事業單位的物業服務。物業管理面積也由1994年的6萬平方米,達到目前的近40萬平方米,增加了5.7倍。十年間,物業管理的面積年遞增速度達到20.89%。此外,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領域也開始向更寬更廣的方向拓展,部分物業管理公司已由簡單的服務職能轉變為生產與服務相結合的復合型的物業管理企業。例如,有的物業公司瞄準市場需求專業化、規模化生產立體車庫的汽車停放架;有的物業公司與相關的技術部門合作生產市場需求廣闊的鈉離子水,不僅滿足了市場需求也進一步壯大了企業規模,積累了雄厚的資本,為吸納更多的下崗人員的再就業提供了物質保障。
3.舊區物業管理化為物業服務業提供了難得的機會
去年是市委、市政府對天津市成片舊樓區進行綜合整修的.第一年,據統計,實施舊區物業管理的項目為社會提供了就業崗位1448個,安置了下崗失業人員924名,其中4050人員757人。據有關部門預計今年天津市新增物業管理面積1200萬平方米,累計達到9210萬建筑平方米。全市住宅物業覆蓋率達到65%以上,為社會可提供4000余個就業崗位。社會對物業服務的需求不斷加大,為物業企業的發展提供了難得的發展機遇。
二、物業服務業給下崗人員提供了廣闊的就業空間
制度改革和住房商品化的發展,物業服務業這一新興行業進入了一個迅速蓬勃發展的時期,截止20xx年底,物業公司總數已超過2萬家,從業人員超過230萬人,相當于我國社會服務業從業人員的23%。
由于物業服務業的服務項目、內容與多數下崗人員的能力特征相吻合,為下崗人員提供了新的就業渠道,這使越來越多的下崗人員加入到了物業服務的行列,物業企業的發展為天津市的再就業工程提供了廣闊的空間。
1、從物業企業的服務內容和項目看適合下崗人員的再就業。
物業企業按照社會化、專業化原則對已投入使用的各類房屋建筑和附屬配套設施及場地進行管理,向住戶提供全方位的綜合性服務,是集管理、經營、服務為一體的有償勞動單位,是社區服務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從物業企業服務的內容看:主要包括有償服務和無償服務。
無償服務包括:
(1)小區內衛生保潔、綠地的維護、小區安全保衛、存車場秩序的管理。
(2)高層電梯的管理和維護,小區內的消防保安、水電暖的維護保養等。
有償的服務包括:
(1)家政服務包括:家務勞動、護理、照顧老人及兒童、看護病人等。
(2)代買機票、送水入戶。
(3)業主家中設備的修理(疏通管道、抽水馬桶的修理、修理水箱潔具等)。
從物業企業的大部分服務內容看,對從業人員所需的知識和技術水平要求不高,但要求從業人員具有一定的生活經驗以及一定的責任心和吃苦耐勞精神,因此,物業服務很難適合年輕人的擇業標準,但適合下崗人員的再就業。
從物業企業吸納的人員看,大部分是來自企事業單位的下崗分流人員及農村剩余勞動力,為解決產業結構調整中的就業問題作出了重要貢獻。據有關部門估計,今后十幾年內,城鎮每年要建7億平方米的住宅,按普通住宅每20xx平方米、高檔住宅每1000平方米安排一人就業計算,僅新建住宅物業管理每年可安排45萬-50萬人就業。
2、天津市物業服務業的發展著眼于下崗人員的再就業,吸引越來越多的下崗人員加入到這一領域。
過去許多人一提起物業服務就認為是伺候人的。但隨著社會的發展和就業觀念的轉變,下崗人員在選擇就業時比較務實,對擇業有了新的認識,越來越多的下崗人員選擇物業服務這一崗位就業。據調查,有的物業服務公司安置的下崗人員已達到公司職工總數的60%以上。這些下崗人員通過就業提高了能力,找回了自信,經濟地位也得到了提高,不僅贏得了社會的尊重,同時也帶來了家庭地位的提高。與此同時政府相關政策的支持也使物業企業為下崗人員提供了更多的就業機會及更好的待遇。例如:政府規定物業公司安置下崗人員達到30人就可以減免營業稅并且政府每月還按照公司安置的下崗人員的數量撥付給物業公司相應數額的下崗人員安置費,(每吸納一名下崗職工政府支付給物業公司150元的下崗安置費),這就為物業公司減輕了一定的負擔。同時物業公司也積極為下崗人員提供更好的待遇。如金廈物業管理公司過去下崗職工在沒有休息日的情況下每月收入只有450元。現在在每周有一天的公休日的情況下收入已達480元,好的政策的實施使下崗職工得到了實惠。
據有關部門調查,目前天津市從事物業服務的下崗人員特征明顯,一是年齡偏大,多數人員的年齡在35-50歲之間,女性的平均年齡在40歲左右,男性的年齡在50歲左右;二是文化程度偏低,大部分下崗人員的文化程度在高中以下,其中小學、初中文化程度的占80%左右;三是女性占了大多數,據有關部門介紹,天津市目前從事物業服務的下崗人員女性占70%左右,男性占30%左右。女性主要從事小區內的保潔衛生,綠地的維護等。男性下崗人員主要擔任著物業小區的安全維護以及技術性的維修工作。近幾年隨著天津市物業服務業領域的拓寬和發展,將會有越來越多的男性加入到這一領域從事一些有一定專業技術的服務工作。
3、物業公司人性化的管理使下崗人員在工作中找到自己的位置。
面對近幾年下崗人員重新離崗的情況,有的物業公司為了留住這些職工積極尋找應對的辦法,他們用人性化的管理方法千方百計給下崗人員創造好的工作條件,爭取好一點的福利。例如,給下崗人員上養老保險,使他們今后生活有保障。再如,公司領導在夏天炎熱的季節給職工送去防暑降溫用品、八月十五給職工送去獎金及月餅、“三八”婦女節給女職工送去小禮品等。人性化的管理使下崗人員感受到了溫暖,找回了自己的位置,也留住了下崗人員的心。
三、物業管理企業發展對策
1.物業企業要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引進先進的管理理念。
