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退休人員門診醫療費社會統籌暫行辦法
導語:社會統籌是指社會保險基金在大范圍內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依法統一征收、統一管理、在屬地范圍內統一調劑使用。下面是小編收集的杭州市退休人員門診醫療費社會統籌暫行辦法,歡迎閱讀。

一、退休人員門診醫療費社會統籌(以下簡稱門診統籌)費,由地方稅務部門在征收基本醫療保險費時一并征收,具體操作辦法與征收基本醫療保險費相同。
二、《辦法》施行后,參保單位或接收管理單位新增的退休人員,其所在單位須在每月15日前到市基本醫療保險管理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市醫保中心)辦理門診統籌啟動資金的核定和繳費手續。其中改制企業在辦理手續時須提供“改制批文”和“資產處置表”。
《辦法》施行后,協繳、靈活就業人員中的新增退休人員,須在每月15日前持本人身份證和本市常住戶口簿、《職工退休(退職)審批核定表》(按規定參加基本醫療保險至法定退休年齡且不能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除外)等有效證件,到市醫保中心辦理門診統籌啟動資金的核定和繳費手續。
三、退休人員在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確定的門診約定醫院中選擇一家作為本人的門診約定醫院,并可根據本人意愿按月調整。
(一)參保單位辦理退休的人員,由單位在繳納門診統籌啟動資金后,憑門診統籌啟動資金收據和由退休人員本人填寫的《杭州市退休人員門診統籌約定醫院選擇表》,統一到市醫保中心辦理首次約定醫院選擇手續。
(二)協繳、靈活就業退休人員,在繳納門診統籌啟動資金后,憑門診統籌啟動資金收據和由本人填寫的《杭州市退休人員門診統籌約定醫院選擇表》,到市醫保中心辦理首次約定醫院選擇手續。
(三)退休人員如需變更約定醫院的,可憑本人身份證和《杭州市退休人員門診統籌約定醫院變更表》,到市、區醫保經辦機構或杭州工業資產經營有限公司、浙麻、杭絲聯、杭棉退管中心(以下簡稱退管中心)辦理次月約定醫院的變更手續。
四、納入門診統籌的退休人員由市醫保中心發放證歷本和醫保卡。參保單位憑介紹信,個人憑本人身份證和門診統籌啟動資金收款收據到市醫保中心辦理證、卡手續。
五、證歷本、醫保卡遺失、損壞或因其他原因需要更換的,應及時到市、區醫保經辦機構或各退管中心辦理掛失和補換手續。
六、退休人員門診時,須持本人證歷本、醫保卡在約定醫院就診;住院時,須持本人身份證、證歷本、醫保卡在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確定的定點醫療機構中選擇住院治療。
七、退休人員在約定醫院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開支范圍應由退休人員門診統籌基金支付的部分醫療費,由約定醫院實行記帳;應由個人承擔的部分醫療費,先從個人帳戶當年資金中支付,不足支付時,從歷年帳戶資金中支付,仍不足支付時,由個人現金支付。
八、退休人員經約定醫院轉診發生的門診醫療費,回約定醫院報銷時,須持醫保卡和醫療費收據原件、醫療費用明細清單(中草藥附處方)、轉診單、證歷本(病歷)等醫療文書。
九、退休人員在市區內發生的急診醫療費,回約定醫院報銷時,除出具第(八)款所列資料外,還須提供就診醫療機構出具的急診證明。
十、退休人員在市區以外發生的門(急)診醫療費,回約定醫院報銷時,除出具第(八、九)款所列資料外,還須提供就診醫療機構的等級證明,不能提供就診醫療機構等級證明的,按三級醫療機構的標準辦理報銷。
十一、退休人員應回約定醫院報銷的門診醫療費,須及時回醫療費發生時所在月份相對應的約定醫院辦理報銷手續,最遲不得超過次年1月底。
十二、異地安置退休人員門診醫療費報銷手續,由單位或個人直接到杭州市異地安置退休人員醫療費報銷大廳辦理。報銷時,須持醫療費收據原件、本人病歷或證歷本、醫療費用清單、就診醫療機構的等級證明;在非約定醫院發生的門診醫藥費,還須出具約定醫院轉診單。
十三、約定醫院應在每月10日前將《杭州市退休人員門診統籌醫療費申請核撥表》和《約定醫院退休人員門診統籌情況月報表》報市醫保經辦機構。市醫保經辦機構應在收到報表后的15個工作日內,根據該約定醫院上月選擇人數,計算門診醫療費額度,并按70%的比例進行預撥。次年1月份,市醫保經辦機構根據定額指標、醫療費發生的實際情況及審核考核結果對約定醫院上年度門診醫療費進行年終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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