當前,人們對物業管理企業的認識還不夠全面,對它所起到的作用還沒有完全體驗到。因此,應加大對物業管理的宣傳力度,逐步使用戶與經營者之間形成一種相互信賴、相互依存的關系,讓人們了解物業服務的項目和內容,把先進的住宅管理理念引進千家萬戶,同時進一步搞好全方位、多功能的綜合服務,讓業主們住的安心舒心,使服務、收費很好的鏈接,形成良性循環。
2.提高物業管理人員的素質,強化服務意識。
通過舉辦培訓班、學習外地先進經驗等多種方式,提高物業公司人員的業務能力和自身修養,使物業管理公司進一步走向成熟。調查顯示:天津市的部分物業管理人員不同層次地進行過專業培訓,但仍然存在著服務態度不好,專業技術不過硬,文化素質偏低的現象。這就需要經常不斷地培訓物業管理人員,逐步地提高他們的管理水平和業務素質,以提高用戶對物業管理的認知度,起到相互理解,互惠互利的作用,共同促進天津市物業服務的健康發展。
3.拓寬服務領域,改善服務質量。
物業管理企業應進一步創新思維,制定有利于企業加快發展的經營策略,在拓寬服務范圍、提高服務質量、提升文化品位上下功夫,把企業做大做強。首先,要廣開渠道,在擴大服務范圍上下功夫,逐步開展家政服務、餐飲服務,包括鐘點工、送煤氣、修理家電、代接送小孩、代業主管理房屋以及負責小區的治安、設備租賃等業務,形成一個好的物業經營服務機制,開拓物業經營市場,使人們逐步認識到經營管理的重要性與必要性,另外,隨著我國進入老齡社會對老年人的養老、醫療等也將成為物業服務的重點。第二,把服務作為企業品牌推向市場,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站穩腳跟。服務質量的好壞,服務水平的高低直接影響到企業的長遠發展,因此在擴大項目的同時,更應重視服務質量、水平的提高,為用戶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務,使企業向專業化、高層次方向發展。第三,進一步提升物業服務品位,發揮營造社區文化、引導消費的作用。應建立必要的文教娛樂設施,引導社區健康文化生活,營造社區歡樂、祥和、文明的氛圍,樹立企業良好的形象。
物業管理調研報告 13
為推動我縣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工作健康、規范發展,縣人大常委會決定對縣城住宅小區的物業管理情況專題調研,并將此項工作列入常委會20xx年工作要點。調研組自7月份起,利用大約三個月的時間,通過深入各住宅小區實地察看、聽取情況介紹、召開座談會、發放調查問卷、走訪群眾、利用互聯網征求意見、赴xx西……等地考察等形式,了解我縣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的整體情況,分析現狀,查找問題,學習借鑒先進經驗,認真研究對策和建議,圓滿完成了調研工作任務。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我縣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的現狀
1、住宅小區的基本情況
根據住建局提供的住宅小區情況,本次實際調研居民住宅小區54個,總建筑面積600035平方米,住宅3975套,已入住人口約1.1萬人。據不完全統計,即將投入使用和正在施工的小區大小約有30個,住房近3000套,這部分住宅投入使用后,加上目前空置的住宅,全部入住后,小區的入住人口將近到30000人。占到城區居住人口近50%。
分析我縣住宅小區的基本情況,主要呈現出以下幾個特點:
(一)住宅性質多樣。我們將其劃分為以下五類:一是早期由政府建設的商品房,土地屬劃拔,政府承建,定價出售,住戶沒有完整的產權。如1993年建成的文筆小區。二是各單位為解決本單位職工住房問題,由單位承建的職工住宅小區,土地多是劃拔,房屋定價出售或分配,住戶沒有取得產權證,目前多數已經轉手。這類小區有40個,占到小區總數的74%,但規模都比較小,多在30戶左右;三是開發商開發的住宅小區,土地出讓,市場出售,是真正的商品房;四是由村委在集體土地開發或村民在自有宅基地上建設的住宅小區,即現在所稱的小產權房,多處在新城區,一般規模也比較小,多自建自管;五是目前落實保障性住房政策,由政府承建的公租房,廉租房等各類保障性住房。
(二)建設標準不一。主體建筑方面,有1993年建成文筆小區是蓋板房,逐步發展到現在有磚混結構、半框架結構、框架結構,剪力墻結構等。配套設施建設方面,有只有主體住宅,沒有任何公用建筑小區(如電信住宅樓);大多數配套設施建設不齊,無綠地、無車位、無物業用房、無公廁等各種情況比較普遍;比較來說,寶鄉大廈、龍輝小區配套設施較好。
(三)規模差別較大。調研的54個小區中,大的有龍輝小區559套,幸福小區三個區650套,小的有煙草小區僅8套。其中,20戶以下的小區有14個,21-50戶的有19個,51-100有14個,100-200戶的有5個,500戶以上的2個。
(四)舊住宅多且分散。調研的54個小區中,20xx年以前建成的小區占到35個,大約占到65%,大多為單位建設的職工住宅樓,多隨單位辦公址而建,比較分散;包括文筆小區在內,大多建設標準較低,多為磚混結構房。
2、物業管理的基本情況
(一)物業企業發展情況。目前我縣在工商注冊的物業公司有7家。其中目前在我縣開展服務業務的有4家,服務小區6個,占小區總數的10%,住宅877套,占總住宅數量的22%;目前還沒有一家企業具有相應從業資質。
(二)業主大會及業主員會成立情況
目前,我縣住宅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的有2家,分別為幸福小區、寶鄉大廈,但都沒有召開業主大會,通過逐戶上門認字、打電話征求意見等形式產生,目前都還沒有步入工作的正軌。
(三)小區的物業管理情況
調研的54個小區中,有3個由住建局的下屬物業服務部門管理,基本屬行政化管理,有29個小區由建設單位負責管理。物業機構管理的有14個小區,業主自治的有8個。建管不分,物業服務從屬于建設單位,沒有工程驗收的圖紙及相關資料,對小區工程建設的基本情況全然不知;服務項目少,大多數物業服務只負責打掃衛生和看大門,好一點的小區有保安服務和維修服務,服務質量相對都比較差,服務制度落實不到位,沒有明確的服務標準;收費標準不一,最高的有每月每平米1.1元,低的每月每平米0.35元,還有部分單位職工住宅樓每戶每月收取25元;物業從業人員工資偏低,一般月工資不超800元,物業服務企業和從業人員都不穩定。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調研組認為,我縣城區居民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總體還處于起步階段,物業管理還不規范,不能健康有序地運行。存在的突出問題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工程建設的遺留問題
小區工程建設的遺留問題是形成物業糾紛主因,也是物業管理健康運行的最大難題。一是許多小區建設手續不完善,住戶入住后一直不能辦理房屋產權證;二是工程質量把關不嚴,房屋在質保期內就出現一些質量問題,比如寶鄉大廈存在屋頂漏水、地基裂縫、地下車庫漏水嚴重等現象;三是工程未驗收,甚至未完工就入住的問題,如鴻福源住戶入住兩年多了,至今門前地下室還是個大坑,雨天不能排水,居民出行不便;四是未嚴格按照規劃建設公共建筑和共用設施,如綠化、花池、活動場地、停車位、供熱設施、物業用房等。這些問題引起住戶的十分不滿,怨氣和矛盾就會轉假到物業管理頭上,使得部分小區物業管理矛盾激化。
2、歷史原因形成的問題
一是政府于早期建設住宅小區,劃拔土地、定價出售,按照現行政策,住戶沒有完整的產權,不能辦理房屋產權證,出現屋頂漏水、立面破損、排水不通等大的維修問題責任權利不清,無法解決。如文筆小區政府還保留有部分產權,沒有任何利益,卻還要承擔維修責任;幸福小區屬政府定價出售,專項維修基金至今沒有著落,屋頂漏水等維修問題得不到解決,矛盾日益加劇。二是部分單位建設的住宅樓,受當時條件限制,規劃、建設、用地等方面不夠規范,配套不齊、無綠地、無停車位、甚至無門房,加之房屋年久失修,遺留問題得不到解決,住戶怨聲載道。部分由原單位管理,當房屋多次轉手,幾乎無本單位人員居住的時候就會放棄管理,部分原建設單位因機構改革已經撤并,由住戶自管。這類舊住宅小區約有半數以上,已成為廣大住戶反映強烈的熱點和難點。
3、專項維修基金收繳不到位
調研的54個小區中,僅有7個小區收繳了專項維修基金,僅占13%。收繳標準不統一,有按房價2%或3%收取,有按每戶5000元收取。由部分單位建設的職工住宅樓,已年久失修,漏水、排水等問題已嚴重影響到住戶的正常生活,維修資金沒有著落。由政府建設的文筆小區和政府定價出售的幸福小區目前房屋的維修問題也十分的緊迫。已收繳了專項維修基金的7小區,只有寶鄉大廈存入了專戶。
4、物業企業的發展嚴重滯后
通過當工商注冊的僅7家,掛靠服務的1家,都沒有取得相應的服務資質;物業服務人員素質偏低,年齡相對偏高,文化水平偏低,缺乏正規的培訓,管理人員持證上崗率只有5%左右,管理人員文憑在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的只有10%。
5、物業管理模式落后,經營活動不規范
部分建設單位、開發商把自建小區的物業服務作為照顧自己親友就業的一個途徑,把物業服務變成了管理,這種自建自營,建管不分的落后模式還普遍存在。全縣70多個小區中,只有不到10個是聘請物業企業管理。這種模式的運行無形中加大了物業服務企業的數量,加之我縣住宅小區大多規模較小,服務項目少,服務費標準低,收繳率低,造成企業管理成本高,形成虧損,公平的市場競爭機制、良性循環機制無法建立。部分單位建設小區,隨著本單位職工的減少逐漸放棄了管理,由住戶分單元、分樓推選部分住房或一些退休老干部管理,有的有點報酬,有的是義務服務。部分物業企業管理人員簡單認為物業服務就是看大門、打掃衛生、收取管理費用等簡單的事,對住戶反映的問題不能積極主動解決,管理跟不上,有的小區住戶反映有時幾天也看不打掃人員,服務工作遠不能滿足居民的實際需求。調研的54個小區,物業服務企業都沒有工程驗收的圖紙和相關資料,對小區建設的基本情況不清,大多小區沒有制定物業管理活動的相關制度或公約,少有的部分也得不落實。
6、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運作機制尚未形成
業主對物業管理認識模糊,不能正確處理維權意識與責任意識的關系。調研統計,有95%以上的業主對《物業管理條例》不了解或知道一點,對物管企業的服務要求往往會超出合理范圍。例如:在調查中,各個小區反映最多的頂層住戶出現樓頂漏水的問題,在業主與物業交涉未果時,往往會采取拒交物業費的方式來處理。有些業主認為我不交物業管理費是因為我不住或者不需要物業管理。使業主與物管企業之間關系僵化,陷入惡性循環的怪圈。
召開業主大會、成立業主委員會困難,業主委員會發展極度滯后。住房對業主大會缺乏認識,不愿意參加業主委員會,全縣成立業主委員會的小區僅有幸福小區和寶鄉大廈2個,都是在相關部門確定好候選人之后通過上門簽字,打電話征求意見的方式產生。政府部門的宣傳教育和指導工作做的不夠。
三、意見和建議
針對物業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為了進一步加強我縣物業管理工作,提高物業管理水平,調研組提出如下意見與建議:
1、加強居民住宅小區的工程建設管理
工程建設的'遺留問題是物業管理工作的源頭問題,相關職能部門要認真落實工程建設的各項監管措施,要按照物業管理相關法規規定,根據我縣的實際,制定好切實可行的小區建設管理辦法和建設標準并嚴格組織實施,從根本上減少物業管理矛盾糾紛。規劃設計一定要明確物業用房、公共建筑、共用設施、對車位數量、綠地面積等內容;工程建設要嚴把工期和質量關;組織驗收,應將小區各類附屬工程(含地下管道隱蔽工程)列入驗收內容;要著力解決目前存在的未開工即出售、未完工未驗收即入住的問題。
2、加強對小區物業管理工作的管理和監督
一是督促開發商依法在銷售房屋之前選聘物業管理服務企業,制定臨時管理規約并將之明示房屋買受人;二是嚴格落實開發商向物業企業移交各類竣工圖紙等物業資料并向房管部門備案的制度;三是強化日常管理,政府職能部門與居委會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加大執法力度,及時查處物業服務違法行為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發生的違法行為;四是加大調處力度,及時化解各類物業管理矛盾糾紛。五是要組織不定期巡查,對管理水平低、信用等級差、服務不到位、收費不規范的企業予以通報批評,甚至取消在本縣轄區內從事物業管理的資格,維護廣大業主合法權益。
3、要強化對物業管理工作的指導
一是要主動介入,認真分析研究當前小區召開業主大會、成立業主委員會、引入物業管理公司和業主委員會履行職責方面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加大組織、協調、指導、幫助的力度,促進業主大會召開,業主委員會建立并有效開展工作,促進規范的物業管理公司入駐小區有較大進展;二是加強物業服務企業的培育扶持,對物業企業的發展給予政策的扶持,組織好物業服務從業人員的崗前培訓,條件成熟時可以組織其成立行業協會,為其自我發展創造優越的條件。
按享受服務的等級收費機制沒有建立。區的物管運行成本不同、服務標準不同,收費標準自然不同,但現在的情況是各個小區之間互相參照,無論何種服務質量收取標準相差無己。
二是要加強引導,盡快形成以質論價、質價相符、合同約定的收費體系,努力營造物業管理企業崇尚優質服務、業主自覺按時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和諧氛圍;三是廣泛征集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著手制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等示范文本,明確規定前期和后期物業管理服務中的服務范疇、合同期限以及雙方的權利、義務、責任,規范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的行為。區別新舊住宅、高層與低層、服務項目、服務標準、確定相應的指導性服務收費標準,促進物業服務健康運行。積極探索市場化運行的物業管理新機制,真正實現物業管理的雙向選擇。結合我縣住宅小區的現狀及特點,宜選擇部分條件較好的小區,如龍輝小區,寶鄉大廈、幸福小區,先行搞好試點,逐步推行。
4、要健全物業管理體制機制
首先,完善和規范物業管理行政管理體系,加強物業管理隊伍組織建設,配備專職人員,明確職責分工,將管理重心下移,充分發揮城管委,居委會等在日常物業管理活動中的優勢作用。其次,要健全完善物業管理各項制度,積極探索行政主管部門、開發商、物業企業、業主共同參與、相互監督的管理機制,確保物業管理工作健康運行。第三、要逐步建立一整套物業管理信息系統,全面、及時、準確反映我縣所有從事物業管理工作的行政機構及管理人員情況、在我縣實施物業管理的物業管理企業情況、我縣所有物業的基礎情況、業主委員會情況等內容,為提高物業管理服務水平打下一個良好的基礎。
5、要深化物業管理法規宣教
縣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要運用互聯網、電視臺、報紙、宣傳欄等傳播媒介,廣泛開展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山西省物業管理條例》等法規的宣傳活動,強化對政府部門相關工作人員、物業管理企業、業主委員會成員的教育培訓,促進行政管理人員、業委會成員依法履職,不越位、不缺位;促使物業管理企業遵紀守法,規范管理,更好地為業主提供服務;增強廣大業主的物業管理法律意識和消費觀念,使他們充分認識到搞好物業管理不單是物業企業、政府、居委會的事情,而是需要全體業主和全社會共同關心支持的工作,也使他們充分認識到物業服務合同是物業管理服務的最重要的法律依據,懂得用法律武器保護自身的權利,同時履行應盡的義務。
6、要規范物業管理服務行為
物業管理服務企業要樹立質量意識,規范管理、優化服務,取得廣大業主和業委會的支持和配合。一是加強從業人員業務培訓,提高其專業素質和服務水平。二是應當按規定實行明碼標價,統一收費,在其服務區域內的顯著位置或收費地點,對物業管理企業、服務等級、服務內容、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舉報電話等進行公示,定期公示日常維護和重大維修費用的收支情況,使廣大業主明白消費。三是要加強企業內部管理,嚴格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為廣大業主提供相應服務并達到服務承諾標準,對業主和業委會提出的合理要求要及時整改。四是落實物業承接驗收制度,物業管理企業承接物業時,應當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進行查驗,以減少工程建設遺留問題引發的物業矛盾和糾紛。
7、要強力落實專項維修資金的收繳工作
新近建成的小區條件較好,應嚴格督促落實,可一步到位,但一定要做好專戶儲存,合理使用等工作,確保正常運行,能起到示范帶動作用,如龍輝小區;對新開發的小區一定形成制度,確保落實;對政府及部門早其建設小區如文筆小區等,應盡快研究,加以解決。
8、要積極推進舊住宅小區的物業管理
調動各方積極性,針對舊住宅小區物業規模小,較為分散,尤其是小區樓房陳舊、基礎設施差,物業管理難于起步的情況,逐個進行調研、分析,采取多種途徑、多種形式、多種方法,解決處理好維修資金歸集困難、物業管理用房缺乏等問題,整合物業管理資源,完善物業管理條件,促進其盡快開展正常的物業管理工作,改善舊住宅小區的居住環境。可著手先行對幾個無物業管理小區進行新型管理工作機制的試點,通過總結經驗,逐步建立健全適應我縣實際情況的舊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模式,最終促其走上規范化管理軌道。
物業管理調研報告 14
依據縣政府統一部署,近日縣商務局會同房產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xx鎮組成了調研組,對城區各集貿市場物業管理狀況進行了摸底調查,旨在加強城區集貿市場物業管理,改善市容市貌,制造良好的城市環境。
一、基本狀況
城區現有各類集貿市場11家,其中菜市場4家,小百貨市場4家,家居建設。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集貿市場是城市的一個窗口,是城市人居環境和城市整體形象的一個重要體現。從調查的狀況看,我縣集貿市場絕大部分只建不管或管理不到位問題比較突出,與廣闊市民的生活需求極不相適應,已經成為潛山打造宜居環境、提升城市品位、創建文明城市的最薄弱環節,也是城市管理的一個難點,存在的問題非常突出。詳細來講,主要是三個方面:
(一)綜合配套服務設施不完善,存在安全隱患。
旺業大市場商戶入駐后,開發商安良公司當時也曾聘請物業公司進行管理,劃定特地停車場,按標準收取物業管理費,但由于市場是開放性的,加上商戶素養參差不齊,物業管理費不能收繳到位,物業公司經營虧損,后與安良公司解除成立合同。除天柱菜市場、零碑菜市場、旺業大市場、秀獅商業步行街、天柱山大市場、皖鎮等入市車輛管理較為有序外,其余市場各種車輛沒有固定地點停放,導致市場的道路不暢,不少市場消防設施不齊全,消防安全隱患嚴峻。個別市場設施簡陋、陳舊,電線老化、大棚破損嚴峻,急需整治改造。
(二)開發建設市場的企業建市場與管市場錯位,權責不明確。
(三)少數市場經營氛圍不濃、不景氣,經濟效益低下。
金源菜市場內有近300個攤位閑置,天柱山大市場、旺業大市場、姚沖大市場除臨街門面房在經營外,市場內門面房盡管已售出,但大多數基本閑置,不少居民買回后,只做倉庫或車庫。這些市場的交易額很小,有的攤位費收入僅幾萬元,經濟效益非常低下。
三、下一步工作支配
集貿市場是城市一項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與城鎮居民和廣闊消費者利益息息相關。構建干凈有序的集貿市場交易環境,愛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市場的富強和經濟進展,是加強集貿市場物業管理的根本目的。現就下一步工作提出如下看法:
依據我縣城區現有集貿市場現狀,將其分為三類,按不同類別,明確各部門監管職責:第一類是有特地管理人員進行管理的市場,如天柱菜市場、零碑集貿市場,仍由縣商務局管理,管理方式維持現狀不變。零碑集貿市場由于已劃入零碑地塊老城區綜合改造項目范圍,不宜對現有市場進行改造。縣商務局應督促市場管理人員,加強對市場內部管理,確保市場安全。其次類是建成時間早,市場產權分散,居民區與商住戶混雜的北河街由縣城市綜合執法局管理。第三類是市場規模程度較高,商住戶較集中的旺業大市場、姚沖大市場、彰法山菜市場、金源菜市、皖鎮、天柱山大市場、秀獅商業步行街、舒州農貿市場由縣商務局牽頭,縣房管局、工商局、住建局、財政局等相關部門參加,全面推行物業管理。
物業管理調研報告 15
近年來隨著房地產市場富強進展,我市新開住宅小區不斷增多,加之原來的老舊小區,使得我市物業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越來越突顯,小區居民對物業方面反應的問題也越來越多,借機關工委要每名機關干部踐行黨的群眾路線教育活動,深化基層進行調研要求之機,就我市小區物業管理方面綻開了調研。現將調研狀況報告如下:
一、我市物業管理工作的現狀
㈠小區物業管理的基本狀況
物業管理這個行業隨著我市近年來的住宅小區的不斷增多而顯得越來越重要,它關系到千家萬戶,因此,我市在x年9月就成立了公用事業管理辦公室,主管和規范北鎮市物業管理行業,通過實行物業公司申報考核機制、建立專項修理基金制度、成立業主委員會、頒布相關法律法規等一系列措施,將全市的物業管理工作逐步推向法制化、規范化。
目前,我市樓房建筑面積245萬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積為175萬平方米,辦公面積40萬平方米,商業面積30萬平方米。有住宅小區147個,有28個小區由物業管理企業管理,其余小區部分由所屬單位管理,部分由業主自行管理。
我市物業管理居住面積已有90萬平方米,9家物業服務企業取得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物業從業人員80人取得從業資格證書,新建小區物業掩蓋率達100%,我市的物業管理工作從過去的建管不分,到現在的建管必分、逐步走向市場化的管理模式,為提高物業服務質量,樹立良好城市形象,發揮重大作用。
㈡住宅小區的特點
1、住宅小區檔次差距大。從小區配套設施方面看,既有新建的設施齊全、有專人管理、綠地率高的高標準小區(例如盛華苑小區等),也有早期開發的設施不完善、甚至是臟亂差的小區,小區樓間距小,綠化少,車位少,無人管理,物業形同虛設。
2、老舊小區遺留問題多。由于歷史的緣由和客觀條件限制,我市部分居住小區建成時間較長,遺留問題多。有的小區基礎設施差,配套不齊全;有的小區建設規模小,相關手續不完備;個別小區還是放開式的,給物業管理工作帶來肯定難度。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1、物業管理服務行為不規范。盡管我市很早就成立了公共事業管理辦公室對物業行業進行管理,也出臺了許多政策和法規,例如《北鎮市物業管理方法》對我市物業管理方面進行指導和約束,但是由于物業方面的廣博性與繁雜性,我市對物業管理企業的管理和培訓還遠遠不夠,普遍存在著聘用人員未取得相關物業管理上崗證就上崗的'現象,從業人員整體素養不夠高,服務水平參差不齊。大部分物業管理企業服務不規范、不到位、服務質量差。
2、費率不統一,老舊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率低。從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方面看,從1元/月/平方米到0.5元/月/平方米不等。從物業管理費收繳率方面看,收繳率高的如“港宇花園”達到98%,而有的老舊小區收費率低,更有甚者沒有物業,只是業主自己交一點費用,用來作為垃圾清理和雇傭打掃樓梯的人工費用,造成收費難的緣由是多方面的,一是物業管理企業服務質量不到位。二是低收入群體經濟承受力量有限。三是業主反映的問題得不到準時解決,引發居民不滿心情而影響交費。四是業主對物業管理服務的消費觀念尚未完全形成。五是各個小區標準不一,收費高的與收費低的相比認為不值,不愿主動交費。
3、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組建難且運作不規范。業主委員會,是指由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代表組成,代表業主的利益,向社會各方反映業辦法愿和要求,并監督物業管理公司管理運作的一個民間性組織。具了解,我市大多數小區都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有些問題只是個別業主私下向物業反映,而不代表集體的訴求。造成這種現象的緣由是:一是大多數業主熟悉不足,新的小區設施、管理要好一些,多數人認為沒有必要;部分老舊小區開發的較早,那時沒有特地的物業,只是開發商代管,由于贏利不高或收費率低等緣由,對小區棄之不顧,造成無物業管理的現象,其業主認為業主委員會更無必要,造成業主大會遲遲不能召開。二是部分小區規模較大、業主戶數較多且相互之間大多又不熟識,組織業主進行選舉、決策等事務存在較大難度。三是業主參加意識不強,即使有業主委員會,其成員組成簡單、人員良莠不齊,缺乏“有力量、出名望、善協調”的組織者。四是有些個別小區業主委員會雖然建立,但運作不夠規范,管理機制不健全,無法真正地發揮其作用,最終不了了之,形同虛設。
4、物業行政管理體制尚未理順。行使對小區物業行業管理職責的是市住建局下屬的公共事業管理辦公室,但這種職能指導性的職能居多,對物業公司真正約束的作用沒有真正發揮出來。此外,物業管理涉及到房管、城建、物價、供電、供水、消防、公安等多個部門,有時各種沖突交織在一起,僅靠房管部門難以協調各方,簡單造成物業糾紛投訴率高、調解率低的局面。
5、無物業管理的個別住宅小區物業維護、管理問題日益突出。我市尚存許多老舊小區,最早追溯到家屬樓的時代,大多配套不齊全、綠地面積小、停車位不足、環境臟亂差、房屋立面破損嚴峻等問題,加之規模小,戶數少,大的物業公司不原接手,這些舊住宅小區目前尚無法開展物業管理,其中存在的諸多問題已成為廣闊業主反映劇烈的熱點、難點問題。
三、看法和建議
針對物業管理中存在的困難與問題,為了進一步加強我市物業管理工作,提高物業管理水平,提出如下看法與建議:
1、要完善物業管理源頭監管。市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要從源頭上加強物業管理工作,仔細落實各項監管措施,從根本上削減物業管理沖突糾紛。一是市工商、建設等部門應廣泛征集社會各界的看法和建議,著手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等示范文本,明確規定前期和后期物業管理服務中的服務范疇、服務標準、合同期限、服務費用,以及雙方的權利、義務、責任,進一步規范和約束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的行為。二是集中組織各個物業公司學習相關規范內容,組織物業相關人員進行培訓,讓其持證上崗,并要求物業公司保障其合法權利,削減人員的流淌性,讓其服務能高效、持續、穩定。第三,要健全完善物業管理各項制度,建立市、鄉鎮、居委會、公事辦等部門的綜合協調和沖突糾紛調處機制,將物業管理納入社區建設統一管理,樂觀探究行政主管部門、開發商、物業企業、業主共同參加、相互監督的物業專項修理資金的繳交、保存與使用的新型工作方法,確保專項修理基金的足額歸集和合理使用。
2、統一標準,提高服務收費率。制訂統一的服務規范的同時制訂統一的收費標準,提高或變動收費標準時要征求廣闊。
物業管理調研報告 16
一、基本情況
我市物業服務工作從20xx年左右開始起步,經過十多年的摸索,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呈現出良好的發展勢頭,物業服務的整體水平有了較大提高,對優化人居環境,提升城市形象,保障人們安居樂業,維護社會穩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二、工作開展情況
一是加強了制度建設。根據國家和省、荊門市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先后制定出臺了《關于加強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的實施意見》、《關于貫徹落實<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關于進一步規范前期物業服務招標投標工作的通知》等制度。通過具體制度的建立和落實,基本保障了物業服務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是推行了“菜單式”物業收費服務模式。重新制定了《住宅小區前期物業服務等級標準》,將物業服務內容劃分3個等級、5個小項,進一步細化服務內容、量化服務標準,讓業主明明白白交費,企業清清楚楚服務,基本做到了業主期望的“質價相符”。
三是積極開展了物業政策法規宣傳培訓工作。通過報刊、專欄等傳統媒體和微信群、視頻等新媒體,采取多種形式向廣大業主和社會各界宣傳物業知識,著力增強業主對物業服務的參與意識,努力贏得社會方方面面對物業服務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通過集中培訓、集體研學,多措并舉,提升從業人員的思想素質,提高從業人員的服務能力。
三、當前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物業服務整體水平不高。
我市現有一部分物業服務企業是建設單位的'附屬企業,僅對自己開發的項目小區提供服務,市場化程度不高。前期物業建管不分,沒有形成良好的制約與監管體制,企業缺乏危機意識,缺乏創新能力。在現有的物業服務企業中,普遍存在從業人員年齡偏大、素質不高,企業管理不規范、服務不到位等問題,物業服務簡單粗放,僅限于清掃衛生、秩序維護、綠化養護等低標準、低水平的基礎性服務,難以滿足業主多樣化的需求,無法提供更多增值服務,而且有的物業服務企業沒有簽定物業服務合同,沒有得到業主的認可,造成業主、物業服務企業、建設單位之間互不信任,矛盾時有發生。
(二)物業服務消費觀念滯后。
部分業主對物業政策法規、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業主的權利和義務及相互間的關系缺乏了解,對物業服務的社會性、公共性、有償性認識不足,只顧個人利益,無視公共利益,對物業服務企業的工作不僅不主動支持、配合,反而煽動對抗。少數業主有償服務的觀念淡薄,“花錢買服務”的意識還未形成。老舊小區的業主思想仍然停留在住福利房的時代,拒交物業服務費的現象普遍存在。目前,全縣住宅小區物業服務費平均收繳費率為65%,個別企業甚至才只有30%。過低的收繳率,致使部分物業企業入不敷出,只能靠減少服務、降低標準來維持正常運轉,造成管理服務能力低下的惡性循環。
(三)老舊小區物業服務管理難度大。
我市老舊住宅小區由于建設年代較久遠,物業服務基礎條件差,物業服務企業不愿介入,即使介入也因條件限制不能正常開展工作而退出,加之老舊小區的業主絕大多數屬工薪階層或社會低收入群體,我市目前也暫未對這部分住房征收專項維修資金,導致維修、更新和改造的費用無人承擔,造成房屋和小區內設施設備年久失修、道路坑洼不平、衛生和治安環境差,業主極為不滿,反映非常強烈。
(四)開發建設前期遺留問題較多。
由于規劃驗收不嚴格,建設單位為追求經濟利潤最大化而不管不顧后續的物業服務,大部分住宅小區建成后遺留問題較多。比較突出的有建設單位擅自更改規劃設計,如將地面停車位改為公共綠化帶;違法占用消防通道;不履行房屋保修責任;私自占有使用小區共用部位等問題,均為今后實施物業服務埋下許多隱患。還有部分小區內無物業服務用房,只有門房、無綠化用地、無摩托車停車棚、監控安防設施設備技術落后、數量不足、使用壽命短。老舊小區公共配套設施更是嚴重不足,引發了許多矛盾和糾紛。
(五)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組建難,發揮作用更難。
由于業主對物業服務參與意識不強,缺乏能勝任的組織者,業主委員會的辦公場所、經費、人員薪酬等得不到落實,社區居委會的日常監督作用發揮不到位,導致我市大部分住宅小區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成立、選舉難困難重重。目前,在64個實施物業服務的住宅小區中,成立業主委員會的只有20個,業主的合法權益無法得到有效保障,小區物業服務的難度很大。同時,由于業主委員會維權意識不強,運行中缺乏必要的監督機制,致使業主委員會難以發揮監督和協調作用,已成立的業主委員會中,大部分名存實亡。
(六)物業服務監管體制不夠完善。
物業服務屬多頭管理,參與部門較多,但我市目前物業服務關系尚未理順,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業主以及相關行政主管部門之間相互依賴,物業服務的責任主體缺位,基層政府組織的綜合協調作用并未充分發揮,工作合力沒有形成。物業服務監管機制尚不健全,行業監管部門之間缺乏有效溝通,行政監管力度不大,導致基層政府、行政主管部門、物業服務企業和業主之間職能與責任、權利與義務、管理與服務“三不清”。最突出表現在部門執法進小區方面。
四、意見和建議
(一)進一步完善規章制度,規范管理服務
建議荊門市政府結合全市近年來的物業服務工作實際,盡快出臺關于加強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的意見辦法,并將車輛管理納入小區物業服務之中。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目標考核責任制和監督體系,嚴格物業服務市場準入與退出制度。完善競爭機制,鼓勵和支持有實力的物業服務企業做大做強,增強行業的危機意識,提高行業整體水平。物業服務企業要與業主簽訂物業服務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增強信息公示力度。住建、城管、規劃、公安、物價等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大對物業服務質量等相關情況實行動態管理力度,要對管理水平低、服務質量差、收費不規范、社會形象差的企業進行清理整頓。進一步完善投訴舉報制度,對群眾的投訴和舉報,要限時查處和答復。大力推廣先進地區的管理經驗,倡導建管分離的物業服務模式,強化物業服務隊伍建設,提升服務水平、提高管理能力,推動物業服務企業依法規范經營。
(二)加強源頭治理,夯實物業管理基礎
規劃和建設部門要嚴格住宅小區建設規劃審批程序和小區施工建設監管制度,加強對建設單位在建工程的監管,及時制止建設單位私自改擴建、縮小綠地面積、簡化配套設施等違反規劃的行為。制定工程竣工驗收報批制度和符合本地實際的物業服務項目綜合驗收標準,組織相關部門、物業服務企業參與驗收評定,對不符合建設規劃和質量標準的堅決不予驗收。
(三)強化業主大會制度,充分發揮業主委員會作用
對符合條件但尚未成立業主大會的小區,鄉鎮人民政府應在同級黨組織領導和民政部門指導監督下,盡快依法組織和指導召開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明確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的權利和義務,理順社區居委會、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的關系,制定相關制度,規范運作程序,切實履行監督和協調職責。基層政府組織、房管等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要積極支持業主委員會對物業服務工作進行監督,對違反物業相關政策法規,不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物業服務企業,要給予相應的處理和整頓,使業主委員會真正發揮監督、協調作用,推動小區物業服務有序發展。
(四)采取有效措施,加強老舊小區管理
要高度重視老舊小區物業服務工作,在基層政府組織的指導下,根據老舊小區的實際情況,對癥下藥、靶向施策,采取靈活多樣的物業服務模式。對于配套設施相對獨立、較為完善、又有一定規模的老舊小區,及時組織召開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公開選聘物業服務企業,開展物業服務工作。對不具備物業服務條件又無業主委員會的小區,可按照社區居民自治的原則,由社區居委會代表社區業主,與房屋和設施設備維修、保潔、保安等專業服務企業簽訂委托管理服務合同,也可以由社區居委會組織社區下崗失業人員組成維修、保安、保潔、綠化等隊伍,進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為廣大業主創造一個安全、文明、和諧的居住環境。
(五)宣傳引導,營造良好的物業管理氛圍
要深入宣傳《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湖北省物業和服務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教育引導廣大業主培養“小區是我家,愛護靠大家”的責任意識,牢固樹立物業服務的消費觀念,理解、支持、配合物業服務工作,及時繳納物業服務的費用,自覺維護小區環境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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